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毕红芬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448号)核准,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4,324,942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实际发行数量为34,305,300股,发行对象为6名,发行价格为17.4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599,999,697.00元(含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9,935,839.01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0,063,857.9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11625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制定了《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管理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等制度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2016年10月14日,公司、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瑞信方正”)、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姑苏支行在苏州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瑞信方正、响水恒利达科技化工有限公司、江苏响水农村商业银行有限公司在苏州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瑞信方正、响水恒利达科技化工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城中支行在苏州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款专用(具体见公司于2016年10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立情况如下:
户名 | 开户银行 | 账号 | 备注 |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南门支行 | 10553301040013453 | 该账户为本次募集资金划款指定账户 |
响水恒利达科技化工有限公司 | 江苏响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209210161010000076203 | 该账户用于存放补充营运资金 |
响水恒利达科技化工有限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城中支行 | 15680154740000545 | 该账户用于存放二期项目建设资金 |
截至2016年12月15日,公司在江苏响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3209210161010000076203;用途:该账户用于存放响水恒利达科技化工有限公司补充营运资金)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对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予以注销。(具体见公司于2016年12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2019年3月25日,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南门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0553301040013453)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予以注销。截至2018年末该账户中节余4,144,691.77元,为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子项的节余。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中的节余资金及利息收入合计4,155,324.37元已转入公司基本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具体见公司于2019年3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情况
截至2018年末,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盐城城中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5680154740000545)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公司于2019年3月29日对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予以注销。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中结转的利息收入合计1,861.56元已转入响水恒利达科技化工有限公司基本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该账户对应的相关监管协议也随之终止。特此公告。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