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 年3月28日,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决定其年度报酬的议案》,具体如下: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2018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期间,按计划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出具的报告客
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鉴于公司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持了多年的合作关系,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健性,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会拟继续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报表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审计机构,两项审计费用合计为170万元(含税)。
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审阅了相关资料,同意公司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报表审计和内控审计的
审计机构及审计费用。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特此公告。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