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定期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关注行业发展和政策变化,对公司的战略发展、内部控制、重大经营决策等提供了专业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现将2018年度履行职责的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参会情况
2018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9次,其中6次现场会议,3次通讯表决会议。公司独立董事均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讨论并审议各项议案,与公司管理层进行充分沟通,并结合自身的专业领域提出合理化建议,以严谨认真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各独立董事对出席会议所审议的事项均进行了表决,未对审议事项提出异议和否决性意见。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 应出席会议次数 | 现场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 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 | 缺席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黄亚英 | 9 | 4 | 3 | 2 | 0 | 否 |
沈维涛 | 9 | 5 | 3 | 1 | 0 | 否 |
赵 波 | 9 | 3 | 3 | 3 | 0 | 否 |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与风
险管理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分别担任上述四个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及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专业委员会的召集人。2018年,各独立董事秉承客观公正的态度,依据公司各专业委员会议事规则赋予的职责和权利,认真履职,以独立的立场、专业的视角、丰富的经验为公司经营管理出谋划策。
报告期内,相关独立董事对公司投资建设“未来机场”(智慧机场)信息化建设项目(一期)、深圳机场卫星厅工程项目出具了战略委员会的专门意见;积极参与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审阅公司定期报告,认真核查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仔细评估其专业性和独立性;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了提名和资格审查。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客观、公正地提出了17项独立意见,没有对公司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其他非董事会议案事项提出异议,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 | 会议 | 事项 | 意见 类型 |
2018年2月1日 | 第七届董事会 第三次临时会议 | 1.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独立意见 | 均同意 |
2018年3月29日 | 第七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 | 1.独立董事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董事会的审查意见;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专项意见; | 均同意 |
3. 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董事意见; 4.独立董事对于关联方占用资金、关联交易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董事意见; 6.独立董事审阅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的意见; 7.独立董事对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初步审计意见的意见; 8.独立董事对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及年度审计报告的意见。 9.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门意见; | |||
2018年4月26日 | 第七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 | 1. 关于2017年度超额关联交易追认的独立意见 | 均同意 |
2018年5月18日 | 第七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 | 1.独立董事对于关联方占用资金、关联交易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 均同意 |
2018年9月6日 | 第七届董事会 第六次临时会议 | 1. 独立董事关于委托深圳机场航空城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开展招商工作的关联交易专门意见; 2. 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独立董事意见; | 均同意 |
2018年10月25日 | 第七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 | 1.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独立意见。 2.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未来机场”(智慧机场)信息化建设项目(一期)委托代建管理费关联交易的专门意见 3. 独立董事关于终止《T3航站楼室外广告业务综合配套资源使用合同》关联交易的专门意见 | 均同意 |
三、现场办公情况独立董事一直对公司的经营状况和项目进展情况予以高度关注,多次进行实地调研考察、现场办公,具体情况如下:
1、2018年2月2日,独立董事在深圳机场T3商务写字楼A座
602A会议室听取了公司2017年年报审计工作计划及相关安排、公司2017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情况、投融资情况、关联交易事项情况和公司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情况的汇报。
2、2018年3月12日,独立董事在深圳机场T3商务写字楼A座602A会议室听取了公司年审工作总体情况和进展情况的汇报。3、2018年3月28日,独立董事在深圳机场T3商务办公楼A座702会议室,听取了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汇报,同意将上述议案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4、2018年,独立董事现场调研了T3航站楼国内候检区“旅客差异化安检模式”的运行现状,详细了解差异化安检的设施、流程、人员配置等情况,仔细查看旅客通行情况。独立董事充分肯定公司落实民航安检工作“高安全+高效率”要求方面的积极探索。
随后,独立董事一行实地考察了公司春运保障工作准备情况。听取了公司智慧安检项目建设、危险品运输安全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后勤保障等方面情况的现场汇报,主动了解民航局对于安全、服务管理的的政策要求,并仔细询问现场保障人员具体工作情况。
四、提出建议及采纳情况
独立董事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现状、航空主业发展等情况予以高度关注,提出了如下建议:在考察T3航站楼国内候检区“旅客差异化安检模式”时,独立董事提出公司接下来应进一步优化该
安检模式流程,持续提升旅客服务品质,同时公司应持续加强新技术、新项目在安全、服务等领域的应用,在提升安全系数、过检效率和防范精度的同时,持续提升旅客乘机体验。在考察公司春运保障工作准备情况后,独立董事表示:希望公司能够再接再厉,结合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出行的新要求,主动研判春运形势,紧盯春运保障工作的重点和薄弱环节,继续夯实工作基础,切实以更高标准践行民航局“真情服务”的要求,保证春运期间旅客顺畅出行、平安出行。
2018年度,独立董事还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方式及时对公司经营重大事项等提出建设性专业的意见,报告期内独立董事所提出的宝贵意见均被采纳。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