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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百集团监事会2018年度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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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18年度工作报告

2018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对公司依法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督促公司规范运作。现将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 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9次会议,审议24项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时间会议届次审议事项
11月3日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1) 关于延长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 关于公司对部分资产进行处置的议案
23月23日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1)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借款相关事项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3)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34月3日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1) 公司监事会2017年度工作报告 2) 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3) 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 关于公司收购东百瑞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1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6) 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 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44月26日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1) 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56月26日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1) 关于增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68月7日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1) 关于调整佛山市空间工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伙人的议案
78月23日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1) 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2) 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89月28日第九届监事会1) 关于转让物流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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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次会议2) 关于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3) 关于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4) 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参与竞买的议案 5) 关于对东百坊巷大酒店装修改造的议案
910月25日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1) 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二、监事会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为规范公司的运作,保证公司经营决策的科学合理并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公司监事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监督,忠实地履行监督职能。

(一) 对会议情况的监督

报告期内,监事会列席了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听取了公司各项重要提案和决议,参与了公司重大决策的讨论,起到了必要的审核职能以及法定监督作用,同时履行了监事会的知情监督检查职能。

(二) 对经营活动的监督

报告期内,监事会密切关注公司经营运作情况,对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大决策特别经营计划、重大投资、财务决算等方面实施监督,并就相关决策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规范操作,防止违规事项的发生。

(三) 对财务活动的监督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通过听取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专项汇报,审议公司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等方式,对公司财务运作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四) 对管理人员的监督

对公司董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监事在履行日常监督职能的同时,认真组织管理人员学习法律法规,增强公司高级管理层的法律意识,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保证公司经营活动依法进行。

三、监事会年度履职主要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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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公司依法独立运作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遵照有关法规和章程的规定,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监事会主要针对公司的日常运作情况进行跟踪检查,通过对公司经营工作、财务运行、管理情况的督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所有重大决策程序遵循了《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在经营过程中能够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制定和修改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经营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在履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关于公司财务情况检查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负责本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的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对所涉及事项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本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财务体制健全、财务运作规范、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关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核查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认真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未发生募投项目变更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募集资金使用及有关的信息披露合乎规范,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对公司出售资产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出售物流子公司部分股权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

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需要,同意公司将佛山睿优工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80%股权转让给黑石集团控制的公司Foshan Leping Holdings II Limited,本次交易转让价格合理,一致同意本次交易事项。

(五)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表决、披露、执行等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后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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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均以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交易,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均发表了独立意见,关联董事采取了回避表决的措施,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影响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六)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会计准则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 2019年工作计划

2019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勤勉尽责,依法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同时,监事会将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全方位检查公司财务情况,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19年3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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