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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机场: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3-30

作为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2018年工作中,严格依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勤勉尽责,依法履职,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18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参会情况

2018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9次,其中6次现场会议,3次通讯表决会议。公司独立董事均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讨论并审议各项议案,与公司管理层进行充分沟通,并结合自身的专业领域提出合理化建议,以严谨认真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各独立董事对出席会议所审议的事项均进行了表决,未对审议事项提出异议和否决性意见。报告期内,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应出席会议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 参加次数委托出席缺席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黄亚英94320
沈维涛95310
赵 波93330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客观、公正地提出了17项独立意见,没有对公司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其他非董事会议案事项提出异议,具体内容如下:

时间会议事项意见 类型
2018年2月1日第七届董事会 第三次临时会议1.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独立意见均同意
2018年3月29日第七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1.独立董事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董事会的审查意见;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专项意见; 3. 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董事意见; 4.独立董事对于关联方占用资金、关联交易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董事意见; 6.独立董事审阅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的意见; 7.独立董事对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初步审计意见的意见; 8.独立董事对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及年度审计报告的意见。 9.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门意见;均同意
2018年4月26日第七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1. 关于2017年度超额关联交易追认的独立意见均同意
2018年5月18日第七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1.独立董事对于关联方占用资金、关联交易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均同意
2018年9月6日第七届董事会 第六次临时会议1. 独立董事关于委托深圳机场航空城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开展招商工作的关联交易专门意见; 2. 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独立董事意见;均同意
2018年10第七届董事会1.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独立意均同意
月25日第六次会议见。 2.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未来机场”(智慧机场)信息化建设项目(一期)委托代建管理费关联交易的专门意见 3. 独立董事关于终止《T3航站楼室外广告业务综合配套资源使用合同》关联交易的专门意见

三、年度实地考察调研情况

报告期内,应公司邀请,我们独立董事一行来到航站楼国内候检区,实地查看“旅客差异化安检模式”运行情况,仔细了解差异化安检的设施、流程、人员配置等情况。在听取公司有关负责人员的汇报和介绍后,我们了解到2018年12月1日起,深圳机场在国内机场中率先实施“旅客差异化安检模式”。差异化安检模式是利用大数据分析,通过国内安检候检区闸机对旅客进行乘机资格认证,根据安全信用情况分析对旅客实现分类分流,并可提醒旅客托运行李是否需要开箱检查,从而节省安检时间,提升乘机体验。我们分别来到国内候检区入口和 “快捷通道”两道闸口,仔细查看旅客通行情况,整体通行状况顺畅高效,旅客体验效果很好。我们充分肯定公司落实民航安检工作“高安全+高效率”要求方面的积极探索。建议公司接下来应进一步优化该安检模式流程,持续提升旅客服务品质。同时公司应持续加强新技术、新项目在安全、服务等领域的应用,在提升安全系数、过检效率和防范精度的同时,持续提升旅客乘机体验。

针对今年春运呈现“来得早、时间长、峰值高、压力大”的

特点,为打好年初春运攻坚战,保证公司春运保障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我们独立董事一行实地考察了公司春运保障工作准备情况。我们来到航站楼内,听取了公司智慧安检项目建设、危险品运输安全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后勤保障等方面情况的现场汇报,主动了解民航局对于安全、服务管理的政策要求,并仔细询问现场保障人员具体工作情况。通过考察,我们认为公司春运保障准备工作扎实,整体组织有序,责任落实到位。希望公司能够再接再厉,结合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出行的新要求,主动研判春运形势,紧盯春运保障工作的重点和薄弱环节,继续夯实工作基础,切实以更高标准践行民航局“真情服务”的要求,保证春运期间旅客顺畅出行、平安出行。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 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督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信息披露过程中,我们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责任和义务,促进董事会决策科学化,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积极参与公司年度审计工作

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初稿和最终审计报告,充分掌握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并提出问询意见。为全面了解公司年度审计情况,召开三次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会议,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审计工作安排和重点关注事项,督促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安排审计工作。在多方积极配合和协助下,顺利完成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

(三)对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监督

报告期内,我们密切关注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重大投资等重点事项,审慎行使表决权并发表独立意见,切实履行规范的审议决策程序。关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保持平稳有效,内控结构健全稳定。

五、切实履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职责

公司下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三位独立董事分别担任上述四个专门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投资建设 “未来机场”(智慧机场)信息化建设项目(一期)、深圳机场卫星厅工程项目出具了战略委员会的专门意见;积极参与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审阅公司定期报告,认真核查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仔细评估其专业性和独立性;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了提名和资格审查。2018年,我们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召集、参加相关会议,各专门委员会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公司重大事项提出决策建议,切实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

六、自身学习情况

我们高度关注宏观政策及行业形势的最新变化,不断加强自身学习,关注证券法律、行政法规的最新变化,积极提升知识储备。重点加强对公司治理、内幕交易防控等的理解,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进一步推进公司规范运作。

2019年,我们将依照监管要求,继续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管人员的沟通,不断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继续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严格把关,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019年3月29日

独立董事:黄亚英、沈维涛、赵波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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