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46 证券简称:新联电子 公告编号:2019-006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姓名 | 职务 | 内容和原因 |
声明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 被委托人姓名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 不适用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 不适用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 否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834,049,09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
(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新联电子 | 股票代码 | 002546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朱忠明 | 彭辉 | ||
办公地址 | 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门子路39号 | 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门子路39号 | ||
电话 | 025-69691766 | 025-69691766 | ||
电子信箱 | zzm@njxldz.com | ph@njxldz.com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包括用电信息采集系统、智能用电云服务、电力柜三大业务板块。
(1)用电信息采集系统
公司一直专注于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市场,并伴随着市场的成长而不断壮大,目前是该领域的主要参与
者之一,产品包括主站系统和专变终端、集中器、采集器等终端设备。用电信息采集系统是智能电网建设中用电环节的重要组成部分,数字化、自动化的用电环节以及各项营销业务需要来自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的有力支撑,通过对配电变压器和终端用户用电数据的采集和分析,实现用电监测、负荷管理、线损分析、自动抄表等功能,销售对象以国家电网公司和南方电网公司及其下属成员企业为主,主要以招投标方式获取订单,以销定产。公司对用电信息采集行业的现状和发展有着深刻的理解和把握,参与了多项行业标准的制定,拥有多项行业领先的核心技术,并不断推动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产品和技术创新,保持了公司在用电信息采集领域的行业领先地位。
(2)智能用电云服务
公司运用多年来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的技术优势和资源积累,围绕国家政策重点支持、鼓励发展的电能服务行业,近年来开展了智能用电云服务新业务。智能用电云服务项目包括网上智能用电云服务平台建设、线下服务网点建设、用户侧设备生产及安装,直接服务于各个用电企业,通过在用户侧安装监测设备,实行对企业配电分路或关键设备的用电数据采集,运用互联网、物联网技术,将用户系统主站托管到云端,为用户低成本建设配用电监测与管理系统,并利用系统大数据,为用户提供配电房运维、节能改造、需求响应、综合能源管理等增值服务业务,实现企业用能经济、安全、高效的管理。公司积极开拓电能云项目的市场应用,将项目运用到环保行业,通过对企业污染源和环保设备用电数据、运行工况的实时监控,提升环保部门环境监管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低成本解决“全过程监测”规模化推广难题;企业也可及时自查自纠,及时了解环保治理设备运行工况,提高环保治理水平。
(3)电力柜
电力柜是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瑞特电子设备有限公司所从事的业务,瑞特电子拥有全自动数控冲床、钣金柔性生产线、数控加工中心、数控折弯机、机器人焊接、自动静电喷涂生产线等多台先进的加工制造设备,具有较强的加工制造能力,是华东地区规模较大的电力屏柜制造商之一。电力柜的销售对象主要是配电柜、充电桩等电力设备制造企业,根据客户技术要求,按订单组织生产。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2018年 | 2017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16年 | |
营业收入 | 706,714,962.45 | 621,054,006.76 | 13.79% | 583,965,508.0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56,229,239.78 | 112,280,542.77 | 39.14% | 90,172,191.2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73,142,314.04 | 56,051,750.36 | 30.49% | 71,212,782.7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1,402,934.16 | 199,427,851.83 | -24.08% | 101,943,042.67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9 | 0.13 | 46.15% | 0.11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9 | 0.13 | 46.15% | 0.1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45% | 4.03% | 1.42% | 3.98% |
2018年末 | 2017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16年末 | |
资产总额 | 3,404,221,753.16 | 3,366,176,282.71 | 1.13% | 3,176,224,815.3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903,706,410.84 | 2,843,129,381.22 | 2.13% | 2,735,139,907.54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123,181,019.61 | 160,994,168.09 | 180,038,267.99 | 242,501,506.7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4,752,423.35 | 40,364,999.39 | 38,707,492.26 | 52,404,324.7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2,062,782.00 | 16,688,483.16 | 22,529,158.66 | 21,861,890.2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6,889,873.33 | 30,240,345.55 | -4,613,962.05 | 182,666,423.99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44,569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44,651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南京新联创业园管理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3.74% | 364,772,203 | 0 | |||||||||
胡敏 | 境内自然人 | 5.24% | 43,736,000 | 32,802,000 | |||||||||
国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国通信托·聚赢66号证券投资单一资金信托 | 其他 | 1.51% | 12,572,121 | 0 | |||||||||
金放生 | 境内自然人 | 1.43% | 11,956,000 | 8,967,000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文体健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31% | 10,902,446 | 0 | |||||||||
褚云 | 境内自然人 | 0.86% | 7,144,200 | 5,358,149 | |||||||||
周东华 | 境内自然人 | 0.60% | 5,017,520 | 0 | |||||||||
何晓波 | 境内自然人 | 0.56% | 4,655,000 | 3,491,250 | |||||||||
李明元 | 境内自然人 | 0.46% | 3,803,800 | 0 | |||||||||
黄世鑫 | 境内自然人 | 0.33% | 2,750,000 | 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胡敏为南京新联创业园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实际控制人,金放生为南京新联创业园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股东,褚云、何晓波为南京新联创业园管理有限公司股东。未知其他前十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股东周东华共持有公司股票5,017,520股,其中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5,017,520股;股东黄世鑫共持有公司股票2,750,000股,其中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2,250,000股,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500,000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2018年,公司坚持以“健康新联、价值新联”为发展基石,紧紧围绕年度经营目标,在保证传统业务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稳步发展的同时,积极拓展智能用电云服务新业务的市场布局,努力实现公司服务转型的战略目标。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0,671.50万元,同比增长13.79%;利润总额16,512.23万元,同比增长27.6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622.92万元,同比增长39.14%。
2018年公司主要经营情况:
(1)用电信息采集业务保持良好发展
公司在用电信息采集市场深耕多年,具备深厚的技术积累、品牌影响以及产业链纵向一体化优势。2018年,公司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营销策略,加强市场开拓力度,做好客户维护及售后服务,保证产品质量和供货及时,提升客户满意度,保持了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业务市场份额领先地位。报告期内,在国家电网公司组织的两次用电信息采集类产品集中招标采购中,公司中标总金额继续保持前列;公司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实现营业收入4.41亿元,比上年增长34%。
(2)智能用电云服务业务发展取得突破
智能用电云服务业务作为公司重点发展的战略布局,公司加强市场推广力度,不断完善销售体系建设。环保设施智能监测业务除在江苏省内多个地区应用外,还推广到山西、山东等多个省外应用或试点,2018年度新签约环保设施监测系统客户两千多户,形成了一定的用户规模,助力国家环境保护需要,受到环保部门的高度认可和好评,中国环境报、江苏电视台等媒体对此进行了报道。报告期内,公司在努力做好自营的同时,积极开发优秀渠道商,推进渠道销售的规范化、标准化,建立完善激励机制,实现了销售体系的进一步升级。报告期内,公司努力提升品牌的行业认知度和影响力,组织了新联电能云第二届能源管理研讨沙龙、南京市电力需求响应工作推介会,参加了南京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及产品展以及江苏省公共机构节能减碳产品展、2018国际生态环境新技术大会等。
(3)加强技术创新,提高核心竞争力
2018年,公司围绕发展战略需要,以为客户创造价值为原则,瞄准市场需求,加强技术创新和新品开发,挖掘智能用电云服务平台的价值,为公司的健康发展提供技术支撑,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报告期内,公司获得5项国家发明专利,研发投入5,534.15万元,占公司营业总收入的7.83%;公司开发出餐饮油烟智能监测系统、配电房安全预警系统、智能静电式油烟净化器等新产品;公司针对重点产品开发设计自动化生产工装设备,降低工序难度和差错率,显著提升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公司参与研发的“面向复杂环境的大电流测量新装置研制与应用”项目获得江苏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
(4)内部管控体系更加完善
2018年,公司进一步深化集团管控模式,夯实集团管控平台,进一步提升集团平台的配置资源、保值增值、有效管控、核心技术开发职能,在体制上激励员工的积极主动性和勇于开拓性。报告期内,公司强化内部管理,优化和完善各项制度流程,并加强宣贯和监督检查,做到有制可依、有规可守、有序可循,提高公司整体运营效率;通过对独立核算单位的充分放权,让独立核算单位更加适应新的市场竞争与客户需求,激励其团队更好地开展业务,做强做大,使之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利润中心;公司OA系统更新升级,更好地实现大数据监控、高效化办公、企业管理信息化。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产品名称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230M专网终端 | 123,094,292.88 | 47,870,250.69 | 38.89% | 52.64% | 41.90% | -2.94% |
公网终端 | 192,322,446.52 | 58,389,702.85 | 30.36% | 35.73% | 16.06% | -5.15% |
采集器 | 80,308,519.65 | 17,111,487.60 | 21.31% | 64.93% | 3.00% | -12.81% |
电力柜 | 119,825,521.13 | 31,044,518.13 | 25.91% | -19.02% | -18.46% | 0.18%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①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本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上述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②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通知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公司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上述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对2019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敏201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