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
2018年度 |
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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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 | |
公司财务报告 | |
—合并资产负债表 | 1-2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3-4 |
—合并利润表 | 5 |
—母公司利润表 | 6 |
—合并现金流量表 | 7 |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8 |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 9-10 |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 11-12 |
—财务报表附注 | 13-156 |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在包含子公司时统称本集团)是经原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体改生(1997)133号]批准,由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高总公司)独家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于1997年8月19日在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1000020189926XW。
1997年9月经原国务院证券委员会[证委发(1997)55号]《关于同意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同意,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普通股)89,532万股,同年10月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流通。经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企发(1997)221号]《关于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同意,由川高总公司持有公司166,274万股国家股(包括国家交通部委托持有的65,745万股)并行使股权,占注册资本的65%;H股股东持有89,532万股,占注册资本的35%。1998年3月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1998)外经贸资一函字第133号]《关于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改制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公司为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批准证书号为外经贸资审A字(1998)0015号。
2000年12月7日,经财政部[财管字(1999)156号]《关于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持有并管理有关公路上市国有股权问题的批复》批准,川高总公司与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签订《国有股权变更协议》,将交通部原委托其持有的65,745万股国家股变更为国有法人股,由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持有并管理。变更后公司注册资本和股本总额仍为人民币255,806万元,其中川高总公司持有100,529万股国家股,占注册资本的39.30%;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持有65,745万股国有法人股,占25.70%;H股股东持有89,532万股,占35%。
2009年7月1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584号]批准,公司公开发售50,000万股A股,于2009年7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另根据财政部[财企(2009)470号]《关于印发<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的通知》以及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四川省国资委)[川国资产权(2009)39号]《关于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A股首发上市划转部分国有股有关问题的批复》,川高总公司划转30,229,922股、华建经济开发中心划转19,770,078股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A股发行及上述股权划转后,公司注册资本和股本总额变更为人民币305,806万元,其中川高总公司持有975,060,078股,占注册资本的31.88%;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持有637,679,922股,占20.85%;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50,000,000股,占1.64%;H股股东持有895,320,000股,占29.28%;A股股东持有500,000,000股,占16.35%。
2010年4月16日,四川省政府《关于组建四川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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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川府函[2010]68号)批准组建四川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省交投集团)。四川省交投集团与川高总公司于 2010年11月16日签订了《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通过无偿划转方式接收川高总公司持有的 975,060,078 股国有股份,占股本总额的 31.88%,并分别于2010年12月经国务院国资委(国资产权[2010]1436号)和四川省国资委(川国资产权[2010]104号)批准。2010年11月23日,香港证监会豁免四川省交投集团本次股份划转全面收购全部股份的义务。2011年3月15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四川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告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351号)。2011年3月25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川高总公司持有的公司975,060,078股股份已过户至四川省交投集团名下。2011年6月8日,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华建经济开发中心名称变更为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其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及比例不发生任何变化;2016年9月26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公路)。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股本)均为人民币305,806万元,其中:四川省交投集团持有1,050,314,278股(其中人民币普通A股989,460,078股、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60,854,200股)、占34.35%;招商公路持有664,487,376股、占21.73%;其他H股股东持有834,465,800股、占27.29%;A股其他股东持有508,792,546股、占16.64%。
2、公司注册地和总部地址均为四川省成都市武侯祠大街252号。
3、业务性质及主要经营活动:属公路桥梁管理及养护行业,本集团的主要业务为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中国四川省境内公路基建项目,经营其他与收费公路相关的业务。目前,本集团主要拥有成渝高速、成雅高速、成乐高速、成仁高速、城北出口高速以及遂广/遂西高速等位于四川省境内的收费公路全部或大部分权益;经营范围主要为:
高等级公路、桥梁、隧道等基础设施的投资、设计、建设、收费、养护、管理、技术咨询及配套服务;与高等级公路配套的加油站、广告位及仓储设施的建设与租赁;汽车拯救及清洗(涉及国家专项管理规定的,从其规定)(经营范围中涉及前置许可的仅限取得许可证的分支机构经营)。
4、控股股东以及集团最终控制人的名称:本公司控股股东为四川省交投集团,是一家在中国注册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最终控制人为四川省国资委。
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集团财务报表范围包括成都城北出口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四川成乐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四川遂广遂西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及成都蜀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17家全资及控股子(孙)公司。与上年相比,本年新设增加四川成渝物流有限公司1家孙公司。详见本附注“七、合并范围的变化”及“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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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本集团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基于本附注四“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所述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以及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规定编制。
2、持续经营本集团近期有获利经营的历史且有财务资源支持,认为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合理的,自报告年末起12个月内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四、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本集团根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包括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和计量、固定资产分类及折旧方法、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确认和计量等。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集团 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和本集团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集团的会计期间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本集团营业周期为一年(12个月)。
4、记账本位币
本集团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本集团在合并日或购买日确认因企业合并取得的资产、负债,合并日或购买日为实际取得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作为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计量,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本集团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以及在企业合并中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其合并成本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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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单项交易的成本之和)。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或者无形资产;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合并中取得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对价的非现金资产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等的公允价值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将其差额计入合并当期营业外收入。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是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包括根据表决权(或类似权利)本身或者结合其它安排确定的子公司和基于一项或多项合同安排决定的结构化主体。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合并范围内的所有重大内部交易、往来余额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以及当期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综合收益总额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财务报表“少数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损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列示。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其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合并当期期初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比较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上年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本集团取得控制权之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的合营安排包括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对于共同经营,本集团作为共同经营中的参与方确认单独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以及按份额确认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根据相关约定单独或按份额确认的收入和费用。与共同经营发生购买、销售不构成业务的资产交易,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
8、编制现金流量表时现金等价物的确认标准
本集团现金流量表之现金指库存现金以及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指持有期限不超过3个月、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且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包括但不限于满足前项条件的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可以通知方式提前支取的银行定期存款、可转让存单等。
9、外币业务和外币财务报表核算方法
(1)外币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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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团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金额。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折算差额除了为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以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原记账本位币金额,不产生汇兑差额。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外币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类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外,均按业务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与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在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中列示。外币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10、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1)金融资产
1)金融资产分类和重分类
本集团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
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非本集团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在此情形下,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
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指本集团如何管理金融资产以产生现金流量。业务模式决定本集团所管理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来源是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出售金融资产还是两者兼有。本集团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关键管理人员决定的对金融资产进行管理的特定业务目标为基础,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
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是指金融工具合同约定的、反映相关金融资产经济特征的现金流量属性。本集团对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进行评估,以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在特定日期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其中,本金是指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利息包括对货币时间价值、与特定时期未偿付本金金额相关的信用风险、以及其他基本信贷风险、成本和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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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对价。此外,本集团对可能导致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的时间分布或金额发生变更的合同条款进行评估,以确定其是否满足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要求。2)金融资产的确认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是指同时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①企业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是指该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①企业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集团可在初始确认时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做出,且一经做出,不得撤销,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是指除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确认的或有对价构成金融资产的,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集团可以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一经做出,不得撤销。3)金融资产的计量(a)初始计量
初始确认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均按照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应当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应当计入初始确认金额。本集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确认的应收账款初始计量中未包含《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准则中所定义的重大融资成分,也未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b)后续计量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其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如果企业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重分类为其他类别,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三十条规定处理其利得或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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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集团指定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除外):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该金融资产的利息计入损益之外,所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均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本集团指定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了获得的股利收入(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外,其它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其他综合收益,且后续不得转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对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及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4)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本集团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②金融资产发生转移,本集团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③金融资产发生转移,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且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
金融资产发生转移,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但企业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应当按照其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金融资产转移而收到的对价,及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与分摊的前述金融资产整体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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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②租赁应收款;③合同资产;④企业发行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和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二十一条(三)规定的财务担保合同。信用损失,是指本集团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以及合同资产,本集团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以及合同资产,本集团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计量损失准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及其变动,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具体如下:
①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②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处于第二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③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集团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
确认后未显著增加。
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本集团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
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但是,如果本集团确定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的,可以假设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通常情况下,如果逾期超过30日,则表明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除非本集团在无需付出过多成本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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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的情况下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证明即使逾期超过30日,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仍未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集团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集团考虑的信息包括:1)对借款人实际或预期的外部信用评级下调。如果内部信用评级可与外部评级相对应或可通过违约调查予以证实,则更为可靠;2)预期将导致借款人履行其偿债义务的能力发生显著变化的业务、财务或外部经济状况的不利变化。例如,实际或预期的利率上升,实际或预期的失业率显著上升;3)借款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的显著变化。例如,借款人收入或毛利率下降、经营风险增加、营运资金短缺、资产质量下降、杠杆率上升、流动比率下降、管理出现问题、业务范围或组织结构变更(例如某些业务分部终止经营);4)同一借款人其他债务发生违约或逾期;5)借款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的显著不利变化。例如,技术变革导致对借款人产品的需求下降;6)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的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借款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例如,如果房价下降导致担保物价值下跌,则借款人可能会有更大动机拖欠抵押贷款;7)预期将降低借款人按合同约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的显著变化。 例如, 母公司或其他关联公司能够提供的财务支持减少,或者信用增级质量的显著变化。关于信用增级的质量变化,企业应当考虑担保人的财务状况,次级权益预计能否吸收预期信用损失等;8)借款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的显著变化。 例如, 一组贷款资产中延期还款的数量或金额增加、接近授信额度或每月最低还款额的信用卡持有人的预期数量增加。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集团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核销。 如果本集团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集团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但是,按照本集团收回到期款项的程序,被减记的金融资产仍可能受到执行活动的影响。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2) 金融负债
1)金融负债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 负债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分类依据参照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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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产分类依据进行披露)。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除下列各项外,本集团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②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对此类金融负债,本集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资产转移》相关规定进行计量。③不属于以上①或②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以上①情形的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本集团作为此类金融负债发行方的,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八章所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计量。
本集团将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作为购买方确认的或有对价形 成金融负债的,按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2)金融负债终止确认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 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集团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本集团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终止确认部分的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本集团以主要市场的价格计量金融资产和 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不存在主要市场的,以最有利市场的价格计量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并且采用当时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分为三个层次,即第一层次输入值是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本集团优先使用第一层次输入值,最后再使用第三层次输入值。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大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本集团对权益工具的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但在有限情况下,如果用以确定公允价值的近期信息不足,或者公允价值的可能估计金额分布范围很广,而成本代表了该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的,该成本可代表其在该分布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恰当估计。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集团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1)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2)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5)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处理方法
本集团按照以下原则区分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1)如果本集团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有些金融工具虽然没有明确地包含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义务的条款和条件,但有可能通过其他条款和条件间接地形成合同义务。2)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集团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集团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权益工具。在某些情况下,一项金融工具合同规定本集团须用或可用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其中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等于可获取或需交付的自身权益工具的数量乘以其结算时的公允价值,则无论该合同权利或义务的金额是固定的,还是完全或部分地基于除本集团自身权益工具的市场价格以外的变量(例如利率、某种商品的价格或某项金融工具的价格)的变动而变动,该合同分类为金融负债。
本集团在合并报表中对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进行分类时,考虑 了集团成员和金融工具持有方之间达成的所有条款和条件。如果集团作为一个整体由于该工具而承担了交付现金、其他金融资产或者以其他导致该工具成为金融负债的方式进行结算的义务,则该工具应当分类为金融负债。
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属于金融负债的,相关利息、股利(或股息)、利得或损失,以及赎回或再融资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本集团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属于权益工具的,其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时,本集团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11、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1)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且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注:与评估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的方法、本年的前瞻性信息,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会计估计政策、以及会计处理方法等参照上述10.(1)5)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描述或索引。)
12、其他应收款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1)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按照下列情形计量其他应收款损失准备:①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金融资产,本集团按照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②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的金融资产,本集团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③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注:与评估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的方法、本年的前瞻性信息,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会计估计政策、以及会计处理方法等参照上述10.(1)5)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描述或索引。)
13、存货
本集团存货包括高速公路养护类存货、建筑施工企业存货、房地产开发类存货及能源类存货等。
存货中的高速公路养护类存货,包括原材料(是用于公路养护的材料、物料及器材等)及低值易耗品,采用永续盘存制。存货购进时以实际成本核算,领用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核算,低值易耗品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核算。建筑施工企业类存货包括在建施工产品及完工可移交建设单位或发包单位的工程等。房地产开发类存货包括已完工开发产品、在建开发产品和拟开发土地,已完工开发产品是指已建成、待出售的物业,在建开发产品是指尚未建成、以出售或经营为开发目的的物业,拟开发土地是指购入的、已决定将之发展为出售或出租物业的土地。项目整体开发时,全部转入开发产品;项目分期开发时,将分期开发用地部分转入在建开发产品,后期未开发土地仍保留在本项目中确认。公共配套设施按实际成本计入开发成本,完工时,摊销转入住宅等可售物业的成本,若企业将所持物业用于赚取租金或者资本增值,单独计入“投资性房地产”。
报告年末,对存货按账面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计价,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账面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不同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方法:1)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2)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3)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相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14、 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本集团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列示合同资产。合同资产,是指本集团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提供劳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
(2)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参照上述10.(1)5)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相关内容描述。
会计处理方法,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大于当前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本集团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借记“信用减值损失”,贷记“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相反,本集团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做相反的会计记录。
本集团实际发生信用损失,认定相关合同资产无法收回,经批准予以核销的,根据批准的核销金额,借记“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贷记“合同资产”。若核销金额大于已计提的损失准备,按期差额借记“信用减值损失”。
15、债权投资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如有相关业务参照上述12.其他应收款的相关内容描述。
16、 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如有相关业务参照上述12.
其他应收款的相关内容描述。
17、长期股权投资
本集团长期股权投资是对子公司的投资、对联营企业的投资和对合营企业的投资。
(1)共同控制及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本集团对共同控制的判断依据是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集体控制该安排,并且该安排相关活动的政策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
本集团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含)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时,通常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持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下表决权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或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或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或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或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等事实和情况判断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
(2)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A、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净资产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被合并方在合并日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负数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按零确定。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集团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B、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非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集团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原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做调整,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采用公允价值核算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合并日转入当期投资损益。
2)除上述通过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外,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投资成本;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投资成本;如有以债务重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等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根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披露确定投资成本的方法。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未同时满足上段所列条件的,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作为应收项目处理,不构成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3)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本集团对子公司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 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后续计量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追加投资时,按照追加投资支付的成本额公允价值及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增加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按照应享有的金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后续计量采用权益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随着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变动相应调整增加或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中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并抵销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企业的部分,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而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处置时将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部分按相应比例转入当期投资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剩余股权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因处置部分长期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处置股权账面价值和处置对价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处置股权账面价值和处置对价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剩余股权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损益。
本集团对于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股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每一项交易分别进行会计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交易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18、投资性房地产
本集团投资性房地产主要是用于出租的房屋,采用成本模式计量。本集团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根据房产的建筑结构、性质和使用方式估计使用寿命,但不得超过房产所在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年限。目前各类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寿
命、净残值率及年折旧(摊销)率如下:
类别 | 折旧年限(年) | 预计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30-35 | 3.00 | 2.77-3.23 |
19、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固定资产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期间的房屋及建筑物、安全设施、监控设施、通讯设施、收费设施、机械设备、运输设备及其他与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等。固定资产同时满足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固定资产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2)固定资产的分类:固定资产分为房屋及建筑物、安全设施、监控设施、通讯设
施、收费设施、机械设备、运输设备及其他设备共八类。
(3)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计算,按固定资产类别的原价、估计使用年限和3%的残值率确定各类固定资产的年折旧率。具体如下:
类别 | 使用年限 | 年折旧率(%) | 残值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30年 | 3.23 | 3 |
安全及监控设备 | 10年 | 9.70 | 3 |
机械设备 | 10年 | 9.70 | 3 |
通讯设施 | 10年 | 9.70 | 3 |
运输设备 | 8年 | 12.125 | 3 |
收费设施 | 8年 | 12.125 | 3 |
其他 | 5年 | 19.40 | 3 |
对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即固定资产原价减去累计折旧和已计提的减值准备)、估计尚可使用年限(即估计使用年限减去已使用年限)和按账面原价3%预计净残值来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
(4)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满足前述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同时扣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不满足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5)本集团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的,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6)公司没有重大的闲置固定资产和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20、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指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公路及构筑物、安全设施、监控设施、通讯设施、收费设施等,按各项工程实际发生的支出核算,包括支付的工程用设备、材料等专用物资款项、预付的工程价款、未完的工程支出等。本集团的在建工程按不同的工程项目分类核算,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尚未办理工程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起按工程预算、造价或工程成本等资料,暂估结转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并开始按确定的折旧(摊销)方法计提折旧(摊销)。工程竣工决算后,按竣工决算的金额调整原暂估金额,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摊销)额。
在建工程中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的规定计算计入工程成本。
21、借款费用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借款费用包括因借款而发生的利息支出、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和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资本化期间:是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的时点到停止资本化的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且每部分在其他部分继续建造过程中可供使用或者可对外销售、且为使该部分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实质上已经完成的,停止与该部分资产相关的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如中断是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继续进行。
(4)借款费用资本化率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1)专门借款利息费用的资本化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为专门借款利息费用的资本化金额,并在资本化期间内,将其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成本。
2)一般借款利息费用的资本化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一般借款利息费用资本化金额=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
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所占用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
=所占用一般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之和÷所占用一般借款本金加权平均数
所占用一般借款本金加权平均数=Σ(所占用每笔一般借款本金 ×每笔一般借款在当期所占用的天数/当期天数)
22、无形资产
本集团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青龙场立交桥收费经营权、高速公路特许经营权以及加油站经营权等。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量,其中,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相关的其他支出作为实际成本;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自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第四条和第九条规定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支出总额,但是对于以前期间已经费用化的支出不再调整;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实际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确定实际成本;对非同一控制下合并中取得被购买方拥有的但在其财务报表中未确认的无形资产,在对被购买方资产进行初始确认时,按公允价值确认为无形资产。其他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如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政府补助以及企业合并等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规定进行计价。
(2)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公司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土地使用权等能确定使用寿命的,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至不再作为无形资产确认时为止的使用寿命期间内采用直线法或工作量法摊销,其他无形资产按合同或法律规定的使用年限作为摊销年限。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
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不同的,改变其摊销期限和摊销方法。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有证据表明其使用寿命是有限的,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处理。复核后如有改变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3)本集团目前无研究开发项目。
(4)土地使用权的核算。土地使用权以评估确认价值或购买成本入账核算。公路沿线土地使用权按公路收费期限平均摊销,其中:
1)经原交通部[交财发(1997)49号]批准,公司收取成渝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的经营期限为30年,土地使用权从1997年7月起按30年收费期平均摊销。
2)成都城北出口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北公司)土地使用权原按28年期平均摊销,预计摊销期从1998年12月21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止。经四川省交通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交公路(2001)90号]《关于同意成都城北出口高速公路正式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批准,成都市城北出口高速公路的正式收费期限确定为1998年12月21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因收费期限的变化,对土地使用权的摊销年限从2001年1月1日起重新进行确定,截止使用年限确定为2024年6月30日,即自2001年1月1日起以期初土地使用权摊余价值按23.5年期平均摊销。
3)成雅分公司土地使用权原按28年期平均摊销,预计摊销期从1999年12月28日起至2027年12月27日。经四川省交通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交发(2005)15号]《关于成雅高速公路正式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批准,成雅高速公路的正式收费期限确定为2000年1月1日起至2029年12月31日止。因收费期限的变化,对土地使用权的摊销年限从2004年1月1日起重新进行确定,截止使用年限确定为2029年12月31日,即自2004年1月1日起以期初土地使用权摊余价值按26年期平均摊销。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4)四川成乐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成乐公司)公路沿线土地使用权按公路收费期限平均摊销,经四川省交通厅、四川省物价局《关于成(都)乐(山)高速公路正式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 [川交发( 2007)46号]批准,成乐公司收取车辆通行费的经营期限为30年,土地使用权从2000年1月起按30年收费期平均摊销。
(5)高速公路特许经营权的核算。根据财政部[财会(2008)11号]《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的通知》第一条和第五条解释以及参照国际财务报告诠释委员会诠释第12号的相关规定,公路特许经营权是在成渝高速、成雅高速、城北出口高速、成乐高速公路及成都-自贡-泸州 -赤水(川黔界)高速公路成都至眉山(仁寿)段(以下简称成仁高速)和遂广遂西高速的经营期内获授或将获授的向高速公路使用者收取一定费用的权利。公路经营权以成本,即建造或升级该高速公路所收取或应收取的金额的公允价值,减去累计摊销和减值损失列示。
公路特许经营权所依附的基础设施在运行后发生的支出,比如维护和保养费用,于费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若满足确认标准,则会作为公路特许经营权之附加成本予以资本化。
本集团的公路特许经营权采用工作量法(即车流量法)摊销,计算公式如下:
q=(B/A)
1/(n-1)
-1
a= q/[(1+q)
n
-1]
符号注释如下:
A—第一年的车流量
B—达到饱和流量年度的车流量
n—收费年限
q—年增长率
a—摊销率
其中:
1)成渝高速公路经营权从1997年7月起,第1年的摊销率为1.1577%,以后每年按车流量平均年递增率6.5%递增,第30年摊销率为7.1904%,30年合计摊销率为100%。本公司经交通部[交财发(1997)49号]批准的收取车辆通行费经营期限为30年,成渝高速公路的正式收费期限确定为1997年10月7日起至2027年10月6日止。2004年及以后年度新增的成渝高速公路资本化支出第1年的摊销率为4.1353%,以后每年按车流量平均年递增率6.5%递增,第15年摊销率为9.9862%,15年合计摊销率为100%。车流量平均年递增率是根据伟信顾问(香港)有限公司的《四川成渝交通预测报告》之“加权平均车辆流量乐观方案预测”和“加权平均车辆流量保守方案预测”数中第1年和达到饱和流量年度的预测数据分别计算出各自的年递增率后平均计算的。从2008年1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月1日起,成渝高速公路经营权的年摊销率按车流量平均递增率4.27%递增,年递增率是根据施伟拨有限公司2008年的《成渝高速公路四川段交通量、车辆通行费预测研究》之“乐观方案下项目公路分车型路段加权日均流量”和“保守方案下项目公路分车型路段加权日均流量”中2008年和最后一年预测数据计算出各自的年递增率后平均计算的。其中:成渝高速公路1997年取得的公路经营权2008年的摊销率为3.3262%,以后每年按车流量平均年递增率4.27%递增,2027年1-9月的摊销率为5.4934%,19.75年合计摊销率为100%。从2008年1月1日起,2004年及以后年度新增的成渝高速公路资本化支出,年摊销率按车流量平均递增率4.27%递增,并在15年或剩余经营期孰短的期限内摊销完毕。从2016年1月1日起,成渝高速公路经营权的年摊销率按车流量平均递增率3.79%递增,年递增率是根据综智(中国)有限公司2015年出具的《成渝高速公路四川段交通量、车辆通行费收入预测研究》之“基本方案下项目公路分车型路段加权日均流量”和“保守方案下项目公路分车型路段加权日均流量”中2016年和最后一年预测数据计算出各自的年递增率后平均计算的。其中:成渝高速公路1997年取得的公路经营权2016年的摊销率为6.9135%,以后每年按车流量平均年递增率3.79%递增,2027年1-9月的摊销率为7.7691%,11.75年合计摊销率为100%。
2)城北公司的公路经营权从1998年12月21日起第1年摊销率为1.7671%,以后每年按车流量平均年递增率4.8%递增,第28年摊销率为6.2663%,28年合计摊销率为100%,截止日为2026年6月30日。经四川省交通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交公路(2001)90号]《关于同意成都城北出口高速公路正式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批准,城北出口高速公路的正式收费期限确定为1998年12月21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因收费期限的变化,对城北出口高速公路经营权的摊销年限从2001年1月1日起重新确定,截止使用年限均确定为2024年6月30日。城北出口高速公路经营权2001年以前的年摊销率保持不变,从2001年起年摊销率改变为2.286%,以后每年按车流量平均年递增率4.8%递增,第24年半年的摊销率为3.272%,25.5年合计摊销率为100%。车流量平均年递增率是根据伟信顾问(香港)有限公司的《城北交通预测报告》之“交通量预测-乐观方案”和“交通量预测-保守方案”数中第1年和达到饱和流量年度的预测数据分别计算出各自的年递增率后平均计算的。从2008年1月1日起,城北出口高速公路经营权的年摊销率按车流量平均递增率3.84%递增,年递增率是根据中交通力公路勘察设计工程有限公司2008年的《城北交通预测研究报告》之“交通量预测结果(乐观方案)”和“交通量预测结果(保守方案)”中2008年和最后一年预测数据计算出各自的年递增率后平均计算的。城北出口高速公路经营权2008年的摊销率为4.4539%,以后每年按车流量平均年递增率3.84%递增,2024年1-6月摊销率为4.0313%,16.5年合计摊销率为100%。从2016年1月1日起,城北出口高速公路经营权的年摊销率按车流量平均递增率4.20%递增,年递增率是根据综智(中国)有限公司2015年出具的《成都城北出口高速公路交通量、车辆通行费收入预测研究》之“交通量及预测结果(基本方案)”和“交通量及预测结果(保守方案)”中2016年和最后一年预测数据计算出各自的年递增率后平均计算的。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城北出口高速公路经营权2016年的摊销率为10.0322%,以后每年按车流量平均年递增率4.20%递增,2024年1-6月摊销率为6.8991%,8.5年合计摊销率为100%。
3)成雅分公司的公路经营权从1999年12月28日起第1年摊销率为1.2814%,以后每年按车流量平均年递增率6.8%递增,第28年摊销率为7.5032%,28年合计摊销率为100%,预计截止使用年限为2027年12月27日。2005年2月经四川省交通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交发(2005)15号]《关于成雅高速公路正式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批准,成都成雅高速公路的正式收费期限确定为2000年1月1日起至2029年12月31日止。因收费期限的变化,对成雅高速公路经营权年限从2004年1月1日起重新确定,截止使用年限均确定为2029年12月31日。公路经营权2004年以前的年摊销率保持不变,从2004年起年摊销率改变为1.5006%,以后每年按车流量平均年递增率6.8%递增,第26年摊销率为7.7721%,26年合计摊销率为100%。车流量平均年递增率是根据柏诚(亚洲)有限公司的《成雅交通预测、运作及养护成本估计报告》之 “交通预测概要保守方案”和“交通预测概要乐观方案”数中第1年和达到饱和流量年度的预测数据分别计算出各自的年递增率后平均计算的。从2008年1月1日起,2008年及以后年度新增的成雅高速公路资本化支出,年摊销率按车流量平均递增率6.80%递增,并在15年或剩余经营期孰短的期限内摊销完毕。从2016年1月1日起,成雅高速公路经营权的年摊销率按车流量平均递增率5.54%递增,年递增率是根据综智(中国)有限公司2015年出具的《成雅高速公路交通量、车辆通行费收入预测研究》之“基本方案下项目公路分车型路段加权日均流量”和“保守方案下项目公路分车型路段加权日均流量”中2016年和最后一年预测数据计算出各自的年递增率后平均计算的。其中:成雅高速公路1999年取得的公路经营权2016年的摊销率为4.9142%,以后每年按车流量平均年递增率5.54%递增,最后一年2029年的摊销率为9.9065%、14年合计摊销率为100%。
4)成乐公司的公路经营权从投入使用起第1年折旧率为1.1745%,以后每年按车流量平均年递增率6.41915%递增,第30年折旧率为7.1356%,30年合计折旧率为100%;预计截止使用年限为2029年12月31日。车流量平均年递增率是根据施伟拔有限公司的《四川省成都至乐山高速公路交通量及车辆通行费收入预测研究》之“未来交通量和通行费收入预测”中2029年的基本方案下成乐项目公路日均流量预测数据和2000年的实际年均日交通量计算的。从2007年1月1日起,2007年及以后年度新增的成乐高速公路资本化支出,年摊销率按车流量平均递增率6.41915%递增,并在15年或剩余经营期孰短的期限内摊销完毕。从2016年1月1日起,成乐高速公路经营权的年摊销率按车流量平均递增率4.69%递增,年递增率是根据综智(中国)有限公司2015年出具的《成乐高速公路交通量、车辆通行费收入预测研究》之“基本方案下项目公路分车型路段加权日均流量”和“保守方案下项目公路分车型路段加权日均流量”中2016年和最后一年预测数据计算出各自的年递增率后平均计算的车流量平均年递增率,成乐高速经营权2016年的摊销率为5.2132%,以后每年按车流量平均年递增率4.69%递增,最后一年2029年摊销率为9.4581%,14年合计摊销率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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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成仁分公司的公路经营权从2012年9月18日起第1年摊销率为1.5105%,以后每年按车流量平均年递增率4.9792%递增,第30年摊销率为6.1775%,30年合计摊销率为100%,预计截止使用年限为2042年9月17日。车流量平均年递增率是根据施伟拔有-限公司的《成都-自贡-泸州-赤水高速公路项目(成都至眉山段)交通量、通行费收入及营运养护费用预测研究报告》之项目公路交通量与通行费收入“基本方案”和“乐观方案”数中第1年和达到收费期限截止年度的预测数据分别计算出各自的年递增率后平均计算的。从2016年1月1日起,成仁高速公路经营权的年摊销率按车流量平均递增率4.4992%递增,年递增根据综智(中国)有限公司2015年出具的《成仁高速公路交通量、车辆通行费收入预测研究》之“基本方案下项目公路分车型路段加权日均流量”和“保守方案下项目公路分车型路段加权日均流量”中2016年和最后一年预测数据计算出各自的年递增率后平均计算的车流量平均年递增率,成仁高速经营权2016年的摊销率为1.9946%,以后每年按车流量平均年递增率4.4992%递增,最后一年 2042年摊销率为5.1258%,27年合计摊销率为100%。
6)遂广遂西公司的公路经营权从2016年10月9日起第1年遂广高速、遂西高速摊销率分别为1.3747%、1.2956%,以后每年分别按车流量平均年递增率5.55%、5.89%递增,第30年摊销率分别为6.5620%、6.7861%,30年合计摊销率为100%,预计截止使用年限为2046年9月9日(特许权协议约定项目收费期期为29年336天,收费期的起始时间由项目收费批复文件确定)。车流量平均年递增率是根据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公路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出具的可研报告中第1年和达到收费期限截止年度的预测数据分别计算出各自的年递增率后预计算的。
23、长期资产减值的减值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1)本集团 于年末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及其他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资产进行检查,当存在减值迹象时,本集团进行减值测试。对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末均进行减值测试。
(2)对是否存在下列各种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进行判断,如发现资产存在下述减值迹象的,则进行减值测试:1)资产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2)公司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3)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回报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4)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其实体已经损坏。5)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6)公司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损失)远低于预计金额等。7)其他表明资产已发生减值的迹象。
(3)资产减值损失的确认:资产减值损失是根据年末各项资产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预计可收回金额按如下方法估计:1)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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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2)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根据公平交易中有法律约束力的销售协议价格减去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费用的金额确定,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金、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等。 3)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在综合考虑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使用寿命和折现率等因素后,预计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减值测试后,若该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上述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4)有迹象表明一项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则按照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5)资产组的认定:有迹象表明一项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第二条、第十八条第二至四款和该准则应用指南第四项的规定,公司以每条收费路段的高速公路及附属设施作为资产组,各控股子公司(含直接、间接方式控股)分别作为单独的资产组。现有资产业务变化、管理方式变化、对这些资产的持续使用和处置决策方式以及市场发生重大变化,导致现行资产组划分不再适合实际情况的,在履行相应的程序重新确定资产组,并按《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进行信息披露。新增资产需要单独认定资产组的,不作为资产组的变化处理。
24、长期待摊费用
本集团的长期待摊费用包括加油站资产改良支出、装修费等,以实际发生的支出记账。该费用按受益期限平均摊销,如长期待摊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5、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反映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如客户在本集团向客户转移商品或提供服务之前支付对价,则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与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确认合同负债。合同负债于本集团按照合约履行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
26、职工薪酬
本集团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福利。
(1)短期薪酬主要包括:1)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2)职工福利费;3)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4)住房公积金;5)工会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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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职工教育经费;6)非货币性福利等。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企业年金等,按照公司承担的风险和义务,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设定受益计划。对于设定提存计划根据在资产负债表日为换取职工在会计期间提供的服务而向单独主体缴存的提存金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设定受益计划为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公司现暂无设定受益计划。
年金计划的主要内容:1)参加人员范围:与本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并试用期满;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2)资金筹集方式: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单位和职工共同承担。单位缴费的列支渠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职工个人缴费由单位从职工工资中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为单位为其缴费的25%;单位年缴费总额为年度工资总额的8%;单位年缴费按照职工个人缴费基数占年金计划全体缴费员工缴费基数之和的比例分配至职工个人账户,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为个人工资总额。3)年金基金管理方式:本方案所归集的企业年金基金由本公司委托受托人进行受托管理并签署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合同。由企业年金基金受托人委托具备企业年金管理资格的托管人、账户管理人、投资管理人提供统一的相关服务。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收益,根据企业年金基金单位净值,按周或者按日足额分别记入个人账户和企业账户。
(3)辞退福利:本公司在不能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时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或确认与涉及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两者孰早),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4)其他长期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所有的职工薪酬,包括长期带薪缺勤、长期利润分享计划等。
27、预计负债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当与对外担保、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未决诉讼或仲裁、产品质量保证等或有事项(指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其结果须由某些未来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才能决定的不确定事项)相关的业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本集团将其确认为负债:该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时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初始计量:在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后,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在其他情况下,最佳估计数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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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计算确定。清偿预计负债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只有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才能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确定预计负债的金额时不应考虑预期处置相关资产形成的利得。
(3)预计负债的后续计量: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不能真实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4)其他确认预计负债的情况
1)待执行合同变成亏损合同的,该亏损合同产生的义务满足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确认为一项预计负债。待执行合同,是指合同各方尚未履行任何合同义务,或部分地履行同等义务的合同。亏损合同,是指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
2)本集团承担的重组义务满足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确认为一项预计负债。同时存在下列情况时,表明企业承担了重组义务:有详细、正式的重组计划,包括重组涉及的业务、主要地点、需要补偿的员工人数及其岗位性质、预计重组支出、计划实施时间等,该重组计划已对外公告。
3)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在冲减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长期应收款或其他应收款)至零后,按照合同和协议约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将预计承担的部分确认为预计负债。
28、股份支付
用以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该公允价值的金额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情况下,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直线法计算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集团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授予后立即可行权,在授予日以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如需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集团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负债。
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目前无股份支付。
29、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归类为债务工具的优先股、永续债,按其公允价值扣除交易费用后的金额进行初始计量,并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按照借款费用进行处理,其回购或赎回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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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类为权益工具的优先股、永续债,在发行时收到的对价扣除交易费用后增加所有者权益,其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按照利润分配处理,回购或注销作为权益变动处理。
目前,本集团无优先股、永续债金融工具。
30、收入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
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集团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不因合同开始之后单独售价的变动而重新分摊交易价格。
交易价格是本集团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本集团根据合同条款,并结合以往的习惯做法确定交易价格;在确定交易价格时,本集团将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
本集团确认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集团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本集团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本集团属于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1)客户在本集团履约同时即取得并消耗由本集团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2)客户能够控制本集团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3)本集团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集团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按照在整个合同期间内已完成履约义务的进度确认收入。本集团考虑商品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对于类似情况下的类似履约义务,本集团采用相同的方法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集团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集团会考虑下列迹象:1)本集团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2)本集团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3)本集团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或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4)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本集团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 (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本集团拥有的、无条件 (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本集团的营业收入主要包括车辆通行费收入、其他商品销售收入、提供劳务收入、BT业务及与其相关收入等,与取得各类收入的主要活动相关的具体会计政策描述如下:
(1)车辆通行费收入
车辆通行费收入包括通过四川省联网收费系统收取的经四川省交通厅高速公路监控结算中心(以下简称高速公路结算中心)清分结算确认属于本集团的车辆通行费收入,以及由其他四川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单位代收的经高速公路结算中心清分结算确认属于本集团的车辆通行费收入。通过四川省联网收费系统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当满足车辆在本集团拥有权益的高速公路通行完毕,本集团履行了道路通行合同中相应履约义务时,且清分收入已清分确认,与此同时本集团确认通行费收入。
本集团现行道路收费标准如下:
1)经四川省交通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交发(2005)127号]《关于成(都)渝(重庆)高速公路四川段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标准调整的批复》批准,成渝高速公路(四川段)226公里调整后的收费标准如下:
车辆类别 | 公路通行费标准 | 龙泉山隧道通行费标准 |
一类客货车 | 0.35元/车公里 | 5.00元/每车次 |
二类客货车 | 0.70元/车公里 | 10.00元/每车次 |
三类客货车 | 1.05元/车公里 | 15.00元/每车次 |
四类客货车 | 1.40元/车公里 | 20.00元/每车次 |
五类货车 | 1.75元/车公里 | 25.00元/每车次 |
2)经四川省交通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交发(2005)136号]《关于成都市经营性公路项目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标准调整的批复》批准,成都城北出口高速公路(青龙场立交桥—白鹤林)10.35公里收费标准如下:
车辆类别 | 城北出口收费站(含青龙立交3元) |
一类车 | 8.00元/车.次 |
二类车 | 16.00元/车.次 |
三类车 | 24.00元/车.次 |
四类车 | 32.00元/车.次 |
五类车 | 40.00元/车.次 |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3)经四川省交通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交发(2005)129号]《关于成(都)雅(安)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标准调整的批复》批准,成雅高速公路144.2公里调整后的收费标准如下:
车辆类别 | 成都至青龙场收费标准 | 青龙场至雅安收费标准 | 金鸡关隧道通行费标准 |
一类客货车 | 0.45元/车公里 | 0.35元/车公里 | 3.00元/每车次 |
二类客货车 | 0.90元/车公里 | 0.70元/车公里 | 6.00元/每车次 |
三类客货车 | 1.35元/车公里 | 1.05元/车公里 | 9.00元/每车次 |
四类客货车 | 1.80元/车公里 | 1.40元/车公里 | 12.00元/每车次 |
五类货车 | 2.25元/车公里 | 1.75元/车公里 | 15.00元/每车次 |
4)经四川省交通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交发(2005)126号]批准,成乐高速公路86.4公里收费标准如下:
车型分类 | 车型分类标准 | 收费标准 | |
客货车 | 一类 | 7座(含)以下客车;2吨(含)以下小货车 | 0.35元/车.公里 |
二类 | 8座-19座客车;2吨以上至5吨(含)货车 | 0.70元/车.公里 | |
三类 | 20座-39座客车;5吨以上至10吨(含)货车 | 1.05元/车.公里 | |
四类 | 40座(含)以上客车;10吨以上至15吨(含)货车 | 1.40元/车.公里 | |
货车 | 五类 | 15吨以上货车 | 1.75元/车.公里 |
5)经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川交函(2018)595号]批准,成仁高速公路(106.613公里)试收费期间收费标准如下:
车辆类别 | 成都至双流县永兴镇收费标准(六车道) | 双流县永兴镇至眉山段收费标准(四车道) | 二峨山隧道 |
一类客货车 | 0.60元/车公里 | 0.50元/车公里 | 8.00元/每车次 |
二类客货车 | 1.20元/车公里 | 1.00元/车公里 | 16.00元/每车次 |
三类客货车 | 1.80元/车公里 | 1.50元/车公里 | 24.00元/每车次 |
四类客货车 | 2.40元/车公里 | 2.00元/车公里 | 32.00元/每车次 |
五类货车 | 3.00元/车公里 | 2.50元/车公里 | 40.00元/每车次 |
6)经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川交发(2016)28号、29号]批准,遂广(102.941公里)/遂西高速公路(67.644公里)试收费期间收费标准如下:
车辆类别 | 遂广高速公路 | 遂西高速公路 |
一类车 | 0.50元/车公里 | 0.50元/车公里 |
二类车 | 1.00元/车公里 | 1.00元/车公里 |
三类车 | 1.50元/车公里 | 1.50元/车公里 |
四类车 | 2.00元/车公里 | 2.00元/车公里 |
五类车 | 2.50元/车公里 | 2.50元/车公里 |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备注1:上述一至五类客货车型分类及车型分类标准与优惠价格折算系数标准如下:
车型分类 | 车型分类标准 | 收费价格折算系数 |
一类车 | 7座(含)以下轿车、小型客车;2吨(含)以下小货车 | 1 |
二类车 | 8座-19座客车;2吨以上至5吨(含)货车 | 2 |
三类车 | 20座-39座客车;5吨以上至10吨(含)货车,20英尺集装箱车 | 3 |
四类车 | 40座(含)以上客车;10吨以上至15吨(含)货车,40英尺集装箱车 | 4 |
五类车 | 15吨以上货车。 | 5 |
备注2:货车按照四川省交通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交发(2007)14号]批复和收费标准(0.075元/吨.公里)同步实施计重收费;以及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川交发(2014)1号)] [川交函(2014)54号]批复和记重收费标准同步实施计重收费。
7)根据四川省交通厅[川交发(2006)11号]《关于实施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及标准调整有关事宜的通知》,公司及子公司主要道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标准及调整按上述22.4.1、22.4.2、22.4.3、22.4.4所对应的批复文件从2006年4月10日起实施。
8)根据四川省交通厅、物价局[川交发(2007)14号]《关于联网高速公路实施货车计重收费的批复》规定,本公司及子公司主要道路自2007年6月1日对货车实行计重收费(上述6段高速公路的货车收费标准不再执行),收费标准如下:计重收费路段以收费站出口现场计量的车货总重和里程,按下列基本费率标准分正常装载合法运输和超过公路承载能力运输两种情况计算车辆通行费。
A、基本费率标准:高速公路0.075元/吨.公里;桥梁、隧道0.65元/吨.公里。
B、正常装载合法运输通行费计算办法
车货总重量 | 计重收费计算办法(对正常装载的货车给予20%车辆通行费优惠)* |
小于20t(含20t) | 按基本费率计算 |
20t-40t(含40t) | ① 20t及以下部分,按基本费率计算;②20t以上部分,其费率按基本费率线性递减到基本费率的50%计算。 |
大于40t | ① 20t及以下部分,按基本费率计算;②20t以上部分,其费率按基本费率线性递减到基本费率的50%计算;③超过40t的部分按基本费率的50%计算。 |
*自2007年6月1日起四川省对货运车辆行驶高速公路实施计重收费政策,在货车计重收费试行期限内(至2010年9月30日止),对正常装载货车给予20%通行费优惠。2018年12月18日,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四川省财政厅联合发布《关于收费公路货车计重收费有关事项公告》,从2019年1月15日起,不再执行对二轴、三轴正常装载货车计重收费20%的优惠和四轴及四轴以上正常装载货车计重收费30%的优惠,均恢复为按货车计重收费基本费率计算收取车辆通行费。
C、超过公路承载能力运输通行费计算办法
车货总重量 | 计重收费计算办法 |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超过30%以内(含30%) | 正常装载(不超限标准)的货车按正常基本费率计算。 |
超过30%-100%(含100%) | ①正常及不超过30%的部分,按正常基本费率计算; ②超过30%以上的部分,按基本费率的3倍线性递增至5倍计收。 |
超过100%以上 | ①正常及不超过30%的部分,按正常基本费率计算,暂给予20%车辆通行费优惠;②超过30%-100%的部分,按基本费率的3倍线性递增至5倍计收; ③超过100%以上的部分,按基本费率的5倍计收。 |
(2)租赁收入
租赁收入包括广告区位租赁收入、服务区租赁收入和房屋租赁收入等,其中:1)广告区位租赁收入主要指本集团所属高速公路沿线提供广告区位租赁服务而收取的收入;2)服务区租赁收入是指本集团所属高速公路沿线服务区相关资产租赁收入。本集团提供的租赁收入于租赁服务提供期间确认收入。
(3)服务区其它经营收入
服务区其他经营收入主要是指本集团所属高速公路所管辖服务区餐饮服务及超市销售收入等,该等收入在所属服务已提供/商品的控制权转移到客户时点确认收入。
(4)能源销售收入
能源销售收入主要包括加油站油品销售收入及化工贸易收入等,在本集团履约义务已完成、对应商品的控制权转移到客户时点时确认收入。
(5) BT业务收入的确认
1)涉及的BT业务同时满足以下条件:A、合同授予方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或政府授权进行招标的企业;B、合同投资方为按照有关程序取得合同的企业(以下简称合同投资方,按照规定设立项目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进行项目建设和运营;C、合同中对所建造公共基础设施的质量标准、工期、移交的对象、合同总价款及其分期偿还等作出约定,同时在合同期满,合同投资方负有将有关公共基础设施移交给合同授予方或其指定的单位,并对基础设施在移交时的性能、状态等作出明确规定。
2)与BT业务相关收入的确认A、项目公司对于建造期间所提供的建造服务、或建成后涉及与后续经营服务相关的收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确认收入和费用。
合同规定基础设施建成后的一定期间内,项目公司可无条件地自合同授予方收取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在确认收入的同时确认金融资产,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处理。
建造过程如发生借款利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的规定处理。
B、项目公司未提供实际建造服务,将基础设施建造发包给其他方的,不应确认建造服务收入,按照建造过程中支付的工程价款等考虑合同规定确认为金融资产。
3)BT业务所建造基础设施不应作为项目公司的固定资产。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4)在BT业务中,授予方可能向项目公司提供除基础设施以外其他的资产,如该资产构成授予方应付合同价款的一部分,不作为政府补助处理。项目公司自授予方取得资产时,以其公允价值确认,未移交基础设施前应确认为一项负债。
(6)建筑工程施工
对于提供的建筑施工服务业务,本集团根据具体合同的相关条款规定及适用合同的相关法律规定和相关业务实际经营情况,结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之第11条检查是否属于在某一时段履行的履约义务。若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则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工程施工收入。本集团根据建设项目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其中:产出法是根据已转移给客户的商品对于客户的价值确定履约进度;投入法是以本集团为履行履约义务的投入确定履约进度(该进度基于每份合同截至报告年末已发生的成本在预算总成本中的占比来计算)。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企业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7)房地产销售收入
本集团在履行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房地产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房地产商品控制权,是指客户能够主导该商品房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即公司在房屋完工并验收合格,已在公共媒体上发布交房公告,签订了销售合同,取得了买方付款证明,并办理完成商品房实物移交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对公司已通知买方在销售合同规定时间内办理商品房实物移交手续,而买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成商品房实物移交手续且无正当理由的,在其他条件符合的情况下,公司在通知所规定的时限结束后即确认收入的实现。
(8)租赁业务收入
本集团在租赁开始日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收入确认原则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进行分配,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对于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确认为当期收入。
对于经营租赁的租金,出租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其他方法更为系统合理的也可采用。存在免租期的情况下,公司将租金总额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照直线法或者其他合理方法进行分配,免租期内应确认租赁收入。在出租人承担了承租人的某些费用的情况下,将该费用从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并将余额在整个租赁期内进行分配。
31、合同成本
(1)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金额的确定方法
本集团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包括合同履约成本和合同取得成本。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合同履约成本,即本集团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②该成本增加了本集团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合同取得成本,即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该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增量成本,是指本集团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如无论是否取得合同均会发生的差旅费等),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但是,明确由客户承担的除外
(2)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摊销
本集团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
本集团在确定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损失时,首先对按照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确认的、与合同有关的其他资产确定减值损失;然后,根据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时,本集团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1)本集团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32、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作为所有者投入的资本,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计量,对于按照固定的定额标准拨付的补助,或对年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 ,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1元)计量。
本集团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自长期资产可供使用时起,按照长期资产的预计使用期限,将递延收益平均分摊转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33、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本集团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 (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可抵扣亏损,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商誉的初始确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对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非企业合并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34、租赁
本集团在租赁开始日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
本集团作为融资租赁出租方时,在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作为融资租赁承租方时,在租赁开始日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将两者的差额记录为未确认融资费用。
本集团作为经营租赁承租方的租金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作为出租方的租金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收入。
35、所得税的会计核算
所得税的会计核算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所得税费用包括当年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将与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年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的当年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当年所得税是指企业按照税务规定计算确定的针对当年发生的交易和事项,应纳给税务部门的金额,即应交所得税;递延所得税是指按照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应予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年末应有的金额相对于原已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
36、分部信息
本集团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经营分部,是指集团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公司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公司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
分部间转移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共同费用除无法合理分配的部分外按照收入比例在不同的分部之间分配。
37、持有待售和终止经营
(1)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本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出售;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已经获得相关批准。本集团专为转售而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取得日满足“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的规定条件,且短期(通常为3个月)内很可能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其他划分条件的,在取得日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本集团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无论出售后是否保留部分权益性投资,在拟出售的对子公司投资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时,在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将对子公司投资整体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子公司所有资产和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2)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计量和列报。本集团将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首次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规定计量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各项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转回。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不再满足划分条件,从持有待售中移除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1)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2) 可收回金额。终止确认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将尚未确认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中区别于其他资产和负债,单独列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负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资产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负债不相互抵销,分别作为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列示。
(3)终止经营,是指本集团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或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或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38、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2017年度,财政部颁布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简称新收入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财会[2017]9号)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以上四项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
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本集团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根据相关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日执行新准则与现行准则的差
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未分配利润或其他综合收益。
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颁布《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该文件适用于2018年6月30日及之后的财务报表,并需要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按照新报表格式要求调整。2019年1月18日,财政部颁布《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1号》,该通知适用于已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集团。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已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2)变更的主要影响
(a)新收入准则新收入准则取代了财政部于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及《企业
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简称原收入准则)。
在原收入准则下,本集团以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其中:①本集团销售商品收入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即: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给购货方,收入的金额及相关成本能够可靠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②提供劳务收入和建造合同收入按照资产负债表日的完工百分比法进行确认。在新收入准则下,本集团以控制权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在满足一定条件时,本集团属于在某一段时间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集团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本集团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本集团确认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集团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
本集团依据新收入准则有关特定事项或交易的具体规定调整了相关会计政策。本集团 依据新收入准则的规定,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同时,本集团依据新收入准则对与收入相关的信息披露要求提供更多披露,例如相关会计政策、有重大影响的判断 (可变对价的计量、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方法、估计各单项履约义务的单独售价所用的假设等)、与客户合同相关的信息 (本年收入确认、合同余额、履约义务等)、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信息等。
本集团 对收入来源及客户合约流程进行复核以评估新收入准则对财务报表的影响。本集团的收入主要为车辆通行费收入、销售房地产商品、提供租赁及销售其他商品(加油站油品销售及服务区经营)和BT项目取得的收入等,其中:报告期超过90%的收入来源于与车辆通行费收入及所辖高速公路加油站油品及服务区销售收入以及与客户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该部分收入仍于向客户交付时点确认。
采用新收入准则对本公司及其子公司除财务报表列报 (附注四、38(1)2)(c))以外无重大影响。
(b)新金融工具准则
新金融工具准则修订了财政部于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以及财政部于2014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简称原金融工具准则)。
新金融工具准则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三个基本分类:(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金融资产的分类是基于本集团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及该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而确定。新金融工具准则取消了原金融工具准则中规定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四个分类类别。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2018年1月1日,本集团没有将任何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也没有撤销之前的指定。
新金融工具准则以“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替代了原金融工具准则中的“已发生损失”模型。“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要求持续评估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因此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本集团信用损失的确认时点早于原金融工具准则。 “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适用于下列项目: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合同资产;企业发行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和适用于22号准则第21条(三)规定的财务担保合同。本集团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金融工具的减值进行评估,应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需要做出重大判断和估计,需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在做出该等判断和估计时,本集团根据历史还款数据结合经济政策、宏观经济指标、行业风险等因素推断债务人信用风险的预期变动。
本年,经本集团评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下的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本年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所列示的金额或披露并无重大影响。
本集团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除某些特定情形外,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含减值)进行追溯调整,将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 (即2018年1月1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8年年初其他综合收益(附注四38(3)。
(c)财务报表列报
本集团根据(财会[2018]15号)及(财会[2019]1号)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编制2018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变更了相关财务报表列报。相关列报调整影响如下: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2017年12月31日受影响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
项目 | 合并资产负债表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
调整前 | 调整数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数 | 调整后 | |
应收账款 | 205,247,254.00 | -205,247,254.00 | 10,948.83 | -10,948.83 |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205,247,254.00 | 205,247,254.00 | 10,948.83 | 10,948.83 | ||
应收利息 | 14,532,980.05 | -14,532,980.05 | 14,388,869.79 | -14,388,869.79 | ||
其他应收款 | 226,624,112.08 | 14,532,980.05 | 241,157,092.13 | 890,082,268.63 | 14,388,869.79 | 904,471,138.42 |
应付账款 | 1,513,537,400.89 | -1,513,537,400.89 | 191,332,065.96 | -191,332,065.96 |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1,513,537,400.89 | 1,513,537,400.89 | 191,332,065.96 | 191,332,065.96 | ||
应付利息 | 82,735,284.38 | -82,735,284.38 | 70,001,698.19 | -70,001,698.19 | ||
应付股利 | 4,398,786.22 | -4,398,786.22 | ||||
其他应付款 | 921,377,658.70 | 87,134,070.60 | 1,008,511,729.30 | 253,311,557.77 | 70,001,698.19 | 323,313,255.96 |
长期应付款 | 138,500,000.00 | 1,640,000.00 | 140,140,000.00 | |||
专项应付款 | 1,640,000.00 | -1,640,000.00 | ||||
合计 | 3,108,593,476.32 | 3,108,593,476.32 | 1,419,127,409.17 | 1,419,127,409.17 |
2017年度受影响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项目:
项目 | 合并利润表 | 母公司利润表表 | ||||
调整前 | 调整数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数 | 调整后 | |
其他收益 | 7,964,967.42 | 184,779.95 | 8,149,747.37 | 7,964,967.42 | 167,602.30 | 8,132,569.72 |
营业外收入 | 45,480,750.88 | -184,779.95 | 45,295,970.93 | 19,250,386.85 | -167,602.30 | 19,082,784.55 |
合计 | 53,445,718.30 | 53,445,718.30 | 27,215,354.27 | 27,215,354.27 |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依据财政部(财会[2018]15号)及财政部2018年9月7日对《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解读,将收到的扣缴税款手续费,作为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的项目在利润表的“其他收益”项目中填列。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无。
(3)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或新收入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17年12月31日 | 2018年1月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801,146,683.18 | 2,801,146,683.18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205,247,254.00 | 205,247,254.00 | |
其中: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205,247,254.00 | 205,247,254.00 | |
预付款项 | 232,510,604.97 | 232,510,604.97 |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241,157,092.13 | 241,157,092.13 | |
其中:应收利息 | 14,532,980.05 | 14,532,980.05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1,854,514,629.64 | 1,854,514,629.64 | |
合同资产 | 503,782,672.90 | 503,782,672.90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687,598,527.66 | 687,598,527.66 | |
其他流动资产 | 23,577,009.91 | 23,577,009.91 | |
流动资产合计 | 6,045,751,801.49 | 6,549,534,474.39 | 503,782,672.90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183,592,808.37 | -183,592,808.37 | |
其他债权投资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1,982,515,654.58 | 1,250,752,530.48 | -731,763,124.10 |
长期股权投资 | 450,886,857.23 | 450,886,857.23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64,246,044.25 | 264,246,044.25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39,810,356.05 | 39,810,356.05 |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项目 | 2017年12月31日 | 2018年1月1日 | 调整数 |
固定资产 | 510,902,038.81 | 510,902,038.81 | |
在建工程 | 14,748,448.51 | 14,748,448.51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无形资产 | 25,006,898,880.06 | 25,006,898,880.06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36,607,823.18 | 36,607,823.18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3,002,778.53 | 13,002,778.53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27,980,451.20 | 227,980,451.2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8,238,965,645.32 | 27,815,836,208.30 | -423,129,437.02 |
资产总计 | 34,284,717,446.81 | 34,365,370,682.69 | 80,653,235.88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450,000,000.00 | 450,000,000.00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1,513,537,400.89 | 1,513,537,400.89 | |
预收款项 | 309,622,946.44 | -309,622,946.44 | |
合同负债 | 158,913,338.84 | 158,913,338.84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职工薪酬 | 109,778,299.41 | 109,778,299.41 | |
应交税费 | 95,925,606.63 | 95,925,606.63 | |
其他应付款 | 1,008,511,729.30 | 1,081,411,336.90 | 72,899,607.60 |
其中:应付利息 | 82,735,284.38 | 82,735,284.38 | |
应付股利 | 4,398,786.22 | 4,398,786.22 | |
应付分保账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110,050,425.51 | 2,110,050,425.51 | |
其他流动负债 | 24,384,007.71 | 24,384,007.71 | |
流动负债合计 | 5,621,810,415.89 | 5,544,000,415.89 | -77,810,000.00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11,647,096,917.90 | 11,647,096,917.90 | |
应付债券 | 2,500,000,000.00 | 2,500,000,000.00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长期应付款 | 140,140,000.00 | 140,140,000.00 |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项目 | 2017年12月31日 | 2018年1月1日 | 调整数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3,127,958.25 | 3,127,958.25 | |
递延收益 | 74,467,762.92 | 74,467,762.92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3,361,484.56 | 25,459,469.94 | 12,097,985.38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77,810,000.00 | 77,810,000.00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4,378,194,123.63 | 14,468,102,109.01 | 89,907,985.38 |
负债合计 | 20,000,004,539.52 | 20,012,102,524.90 | 12,097,985.38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3,058,060,000.00 | 3,058,06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853,919,904.05 | 1,853,919,904.05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30,958,880.17 | 97,266,730.67 | 66,307,850.50 |
专项储备 | 7,708,330.71 | 7,708,330.71 | |
盈余公积 | 4,856,503,273.92 | 4,856,503,273.92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4,086,922,221.70 | 4,086,922,221.70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13,894,072,610.55 | 13,960,380,461.05 | 66,307,850.50 |
少数股东权益 | 390,640,296.74 | 392,887,696.74 | 2,247,400.00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4,284,712,907.29 | 14,353,268,157.79 | 68,555,250.50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34,284,717,446.81 | 34,365,370,682.69 | 80,653,235.88 |
合并资产负债表调整情况说明:1)非交易性权益工具由原按成本法核算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调整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益;2)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替代了原金融工具准则中的“已发生损失”模型。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17年12月31日 | 2018年1月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442,191,863.39 | 1,442,191,863.39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10,948.83 | 10,948.83 | |
其中: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10,948.83 | 10,948.83 | |
预付款项 | 816,475.53 | 816,475.53 | |
其他应收款 | 904,471,138.42 | 904,471,138.42 | |
其中:应收利息 | 14,388,869.79 | 14,388,869.79 | |
应收股利 |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项目 | 2017年12月31日 | 2018年1月1日 | 调整数 |
存货 | 196,561.46 | 196,561.46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317,572.20 | 317,572.20 | |
流动资产合计 | 2,348,004,559.83 | 2,348,004,559.83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158,721,795.02 | -158,721,795.02 | |
其他债权投资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2,874,864,880.00 | 2,874,864,880.00 | |
长期股权投资 | 5,736,262,807.72 | 5,736,262,807.72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32,331,030.90 | 232,331,030.9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30,876,232.51 | 30,876,232.51 | |
固定资产 | 335,372,875.78 | 335,372,875.78 | |
在建工程 | 495,000.00 | 495,000.00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无形资产 | 10,970,245,722.03 | 10,970,245,722.03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2,404,191.52 | 12,404,191.52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0,119,243,504.58 | 20,192,852,740.46 | 73,609,235.88 |
资产总计 | 22,467,248,064.41 | 22,540,857,300.29 | 73,609,235.88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191,332,065.96 | 191,332,065.96 | |
预收款项 | 95,913,478.03 | -95,913,478.03 | |
合同负债 | 23,657,617.43 | 23,657,617.43 | |
应付职工薪酬 | 57,311,101.82 | 57,311,101.82 | |
应交税费 | 38,275,586.19 | 38,275,586.19 | |
其他应付款 | 323,313,255.96 | 395,569,116.56 | 72,255,860.60 |
其中:应付利息 | 70,001,698.19 | 70,001,698.19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890,050,425.51 | 1,890,050,425.51 | |
其他流动负债 | 8,226,849.89 | 8,226,849.89 |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项目 | 2017年12月31日 | 2018年1月1日 | 调整数 |
流动负债合计 | 2,654,422,763.36 | 2,654,422,763.36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3,631,696,917.90 | 3,631,696,917.90 | |
应付债券 | 2,500,000,000.00 | 2,500,000,000.00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74,467,762.92 | 74,467,762.92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5,751,313.20 | 16,792,698.58 | 11,041,385.38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6,211,915,994.02 | 6,222,957,379.40 | 11,041,385.38 |
负债合计 | 8,866,338,757.38 | 8,877,380,142.76 | 11,041,385.38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3,058,060,000.00 | 3,058,06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840,328,300.42 | 1,840,328,300.42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20,848,024.88 | 83,415,875.38 | 62,567,850.50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4,540,725,200.89 | 4,540,725,200.89 | |
未分配利润 | 4,140,947,780.84 | 4,140,947,780.84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3,600,909,307.03 | 13,663,477,157.53 | 62,567,850.50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22,467,248,064.41 | 22,540,857,300.29 | 73,609,235.88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调整情况说明:参照上述合并资产负债表调整情况说明。
(4)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
本集团对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的影响数进行追溯调整并调整前期比较数据时,调整所涉及的比较期财务报表项目名称和调整金额参见附注38(1)2)及38(3)之相关披露。
五、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销项税扣除进项税后的增值额 | 3%、5%、6%、10%、11%、16%、17%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纳流转税额 | 1%、5%、7% |
教育费附加 | 应纳流转税额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应纳流转税额 | 2% |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5%、25% |
*2018年4月4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财税[2018]32号)《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自2018年5月1日起执行。
不同企业所得税率纳税主体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率 |
本公司 | 15% |
成都城北出口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15% |
四川成乐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 15% |
四川蜀厦实业有限公司 | 15% |
其他* | 25% |
*除上述所列纳税主体之外,本集团合并范围内其他公司执行25%企业所得税税率。
2、税收优惠
根据2011年7月27日《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2号)及《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认真落实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12年第7号),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企业,经企业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可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本公司及子公司成都城北出口高速公路公司、四川成乐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及四川蜀厦实业有限公司符合上述优惠文件规定,享受西部大开发减按15%税率执行。由于2018年度本公司及现享有西部大开发所得税优惠子公司之经营业务未发生改变,2018年度仍暂按15%企业所得税率计缴所得税。
六、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下列所披露的财务报表数据,除特别注明之外,“年初”系指2018年1月1日,“年末”系指2018年12月31日,“本年”系指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上年”系指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货币单位为人民币元。
1. 货币资金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现金 | 216,959.79 | 174,878.89 |
银行存款 | 3,644,261,527.96 | 2,709,401,085.61 |
其他货币资金 | 29,199,890.35 | 91,570,718.68 |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合计 | 3,673,678,378.10 | 2,801,146,683.18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年末其他货币资金主要是保证金存款及存出投资等款项,其中保函保证金16,258,000.00元,为使用受限的货币资金。
2.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191,338,016.53 | 205,247,254.00 |
合计 | 191,338,016.53 | 205,247,254.00 |
2.1应收票据:无。
2.2应收账款
项目 | 年末账面余额 | 年初账面余额 |
应收账款 | 191,473,926.53 | 205,383,164.00 |
减:坏账准备 | 135,910.00 | 135,910.0 |
合计 | 191,338,016.53 | 205,247,254.00 |
(1)应收账款按账龄列示
账龄 | 年末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4,065,351.26 |
1-2年 | 31,897,433.27 |
2-3年 | 145,369,842.00 |
3年以上 | 141,300.00 |
其中:3-4年 | 5,390.00 |
4-5年 | |
5年以上 | 135,910.00 |
合计 | 191,473,926.53 |
(2)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
2018年1月1日余额 | 135,910.00 | 135,910.00 | ||
2018年1月1日应收账款面余额在本年 | — | — | — | — |
--转入第二阶段 |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年计提 | ||||
本年转回 | ||||
本年转销 | ||||
本年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18年12月31日余额 | 135,910.00 | 135,910.00 |
(3)本年应账款坏账准备情况
类别 | 年初余额 | 本年变动金额 | 年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
按预期信用损失模型 | 135,910.00 | 135,910.00 | |||
合计 | 135,910.00 | 135,910.00 |
其中本年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无。
(4)本年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无。
(5)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名称 | 与本公司关系 | 年末金额 | 账龄 | 占应收账款年末余额合计数比例% | 坏账准备年末余额 |
遂宁金桥新区管理委员会 | 非关联方 | 135,892,814.00 | 1-2年、2-3年 | 70.97 | |
蓬溪县人民政府 | 非关联方 | 41,363,711.00 | 2-3年 | 21.60 | |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四川石油分公司 | 非关联方 | 12,622,422.17 | 1年以内 | 6.59 | |
成都紫荆名城市场管理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382,383.90 | 1年以内 | 0.20 | |
华晨斯威汽车销售公司 | 关联方 | 211,800.00 | 1年以内 | 0.11 | |
合计 | 190,473,131.07 | 99.47 |
(6)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无。
(7)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无。
3. 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账龄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项目 | 年末金额 | 年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137,730,980.77 | 41.19 | 64,719,104.77 | 27.84 |
1-2年 | 38,939,269.60 | 11.64 | 71,588,869.94 | 30.79 |
2-3年 | 71,573,864.48 | 21.40 | 10,024,375.14 | 4.31 |
3年以上 | 86,199,105.26 | 25.77 | 86,178,255.12 | 37.06 |
合计 | 334,443,220.11 | 100.00 | 232,510,604.97 | 100.00 |
(2)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为:1)预付仁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之土地保证金及交易费账龄超过1年金额为148,122,450.00元(其中:70,735,500.00元账龄为2-3年,77,386,950.00元账龄为5年以上),由于项目二期部分土地款尚未支付、相应土地尚未实际交付,故尚未结算该预付土地款项;2)预付四川交投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款账龄为1-2年的金额为38,820,850.00元,由于对应的工程项目尚未结算,故尚未结转。
(3)按预付对象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名称 | 年末金额 | 账龄 | 占预付款项年末余额合计数比例% | 备注 |
仁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148,122,450.00 | 2-3年、5年以上 | 44.29 | 土地保证金及交易费 |
四川交投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160,958,218.38 | 1年以内,1-2年 | 48.13 | 工程款 |
仁寿县地方税务局 | 8,181,000.00 | 5年以上 | 2.45 | 预付购买土地的相关税费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成都石油分公司 | 4,320,490.00 | 1年以内 | 1.29 | 油款 |
中石化自贡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2,820,000.00 | 1年以内 | 0.84 | 油款 |
合计 | 324,402,158.38 | 97.00 |
4. 其他应收款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2,096,872.38 | 14,532,980.05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121,108,428.87 | 226,624,112.08 |
合计 | 123,205,301.25 | 241,157,092.13 |
4.1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定期存款 | 2,096,872.38 | 14,532,980.05 |
委托贷款 |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债券投资 | ||
合计 | 2,096,872.38 | 14,532,980.05 |
(2)应收利息坏账准备计提情况:无。
4.2应收股利:无。4.3其他应收款
项目 | 年末账面余额 | 年初账面余额 |
其他收账款 | 218,775,531.87 | 335,422,168.87 |
减:坏账准备 | 97,667,103.00 | 108,798,056.79 |
合计 | 121,108,428.87 | 226,624,112.08 |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款项性质 | 年末账面余额 | 年初账面余额 |
履约保证金及工程质保金等 | 64,516,175.47 | 70,543,251.38 |
单位往来款等 | 45,174,877.16 | 59,482,523.66 |
备用金 | 4,087,847.36 | 4,996,871.62 |
其他等 | 104,996,631.88 | 200,399,522.21 |
合计 | 218,775,531.87 | 335,422,168.87 |
(2)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18年1月1日余额 | 108,798,056.79 | 108,798,056.79 | ||
2018年1月1日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在本年 | — | — | — |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年计提 | ||||
本年转回 | 11,130,953.79 | 11,130,953.79 | ||
本年转销 | ||||
本年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18年12月31日余额 | 97,667,103.00 | 97,667,103.00 |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1) 损失准备本年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详见附注4.3(4)④及⑥之相关说明,因本公司于本期分别收到撤销省信光华办事处清算组支付的债务清偿款10,563,314.00元及四川省信托投资公司按剩余债权本金的8%支付的清偿款567,639.79元,相应于本期转回以前年度已计提的坏账准备11,130,953.79元。
(3)其他应收款按账龄列示
账龄 | 年末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62,804,390.84 |
1-2年 | 1,910,013.82 |
2-3年 | 2,008,447.82 |
3年以上 | 152,052,679.39 |
其中:3-4年 | 1,391,020.57 |
4-5年 | 706,210.00 |
5年以上 | 149,955,448.82 |
合计 | 218,775,531.87 |
(4)其他应收款余额已发生信用减值并单项计提的明细
单位名称 | 年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金额 | 计提 比例% | 计提原因或款项性质 | |
乐山市土地储备中心 | 52,260,963.42 | 52,260,963.42 | 100.00 | ① |
星源公司(基建转入) | 10,066,700.00 | 10,066,700.00 | 100.00 | ② |
四川速通通发通信有限公司 | 7,800,000.00 | 7,800,000.00 | 100.00 | ③ |
四川省信托投资公司 | 6,527,857.48 | 6,527,857.48 | 100.00 | ④ |
新纪元公司(基建转入) | 6,110,000.00 | 6,110,000.00 | 100.00 | ① |
眉山市国土局(眉山市东坡区象耳镇永兴碎石料场土地) | 4,006,715.28 | 4,006,715.28 | 100.00 | ① |
成华区交通局 | 2,165,931.50 | 2,165,931.50 | 100.00 | 城北指挥部拆迁款 |
新华亚太(深圳)公司 | 1,442,908.90 | 1,442,908.90 | 100.00 | ⑤ |
四川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支队成渝高速公路二大队 | 1,400,000.00 | 1,400,000.00 | 100.00 | 成渝路2012.9.1重大交通事故垫付款项,责任人无偿付能力且挂账时间较长,可收回性较小 |
成华区三环路建设指挥部 | 1,377,675.00 | 1,377,675.00 | 100.00 | 旧成都收费站拆迁补偿款 |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 1,140,000.00 | 1,140,000.00 | 100.00 | 成雅指挥部往来款 |
四川省建设信托投资公司 | 754,347.56 | 752,543.72 | 99.76 | ④ |
省信托光华办 | 691,500.32 | 691,500.32 | 100.00 | ⑥ |
汇龙建筑公司 | 345,000.00 | 345,000.00 | 100.00 | 预付款,指挥部转入,无法收回 |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单位名称 | 年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金额 | 计提 比例% | 计提原因或款项性质 | |
开发办公室 | 330,378.00 | 330,378.00 | 100.00 | 无法收回 |
人民日报《大地》月刊 | 280,000.00 | 280,000.00 | 100.00 | 账龄长,无法收回 |
雅安名山县国土局 | 240,000.00 | 240,000.00 | 100.00 | 土地款,指挥部转入,无法收回 |
夹江 | 118,772.07 | 118,772.07 | 100.00 | 无法收回 |
西川送变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103,627.71 | 103,627.71 | 100.00 | 无法收回 |
事故处理费 | 100,000.00 | 100,000.00 | 100.00 | 无法收回 |
其他明细单位汇总 | 406,529.60 | 406,529.60 | ||
合计 | 97,668,906.84 | 97,667,103.00 |
① 2003年以前修建成乐高速公路时成乐公司在乐山市和眉山市征用的土地使用权,当时已支付土地出让成本,后因成乐公司没有进行后续开发,相关国有土地管理部门分别要求收回土地,并签约同意补偿成乐公司的征地成本(支付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及相关费用),后经协商和催收,至今仍有上述账列余额未收到,成乐公司认为可回收性已很小,未来现金流的现值难以可靠估计,2009年已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
②1999年9月9日,川高总公司和乐山星源公司签定《股本金调整协议书》,由川
高总公司承担乐山星源公司提前到位成乐公司的股本金利息。成乐公司代川高总公司向乐山星源公司支付利息8,750,000.00元,其中1998年6月18日支付6,000,000.00元、1999年9月21日支付2,750,000.00元;另1,316,700.00元是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川财监督(2003)6号]《关于对成乐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有关问题的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规定应向乐山星源公司收取的工程转包收益。乐山星源公司为成乐公司股东之一,对上述款项与成乐公司存在争议,成乐公司多次向乐山星源公司催收上述款项,但均未果。上述款项发生时间距今年代久远,且川 高 总公司对成乐公司代 付 的8,750,000.00元并不予确认,成乐公司认为收到这些款项的不确定性很大,未来现金流的现值难以可靠估计,成乐公司据此2009年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
③是1997年4月支付四川速通通发通信有限公司的投资款,原列长期股权投资,但迄今未收到该公司合同、章程、验资报告等而暂列的款项,2009年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④截止2009年末,本公司及子公司蜀海公司在四川省信托投资公司(以下简称省信托公司)存款本息合计为26,649,400.10元,其中本公司存款本息为11,179,170.18元,蜀海公司存款本息为15,470,229.92元;公司在四川省建设信托投资公司(以下简称省建设信托公司)存款本息为1,002,133.51元,因省信托公司与省建设信托公司合并重组,将上述款项转为其他应收款并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
2010年4月9日,经四川省国资委[川国资产权(2010)21号]《关于四川成渝公司与省信托公司及省建信公司债权处置有关问题的批复》同意本公司对省信托公司、省建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设信托公司的债权15,228,764.12元(其中:公司拥有省信托公司的可转股部分债权6,283,621.33元,公司收购蜀海公司拥有的省信托可转股部分债权8,695,553.00元,公司持有省建设信托公司的可转股债权249,589.79元)转为对新组建的四川信托投资公司出资,占新四川信托投资公司总股本的1.1715%;实施上述债转股后,对公司及蜀海公司分别拥有的省信托公司剩余债权4,895,548.85元、6,774,676.92元,公司拥有的省建设信托公司剩余债权754,347.56元转为对新设立的资产经营公司债权。2010年4月16日,四川信托有限公司取得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510000000155087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据此,公司将原计提的省信托公司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14,979,174.33元、省建设信托公司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249,589.79元予以转回。截止2010年末,公司账面应收省信托公司11,670,225.77元,计提坏账准备金额11,670,225.77元;应收省建设信托公司752,543.72元,计提坏账准备金额752,543.72元。
根据省信托公司分别于2014年9月1日、2015年5月28日以及2017年5月15日召开的召开的债权人会议第一次/第二次及第三次全体会议,依据省信托公司债务清收情况和资产状况对债权人进行了部分支付,截至2017年末,本公司及子公司合计收回该债权本金总额的39.20%,即4,574,728.50元(本公司1,919,055.15元、蜀海公司2,655,673.35元),相应累计转回以前年度已计提的坏账准备4,201,281.28元,其中:1)2014年按各债权人与省信托公司签署的《债务处置协议书》确定的剩余债权本金总额的20%进行了第一次支付,本公司及子公司合计收回债权2,334,045.15元,相应转回以前年度已计提的坏账准备2,334,045.15元;2)2015年按各债权人单位剩余债权本金的20%进行第二次支付,本公司及子公司合计收回债权1,867,236.13元,相应转回以前年度已计提的坏账准备1,867,236.13元;3)2017年按各债权人单位剩余债权本金的5%进行第三次支付,本公司及子公司合计收回债权373,447.22元,相应转回以前年度已计提的坏账准备373,447.22元。2018年按各债权人单位剩余债权本金的8%进行第四次支付,本公司及子公司合计收回债权567,639.79元,相应转回以前年度已计提的坏账准备567,639.79元。
⑤为成乐公司与新华亚太(深圳)公司筹建东禾成乐公司(迄今未成立)发生的相关费用,2009年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⑥2002年四川省信托投资公司光华办事处(简称省信托光华办事处)公告机构行政解散(破产)清算,公司于2002年将该存款本息11,168,564.32元转入“其他应收款”并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2005年根据撤销省信托公司光华办事处清算组的“债权确认书”确认历年应收利息86,250.00元,2005年已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2018年8月6日,本公司收到撤销省信光华办事处清算组支付的债务清偿款10,563,314.00元,转回以前年度计提的坏账准备10,563,314.00元。
(5)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情况
类别 | 年初余额 | 本年变动金额 | 年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类别 | 年初余额 | 本年变动金额 | 年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
预期信用损失模型 | 108,798,056.79 | 11,130,953.79 | 97,667,103.00 | ||
合计 | 108,798,056.79 | 11,130,953.79 | 97,667,103.00 |
其中本年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收回或转回原因 |
四川省信托投资公司光华办事处 | 10,563,314.00 | 货币资金 | 依据清算组支付债务清偿款 |
四川省信托投资公司 | 567,639.79 | 货币资金 | 依据债权人处置协议 |
合计 | 11,130,953.79 | — | — |
(6)本年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无。
(7)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名称 | 性质或内容 | 年末金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年末余额 |
乐山市土地储备中心 | 应收回土地补偿款 | 52,260,963.42 | 5年以上 | 23.89 | 52,260,963.42 |
双流县交通运输局 | 履约保证金 | 46,958,867.00 | 5年以上 | 21.46 | |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监控结算中心 | 代收通行费收入 | 27,765,493.20 | 1年以内 | 12.69 | |
星源公司(基建转入) | 非关联单位往来款 | 10,066,700.00 | 5年以上 | 4.60 | 10,066,700.00 |
芦山县财政局 | 投标保证金 | 10,000,000.00 | 1年以内 | 4.57 | |
合计 | 147,052,023.62 | 67.21 | 62,327,663.42 |
(8)涉及政府补助的其他应收款:无。
(9)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无。
(10)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无。
5. 存货(1)存货分类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917,891.25 | 917,891.25 | 895,101.59 | 895,101.59 | ||
在途物资 | 12,349,831.81 | 12,349,831.81 | 24,475,053.03 | 24,475,053.03 | ||
库存商品 | 13,178,677.61 | 13,178,677.61 | 11,880,122.81 | 11,880,122.81 | ||
开发产品 | 213,662,441.05 | 70,154,166.10 | 143,508,274.95 | 302,505,629.28 | 302,505,629.28 |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
工程施工 | 5,664,375.35 | 5,664,375.35 | ||||
开发成本 | 1,660,564,673.26 | 1,660,564,673.26 | 1,509,094,347.58 | 1,509,094,347.58 | ||
(1)拟开发产品 | 1,167,621,925.74 | 1,167,621,925.74 | 1,164,307,084.84 | 1,164,307,084.84 | ||
(2)在建开发产品 | 492,942,747.52 | 492,942,747.52 | 344,787,262.74 | 344,787,262.74 | ||
合计 | 1,900,673,514.98 | 70,154,166.10 | 1,830,519,348.88 | 1,854,514,629.64 | 1,854,514,629.64 |
(2)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项目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年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转出 | |||
房地产开发产品 | 70,154,166.10 | 70,154,166.10 | ||||
合计 | 70,154,166.10 | 70,154,166.10 |
注:公司依据北城时代项目资产负债表日周边车位销售市场行情及外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年末车位市场售价的估值并考虑销售费用及税金后确定可变现净值,并对账面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部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3)开发成本(房地产)项目明细如下:①至②所述项目分期开发,则所述的开工时间、预计竣工时间及预计总投资为年末在建开发产品的开工时间、预计竣工时间及预计总投资。
①土地开发(拟开发产品)
项目名称 | 预计 开工时间 | 预计投资额(万元) | 期初账面余额 | 年末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仁寿响水村2013-38地块 | 2019年 | 8,600.00 | 8,844,482.00 | 8,844,482.00 | |
北城时代项目 | 待定 | 227,915.71 | 1,155,462,602.84 | 1,158,777,443.74 | |
小计 | 1,164,307,084.84 | 1,167,621,925.74 |
②房屋开发(在建开发产品)
项目名称 | 开工时间 | 预计本批竣工时间 | 预计投资额(万元) | 年初账面余额 | 年末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北城时代二期 | 2018年 | 2020年 | 360,939.00 | 344,787,262.74 | 492,942,747.52 | |
小计 | 344,787,262.74 | 492,942,747.52 |
③已完工开发产品
项目名称 | 最近一期的竣工时间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年末余额 | 跌价准备 |
北城时代一期 | 2017年 | 302,505,629.28 | 88,843,188.23 | 213,662,441.05 | 70,154,166.10 | |
小计 | 302,505,629.28 | 88,843,188.23 | 213,662,441.05 | 70,154,166.10 |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4)存货年末余额中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为5,991,378.83元,其中本年计入存货成本的资本化借款费用为3,738,447.91元。
6. 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情况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娇子大道综合整治项目 | 123,099,383.88 | 123,099,383.88 | ||||
仁寿高滩项目 | 97,948,922.97 | 97,948,922.97 | ||||
仁寿清水三绕项目 | 405,833,749.93 | 405,833,749.93 | ||||
合计 | 123,099,383.88 | 123,099,383.88 | 503,782,672.90 | 503,782,672.90 |
娇子大道综合整治项目:主要是指项目尚未竣工验收的在建期间已投入发生之BT项目回购款,因该部分收取对价的权利取决于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按合同相关约定进行回购并分期支付回购结算款。参见附注六.19之相关说明。
(2) 本年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无。
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项目 | 年末金额 | 年初金额 | 性质 |
BT项目回购款 | 537,209,233.69 | 264,442,222.39 | BT项目回购款 |
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补偿款 | 7,441,761.43 | 6,532,445.08 | 城北大件路成本政府补偿款 |
将于2019年12月31日前收回的分期融资租赁款 | 627,152,252.23 | 416,623,860.19 | 应收融资租赁分期回款 |
合计 | 1,171,803,247.35 | 687,598,527.66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是从长期应收款报表项目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详见附注六.10之相关说明。
8. 其他流动资产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备注 |
增值税留抵税额及预交红字余额 | 59,811,951.98 | 23,577,009.91 | |
合计 | 59,811,951.98 | 23,577,009.91 |
9.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2017年末余额情况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 |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 183,592,808.37 | 183,592,808.37 |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 | 106,426,044.25 | 106,426,044.25 | ||||
按成本计量的 | 77,166,764.12 | 77,166,764.12 | ||||
合计 | 183,592,808.37 | 183,592,808.37 |
自2018年1月1日起,本公司及子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将原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权益工具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并列示于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参见附注六.12)。
(2)2017年末按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项目 |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 | 其他 | 合计 |
权益工具的成本/债务工具的摊余成本* | 68,409,059.78 | 68,409,059.78 | ||
公允价值 | 106,426,044.25 | 106,426,044.25 |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 | 38,016,984.47 | 38,016,984.47 | ||
已计提减值金额 |
*其中:1)29,594,059.78元是本公司与子公司成都蜀海公司合计持有的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截至年末股票数量为16,694,085.00股,该公司股票A股在2017年12月31日的收盘价为4.05元/股,2017年收到该公司分配的现金红利为1,636,020.33元。2)本公司因股权转让处置原子公司交投建设公司46%权益性投资丧失了对其控制,自丧失控制权日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处置后剩余5%股权(股权投资成本25,000,000.00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38,815,000.00元进行重新计量转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3)2017年末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被投资单位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在被投资单位持股比例(%) | 本年现金红利 | ||||||
期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年末 | 期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年末 | |||
四川智能交通系统管理有限公司 | 2,500,000.00 | 2,500,000.00 | 2.82 | |||||||
四川信托投资公司 | 29,286,764.12 | 29,286,764.12 | 1.1715 | |||||||
四川交投实业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2.66 | 3,600,000.00 | ||||||
四川交投地产有限公司 | 15,000,000.00 | 15,000,000.00 | 2.50 | |||||||
成都城北高速交通加油站有限公司 | 380,000.00 | 380,000.00 | 19.00 | 402,458.00 | ||||||
合计 | 77,166,764.12 | 77,166,764.12 | 4,002,458.00 |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4)2017年末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无。
(5)2017年末可供出售权益工具年末公允价值严重下跌或非暂时性下跌但未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形:无。
10. 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折现率区间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长期应收补偿款: | |||||||
①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 | 32,488,113.34 | 32,488,113.34 | 39,929,874.77 | 39,929,874.77 | |||
BT项目回购款: | |||||||
②仁寿县国土资源局 | 95,737,342.89 | 95,737,342.89 | 92,797,342.89 | 92,797,342.89 | 5.25% | ||
③双流县交通运输局 | 13,936,082.99 | 13,936,082.99 | 4,427,180.39 | 4,427,180.39 | 5.25%-6.15% | ||
④仁寿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 234,787,907.65 | 234,787,907.65 | 320,627,320.48 | 320,627,320.48 | |||
⑤天府新区仁寿视高管理委员会 | 47,160,157.42 | 47,160,157.42 | |||||
⑥仁寿县水务局 | 24,439,255.65 | 24,439,255.65 | 73,580,612.60 | 73,580,612.60 | |||
⑦仁寿县重点交通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 331,734,102.16 | 331,734,102.16 | |||||
⑧四川资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33,726,020.12 | 33,726,020.12 | 65,109,862.26 | 65,109,862.26 | |||
融资租赁分期回款: | |||||||
融资租赁款 | 702,642,050.26 | 702,642,050.26 | 607,120,179.67 | 607,120,179.67 | 4.93%-9.84% | ||
其中:未实现融资收益 | -116,065,788.73 | -116,065,788.73 | -98,211,845.99 | -98,211,845.99 | |||
合计 | 1,469,490,875.06 | 1,469,490,875.06 | 1,250,752,530.48 | 1,250,752,530.48 |
① 根据城北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新都区政府(简称乙方)、成都市交通委员会(简称丙方)于2006年12月29日签订的协议书,甲方停止对城北出口大件公路高笋塘至三河场段的通行车辆收取通行费,乙方以财政资金对甲方债务以每年等额的方式进行补偿,直至甲方债务本息结清为止。乙方从2007年1月起每年6月30日前以等额1,300万元向甲方支付补偿费,支付年限为17年,第17年支付尾款380.21万元。2007年2月26日,经四川省交通厅、省物价局[川交发(2007)9号]《关于城北出口高笋塘至三河场段公路停止收取车辆通行费有关事宜的批复》,城北出口大件公路高笋塘至三河场段于2006年12月31日停止收取车辆通行费。为此,城北公司于2007年将城北大件路截止2006年12月31日的暂估摊余成本91,361,566.19元从无形资产中转出,再根据成都市审计局2007年第16号审计报告确定的城北大件路竣工决算数调整后,城北大件路截止2006年12月31日的摊余成本为82,200,631.81元,全部转入“长期应收款-新都区政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采用实际利率,按摊余成本计量。城北公司根据与新都区政府签订的上述合同中各期收款额及城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北大件路截止2006年12月31日的摊余成本82,200,631.81元计算,该长期应收款的实际利率约为13.92%。截止2018年12月31日,城北公司共收到新都区政府大件路补偿费156,000,000.00元,其中本金为42,270,757.04元,利息收入为113,729,242.96元,冲减收回本金后“长期应收款-新都区政府”余额为39,929,874.77元;公司将长期应收款余额中2019年12月31日应收回的本金7,441,761.43元重分类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重分类后“长期应收款-新都区政府”余额为32,488,113.34元。
② 根据蜀鸿公司与仁寿县国土资源局于2011年8月31日签订的《仁寿县国土资源局、成都蜀鸿置业有限公司关于仁寿县文林镇高滩村土地挂钩试点项目投资建设协议》,仁寿土地挂钩试点项目为文林镇高滩村4,848亩项目区范围内农房拆迁、安置点三通一平及配套市政道路、安置房(含前期工作)建设(约11.27万平方米)及安置小区附属工程,项目采用投资建设-移交模式进行建设(BT)。截止2018年12月31日,应收工程及投资回报款95,737,342.89元。
③ 蜀南公司与双流县交通局BT合同履行情况如下:
——蜀南公司与双流县交通局于2011年1月及3月签订《双流县交通基础设施仁宝项目园区道路一期工程拆迁投资合同》及《双流县交通基础设施仁宝项目园区道路二期工程拆迁投资合同》,规定蜀南公司需垫支一期征地拆迁费3亿元(最终以实际发生为准)及二期征地拆迁费2.547亿元(最终以实际发生为准)。该项目已于2012年5月31日完成交工验收,审计及竣工验收等最终相关手续尚在办理中。截至2018年12月31日,蜀南公司已累计确认完成工程投资等803,386,770.63元、征地拆迁款540,423,600.00元,其中征地拆迁款已全部收回;应收工程结算价款(含工程投资结算成本及工程结算投资收益和资金利息)57,817,698.14元,按照合同约定年末金额已到期,将其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资产。
——2012年3月27日,蜀南公司与双流县交通局签订《西航港开发区六期道路工程拆迁投资合同》、《西航港开发区六期道路工程投资建设合同》,项目内容包括航空大道南延线、中海阳东侧道路、空港四路及工业园区大道西段延伸线共4条道路,全长约8.84公里,估算投资总额约人民币61,607.00万元,其中征地拆迁费约人民币16,303.00万元、建安费约人民币45,304.00万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蜀南公司已完成工程投资246,705,396.41元、已垫支土地拆迁款130,424,000.00元,其中土地拆迁款已全部收回;年末蜀南公司将2019年12月31日前应收回的本金1,355,041.16元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重分类后应收工程款及投资回报款余额为12,949,322.61元。
——2012年8月24日,蜀南公司与双流县交通局签订《综保配套区道路一期工程拆迁投资合同》、《综保配套区道路一期工程投资建设合同》,项目内容包括青栏路和双黄路南延线两条总长约3.23公里的道路,估算投资总额约人民币27,963.00万元,其中征地拆迁费约人民币7,937.00万元、建安费约人民币20,026.00万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蜀南公司已累计完成工程投资128,961,975.00元,已垫支土地拆迁款63,496,000.00元,土地拆迁款已于2014年度收回。年末蜀南公司将2019年12月31日之前应收回的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本金36,289,901.38元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重分类后应收工程款及投资回报款余额为986,760.38元。
④ 2014年1月28日,仁寿蜀南公司与仁寿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签订《仁寿县高滩水体公园、天府仁寿大道建设工程等项目投资建设合同》,项目包括高滩水体公园、高滩水库片区道路、中央商务大道景观工程、天府仁寿大道、陵州大道下穿隧道及仁寿大道扩建工程等工程建设项目,项目概算总投资合计约人民币24.72亿元(最终以财政评审价格为准,不含征地拆迁和前期费用,征地拆迁等相关前期工作及费用均由招商人完成)。后为降低投资风险,加快投资回款进度,经仁寿蜀南公司与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协商,双方于 2015 年 12 月30 日签订了《投资建设合同书<补充协议>》,就原合同投资金额与投资项目达成如下补充协议:调减高滩水体公园绿化景观工程及其内部道路工程、天府仁寿大道建设工程 G213 至仁寿城区段工程,总计减少投资约人民币13.34 亿元,项目概算总投资金额由约人民币24.72亿元变更至约人民币11.38亿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仁寿蜀南公司已完成工程投资额507,264,078.58元,按合同约定应收工程款及投资回报款为666,148,223.60元,累计已收回工程款及投资回报款273,349,000.00元,年末仁寿蜀南公司将2019年12月31日之前应收回的本金158,011,315.95元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重分类后应收工程款及投资回报款余额为234,787,907.65元。
⑤ 2014年3月7日,仁寿蜀南公司与天府新区仁寿视高管理委员会签订《天府新区仁寿视高经济开发区视高大道二标段、钢铁大道、清水路及环线、站华路、物流大道等项目投资建设合同》,建设天府新区仁寿视高经济开发区视高大道二标段、钢铁大道、清水路及环线、站华路、物流大道等项目,项目概算总投资合计约人民币8.24亿元(最终以财政评审价格为准)。截至2018年12月31日,仁寿蜀南公司已完成工程投资额247,462,520.81元,按合同约定应收工程款及投资回报款为279,711,670.42元,累计已收回工程款及投资回报款279,711,670.42元。
⑥ 2014年3月7日,仁寿蜀南公司与仁寿县水务局签订了《仁寿县高滩水库工程建设项目投资合同》,建设仁寿县高滩水库工程,概算总投资合计约5,000.00万元(最终以财政评审价格为准,不含征拆和前期费用,该投资金额已包含在④所述变更后的总投资金额中)。2015年11月20日,仁寿蜀南公司与仁寿县水务局签订《仁寿县高滩水库工程建设项目投资建设合同补充协议》,新增相关工程,相应新增工程造价32,854,671.16元,变更后经财政部评审审定后金额为82,854,671.16元,2018年经仁寿县审计局最终审定工程总造价为91,679,134.50。截至2018年12月31日,仁寿蜀南公司已完成工程投资额91,679,134.50元,按合同约定应收工程款及投资回报款为116,662,567.42元,累计已收回工程款及投资回报款57,501,000.00元,年末仁寿蜀南公司将2019年12月31日之前应收回的本金34,722,311.77元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重分类后应收工程款及投资回报款余额为24,439,255.65元。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⑦ 2015年6月10日,仁寿蜀南公司与仁寿县重点交通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签订《天府仁寿大道清水至三绕段建设项目投资建设合同》,建设天府仁寿大道清水至三绕段建设项目,预算总投资合计约5.00亿元(最终以财政评审价格为准,不含征拆和前期费用,投资金额已包含在④所述变更后的总投资金额中)。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项目已完成建设,于2019年由甲方按约定对本项目进行回购,年末仁寿蜀南公司将2019年12月31日之前应收回的本金200,546,017.19元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重分类后应收工程款及投资回报款余额为331,734,102.16元。
⑧ 2016年1月28日,蜀南公司与四川省资阳市开发项目投资有限公司、四川交投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资阳市城南大道成渝高速公路接口工程项目管理协议》,建设资阳市城南大道成渝高速公路接口工程项目,预算总投资约17,171.00万元(暂定为概算投资总额,最终以审计审定的项目结算价为准)。截止2018年12月31日,蜀南公司已完成工程投资额119,912,246.00元,按照合同约定应收工程款及投资回报款为142,192,968.22元,年末公司将2019年12月31日前应收回的48,466,948.10元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重分类后应收工程款及投资回报款余额为33,726,020.12元。
(2)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无。
(3)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无。
(4)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无。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11. 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分类
*该公司已停业,2003年蜀海公司在扣除应归还其445.00万元的借款后,对剩余投资账面价值8,951,683.18元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详见附注八.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之相关说明。
被投资单位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减变动 | 年末余额 | 减值准备年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 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四川众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1,881,248.80 | 176,780.32 | 2,058,029.12 | ||||||||
四川成渝发展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 221,455,978.65 | 24,125,339.12 | 245,581,317.77 | ||||||||
成都成渝建信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8,191,801.85 | -1,474,779.88 | 6,717,021.97 | ||||||||
四川省天乙多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510,000,000.00 | 802,400.14 | 510,802,400.14 | ||||||||
二、联营企业 | |||||||||||
四川仁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41,004,747.37 | 13,612,872.32 | 154,617,619.69 | ||||||||
成都机场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 73,453,146.85 | 17,370,510.72 | 14,644,771.32 | 76,178,886.25 | |||||||
成都石象湖交通饭店有限责任公司 | 449,933.71 | -334,246.58 | 115,687.13 | ||||||||
四川大学科技成果转化中心有限公司* | 4,450,000.00 | 4,450,000.00 | 8,951,683.18 | ||||||||
合计 | 450,886,857.23 | 510,000,000.00 | 54,278,876.16 | 14,644,771.32 | 1,000,520,962.07 | 8,951,683.18 |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12.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指定为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 | 61,768,114.50 | 67,611,044.25 |
四川交投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 | 119,990,000.00 | 38,815,000.00 |
四川智能交通系统管理有限公司 | 5,260,000.00 | 4,670,000.00 |
四川信托投资公司 | 70,970,000.00 | 87,660,000.00 |
四川交投实业有限公司 | 44,240,000.00 | 43,500,000.00 |
四川交投地产有限公司 | 15,000,000.00 | 15,000,000.00 |
成都城北高速交通加油站有限公司 | 6,910,000.00 | 6,990,000.00 |
合计 | 324,138,114.50 | 264,246,044.25 |
本集团的权益工具投资是本公司及子公司出于战略目的而计划长期持有的投资,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相关规定,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以公允价值作为2018年1月1日的新账面价值,并将该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与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扣除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权益影响后约6,630.78万元计入期初其他综合收益。
本集团本年无终止确认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也无留存收益由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的情形。
*1是本公司与子公司成都蜀海公司合计持有的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年末股票(股票持股数量为16,694,085.00股、2018年12月31日的收盘价为3.70元/股)。*2 报告期,本公司因参与关联方交投建设公司增资扩股,新增对该公司权益投资7,500.00万元。上述增资扩股已经本公司2017年11月29日总经理办公会决议审议通过,实际认购股份33,814,247股、认购金额为7,500.00万元;相应增资认购款于本年完成支付,该次增资扩股后交投建设公司注册资本由5亿元增加至20亿元,本公司持股比例仍为5%。
(2)本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项目 | 本年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利得 | 累计损失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原因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021,629.39 | 32,174,054.72 | 详见(1) | |||
四川交投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19,990,000.00 | 同上 | ||||
四川智能交通系统管理有限公司 | 2,760,000.00 | 同上 |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项目 | 本年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利得 | 累计损失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原因 |
四川信托投资公司 | 41,683,235.88 | 同上 | ||||
四川交投实业有限公司 | 1,293,300.00 | 14,240,000.00 | 同上 | |||
四川交投地产有限公司 | 同上 | |||||
成都城北高速交通加油站有限公司 | 1,710,000.00 | 6,530,000.00 | 同上 | |||
合计 | 6,024,929.39 | 117,377,290.60 |
13. 投资性房地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74,645,755.69 | 74,645,755.69 | |
2.本年增加金额 | |||
(1)外购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其他增加 | |||
3.本年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年末余额 | 74,645,755.69 | 74,645,755.69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34,835,399.64 | 34,835,399.64 | |
2.本年增加金额 | 2,414,776.68 | 2,414,776.68 | |
(1)计提或摊销 | 2,414,776.68 | 2,414,776.68 | |
3.本年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年末余额 | 37,250,176.32 | 37,250,176.32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年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年减少金额 | |||
(1)处置 |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合计 |
(2)其他转出 | |||
4.年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年末账面价值 | 37,395,579.37 | 37,395,579.37 | |
2.期初账面价值 | 39,810,356.05 | 39,810,356.05 |
(2)年末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无。
14. 固定资产
项目 | 年末金额 | 年初金额 |
固定资产 | 493,249,067.72 | 510,902,038.81 |
固定资产清理 | 181,000.00 | |
合计 | 493,430,067.72 | 510,902,038.81 |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14.1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项目 | 安全监控设备 | 通讯设备 | 收费设施 | 运输设备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械设备 | 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779,009,472.94 | 87,239,763.74 | 264,676,082.47 | 89,789,928.85 | 472,960,085.79 | 101,925,600.33 | 63,386,370.71 | 1,858,987,304.83 |
2.本年增加金额 | 20,468,865.07 | 753,086.80 | 10,994,582.53 | 8,261,925.45 | 249,689.41 | 7,166,606.05 | 8,141,175.71 | 56,035,931.02 |
(1)购置 | 3,802,129.54 | 66,112.00 | 4,347,187.23 | 8,261,925.45 | 6,057,125.65 | 6,303,191.75 | 28,837,671.62 | |
(2)在建工程转入 | 16,666,735.53 | 686,974.80 | 6,647,395.30 | 1,109,480.40 | 1,837,983.96 | 26,948,569.99 | ||
(3)其他* | 249,689.41 | 249,689.41 | ||||||
3.本年减少金额 | 31,074,988.15 | 23,763.00 | 3,504,023.76 | 14,995,538.90 | 2,008,155.80 | 544,076.42 | 1,802,840.17 | 53,953,386.20 |
(1)处置或报废 | 31,074,988.15 | 23,763.00 | 3,492,162.99 | 14,995,538.90 | 2,008,155.80 | 544,076.42 | 1,802,840.17 | 53,941,525.43 |
(2)其他* | 11,860.77 | 11,860.77 | ||||||
4.年末余额 | 768,403,349.86 | 87,969,087.54 | 272,166,641.24 | 83,056,315.40 | 471,201,619.40 | 108,548,129.96 | 69,724,706.25 | 1,861,069,849.65 |
二、累计折旧 | ||||||||
1. 期初余额 | 725,684,586.40 | 73,623,280.11 | 173,187,127.10 | 59,105,087.55 | 219,127,285.99 | 57,939,547.35 | 39,418,351.52 | 1,348,085,266.02 |
2.本年增加金额 | 9,036,351.76 | 1,221,126.04 | 16,518,815.77 | 9,857,989.86 | 19,212,486.43 | 6,741,893.64 | 6,880,808.75 | 69,469,472.25 |
(1)计提 | 9,036,351.76 | 1,221,126.04 | 16,518,815.77 | 9,857,989.86 | 19,212,486.43 | 6,741,893.64 | 6,880,808.75 | 69,469,472.25 |
(2)其他 | ||||||||
3.本年减少金额 | 29,808,037.35 | 23,050.11 | 3,150,399.16 | 13,398,476.69 | 1,113,911.14 | 500,277.57 | 1,739,804.32 | 49,733,956.34 |
(1)处置或报废 | 29,808,037.35 | 23,050.11 | 3,150,399.16 | 13,398,476.69 | 1,113,911.14 | 500,277.57 | 1,739,804.32 | 49,733,956.34 |
(2)其他 | ||||||||
4.年末余额 | 704,912,900.81 | 74,821,356.04 | 186,555,543.71 | 55,564,600.72 | 237,225,861.28 | 64,181,163.42 | 44,559,355.95 | 1,367,820,781.93 |
三、减值准备 |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项目 | 安全监控设备 | 通讯设备 | 收费设施 | 运输设备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械设备 | 其他 | 合计 |
1. 期初余额 | ||||||||
2.本年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年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年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年末账面价值 | 63,490,449.05 | 13,147,731.50 | 85,611,097.53 | 27,491,714.68 | 233,975,758.12 | 44,366,966.54 | 25,165,350.30 | 493,249,067.72 |
2.期初账面价值 | 53,324,886.54 | 13,616,483.63 | 91,488,955.37 | 30,684,841.30 | 253,832,799.80 | 43,986,052.98 | 23,968,019.19 | 510,902,038.81 |
*报告期根据工程审计结算金额调整固定资产类别原暂估金额。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无。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年末情况:无。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年末情况:无。
(5) 年末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
北城时代售楼部自用区域 | 22,634,835.76 | 产权证集中办理/待办理中 |
合计 | 22,634,835.76 |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14.2固定资产清理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待清理其他设备 | 181,000.00 | |
合计 | 181,000.00 |
15. 在建工程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30,870,396.52 | 14,748,448.51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30,870,396.52 | 14,748,448.51 |
15.1在建工程明细表
项目 | 年末金额 | 年初金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监控通讯改造项目 | 1,265,382.90 | 1,265,382.90 | ||||
成都城北出口高速公路青龙场高架桥路面维护工程 | 4,511,434.80 | 4,511,434.80 | ||||
遂广遂西养护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 12,137,102.44 | 12,137,102.44 | 3,291,969.86 | 3,291,969.86 | ||
青龙场高架桥声屏障加固/安装工程 | 2,352,796.00 | 2,352,796.00 | ||||
资中停车区上行经营设施项目 | 2,463,288.42 | 2,463,288.42 | 1,820,846.65 | 1,820,846.65 | ||
加油站资产改扩建项目 | 351,586.79 | 351,586.79 | 2,088,421.20 | 2,088,421.20 | ||
K3+060~K6+752路面改造工程 | 495,000.00 | 495,000.00 | 495,000.00 | 495,000.00 | ||
省界虚拟站建设工程 | 1,568,210.00 | 1,568,210.00 | ||||
仁寿管理处新建员工食堂项目 | 1,616,738.58 | 1,616,738.58 | ||||
5.8GHZ路径标识机电工程施工项目款 | 5,513,148.00 | 5,513,148.00 | ||||
应急库房、停车棚施工 | 2,732,008.00 | 2,732,008.00 | ||||
天府新区永兴服务区物流基地项目 | 2,478,658.00 | 2,478,658.00 | ||||
其他零星工程 | 249,273.39 | 249,273.39 | 187,980.00 | 187,980.00 | ||
合计 | 30,870,396.52 | 30,870,396.52 | 14,748,448.51 | 14,748,448.51 |
(1) 重大在建工程项目变动情况
工程名称 | 年初金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年末金额 | |
转入固定资产 | 其他减少* | ||||
监控通讯改造项目 | 10,103,989.95 | 8,838,607.05 | 1,265,382.90 | ||
成都城北出口高速公路青龙场高架桥路面维护工程 | 4,511,434.80 | 4,511,434.80 | |||
遂广遂西养护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 3,291,969.86 | 8,845,132.58 | 12,137,102.44 | ||
青龙场高架桥声屏障加固/安装工程 | 2,352,796.00 | 2,992,499.00 | 5,345,295.00 |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工程名称 | 年初金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年末金额 | |
转入固定资产 | 其他减少* | ||||
资中停车区上行经营设施项目 | 1,820,846.65 | 642,441.77 | 2,463,288.42 | ||
加油站资产改扩建项目 | 2,088,421.20 | 5,339,414.80 | 1,109,480.40 | 5,966,768.81 | 351,586.79 |
K3+060~K6+752路面改造工程 | 495,000.00 | 495,000.00 | |||
省界虚拟站建设工程 | 1,568,210.00 | 1,568,210.00 | |||
仁寿管理处新建员工食堂项目 | 1,616,738.58 | 1,616,738.58 | |||
5.8GHZ路径标识机电工程施工项目款 | 11,676,858.17 | 6,163,710.17 | 5,513,148.00 | ||
应急库房、停车棚施工 | 2,732,008.00 | 2,732,008.00 | |||
天府新区永兴服务区物流基地项目 | 2,478,658.00 | 2,478,658.00 | |||
营改增收费设备改造项目 | 1,477,739.00 | 1,477,739.00 | |||
成雅高速公路入口治超点建设项目 | 1,144,049.00 | 1,144,049.00 | |||
其他零星工程汇总 | 187,980 | 2,930,982.76 | 2,869,689.37 | 249,273.39 | |
合计 | 14,748,448.51 | 53,548,721.61 | 26,948,569.99 | 10,478,203.61 | 30,870,396.52 |
*其他减少10,478,203.61元,其中结转计入营业成本4,511,434.80元、转入长期待摊费用5,966,768.81元。
(2)本年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无。
15.2 工程物资:无。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16. 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明细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及软件等 | 青龙场立交桥收费经营权 | 高速公路特许经营权 | 加油站经营权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无形资产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 期初余额 | 980,985,682.97 | 6,356,381.89 | 131,576,333.28 | 29,787,065,803.67 | 89,279,258.64 | 2,495,215.84 | 30,997,758,676.29 |
2.本年增加金额 | 1,413,565.97 | 709,747,793.16 | 711,161,359.13 | ||||
(1)购置 | 1,413,565.97 | 1,413,565.97 | |||||
(2)投资建设 | 709,747,793.16 | 709,747,793.16 | |||||
3.本年减少金额 | 2,141.51 | 21,800.70 | 23,942.21 | ||||
(1)处置 | |||||||
(2)其他 | 2,141.51 | 21,800.70 | 23,942.21 | ||||
4.年末余额 | 980,985,682.97 | 7,767,806.35 | 131,576,333.28 | 30,496,813,596.83 | 89,257,457.94 | 2,495,215.84 | 31,708,896,093.21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618,104,388.84 | 5,585,293.37 | 88,473,343.87 | 5,260,864,664.96 | 15,669,584.79 | 2,162,520.40 | 5,990,859,796.23 |
2.本年增加金额 | 32,621,450.52 | 668,137.05 | 3,311,404.38 | 735,426,976.89 | 7,847,548.52 | 332,695.44 | 780,208,212.80 |
(1)计提 | 32,621,450.52 | 668,137.05 | 3,311,404.38 | 735,426,976.89 | 7,847,548.52 | 332,695.44 | 780,208,212.80 |
3.本年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 | |||||||
4.年末余额 | 650,725,839.36 | 6,253,430.42 | 91,784,748.25 | 5,996,291,641.85 | 23,517,133.31 | 2,495,215.84 | 6,771,068,009.03 |
三、减值准备 | |||||||
1. 期初余额 |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及软件等 | 青龙场立交桥收费经营权 | 高速公路特许经营权 | 加油站经营权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无形资产 | 合计 | |
2.本年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年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年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年末账面价值 | 330,259,843.61 | 1,514,375.93 | 39,791,585.03 | 24,500,521,954.98 | 65,740,324.63 | 24,937,828,084.18 | ||
2.期初账面价值 | 362,881,294.13 | 771,088.52 | 43,102,989.41 | 24,526,201,138.71 | 73,609,673.85 | 332,695.44 | 25,006,898,880.06 | |
本年无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 2018年确认为损益的无形资产的折旧和摊销额为780,208,212.80元(上年金额:745,039,611.12元)。 (2)年末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无。 (3)高速公路特许经营权构成如下: |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高速公路特许经营权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
原值 | 账面价值 | 原值 | 账面价值 | |
成渝高速公路经营权 | 4,268,744,484.58 | 1,637,717,804.76 | 4,268,744,484.58 | 1,833,733,267.80 |
成雅高速公路经营权 | 3,066,099,790.05 | 1,797,061,527.36 | 3,066,099,790.05 | 1,922,177,528.88 |
成乐高速公路经营权 | 1,480,336,778.98 | 827,500,037.57 | 1,480,336,778.98 | 890,477,578.49 |
成乐高速扩容建设项目* | 1,481,604,710.35 | 1,481,604,710.35 | 771,856,917.19 | 771,856,917.19 |
城北出口高速公路经营权 | 265,976,100.76 | 70,071,769.46 | 265,976,100.76 | 85,052,020.30 |
成仁高速公路经营权 | 7,683,519,997.60 | 6,816,503,771.59 | 7,683,519,997.60 | 6,976,715,610.43 |
遂广遂西高速公路经营权 | 12,250,531,734.51 | 11,870,062,333.89 | 12,250,531,734.51 | 12,046,188,215.62 |
合计 | 30,496,813,596.83 | 24,500,521,954.98 | 29,787,065,803.67 | 24,526,201,138.71 |
*根据四川省发改委《关于成都至乐山高速公路扩容建设项目核准的批复》(川发改基础〔2017〕244号)批复,该项目路线全长约138.4公里,其中起点至青龙场段约41.51公里采用新线方案扩容,青龙场至乐山辜李坝段约85.55公里采用原路加宽扩容(含试验段里程约28公里),新建乐山城区过境约11.36公里。该项目为政府和社会资本(PPP)合作项目,经交通运输部(交规划函[2017]586号)核定该项目估算总投资为221.60亿元。成乐高速扩容项目经营权是依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之关于BOT业务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将已发生的建筑安装工程及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和工作经费等确认为无形资产,由于项目在建,尚未开始摊销。
(4)土地使用权构成如下:
土地使用单位名称 | 年末原值 | 年初原值 | 备注 |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 325,575,571.20 | 325,575,571.20 | 作价入股及出让① |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成雅分公司 | 341,192,713.84 | 341,192,713.84 | 租赁② |
成都城北出口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78,029,109.32 | 78,029,109.32 | 租赁② |
四川成乐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 215,805,013.61 | 215,805,013.61 | 租赁③ |
四川中路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3,098,975.00 | 3,098,975.00 | |
四川遂广遂西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 17,284,300.00 | 17,284,300.00 | |
合计 | 980,985,682.97 | 980,985,682.97 |
①主要为根据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土批(1997)85号]《关于成渝高速公路四川段股份制改造地价评估结果确认和土地使用权处置的批复》,将成渝高速公路使用的国有划拨土地28宗,土地面积11,450,405.5平方米,作价321,046,571.00元投入本公司,折为国家股。
②土地使用权原值为竣工决算公路土地成本。2007年12月7日,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川国土资函(2007)1638号]《关于四川成渝公司发行A股处理H股土地遗留问题涉及成雅高速公路土地估价报告备案和批准土地资产处置方案的函》同意公司的成雅高速公路土地按成雅高速公路经营年限的剩余年限22.34年采用租赁方式进行有偿使用,金额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为888.66万元/年(年平均静态租金),租金五年保持不变,今后实际缴纳的年租金根据市场状况适时进行动态调整;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川国土资函(2007)1639号]《关于四川成渝公司发行A股处理H股土地遗留问题涉及城北出口高速公路土地估价报告备案和批准土地资产处置方案的函》同意公司子公司成都市城北出口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土地按城北出口高速公路经营年限的剩余年限16.83年采用租赁方式进行有偿使用,金额为258.22万元/年(年平均静态租金),租金五年保持不变,今后实际缴纳的年租金根据市场状况适时进行动态调整。2007年12月12日,本公司、城北出口公路公司按照上述批准内容,分别与四川省国土资源厅签订了编号为5100川(2007)租赁合同第002和003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根据上述合同,成雅高速公路、城北出口高速公路的土地使用权租赁期分别为22.07年、16.58年,各年租金与上述函件批准一致。
③土地使用权原值主要为原竣工决算公路土地成本223,041,663.39元减去2003年被乐山市土地储备中心收回的辜李坝立交附属配套设施土地成本5,343,800.00元以及2003年被夹江国土局收回的土地成本944,640.00元和2012年至2013年减少的原值1,302,860.78元之和的差值215,450,362.61元。竣工决算公路土地成本入账价值为成都至乐山高速公路竣工决算投资额中应确认为无形资产的交通基本建设项目成本。成都至乐山高速公路竣工决算投资额经四川省财政厅[川财建函(2007)9号]《关于成乐高速公路竣工决算有关问题的复函》和四川省交通厅[川交函(2007)610号]《关于成都至乐山高速公路竣工财务决算的批复》批复同意。2007年9月20日,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川国土资函(2007)1234号]《关于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增发A股收购成乐公司土地估价报告备案和批准土地资产处置方案的函》同意上述土地自2007年10月至2029年12月采用租赁方式进行有偿使用。土地租金计算方式为土地出让价与划拨地价的差值除以成乐高速公路经营年限的剩余期间22.34年,金额为515.87万元/年(年平均静态租金),实际缴纳的年租金根据市场状况适时进行动态调整。首年租赁金在公司收购成乐公司全部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日后的十个工作日内支付。以后每年租赁金由成乐公司在每年第6个月内支付。
(5)成仁高速公路收费权、遂广遂西高速公路收费权已用于借款质押,详见附注
六、57所有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17. 长期待摊费用
项目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摊销 | 本年其他 减少* | 年末余额 |
加油站资产改良支出 | 31,413,452.05 | 5,966,768.81 | 4,434,188.05 | 32,946,032.81 | |
装修改造费 | 5,194,371.13 | 3,382,610.89 | 2,463,497.19 | 118,919.50 | 5,994,565.33 |
加油站及房屋租金 | 3,972,579.27 | 1,289,256.82 | 2,683,322.45 | ||
合计 | 36,607,823.18 | 13,321,958.97 | 8,186,942.06 | 118,919.50 | 41,623,920.59 |
*根据装修工程竣工实际结算金额于本年调减上年暂估金额。
18.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可抵扣亏损 | ||||
递延收益 | 107,148,636.39 | 16,072,295.02 | 82,694,612.81 | 12,404,191.52 |
中路能源公司购入加油机等分期税前扣除的成本 | 1,461,490.17 | 365,372.54 | 2,394,348.03 | 598,587.01 |
合计 | 108,610,126.56 | 16,437,667.56 | 85,088,960.84 | 13,002,778.53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
无形资产中已作纳税扣除的公路经营权 | 15,055,467.33 | 2,258,320.10 | 17,755,077.80 | 2,663,261.67 |
可供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38,016,984.47 | 7,051,537.30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03,562,290.60 | 16,676,003.48 | 80,653,235.88 | 12,097,985.38 |
分期收款导致的应纳税所得额 | 6,297,742.36 | 1,574,435.59 | 6,297,742.36 | 1,574,435.59 |
丧失原子公司控制权时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 | 13,815,000.00 | 2,072,250.00 | 13,815,000.00 | 2,072,250.00 |
合计 | 138,730,500.29 | 22,581,009.17 | 156,538,040.51 | 25,459,469.94 |
(3)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17,287,321.07 | 18,989,916.17 |
可抵扣亏损 | 380,894,853.55 | 251,786,093.67 |
合计 | 398,182,174.62 | 270,776,009.84 |
*是应收款项、永久性占地补偿款及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之暂时性差异。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年份 | 年末金额 | 年初金额 | 备注 |
2018年度 | 35,580,259.22 | ||
2019年度 | 105,227,201.09 | 105,516,514.65 | |
2020年度 | 128,886,712.87 | 128,910,272.32 | |
2021年度 | 188,417,756.80 | 188,490,154.78 |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年份 | 年末金额 | 年初金额 | 备注 |
2022年度 | 537,966,947.41 | 548,647,173.70 | |
2023年度 | 563,080,796.04 | ||
合计 | 1,523,579,414.21 | 1,007,144,374.67 |
19. 其他非流动资产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预计超过一年以上的合同资产* | 329,269,596.19 | 227,980,451.20 |
合同取得成本(合同增量成本)** | 14,912,680.38 | |
合计 | 344,182,276.57 | 227,980,451.20 |
*资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甲方)与四川蜀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四川交投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四川蜀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或蜀南公司联合体)于2017年5月17日签订《娇子大道西沿线建设及娇子大道综合整治PPP项目合同》,约定由乙方与甲方委托的资阳市诚兴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在资阳市共同出资成立的项目公司负责该项目的建设、运营及维护,项目合同合作期为14年(含建设期及运营维护期,其中娇子大道西沿线建设子项建设期2年、运营维护期12年/娇子大道综合整治建设期1年、运营维护期13年),该项目预算总投资7.88亿元(其中娇子大道西沿线建设5.9亿元(含征地拆迁费2.3亿元)、娇子大道综合整治1.98亿元,暂定为概算投资总额,最终以审计审定的项目结算价为准)。同日,项目公司(即资阳市蜀南诚兴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与甲方及蜀南公司联合体签订《娇子大道西沿线建设及娇子大道综合整治PPP项目合同》的补充协议,约定由项目公司负责该项目的建设、运营及维护和移交,同意资阳市蜀南诚兴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承接上述合同项目下蜀南公司联合体的所有权利义务,以及上述合同已经明确应由乙方享有和承担的所有权利义务。截至2018年12月31日,蜀南公司累计已投入项目征地拆迁投资及工程建设款438,502,265.25元,按照合同应收工程款及投资回报款为452,368,980.07元;因蜀南公司收取该款项的权利还取决于该项目竣工合格交付使用之后分期支付,而目前项目仍为建设期,故蜀南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将该收款权利作为合同资产列示,并根据其流动性将329,269,596.19元重分类在“其他非流动资产”列示。**本集团为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而支付给销售代理机构的佣金可以被销售对价覆盖,因此,本集团将相关金额资本化确认为合同取得成本,在相关收入确认时进行摊销(预计摊销期限超过一年以上)。2017年,这些佣金支出在发生时被确认为销售费用。
20. 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借款类别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50,000,000.00 | |
抵押借款 |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借款类别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保证借款 | ||
信用借款 | 1,100,000,000.00 | 450,000,000.00 |
合计 | 1,150,000,000.00 | 450,000,000.00 |
(2)已逾期未偿还短期借款:无 。
21.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1,738,460,056.20 | 1,513,537,400.89 |
合计 | 1,738,460,056.20 | 1,513,537,400.89 |
21.1应付票据:无。21.2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按账龄分析
项目 | 年末金额 | 年初金额 |
1年以内 | 746,255,639.99 | 431,796,515.58 |
1年以上 | 992,204,416.21 | 1,081,740,885.31 |
合计 | 1,738,460,056.20 | 1,513,537,400.89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名称 | 年末余额 | 其中:1年以上 | 未偿还或结转原因 | 备注(款项性质) |
四川交投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871,818,925.70 | 503,612,897.64 | 工程尚未完工结算 | 应付工程款 |
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98,961,549.90 | 86,101,413.00 | 工程尚未完工结算 | 应付工程款 |
成自泸高速公路建设征地安置拆迁工作双流指挥部 | 44,329,663.00 | 44,329,663.00 | 工程尚未完工结算 | 应付拆迁补偿金 |
蓬溪县高速公路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 38,998,229.51 | 38,998,229.51 | 工程尚未完工结算 | 应付拆迁补偿金 |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锦江分局 | 34,332,400.00 | 34,332,400.00 | 工程尚未完工结算 | 应付拆迁补偿金 |
攀枝花公路建设有限公司 | 24,671,280.00 | 24,671,280.00 | 工程尚未完工结算 | 应付工程款 |
遂(宁)西(充)高速公路西充建设协调指挥部 | 17,936,252.35 | 17,936,252.35 | 工程尚未完工结算 | 应付拆迁补偿金 |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 16,257,675.00 | 12,757,675.00 | 工程尚未完工结算 | 应付工程款 |
北京路安交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15,828,495.00 | 15,651,622.00 | 工程尚未完工结算 | 应付工程款 |
遂广高速公路武胜段工程建设协调指挥部办公室 | 11,983,819.00 | 11,983,819.00 | 工程尚未完工结算 | 应付拆迁补偿金 |
中交第一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 11,122,157.00 | 11,122,157.00 | 工程尚未完工结算 | 应付工程款 |
广安市广安区重点工程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 10,650,000.00 | 10,650,000.00 | 工程尚未完工结算 | 应付拆迁补偿金 |
四川高路交通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 10,356,539.00 | 3,295,648.00 | 工程尚未完工结算 | 应付工程款 |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单位名称 | 年末余额 | 其中:1年以上 | 未偿还或结转原因 | 备注(款项性质) |
四川三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9,624,307.83 | 9,324,307.83 | 工程尚未完工结算 | 应付工程款 |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8,334,376.00 | 1,571,364.00 | 工程尚未完工结算 | 应付工程款 |
四川高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7,140,450.00 | 7,140,450.00 | 工程尚未完工结算 | 应付工程款 |
华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6,424,557.00 | 6,424,557.00 | 工程尚未完工结算 | 应付工程款 |
四川明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5,857,970.38 | 5,857,970.38 | 工程尚未完工结算 | 应付工程款 |
四川蜀工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 | 5,362,277.82 | 1,406,821.50 | 尚未结算 | 应付检测款 |
四川新中消防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5,143,428.74 | 4,405,523.73 | 工程尚未完工结算 | 应付工程款 |
四川华东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 4,830,587.26 | 4,830,587.26 | 工程尚未完工结算 | 应付工程款 |
巴广渝遂广高速公路(岳池段)征地拆迁协调工作办公室 | 4,736,884.00 | 4,736,884.00 | 工程尚未完工结算 | 应付拆迁补偿金 |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公路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 | 4,536,660.00 | 2,773,685.00 | 工程尚未完工结算 | 应付咨询费 |
四川公路工程咨询监理公司 | 3,790,498.00 | 3,708,498.00 | 工程尚未完工结算 | 应付监理费 |
北京云星宇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 3,649,345.80 | 3,649,345.80 | 工程尚未完工结算 | 应付工程款 |
江苏安防科技有限公司 | 3,429,029.00 | 3,429,029.00 | 工程尚未完工结算 | 应付工程款 |
四川省瑞云环境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 3,103,821.74 | 3,103,821.74 | 工程尚未完工结算 | 应付工程款 |
合计 | 1,283,211,179.03 | 877,805,901.74 |
22. 预收款项(1)预收款项
项目 | 2018.12.31 | 2017.12.31 |
合计 | 309,622,946.44 | |
其中:1年以上 | 42,723,355.33 |
(2)预收款项2017年末账面余额中的预售房款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 预计首批竣工时间 | 项目预售比例% | 2017年12月31日账面余额 |
北城时代一期房款 | 一期已全部竣工 | 67.09 | 118,270,225.00 |
合计 | 118,270,225.00 |
(3)2017年末中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单位名称 | 年末余额 | 其中:1年以上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蓬溪县人民政府 | 42,810,000.00 | 18,810,000.00 | 代建项目预收款,尚未竣工结算 |
四川蓉城第二绕城高速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9,223,516.00 | 9,223,516.00 | 预收以后年度路产赔偿款项,未到结算期 |
遂宁金桥新区管理委员会 | 35,000,000.00 | 5,000,000.00 | 代建项目尚未竣工结算 |
合计 | 87,033,516.00 | 33,033,516.00 |
23. 合同负债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1)合同负债情况
项目 | 年末金额 | 年初金额 |
其他预收款 | 42,408,928.98 | 158,913,338.84 |
合计 | 42,408,928.98 | 158,913,338.84 |
本公司及子公司的相关合同负债,根据流动性分别计入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
其中年末计入非流动负债金额476,998,843.19元。
24. 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分类
项目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年末余额 |
短期薪酬 | 108,249,574.84 | 618,395,539.60 | 551,898,355.67 | 174,746,758.77 |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528,724.57 | 86,043,333.37 | 80,124,406.99 | 7,447,650.95 |
辞退福利 | 90,894.60 | 90,894.60 | ||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109,778,299.41 | 704,529,767.57 | 632,113,657.26 | 182,194,409.72 |
(2)短期薪酬
项目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年末余额 |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97,686,088.62 | 477,732,336.21 | 413,705,357.61 | 161,713,067.22 |
职工福利费 | 33,798,857.88 | 33,798,857.88 | ||
社会保险费 | 287,007.55 | 48,164,577.17 | 48,169,161.31 | 282,423.41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3,578.97 | 43,465,198.03 | 43,468,777.00 | |
工伤保险费 | 161,389.41 | 2,208,654.37 | 2,209,534.99 | 160,508.79 |
生育保险费 | 122,039.17 | 2,490,724.77 | 2,490,849.32 | 121,914.62 |
住房公积金 | 1,491,878.83 | 40,821,841.73 | 40,419,161.35 | 1,894,559.21 |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8,784,599.84 | 17,877,926.61 | 15,805,817.52 | 10,856,708.93 |
短期带薪缺勤 | ||||
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108,249,574.84 | 618,395,539.60 | 551,898,355.67 | 174,746,758.77 |
(2) 设定提存计划
项目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年末余额 |
基本养老保险 | 705,068.93 | 63,803,792.35 | 63,778,476.80 | 730,384.48 |
失业保险费 | 115,971.65 | 1,999,493.78 | 2,001,516.01 | 113,949.42 |
企业年金缴费 | 707,683.99 | 20,240,047.24 | 14,344,414.18 | 6,603,317.05 |
合计 | 1,528,724.57 | 86,043,333.37 | 80,124,406.99 | 7,447,650.95 |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25. 应交税费
项目 | 年末金额 | 年初金额 |
营业税 | 0.03 | |
增值税 | 21,278,599.40 | 20,507,043.89 |
企业所得税 | 63,362,769.13 | 73,557,736.64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53,377.14 | 1,182,686.62 |
个人所得税 | 1,513,865.53 | 1,834,912.11 |
房产税 | 149,504.71 | 198,849.61 |
印花税 | 123,594.48 | 83,445.80 |
教育费附加 | 306,140.90 | 554,253.72 |
交通费附加 | 539,254.77 | 539,254.77 |
副食品价格调控基金 | 225,395.07 | 1,000.31 |
文化事业建设费 | 28,029.78 | 55,853.91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16,526.49 | 368,242.09 |
代扣代缴税金及附加 | 1,588,231.38 | 1,967,992.24 |
土地增值税 | -7,139,939.90 | -4,925,665.11 |
合计 | 82,945,348.88 | 95,925,606.63 |
26. 其他应付款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57,033,619.21 | 82,735,284.38 |
应付股利 | 14,883,560.94 | 4,398,786.22 |
其他应付款 | 1,022,484,757.52 | 994,277,266.30 |
合计 | 1,094,401,937.67 | 1,081,411,336.90 |
26.1应付利息
(1)应付利息分类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长期借款利息 | 21,611,551.80 | 27,279,097.27 |
短期借款利息 | 4,313,291.64 | 482,427.09 |
企业债券利息 | 31,108,775.77 | 54,973,760.02 |
合计 | 57,033,619.21 | 82,735,284.38 |
(2)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无。
26.2应付股利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应付子公司股东少数股东股利 | 14,883,560.94 | 4,398,786.22 |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划分为权益工具的优先股\永续债股利 | ||
其中:工具1 | ||
工具2 | ||
合计 | 14,883,560.94 | 4,398,786.22 |
注:子公司中路能源目前着重于扩展资源,开发新的加油站,尚未向股东支付股利分配款。
26.3其他应付款
(1)其他应付款按款项性质分类
项目 | 年末金额 | 年初金额 |
保证金(含投标及履约保证金及工程保留金等) | 641,590,728.69 | 769,562,696.51 |
单位往来款等 | 174,003,719.50 | 70,686,727.17 |
代收代付通行费等 | 149,458,012.46 | 112,760,390.47 |
土地租赁金 | 5,158,726.40 | 5,158,726.40 |
北城时代二期购房诚意金 | 12,910,000.00 | 18,770,000.00 |
单位借款 | 23,190,000.00 | |
其他 | 16,173,570.47 | 17,338,725.75 |
合计 | 1,022,484,757.52 | 994,277,266.30 |
(2)其他应付款按账龄分析
项目 | 年末金额 | 年初金额 |
合计 | 1,022,484,757.52 | 994,277,266.30 |
其中:1年以上 | 609,995,984.96 | 623,998,280.88 |
(3)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项目 | 年末金额 | 其中:1年以上 | 账龄 | 未偿还原因 |
四川交投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458,821,081.36 | 337,800,486.25 | 5年之内均有,5年以上 | 工程保证金等 |
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37,402,658.00 | 36,775,805.00 | 5年之内均有 | 工程保证金等 |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14,603,842.40 | 13,938,136.40 | 4年之内均有,5年以上 | 工程保证金等 |
四川川大科技成果转化中心有限公司 | 11,450,960.00 | 11,450,960.00 | 5年以上 | 暂借款 |
钦州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2-3年 | 履约保证金 |
四川高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9,149,164.00 | 9,094,452.00 | 1-5年各年均有 | 工程保证金等 |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公路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 | 8,630,118.25 | 8,630,118.25 | 1-5年各年均有 | 合同保留金等 |
桐乡市金里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7,286,620.00 | 7,286,620.00 | 2-3年 | 工程保证金等 |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项目 | 年末金额 | 其中:1年以上 | 账龄 | 未偿还原因 |
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7,097,358.00 | 7,097,358.00 | 3-5年,5年以上 | 工程保证金等 |
山东天诚市政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 6,337,818.00 | 6,169,654.00 | 3年之内均有 | 工程保证金等 |
四川蓉城第二绕城高速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6,079,420.00 | 5,879,420.00 | 4年以上均有 | 工程保证金等 |
维修基金 | 5,918,367.00 | 4,073,051.00 | 3年之内均有 | 维修基金 |
中交第一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5,244,673.00 | 5,244,673.00 | 1-2年 | 工程保证金等 |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 | 5,158,726.40 | 5,158,726.40 | 1-2年 | 土地租赁金 |
中铁二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 4,425,759.67 | 4,425,759.67 | 4年以上均有 | 工程保证金等 |
江油鸿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4,250,000.00 | 4,250,000.00 | 2-3年 | 履约保证金 |
四川空分设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4,250,000.00 | 4,250,000.00 | 2-3年 | 履约保证金 |
合计 | 606,106,566.08 | 481,525,219.97 |
(4)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付款情况
项目 | 金额 | 账龄 | 性质或内容 |
四川交投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458,821,081.36 | 5年之内均有,5年以上 | 工程保证金等 |
待结算通行费收入 | 149,458,012.46 | 1年以内 | 待清分结算通行费 |
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37,402,658.00 | 5年以内各年均有 | 工程保证金等 |
四川交投天府地产有限公司 | 23,190,000.00 | 1年以内 | 单位借款 |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14,603,842.40 | 1-4年各年均有,5年以上 | 工程保证金等 |
合计 | 683,475,594.22 |
2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项目 | 年末金额 | 年初金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586,020,247.66 | 1,510,050,425.51 |
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300,000,000.00 | 600,000,000.00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138,500,000.00 | |
合计 | 1,024,520,247.66 | 2,110,050,425.51 |
(2)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明细
项目 | 年末金额 | 年初金额 |
保函保证借款 | 1,000,000,000.00 | |
信用借款 | 40,000,000.00 | 20,000,000.00 |
收费权质押借款*1 | 473,348,690.54 | 490,050,425.51 |
租赁应收款质押保理融资借款 | 72,671,557.12 | |
合计 | 586,020,247.66 | 1,510,050,425.51 |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1年末借款余额473,348,690.54元,其中:1)273,348,690.54元是以“成都-自贡-泸州-赤水(川黔界)高速公路成都至眉山段”收费权作质押,本年按照还款计划将于2018年偿还本金部分归类该项目列报;2)200,000,000.00元是以遂宁至西充高速公路/遂宁至广安高速公路收费权及其项下的全部收益为该项目银团贷款本息作质押担保,本年按照还款计划将于2019年偿还本金部分归类该项目列报。
(3)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明细(单位:万元)
债券种类 | 面值总额 | 发行日期 | 债券期限 | 发行金额 | 年初余额 | 本年发行(万元)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年偿还 | 年末金额 |
中期票据① | 60,000.00 | 2013.03.21 | 5年 | 60,000.00 | 60,000.00 | 3,138.00 | 60,000.00 | |||
中期票据② | 30,000.00 | 2014.07.17 | 5+5年 | 30,000.00 | 30,000.00 | 1,890.00 | 30,000.00 | |||
合计 | 90,000.00 | 90,000.00 | 90,000.00 | 5,028.00 | 60,000.00 | 30,000.00 |
① 本公司于2013年03月19日发行了5年期2013年度第三期面值总额为6亿元中期票据,票面年利率为5.23%,计息方式为附息式固定计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还本。公司实际收到的认购款净额扣除支付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的中票承销费(即每年按照票面金额的0.3%计算),实际利率为5.53%。该期中期票据已于2018年03月14日还本付息到期。
② 本公司于2014年07月17日发行了5+5年期2014年度第一期面值总额为3亿元中期票据,票面年利率为6.30%,计息方式为附息式固定计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还本。本公司实际收到的认购款净额扣除支付中国建设银行新华支行的中票承销费,实际利率为6.35%。关于年限5+5年,即代表在第5年末附加公司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公司将于中期票据第5个计息年度付息首日前的第10个工作日刊登关于是否上调本年中期票据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投资者有权在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年中期票据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年中期票据至2024年7月18日。公司计划该笔中期票据第5个计息年度到期日选择回购该中期票据。
28. 其他流动负债
(1)其他流动负债分类
项目 | 年末金额 | 年初金额 |
一年内结转的递延收益 | 9,242,708.70 | 8,226,849.89 |
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 37,170,259.56 | 16,157,157.82 |
合计 | 46,412,968.26 | 24,384,007.71 |
*根据财政部(财会【2016】22号)文件,将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等科目年末贷方余额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科目列示。
(2)政府补助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政府补助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年新增补助金额 | 本年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年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渔箭治超点补助 | 84,507.04 | 84,507.04 | 84,507.04 | 84,507.04 | 与资产相关 | |
成雅高速新津东收费站加宽改造 | 1,103,478.24 | 1,103,478.24 | 1,103,478.24 | 1,103,478.24 | 与资产相关 | |
内江新入城线玉王庙互通立交管养项目 | 7,038,864.61 | 7,038,864.61 | 8,054,723.42 | 8,054,723.42 | 与收益相关 | |
合计 | 8,226,849.89 | 8,226,849.89 | 9,242,708.70 | 9,242,708.70 |
*是本年从递延收益报表科目转入的预计一年内结转利润表的政府补助款。
29. 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借款类别 | 年末金额 | 年初金额 |
质押借款 | 10,682,673,384.64 | 10,967,096,917.90 |
抵押借款 | 100,000,000.00 | |
保证借款 | ||
信用借款 | 2,400,000,000.00 | 680,000,000.00 |
合计 | 13,182,673,384.64 | 11,647,096,917.90 |
(2)于2018年12月31日,本集团长期借款明细列示如下
项目 | 本年利率% | 币种 | 年末金额 | 借款条件 |
成自泸高速成都至眉山段项目之银团贷款 | 注1 | RMB | 2,675,049,962.32 | 以成都 -自贡 -泸州-赤水(川黔界)高速公路成都至眉山段”项目(成仁高速)收费权作为质押 |
遂宁至西充高速公路项目之银团贷款 | 4.90% | RMB | 3,170,000,000.00 | 以遂西高速收费权及其项下的全部收益作质押担保 |
遂宁至广安高速公路项目之银团贷款 | 4.90% | RMB | 4,740,000,000.00 | 以遂广高速收费权及其项下的全部收益作质押担保 |
北城时代二期A地块项目开发贷款 | 6.175% | RMB | 100,000,000.00 | 以仁寿置地的土地作抵押 |
租赁应收款质押保理融资借款 | 4.75%-5.46% | RMB | 97,623,422.32 | 以应收租赁款保理融资质押借款 |
信用借款 | 4.275%-4.75% | RMB | 2,400,000,000.00 | |
合计 | 13,182,673,384.64 |
注1:基准利率下调10%,每12个月调一次。
(3)年末金额中无展期的长期借款。
30. 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分类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中期票据 | 1,200,000,000.00 | 1,500,000,000.00 |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公司债券 | 1,000,000,000.00 | 1,000,000,000.00 |
合计 | 2,200,000,000.00 | 2,500,000,000.00 |
(2)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单位:万元)
债券种类 | 面值总额 | 发行日期 | 债券期限 | 发行金额 | 期初余额 | 本年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年偿还 | 年末金额 |
中期票据① | 120,000.00 | 2015.12.18 | 5年 | 120,000.00 | 120,000.00 | 4,380.00 | 120,000.00 | |||
公司债券② | 100,000.00 | 2016.06.17 | 5年 | 100,000.00 | 100,000.00 | 3,480.00 | 100,000.00 | |||
合计 | 220,000.00 | 220,000.00 | 220,000.00 | 7,860.00 | 220,000.00 |
① 本公司于2015年12月18日发行了5年期2015年度第一期面值总额为12亿元中期票据,票面年利率 为3.65%,计息方式为附息式固定计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还本。本公司实际收到的认购款净额扣除支付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华支行的中票承销费(即每年按照票面金额的0.05%计算),实际利率为3.70%。
②本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17 日发行了 5 年期 2016 年度第一期面值总额为 10 亿元公司债券,票面年利率为 3.48%,计息方式为附息式固定计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还本。本公司实际收到的认购款净额扣除支付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债券承销费 (即每年按照票面金额的 0.08%计算),实际利率为 3.56%。
31. 长期应付款
(1) 长期应付款按款项性质分类
款项性质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关联方借款* | 138,500,000.00 | |
专项应付款** | 1,640,000.00 | 1,640,000.00 |
合计 | 1,640,000.00 | 140,140,000.00 |
*是子公司仁寿置地公司应付关联方四川交投置地有限公司之信用借款于2019年到期,本年末已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是成都市高新区2004年对蜀海公司拟投资项目(四川江口水力发电厂)拨付的产业扶持资金,现该项目未启动。
32. 预计负债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形成原因 |
未决诉讼 | 66,633.12 | 3,127,958.25 | 环境侵权事由 |
合计 | 66,633.12 | 3,127,958.25 |
33. 递延收益
(1)递延收益分类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项目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年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74,467,762.92 | 9,200,000.00 | 9,553,944.07 | 74,113,818.85 | 详见(2)*1至*3 |
合计 | 74,467,762.92 | 9,200,000.00 | 9,553,944.07 | 74,113,818.85 |
(2)政府补助项目
政府补助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年新增补助金额 | 本年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年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渔箭治超点补助*1 | 739,436.64 | 84,507.04 | 654,929.60 | 与资产相关 | ||
成雅高速新津东收费站加宽改造*2 | 12,138,260.96 | 1,103,478.24 | 11,034,782.72 | 与资产相关 | ||
内江新入城线玉王庙互通立交管养项目*3 | 61,590,065.32 | 9,200,000.00 | 311,235.37 | 8,054,723.42 | 62,424,106.53 | 与资产相关 |
合计 | 74,467,762.92 | 9,200,000.00 | 311,235.37 | 9,242,708.70 | 74,113,818.85 |
*其他变动:是预计一年内结转利润表的政府补助从本项目结转到其他流动负债。*1根据四川省交通厅(川交函[2006]273号)《关于下达国家1类治超检测站点建设任务的通知》,2009年公司收到渔箭治超点建设补助资金1,500,000.00元,2009年末渔箭治超点已完工转入固定资产,该补助从2010年开始在资产折旧期限内按17.75年平均分摊转入当期损益。
*2根据新津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津县交投公司)与成雅分公司签订的“成雅高速公路新津东(普兴)收费站加宽改造工程”协议书,由新津县交投公司一次性补助包干使用经费支付,成雅分公司负责组织实施,因此项工程系为新津县交通服务,新津县交投向成雅分公司补助该工程支出,工程费用以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审核造价为准(1692万元);成雅分公司根据工程完工时间对该补助从2014年9月开始以成雅高速公路剩余经营期限15.33年平均分摊转入当期损益。
*3因内江市新入城线道路在成渝高速K2041+985与成渝高速公路相交叉,为明确双方对该跨线桥养护管理责任及义务,公司与内江市政府签订《内江新入城玉王庙互通立交(成渝)管养协议》,由内江市政府将该工程项目移交给本公司免费使用,委托本公司营运和管养,移交管养时限:以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成渝高速公路核定收费年限终止日止(2027年10月6日);在公司代管期间,内江市政府向公司支付代管费总额1亿元,由公司包干使用(2015年至2019年每年补偿2000万元,以后年度本公司通过内部调剂等措施,消化解决与上述代管事项相关的管养成本,内江市政府不再额外补偿费用)。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累计收到9,536.86万元补偿款(该1亿元管养费内江交投集团合计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等税款合计463.14 万元,该税费应由本公司承担),对该补助款从实际收到时点起以成渝高速公路核定收费年限终止日(即剩余经营期限)平均分摊转入当期损益。
34. 其他非流动负债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代建工程尚未结算的预收工程款 | 77,810,000.00 | 77,810,000.00 |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房地产项目预收款 | 374,467,394.00 | |
其他预收款 | 24,721,449.19 | |
合计 | 476,998,843.19 | 77,810,000.00 |
(1)重要的预计一年以上结算的合同负债或其他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蓬溪县人民政府 | 42,810,000.00 | 42,810,000.00 |
遂宁金桥新区管理委员会 | 35,000,000.00 | 35,000,000.00 |
龙泉驿区交通运输局 | 21,073,010.66 | |
四川绵南高速公司开发有限公司 | 3,648,438.53 | |
房地产项目预收款 | 374,467,394.00 | |
合计 | 476,998,843.19 | 77,810,000.00 |
(2)房地产预收款情况
项目名称 | 预计首批竣工时间 | 项目预售/销售比例% | 2018年12月31日账面余额 |
北城时代二期房款 | 2020年 | 20.03 | 374,467,394.00 |
合计 | 374,467,394.00 |
35. 股本
项目 | 年初余额 | 本年变动增减(+、-) | 年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额 | 3,058,060,000 | 3,058,060,000 | |||||
其中:每股面值人民币的A股 | 2,162,740,000 | 2,162,740,000 | |||||
每股面值人民币的H股 | 895,320,000 | 895,320,000 |
36. 资本公积
项目 | 年初金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年末金额 |
股本溢价 | 1,843,349,695.85 | 1,843,349,695.85 | ||
其他资本公积 | 10,570,208.20 | 10,570,208.20 | ||
合计 | 1,853,919,904.05 | 1,853,919,904.05 |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37. 其他综合收益
项目 | 年初余额 | 采用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影响 | 年初余额(期初经调整后余额) | 本年发生额 | 年末余额 | ||||
本年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30,958,880.17 | 66,307,850.50 | 97,266,730.67 | -15,107,929.75 | -2,473,519.20 | -12,607,210.55 | -27,200.00 | 84,659,520.12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30,958,880.17 | 66,307,850.50 | 97,266,730.67 | -15,107,929.75 | -2,473,519.20 | -12,607,210.55 | -27,200.00 | 84,659,520.12 |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38. 专项储备
项目 | 年初金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年末金额 |
安全生产费* | 7,708,330.71 | 5,833,272.52 | 5,396,956.79 | 8,144,646.44 |
合计 | 7,708,330.71 | 5,833,272.52 | 5,396,956.79 | 8,144,646.44 |
*是根据财政部、国家安监总局联合发布《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文件及财政部2009年6月11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财会[2009]8号)要求的计提和使用的安全生产费。
39. 盈余公积
项目 | 年初金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年末金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1,731,354,034.44 | 152,181,447.18 | 1,883,535,481.62 | |
任意盈余公积 | 3,125,149,239.48 | 306,628,758.94 | 3,431,777,998.42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4,856,503,273.92 | 458,810,206.12 | 5,315,313,480.04 |
40. 未分配利润
项目 | 本年金额 | 上年金额 |
上年年末金额 | 4,086,922,221.70 | 3,980,145,261.22 |
加:期初未分配利润调整数 | ||
其中:《企业会计准则》新规定追溯调整 | ||
会计政策变更 | ||
重要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合并范围变更 | ||
其他调整因素 | ||
本年期初金额 | 4,086,922,221.70 | 3,980,145,261.22 |
加:本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849,202,478.05 | 888,436,674.42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152,181,447.18 | 156,497,287.65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306,628,758.94 | 338,102,562.85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305,806,000.00 | 336,386,600.00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其他** | -49,326,736.56 | |
本年年末金额 | 4,171,508,493.63 | 4,086,922,221.70 |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2017年度利润分配已经2018年6月6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总股本3,058,06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5,806,000.00元(含税),已于2018年6月分派实施。
**上年度因处置交投建设公司46%股权丧失控制权,之前在本公司合并层面按对其持股比例计提的与原有股权投资相关的盈余公积19,132,367.11元、专项储备30,194,369.45元,在丧失控制权时直接结转计入留存收益(未分配利润)。
41.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项目 | 本年金额 | 上年金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5,929,565,659.39 | 3,667,389,997.66 | 7,942,954,530.94 | 5,751,844,476.31 |
其他业务 | 39,451,889.14 | 53,685,980.25 | 41,409,669.92 | 54,338,811.66 |
合计 | 5,969,017,548.53 | 3,721,075,977.91 | 7,984,364,200.86 | 5,806,183,287.97 |
(1) 主营业务—按行业分类
行业名称 | 本年金额 | 上年金额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公路桥梁管理及养护业 | 3,582,346,057.19 | 1,769,944,676.78 | 3,226,137,415.21 | 1,576,849,055.72 |
建筑施工业 | 28,895,322.22 | 30,194,723.54 | 1,480,078,172.55 | 1,388,188,845.01 |
租赁业 | 108,354,357.22 | 32,850,139.47 | 88,179,689.12 | 32,247,717.68 |
销售业 | 1,945,064,643.48 | 1,750,479,984.32 | 2,649,177,295.95 | 2,455,356,556.89 |
BT项目收入 | 157,255,726.91 | -4,922,714.68 | 149,270,531.21 | 1,543,529.72 |
房地产业务 | 107,649,552.37 | 88,843,188.23 | 350,111,426.90 | 297,658,771.29 |
合计 | 5,929,565,659.39 | 3,667,389,997.66 | 7,942,954,530.94 | 5,751,844,476.31 |
(2) 主营业务—按产品分类
产品名称 | 本年金额 | 上年金额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车辆通行费* | 3,582,346,057.19 | 1,769,944,676.78 | 3,226,137,415.21 | 1,576,849,055.72 |
工程施工 | 28,895,322.22 | 30,194,723.54 | 1,480,078,172.55 | 1,388,188,845.01 |
公路沿线广告区位租赁 | 18,367,827.88 | 8,216,930.90 | 19,267,387.02 | 9,658,236.53 |
房屋租赁 | 1,866,430.32 | 693,334.76 | 1,975,491.88 | 639,351.68 |
融资租赁收入 | 88,120,099.02 | 23,939,873.81 | 66,936,810.22 | 21,950,129.47 |
服务区经营 | 34,857,094.51 | 26,671,826.60 | 28,148,808.09 | 20,077,697.09 |
能源销售 | 1,910,207,548.97 | 1,723,808,157.72 | 2,621,028,487.86 | 2,435,278,859.80 |
BT工程项目收入 | 157,255,726.91 | -4,922,714.68 | 149,270,531.21 | 1,543,529.72 |
房地产销售收入 | 107,649,552.37 | 88,843,188.23 | 350,111,426.90 | 297,658,771.29 |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产品名称 | 本年金额 | 上年金额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合计 | 5,929,565,659.39 | 3,667,389,997.66 | 7,942,954,530.94 | 5,751,844,476.31 |
*2010年2月3日,城北出口公路公司与成都市交通委员会签署《协议书》,协议约定:城北出口公路公司停止对城北出口三环路匝道的通行车辆收取通行费,成都市交通委员会以交通计划资金对城北出口公路公司进行通行费补偿。补偿标准为:成都市交通委员会从2010年起以180.00万元为基数,按年均8.00%增长率确定增长系数向城北出口公路公司支付通行费补偿费,支付年限以剩余收费年限为准(截止2024年12月)。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3)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项目 | 车辆通行费 | 工程施工 | 加油及化工业务 | BT相关业务 | 房地产业务 | 其他 | 合计 |
按商品 及服务类型 | 3,617,282,921.83 | 28,895,322.22 | 1,910,405,345.31 | 158,595,128.56 | 110,595,950.31 | 143,242,880.30 | 5,969,017,548.53 |
其中:通行费收入 | 3,582,346,057.19 | 3,582,346,057.19 | |||||
工程施工 | 28,895,322.22 | 28,895,322.22 | |||||
公路沿线广告区位租赁 | 18,367,827.88 | 18,367,827.88 | |||||
房屋租赁 | 12,380,764.03 | 197,796.34 | 1,339,401.65 | 2,946,397.94 | 1,866,430.32 | 18,730,790.28 | |
服务区经营 | 18,257,195.87 | 34,857,094.51 | 53,114,290.38 | ||||
能源销售 | 1,910,207,548.97 | 1,910,207,548.97 | |||||
BT工程项目收入 | 157,255,726.91 | 157,255,726.91 | |||||
房地产销售收入 | 107,649,552.37 | 107,649,552.37 | |||||
融资租赁收入 | 88,120,099.02 | 88,120,099.02 | |||||
其他收入 | 4,298,904.74 | 31,428.57 | 4,330,333.31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3,617,282,921.83 | 28,895,322.22 | 1,910,405,345.31 | 158,595,128.56 | 110,595,950.31 | 143,242,880.30 | 5,969,017,548.53 |
其中:四川区域 | 3,617,282,921.83 | 28,895,322.22 | 1,910,405,345.31 | 158,595,128.56 | 110,595,950.31 | 143,242,880.30 | 5,969,017,548.53 |
其他区域 | |||||||
按合同类型分类 | 3,617,282,921.83 | 28,895,322.22 | 1,910,405,345.31 | 158,595,128.56 | 110,595,950.31 | 143,242,880.30 | 5,969,017,548.53 |
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 | 12,380,764.03 | 28,895,322.22 | 197,796.34 | 158,595,128.56 | 2,946,397.94 | 81,710,960.97 | 284,726,370.06 |
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 | 3,604,902,157.80 | 1,910,207,548.97 | 107,649,552.37 | 61,531,919.33 | 5,684,291,178.47 |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42. 税金及附加
项目 | 本年金额 | 上年金额 |
营业税 | 157,296.19 | 3,967,675.29 |
城建税 | 10,390,959.65 | 12,360,230.00 |
教育费附加 | 4,709,354.13 | 5,785,598.92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3,140,030.32 | 4,380,151.90 |
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 | 0.20 | -7,116.42 |
文化事业建设费 | 197,246.21 | 229,500.53 |
印花税 | 1,869,704.38 | 2,632,679.40 |
房产税 | 1,474,047.27 | 1,427,782.78 |
土地使用税 | 719,499.71 | 695,154.66 |
其他税种等 | 225,570.45 | 156,051.91 |
合计 | 22,883,708.51 | 31,627,708.97 |
43. 销售费用
项目 | 本年金额 | 上年金额 |
职工薪酬 | 31,436,465.94 | 32,776,261.65 |
折旧及摊销 | 14,599,487.96 | 12,119,392.63 |
运输费 | 40,466.13 | |
租赁费 | 7,092,191.31 | 6,968,854.30 |
广告宣传费及中介费用等 | 8,167,656.02 | 5,417,842.01 |
安全生产费 | 8,679,478.41 | 7,631,287.55 |
维护及修理费 | 3,665,321.25 | 1,156,464.95 |
物料消耗 | 3,688,220.82 | 4,601,206.82 |
财产保险费 | 140,066.22 | 87,227.12 |
差旅费 | 519,897.31 | 621,781.53 |
委托经营管理费 | 185,034.64 | |
检测费 | 462,842.24 | 645,712.63 |
办公费 | 544,119.18 | 852,971.16 |
劳动保护费 | 944,105.70 | 507,204.88 |
房地产销售手续费及佣金 | 3,172,589.38 | |
房地产业务物管费 | 1,901,958.76 | 1,567,269.66 |
其他费用 | 2,556,623.33 | 3,363,049.31 |
合计 | 84,398,434.45 | 81,714,616.35 |
44. 管理费用
项目 | 本年金额 | 上年金额 |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项目 | 本年金额 | 上年金额 |
职工薪酬 | 154,187,790.89 | 151,513,843.40 |
无形资产摊销 | 17,684,926.58 | 17,737,289.85 |
后勤费用 | 15,585,173.30 | 15,619,792.20 |
中介费(含审计费/咨询费等) | 24,164,642.66 | 25,065,090.31 |
折旧 | 5,397,986.35 | 7,122,345.77 |
办公费(含证券登记费) | 5,295,674.75 | 6,954,212.87 |
车辆使用费 | 3,008,480.01 | 4,883,401.15 |
税费 | 1,006,495.23 | |
差旅费 | 3,454,986.99 | 2,524,492.75 |
会务费(含会议费、董事会费等) | 1,446,832.48 | 1,250,718.78 |
修理费及物料销耗 | 949,365.95 | 1,119,858.95 |
业务招待费 | 1,323,520.01 | 1,270,203.01 |
其他费用等 | 13,661,876.03 | 13,688,407.43 |
合计 | 246,161,256.00 | 249,756,151.70 |
45. 财务费用
项目 | 本年金额 | 上年金额 |
利息支出 | 777,173,805.03 | 801,146,109.70 |
减:利息收入 | 37,785,943.90 | 40,270,011.65 |
加:汇兑损失 | 2,407,269.18 | -151,207.15 |
加:其他支出 | 3,108,155.91 | 4,252,966.90 |
合计 | 744,903,286.22 | 764,977,857.80 |
46. 资产减值损失
项目 | 本年金额 | 上年金额 |
坏账损失 | -11,130,953.79 | -2,883,087.22 |
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70,154,166.10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 | ||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项目 | 本年金额 | 上年金额 |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商誉减值损失 | ||
合计 | 59,023,212.31 | -2,883,087.22 |
47. 其他收益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渔箭治超点补助 | 84,507.04 | 84,507.04 |
成雅高速新津东收费站加宽改造 | 1,103,478.24 | 1,103,478.24 |
内江新入城线玉王庙互通立交管养项目 | 7,350,099.98 | 6,776,982.14 |
资阳高新收费南站营运管理政府补助 | 4,716,981.13 |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184,126.64 | 184,779.95 |
合计 | 13,439,193.03 | 8,149,747.37 |
*2018年9月7日,财政部对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进行解读,明确企业作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收到的扣缴税款手续费,应作为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的项目在利润表的“其他收益”项目中填列。企业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因此发生变更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的相关规定,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48. 投资收益
(1)投资收益来源
项目 | 本年金额 | 上年金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54,278,876.16 | 46,778,793.09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138,469,577.31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27,396.11 | |
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5,638,478.33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6,024,929.39 | |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丧失控制权后,剩余股权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 | 13,815,000.00 | |
结构性存款投资收益 | 54,739.73 | 48,328.77 |
其他 | ||
合计 | 60,358,545.28 | 204,877,573.61 |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项目 | 本年金额 | 上年金额 | 本年比上年增减变动的原因 |
合计 | 54,278,876.16 | 46,778,793.09 | |
其中: | |||
成都机场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 17,370,510.72 | 18,387,021.78 | 被投资单位净利润变动 |
四川众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176,780.32 | 76,624.18 | 被投资单位净利润变动 |
成都石象湖交通饭店有限责任公司 | -334,246.58 | -316,812.68 | 被投资单位净利润变动 |
四川成渝发展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 24,125,339.12 | 11,231,738.93 | 被投资单位净利润变动 |
四川仁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3,612,872.32 | 19,208,419.03 | 被投资单位净利润变动 |
成都成渝建信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474,779.88 | -1,808,198.15 | 被投资单位净利润变动 |
四川省天乙多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802,400.14 | 被投资单位净利润变动 |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项目 | 本年金额 | 上年金额 | 本年比上年增减变动的原因 |
合计 | 6,024,929.39 | 5,638,478.33 | |
其中: 成都城北高速交通加油站有限公司 | 1,710,000.00 | 402,458.00 | 被投资单位分红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021,629.39 | 1,636,020.33 | 被投资单位分红 |
四川交投实业有限公司 | 1,293,300.00 | 3,600,000.00 | 被投资单位分红 |
49.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项目 | 本年金额 | 上年金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27,530.11 |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
合计 | -27,530.11 |
50.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项目 | 本年 发生额 | 上年 发生额 | 计入本年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持有待售处置组处置收益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 | -1,344,982.32 | 172,197.21 | -1,344,982.32 |
其中: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 |||
无形资产处置收益 | |||
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 | -1,344,982.32 | 172,197.21 | -1,344,982.32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 -1,344,982.32 | 172,197.21 | -1,344,982.32 |
无形资产处置收益 |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项目 | 本年 发生额 | 上年 发生额 | 计入本年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收益 | |||
债务重组中因处置非流动资产收益 | |||
合计 | -1,344,982.32 | 172,197.21 | -1,344,982.32 |
51. 营业外收入
(1)营业外收入明细
项目 | 本年金额 | 上年金额 | 计入本年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利得 | 926,142.14 | 9,320.36 | 926,142.14 |
路产赔偿收入 | 11,602,727.40 | 13,164,863.60 | 11,602,727.40 |
占道收入 | 15,121,044.88 | 2,516,628.66 | 15,121,044.88 |
路产其他收入 | 132,257.96 | ||
政府补助 | 6,678,673.03 | 4,499,377.35 | 6,678,673.03 |
其他 | 15,663,480.04 | 24,973,523.00 | 15,663,480.04 |
合计 | 49,992,067.49 | 45,295,970.93 | 49,992,067.49 |
(2)政府补助明细
项目 | 本年金额 | 上年金额 | 来源和依据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稳岗补贴 | 1,516,268.49 | 1,929,837.30 |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人社发【2015】31号等 | 与收益相关 |
纳税奖励等 | 50,540.05 | 武侯区\锦江区财政局奖励 | 与收益相关 | |
2017年直接融资财政奖补资金 | 4,850,100.00 | 2,519,000.00 | 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度第一批四川省鼓励直接融资财政奖补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金(2018)122号】 | 与收益相关 |
增值税即征即退 | 312,304.54 | 财税【2016】36号 | 与收益相关 | |
合计 | 6,678,673.03 | 4,499,377.35 |
52. 营业外支出
项目 | 本年金额 | 上年金额 | 计入本年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2,215,073.58 | 1,144,388.48 | 2,215,073.58 |
路产修复及赔偿支出 | 1,337,158.61 | 1,675,345.12 | 1,337,158.61 |
捐赠支出 | 1,301,199.97 | 421,728.40 | 1,301,199.97 |
其他 | 3,275,150.36 | 9,906,248.50 | 3,275,150.36 |
合计 | 8,128,582.52 | 13,147,710.50 | 8,128,582.52 |
53. 所得税费用(1)所得税费用
项目 | 本年金额 | 上年金额 |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项目 | 本年金额 | 上年金额 |
当年所得税 | 307,925,699.77 | 327,026,930.12 |
递延所得税 | -3,839,830.60 | 2,345,679.44 |
合计 | 304,085,869.17 | 329,372,609.56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将基于合并利润表的利润总额采用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调节为所得税费用:
项目 | 本年金额 |
本年合并利润总额 | 1,204,887,914.09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80,733,187.11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23,621,335.08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5,173,972.36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5,426,769.96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748,780.88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0,859.70 |
本年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43,094,084.22 |
其他 | 3,394,809.34 |
所得税费用 | 304,085,869.17 |
54. 其他综合收益详见本附注“六、37其他综合收益”相关内容。
55. 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投资/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 本年金额 | 上年金额 |
收到的政府补助相关款项等 | 20,599,976.83 | 10,052,749.26 |
保证金 | 27,067,382.32 | 111,965,855.27 |
路产赔偿收入 | 19,328,736.01 | 14,017,846.87 |
土地占用补偿款 | 43,046,855.53 | 12,761,824.20 |
收购房定金 | 10,721,470.00 | 18,730,000.00 |
收到违约补偿金 | 16,250,000.00 | |
其他 | 18,722,321.45 | 22,879,195.25 |
合计 | 139,486,742.14 | 206,657,470.85 |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 本年金额 | 上年金额 |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项目 | 本年金额 | 上年金额 |
保证金 | 54,172,158.81 | 87,741,673.49 |
租赁费用 | 5,283,807.75 | 7,576,508.65 |
支付代收代付款项、代垫费用 | 26,211,055.26 | 18,703,288.84 |
备用金 | 5,879,784.69 | 3,314,115.14 |
中介费 | 23,477,670.51 | 30,146,688.08 |
代收代付社保款项 | 3,693,389.20 | 5,365,096.72 |
办公费 | 6,476,873.44 | 7,076,794.60 |
车辆使用费 | 2,509,488.85 | 6,586,128.30 |
后勤费用 | 18,063,618.00 | 14,211,659.59 |
广告宣传、推介费 | 17,026,038.22 | 9,160,264.02 |
其他 | 34,903,058.74 | 39,893,469.50 |
合计 | 197,696,943.47 | 229,775,686.93 |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 本年金额 | 上年金额 |
利息收入 | 30,705,626.93 | 32,463,740.66 |
新都区政府补偿款 | 6,101,466.91 | 6,854,491.50 |
收到施工单位履约保证金 | 5,550,431.70 | |
收到四川省交通油料沥青供应有限责任公司归还借款 | 6,500,000.00 | |
收到代建工程款项等 | 69,400,000.00 | |
收回结构性存款本金及收益(全年累计发生额) | 60,054,739.73 | 140,048,328.77 |
收到交投建设公司退还代垫往来款 | 3,224,500.00 | |
收到四川信托偿还长期未付债权 | 11,130,953.79 | 373,447.22 |
收回保函保证金及其他保证金 | 13,059,224.09 | |
收到建行新华支行建行亚洲反担保合同保函保证金应收利息 | 14,686,575.36 | |
收到成都交通运输委员会转来成仁高速履约保证金 | 10,000,000.00 | |
合计 | 145,738,586.81 | 264,414,939.85 |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 本年金额 | 上年金额 |
支付项目保证金 | 10,840,322.63 | 15,943,442.79 |
支付成仁快速路工程保留金 | 4,731,526.00 | 8,526,111.00 |
支付四川省交通油料沥青供应有限责任公司借款 | 6,500,000.00 | |
支付结构性存款本金(全年累计发生额) | 60,000,000.00 | 140,000,000.00 |
支付保函保证金 | 15,000,000.00 | 13,629,504.59 |
处置原子公司交投建设公司收到的净现金流(负数) | 222,206,101.57 |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项目 | 本年金额 | 上年金额 |
合计 | 90,571,848.63 | 406,805,159.95 |
5)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 本年金额 | 上年金额 |
收回借款保函保证金 | 68,527,277.17 | |
收到巴中市恩阳区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借款 | 6,720,000.00 | |
收到四川省交通油料沥青供应有限责任公司借款 | 3,400,000.00 | |
收到四川交投建设资阳项目资金借款 | 63,040.00 | |
收到四川交投天府地产有限公司借款 | 23,190,000.00 | |
合计 | 91,780,317.17 | 10,120,000.00 |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 本年金额 | 上年金额 |
融资、保理、中期票据承销费及保函手续费等 | 2,010,000.00 | 8,252,305.22 |
归还四川省交通油料沥青供应有限责任公司借款 | 3,400,000.00 | |
合计 | 2,010,000.00 | 11,652,305.22 |
(2)合并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项目 | 本年金额 | 上年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900,802,044.92 | 968,935,304.24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59,023,212.31 | -2,883,087.22 |
信用资产减值损失 |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71,884,248.93 | 80,941,148.24 |
无形资产摊销 | 780,208,212.80 | 745,039,611.12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8,186,942.06 | 6,539,371.27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填列) | 1,344,982.32 | -172,197.21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填列) | 1,288,931.44 | 1,135,068.12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收益以“-”填列) | 27,530.11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填列) | 741,795,130.31 | 762,388,530.84 |
投资损失(收益以“-”填列) | -60,358,545.28 | -204,877,573.61 |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减少(增加以“-”填列) | -3,434,889.03 | 656,595.62 |
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增加(减少以“-”填列) | 1,667,614.38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填列) | -43,796,982.80 | 496,340,602.77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填列) | -441,899,387.87 | 352,988,970.92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填列) | 604,581,930.03 | -1,428,640,873.05 |
其他 |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项目 | 本年金额 | 上年金额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19,625,830.14 | 1,780,086,616.54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年末余额 | 3,657,420,378.10 | 2,719,252,638.77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2,719,252,638.77 | 3,892,878,367.13 |
加:现金等价物的年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938,167,739.33 | -1,173,625,728.36 |
(3)当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无。
(4)当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无。
(5)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项目 | 本年金额 | 上年金额 |
现金 | 3,657,420,378.10 | 2,719,252,638.77 |
其中:库存现金 | 216,959.79 | 174,878.89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3,644,261,527.96 | 2,709,401,085.61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12,941,890.35 | 9,676,674.27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年末现金和现金等价物余额 | 3,657,420,378.10 | 2,719,252,638.77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6. 股东权益变动表项目:无。57.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项目 | 年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16,258,000.00 | 保函保证金及信用证保证金 |
高速公路收费权* | 18,686,566,105.48 | 借款质押(账列无形资产-高速公路经营权) |
存货** | 360,500,000.00 | 借款抵押(账列存货-房地产开发土地)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133,501,450.37 | 应收融资租赁款质押给银行办理保理借款 |
长期应收款 | 119,621,610.89 |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包括成仁高速公路以及遂广遂西高速公路收费经营权。**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仁寿置地公司于2017年9月27日与成都银行眉山分行签订编号为H607001170927500的固定资产贷款合同,获得2.00亿元贷款额度,用于北城时代二期A地块项目开发,贷款期限为2017年9月27日至2020年9月26日,利率以贷款实际发放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上浮30%,合同约定仁寿置地公司在进行首次提款时需出具在归还该笔债务本息前不进行股东分红的承诺函。截止2018年12月31日,仁寿置地公司取得借款10,000.00万元。上述贷款仁寿置地公司以仁国用(2013)第9698号(2012-132地块)作为抵押物,并与成都银行眉山分行签订编号为D607010170927660的抵押合同。
58. 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项目 | 年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年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
其中:港币 | 132,459.37 | 0.8762 | 116,060.90 |
(2)境外经营实体。报告期,本公司境外经营实体1家,具体情况如下:
境外经营实体名称 | 注册地 | 主要经营地 | 记账本位币 | 备注 |
信成香港投资有限公司 | 香港 | 香港 | 人民币 | 正常经营 |
七、合并范围的变化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无。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无。3.反向收购:无。4.处置子公司:无。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公司名称 | 合并范围变动原因 | 持股比例% | 年末净资产 | 本年净利润 |
四川成渝物流有限公司 | 新设成立二级子公司 | 100.00 | 50,000,000.00 |
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 | 主要 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一级子公司 | ||||||
成都城北出口高速公路有限公司1) | 成都市 | 成都市 | 公路桥梁管理及养护 | 60.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子公司名称 | 主要 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成都蜀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 | 四川省 | 成都市 | 公路基建项目等投资 | 100.00 | 出资设立 | |
四川蜀厦实业有限公司3) | 四川省 | 成都市 | 成渝高速辅助管理服务及物业开发等 | 100.00 | 出资设立 | |
四川成乐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4) | 四川省 | 成都市 | 公路桥梁管理及养护 | 100.00 | 同一控制下合并 | |
四川蜀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 | 四川省 | 成都市 | 项目投资及管理,公路、桥梁、隧道基础设施的建设、养护 | 100.00 | 出资设立 | |
四川成雅高速公路油料供应有限公司6) | 四川省 | 成都市 | 高速公路加油站管理 | 51.00 | 出资设立/收购 | |
仁寿交投置地有限公司7) | 仁寿县 | 仁寿县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91.00 | 出资设立 | |
四川遂广遂西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8) | 四川省 | 遂宁市 | 高等级公路、桥梁、隧道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收费/养护等 | 100.00 | 出资设立 | |
成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9) | 广东省 | 深圳市 | 融资租赁/经营租赁业务 | 44.95 | 25.05 | 出资设立 |
信成香港投资有限公司10) | 香港 | 香港 | 股权投资业务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四川中路能源有限公司11) | 四川省 | 成都市 | 高速公路加油站管理、成品油经营、能源项目投资等 | 51.00 | 出资设立 | |
成都蜀鸿置业有限公司12) | 四川省 | 成都市 | 房地产开发经营及土地整理 等 | 100.00 | 出资设立 | |
二级子公司 | ||||||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广告有限公司13) | 四川省 | 成都市 | 广告设计 / 制作/代理及发布 | 60.00 | 出资设立 | |
仁寿蜀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4) | 仁寿县 | 仁寿县 | 项目投资、城市运营管理及基础设施、交通基础设施等投资建设等 | 100.00 | 出资设立 | |
资阳市蜀南诚兴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15) | 资阳市 | 资阳市 | 工程管理服务;市政道路工程服务;公路管理与养护 | 94.99 | 出资设立 | |
蜀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16) | 四川省 | 成都市 | 建筑工程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四川成渝物流有限公司17) | 四川省 | 成都市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100.00 | 出资设立 |
1)成都城北出口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北公司)是由川高总公司和成都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高公司)共同投资设立的有限公司。1996年9月成立,成立时的注册资本为9,000.00万元,其中川高总公司出资4,410.00万元、占49%,成高公司出资4,590.00万元、占51%。1997年9月成高公司将其拥有的城北公司11%股权转让给川高总公司;同月,川高总公司与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拥有的城北公司60%股权转让给公司。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出资5,400.00万元、占比60%股权,成为城北公司之控股股东。1999年及2002年6月,由本公司及成高总公司按原持股比例合计对城北公司增资4,500.00万元、8,500.00万元。增资完成后,城北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22,000.00万元。2016年6月20日,经城北公司2016年度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审议,同意成高公司将持有城北公司40%股权通过无偿划转的方式划转给成都成灌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成灌公司)。目前,城北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均为22,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周黎明,住所为成都市武侯区洗面桥街30号。
2)成都蜀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蜀海公司)是由公司和四川京川公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川公司)投资设立的有限公司。于1998年8月4日正式成立,成立时的注册资本为20,00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18,000.00万元、占比90%,京川公司出资2,000.00万元、占比10%。根据2000年9月15日公司和京川公司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签订的《出资转让协议》,京川公司将其拥有的蜀海公司9.9%权益,以21,797,955.69元的价格(包括2000年1月14日蜀海公司分派给京川公司的股利1,119,640.24元)转让给公司,双方确认股权转让日为2001年8月31日。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拥有蜀海公司99.9%的股权,京川公司拥有蜀海公司0.1%的股权。2013年3月26日,根据蜀海公司股东会决议及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京川公司将持有蜀海公司0.1%的股权作价235,200.00元全部转让给本公司,至此蜀海公司成为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2018年,根据本公司与蜀海公司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及相关审批文件,蜀海公司向本公司无偿划转其所持有的下属子公司中路能源及蜀鸿公司全部股权,该无偿划转股权实质是本公司按股权投资账面净值收回对蜀海公司的投资15,462.00万元,蜀海公司相应的减资手续尚在办理中。目前,蜀海公司注册资本为2亿元、实收资本为1.527725亿元,法定代表人为孔祥春;住所为成都高新区科园一路一号。
3)四川蜀厦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蜀厦公司),由本公司与自然人曹德建出资设立。于1999年4月27日正式成立,并取得得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510109000317040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蜀厦公司成立时的注册资本为2,000.00万元。2001年9月3日,由本公司与曹德建按原出资比例增资1,000.00万元。增资完成后,注册资本变更为3,00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2,985.00万元、占99.5%,曹德建出资15.00万元,占0.5%,增资情况已经原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君和验字(2001)第1016号]验证,并于同年9月20日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2007年8月29日,曹德建将其拥有的蜀厦公司15万元出资转让给公司;股权转让完成后,蜀厦公司成为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2017年度,由本公司独家对蜀厦公司增资17,000.00万,增资完成后,蜀厦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20,000.00万元。目前,蜀厦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均为20,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訾峰,注册住所为成都高新区创业大道16号火炬大厦2楼。
4)成乐公司前身为四川西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是经原四川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川体改(1994)84号]批准由川高总公司、乐山星源交通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乐山星源公司)、乐山市交通局、乐山发展投资总公司、四川乐山长江房地产开发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于1994年5月26日正式成立,取得乐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20696111-4](目前已更新为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51000000001633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1.2亿元人民币。1996年4月1日四川西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现名称。1999年8月15日,成乐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决定根据原四川省体改委[川经体改(1997)152号]《关于同意四川成乐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终止的批复》批准改组成立成乐公司。成乐公司原注册资本为120,000,000.00元,已经四川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川立信验字(1999)133号]验证,其中川高总公司投入117,600,000.00元,占98%;乐山星源公司投入2,400,000.00元,占2%。2004年3月23日,成乐公司根据股东会会议决议和修改后章程规定,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440,790,000.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60,790,000.00元,其中川高总公司出资556,190,000.00元,占注册资本的99.18%,乐山星源公司出资4,600,000.00元,占0.82%,增资情况经原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君和验字(2004)第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1001号]验证。2007年9月26日公司与川高总公司、乐山星源公司签订《关于四川成乐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公司以1,098,320,800.00元收购成乐公司100%的股权。同年12月,公司根据协议约定预付给了川高总公司和乐山星源公司合计100,000,000.00元股权转让款。2009年6月23日,公司支付了股权转让尾款998,320,800.00元,取得成乐公司100%股权。同日四川省国投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出具了川国产交鉴字[2009]16号产权交易鉴证书。目前,成乐公司注册资本为56,079.00万元、实收资本为56,079.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罗祖义,公司住所为成都市武侯区二环路西一段90号四川高速大厦9楼。
5)四川蜀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蜀南公司),由本公司独家出资设立。于2011年1月6日成立,取得成都市双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510122000082787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蜀南公司成立时的注册资本为2亿元,资本实收情况经四川鹏程会计师事务所川鹏验字[2010]第018号验讫。目前,蜀南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均为2亿元,法定代表人为侯明军,公司住所为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天府大道南段888号。
6)四川成雅高速公路油料供应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成雅油料公司)于2001 年1 月10 日成立,由四川省交通油料沥青供应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通油料公司)和四川成雅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雅高速公司)共同出资组建,公司注册资本220.00 万元,其中:交通油料公司出资121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5%;成雅高速公司出资99.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5%。成雅油料公司设立出资业经四川普信会计师事务所川普信验字[2000]133 号验资报告审验。2006 年公司收购了成雅高速公司的全部股权,同时注销了成雅高速公司,成雅高速公司对成雅油料公司的股权由本公司承接。2012 年1 月5 日经成雅油料公司2012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对成雅油料公司以现金增加注册资本金2,500.00 万元,其中:公司增资 1,288.20 万元,交通油料公司增资1211.80万元。此次增资已经四川金玺会计师事务所川玺验字[2012]001 号验资报告审验,变更后成雅油料公司的注册资本为2,720.00 万元,其中:公司出资 1,387.20万元,占51%,交通油料公司出资1,332.80 万元,占49%。目前,成雅油料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均为2,7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蔡彬,住所为成都市武侯区武侯祠东街4 号2 楼。
7)仁寿交投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寿置地公司),由本公司和四川交投置地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于2013 年5 月24 日正式成立,取得了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布的注册号为511421000043472 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仁寿置地公司成立时的注册资本为2.00 亿元,其中本公司出资18,200.00万元、占比91%,四川交投置地有限公司出资1,800.00万元、占比9%,资本的实收情况经四川华地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川华地会[(2013)验字第Q0064 号]和川华地会[(2013)验字第Q0090 号]验资报告审验。目前,仁寿置地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均为2.00亿元,法定代表人为邹海云,注册住所为仁寿县文林镇中央商务大道88号。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8)四川遂广遂西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遂广遂西公司),由本公司独资设立。于2012年7月18日成立,取得四川省遂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注册号为510900000046411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遂广遂西公司成立时的注册资本为1.8亿元,资本的实收情况经四川中衡安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川中安会[02C(2012)-136号]验讫。2014年,本公司对遂广遂西公司增资116,600.00万元,增资完成后,遂广遂西公司资本变更为134,600.00万元;2015年,本公司对遂广遂西公司增资119,500.00万元,增资完成后,遂广遂西公司资本变更为254,100.00万元;2016年,本公司对遂广遂西公司增资65,700.00万元;2017年,本公司对遂广遂西公司增资27,090.00万元;2018年,本公司对遂广遂西增资10,448.00万元;上述增资完成后,遂广遂西公司资本变更为357,338.00万元。目前,遂广遂西公司注册资本为18,000.00万元、实收资本为357,338.00万元(相关工商变更手续待资本全部到位后办理),法定代表人为余万福,注册住所为遂宁市河东新区五彩缤纷路奥玫瑰花园临江商业房6栋302、303号。
9)成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渝租赁公司),由本公司与信成香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成香港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成渝租赁公司于2015年2月17日取得深圳市前海管理局批复(深外资前复【2015】0146号)“批准设立中外合资企业成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并于同年3月12日取得深圳市人民政府颁发的批准号为“商外资粤深前合资证字[2015]0019”之《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该公司于2015年4月13日正式成立,取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注册编号为440301501150490号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成渝租赁公司成立时的注册资本为3亿元,其中本公司出资1.8亿元、占比60%,信成香港公司出资1.2亿元、占比40%的权益。截至2015年6月30日,成渝租赁公司注册资本金全部到位,其中本公司投入的第1期出资1.8亿元资本金经深圳国泰会计师事务所于2015年5月15日出具的(深国泰验字【2015】第009号)验资报告验讫;信成香港公司委托中信证券经纪(香港)有限公司代为出资投入的第2期出资1.2亿元资本金经深圳同一会计师事务所于2015年7月20日出具的(深同一验字【2015】051号)验资报告验讫。如下述11)所述,本公司于2016年5月收购了DSI公司持有的信成香港公司100%的股权,故成渝租赁公司成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017年8月,成渝租赁公司以留存收益3400万元转增资本,注册资本变更为33,264万元,相应股权工商变更手续于8月24日完成。2017年12月11日,成渝租赁公司与成都国际航空枢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国航枢纽公司)及公司、信诚香港公司签订《成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书 》,由原股东公司及社会投资者成都国航枢纽公司认购新增注册资本金 19,536.00万元(其中本公司认购新增注册资本3,696.00万股)。截至2018年末,新增注册资本金均已全部认缴出资到位,相关工商变更手续于2019年1月24日完成。目前,成渝租赁公司注册资本52,800.00万元、实收资本为52,8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贺竹磬,住所为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 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10)信成香港投资有限公司(英文名称:CSI SCE Ivestment Holding Limited)(以下简称“信成香港”)于2014年12月16日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注册成立,是中信证券国际有限公司的全资附属子公司Dragon Stream Investments Limited(以下简称DSI)成立的投资公司,注册资本为1港元,主要开展股权投资和国际贸易业务,持有本公司子公司成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40%股权。2015年5月8日,信成香港公司配发14,986,800.00股,每股金额为10.00港币,其股东Dragon Stream Investments Limited已全额缴纳认缴款,故变更后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为149,868,001.00港元。2016年5月31日,本公司与DSI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收购其持有的信成香港公司100%股权,股权转让完成后,信成香港公司成为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11)四川中路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路能源公司),由蜀海公司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石油”)共同出资设立。于2011年6月3日正式成立,并取得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510000000211210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路能源公司成立时的注册资本为5,200.00万元,其中蜀海公司出资2,652.00万元、占51%,中石油出资2,548.00万元、占49%,资本实收情况经四川聚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川聚源会验字(2011)第023号]验证。2017年12月27日,蜀海公司与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自2018年1月1日起无偿将持有的中路能源公司51%的股权(对应投资成本54,620,000.00元)转让给本公司。转让完成后,本公司持有中路能源公司51%的股权,中石油持有中路能源公司49%的股权。目前,中路能源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均为5,2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黄洪舟,公司住所为成都市锦江区牛沙横街2号一层。
12)成都蜀鸿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蜀鸿公司),是由蜀海公司投资设立的法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于2011年7月20日正式成立,取得了成都市武侯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510107000391687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蜀鸿公司成立时的注册资本为10,000.00万元,资本实收情况已经四川君一会计师事务所[川君一会验字(2011)第7-19号]验证。2017年12月15日,蜀海公司与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自2018年1月1日起蜀海公司无偿将持有的蜀鸿公司100%的股权(对应投资成本100,000,000.00元)转让给本公司。转让完成后,蜀鸿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目前,蜀鸿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均为10,000.00万元,法人代表为黄洪舟,注册住所为成都市武侯区武侯祠大街252号。
13)四川成渝高速公路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渝广告公司),由蜀厦公司与成都佳作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2012年合作设立。于2002年12月19日正式成立,取得注册号为91510000744681451D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成渝广告公司成立时的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其中蜀厦公司出资60.00万元、占60%,成都佳作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出资40.00万元、占40%,资本实收情况经原四川万方会计师事务所[川万会验(2002)第112号]验证。2008年5月29日,成都佳作建筑设备租赁公司将其所持有的公司40%的股权全部转让给四川激情广告传播有限公司。2011年9月30日,四川激情广告传播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有的公司40%的股权全部转让给成都鸿瑞伟业广告有限公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司。上述股东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均已办理完毕。目前,成渝广告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均为100.00万元,法人代表为訾峰,公司住所为成都市武侯区二环路西一段90号高速大厦8楼A区801室。
14)仁寿蜀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寿蜀南公司),由四川蜀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独家出资设立。于2014年3月5日正式成立,并取得眉山市仁寿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511421000046563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目前,仁寿蜀南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均为1.00亿元,法定代表人为侯明军,注册住所为仁寿县文林镇卫星街4号1组。
15)资阳市蜀南诚兴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阳诚兴公司)由蜀南公司、交投建设公司及蜀锐公司和资阳市诚兴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于2017年4月26日正式成立。成立时的注册资本为15,760.00万元,其中蜀南公司出资14,968.84万元、占比94.98%,交投建设公司出资1.58万元、占比0.01%,蜀锐公司出资1.58万元、占比0.01%,资阳市诚兴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出资788万元、占比5%。目前,资阳诚兴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为人民币15,760.00万元,法人代表侯明军,注册住所为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娇子大道二段329号。
16)四川蜀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蜀锐公司),其前身四川诚志同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诚志同盛公司)是由自然人投资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于2007年9月11日正式成立,成立时的注册资本为1,000.00万元,后增资至2,000.00万元。2013年9月6日,该公司原自然人股东潘小波、李海、胡怀兴(转让方)将其持有的全部股权以1883万股权转让价转让给蜀鸿公司(受让方)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若转让方晚于2013年12月31日但不晚于2014年3月31日获得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证书时向受让方进行赔偿。诚志同盛公司于2014年1月21日取得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证书,转让方向受让方应支付104,000.00元赔偿款,扣除该赔偿款后股权转让价款为1872.60万元。2013年9月16日蜀鸿公司已支付了该股权转让价款16,490,000.00元,并于2013年9月27日办理了财产权交接手续。合并完成后,诚志同盛公司成为蜀鸿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并于2014年4月9日更名为现名称。目前,蜀锐建筑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均为2,000.00万元,法定表人为黄洪舟,注册住所为成都市武侯区二环路南四段51号莱蒙置地广场3号14层24-28单元。(注册号为510105000078146,成都市武侯工商行政管理局)。
17)四川成渝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渝物流公司)由四川蜀厦实业有限公司出资设立。于2018年4月17日成立,并取得成都市天府新区成都片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10100MA6CDELE62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均为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訾峰,注册住所为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永兴镇蜡梓村1组202号附2号A-2。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年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年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年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成都城北出口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40.00 | 21,916,469.37 | 19,503,924.43 | 128,670,666.33 |
四川成雅高速公路油料供应有限责任公司 | 49.00 | 18,934,743.15 | 22,266,952.72 | 28,121,291.68 |
仁寿交投置地有限公司 | 9.00 | -13,215,576.60 | -31,660,620.28 | |
四川中路能源有限公司 | 49.00 | 13,032,932.80 | 90,123,351.48 | |
成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30.00 | 10,903,550.51 | 10,484,774.72 | 169,118,722.04 |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广告有限公司 | 40.00 | 26,740.31 | 523,006.08 | |
资阳市蜀南诚兴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5.01 | 707.33 | 7,896,744.27 | |
合计 | 51,599,566.87 | 52,255,651.87 | 392,793,161.60 |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单位:万元)
子公司名称 | 年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 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 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 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 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成都城北出口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15,855.91 | 19,010.42 | 34,866.33 | 2,600.72 | 97.95 | 2,698.67 | 11,833.10 | 21,557.59 | 33,390.69 | 2,381.21 | 2,381.21 | |
四川成雅高速公路油料供应有限公司 | 4,925.28 | 1,578.83 | 6,504.11 | 714.62 | 714.62 | 5,462.99 | 1,518.01 | 6,981.00 | 864.65 | 864.65 | ||
仁寿交投置地有限公司 | 209,489.92 | 4,006.47 | 213,496.39 | 143,228.12 | 105,446.74 | 248,674.86 | 201,160.08 | 2,707.22 | 203,867.30 | 67,025.31 | 157,336.49 | 224,361.80 |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广告有限公司 | 277.25 | 87.19 | 364.44 | 233.69 | 233.69 | 235.25 | 90.98 | 326.23 | 202.17 | 202.17 | ||
四川中路能源有限公司 | 12,372.96 | 10,382.83 | 22,755.79 | 4,363.47 | 4,363.47 | 8,480.08 | 11,248.90 | 19,728.98 | 3,763.42 | 3,763.42 | ||
成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79,831.83 | 70,488.44 | 150,320.27 | 33,629.48 | 59,762.34 | 93,391.82 | 52,605.82 | 60,916.22 | 113,522.04 | 5,922.43 | 50,000.00 | 55,922.43 |
资阳市蜀南诚兴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18,435.72 | 32,939.84 | 51,375.56 | 34,621.58 | 34,621.58 | 4,857.00 | 22,817.13 | 27,674.13 | 11,664.71 | 11,664.71 |
(续)
子公司名称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成都城北出口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11,706.19 | 5,479.12 | 5,472.32 | 8,384.01 | 11,025.67 | 5,417.76 | 5,417.76 | 7,016.88 |
四川成雅高速公路油料供应有限公司 | 48,935.97 | 3,864.23 | 3,864.23 | 4,532.70 | 43,143.89 | 4,634.69 | 4,634.69 | 4,138.31 |
仁寿交投置地有限公司 | 11,059.60 | -14,683.97 | -14,683.97 | 18,295.21 | 35,022.68 | -6,425.78 | -6,425.78 | -2,749.29 |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广告有限公司 | 664.58 | 6.69 | 6.69 | 1.74 | 675.31 | 2.61 | 2.61 | -90.48 |
四川中路能源有限公司 | 142,463.97 | 2,659.78 | 2,659.78 | 8,846.16 | 219,531.09 | 1,667.63 | 1,667.63 | 2,627.07 |
成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8,812.01 | 3,634.52 | 3,634.52 | -25,519.58 | 6,693.68 | 2,380.00 | 2,380.00 | -6,840.68 |
四川交投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153,227.35 | 5,977.39 | 5,977.39 | 7,926.93 | ||||
巴中市巴泰建设有限公司* | -10.05 | -10.05 | -4,015.55 | |||||
资阳市蜀南诚兴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1,036.09 | 744.56 | 744.56 | - 13,514.89 | 350.58 | 249.42 | 249.42 | -22,937.48 |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2017年度,本公司因处置四川交投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46%股权丧失控制权,自2017年11月1日起四川交投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
股子公司不再纳入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除了附注六、57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之外,本集团不存在其他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无。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情况
(1)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的情况:无。
(2)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对权益的影响:无。
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四川众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成都市 | 成都市 | 投资管理 | 50.00 | 权益法核算 | |
四川成渝发展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 成都市 | 成都市 | 投资管理 | 49.18 | 0.82 | 权益法核算 |
成都机场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 成都市 | 成都市 | 公路桥梁业 | 25.00 | 权益法核算 | |
成都石象湖交通饭店有限责任公司 | 蒲江县 | 蒲江县 | 饭店管理 | 32.40 | 权益法核算 | |
四川大学科技成果转化中心** | 成都市 | 成都市 | 技术服务及咨询 | 20.00 | 成本法核算 | |
四川仁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仁寿县 | 仁寿县 | 农村商业银行金融业务 | 9.99 | 权益法核算 | |
成都成渝建信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成都市 | 成都市 | 投资管理 | 50.00 | 权益法核算 | |
四川省天乙多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成都市 | 成都市 | 项目投资 | 51.00 | 权益法核算 |
*本公司对该合伙企业认缴出资3亿元、占比49.18%,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实际出资2.1亿元、占该合伙企业实收资本比例为87.46%;另本公司通过合营企业四川众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该合伙企业认缴出资1000万元,间接持股比例为0.82%。根据该合伙企业之合伙协议及合伙人会议,本公司对该合伙人企业盈亏按实际出资比例及具体投资项目盈亏情况承担。
**该联营企业已停业,子公司蜀海公司于2003年在扣除应归还其445万借款之后,对剩余投资金额全额计提坏账准备8,951,683.18元。
**四川省天乙多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乙多联)是由本公司与成都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都铁路局共同出资组建的有限公司,于2018年1月19日正式
成立。该公司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10亿元,其中:本公司认缴出资51,000万元、
占比51%,成都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认缴出资44,050万元、占比44.05%,成都铁路局认缴出资4,950万元、占比4.95%。根据天乙多联出资协议书及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规定,与天乙多联经营与财务活动相关的股东大会决议事项均需要代表三分之二及以上表决权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的股东同意,与天乙多联经营与财务活动相关的董事会决议事项均需要代表三分之二及以上表决权的董事同意,而本公司在天乙多联的股东会和董事会拥有的表决权均低于三分之二表决权;综合考虑上述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本公司虽持有天乙多联半数以上的表决权,但因不能单方面主导被投资方相关活动,无法控制被投资方,本公司对天乙多联公司自投资起采用权益法核算。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2)重要的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项目 | 年末余额 / 本年发生额 | 年初余额 / 上年发生额 | |||||
天乙多联 | 众信资产公司 | 成渝发展基金* | 成渝建信基金 | 众信资产公司 | 成渝发展基金* | 成渝建信基金 | |
流动资产 | 1,025,942,756.96 | 4,190,952.22 | 225,621,625.41 | 12,988,158.61 | 3,457,218.12 | 40,578,990.90 | 15,743,317.19 |
其中: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998,865,807.03 | 2,995,208.93 | 31,199.90 | 12,383,384.44 | 1,799,527.19 | 9,132,829.83 | 15,210,861.05 |
非流动资产 | 2,660,980.76 | 1,333,545.62 | 47,865,292.87 | 578,666.19 | 1,017,700.77 | 209,743,866.12 | 793,632.48 |
资产合计 | 1,028,603,737.72 | 5,524,497.84 | 273,486,918.28 | 13,566,824.80 | 4,474,918.89 | 250,322,857.02 | 16,536,949.67 |
流动负债 | 26,910,404.12 | 1,408,439.60 | 45,000.00 | 132,780.86 | 712,421.29 | 538,145.78 | 153,345.97 |
非流动负债 | 120,000.00 | ||||||
负债合计 | 27,030,404.12 | 1,408,439.60 | 45,000.00 | 132,780.86 | 712,421.29 | 538,145.78 | 153,345.97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1,001,573,333.60 | 4,116,058.24 | 273,441,918.28 | 13,434,043.94 | 3,762,497.60 | 249,784,711.24 | 16,383,603.70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510,802,400.14 | 2,058,029.12 | 245,581,317.77 | 6,717,021.97 | 1,881,248.80 | 221,455,978.65 | 8,191,801.85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
对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510,802,400.14 | 2,058,029.12 | 245,581,317.77 | 6,717,021.97 | 1,881,248.80 | 221,455,978.65 | 8,191,801.85 |
存在公开报价的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24,810,665.51 | 6,009,443.20 | 37,735.85 | 5,045,167.87 | |||
财务费用 | -8,594,694.34 | -5,068.00 | -19,189.19 | -60,266.82 | -18,107.87 | -11,228.06 | -50,778.04 |
所得税费用 | 545,695.31 |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项目 | 年末余额 / 本年发生额 | 年初余额 / 上年发生额 | |||||
天乙多联 | 众信资产公司 | 成渝发展基金* | 成渝建信基金 | 众信资产公司 | 成渝发展基金* | 成渝建信基金 | |
净利润 | 1,573,333.60 | 353,560.64 | 26,750,547.38 | -2,949,559.76 | 153,248.36 | 10,656,532.54 | -3,616,296.30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1,573,333.60 | 353,560.64 | 26,750,547.38 | -2,949,559.76 | 153,248.36 | 10,656,532.54 | -3,616,296.30 |
本年收到来自合营企业的股利 |
*成渝基金:根据成渝基金有限合伙协议及合伙人会议约定, 合伙企业利润分配与亏损分担是按照各合伙人实际出资比例、划分具体投资项目盈亏情况及归属合伙人情况确定。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3)重要的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项目 | 年末余额 / 本年发生额 | 年初余额 / 上年发生额 | ||
机场高速公司 | 仁寿农商行 | 机场高速公司 | 仁寿农商行 | |
流动资产 | 124,367,929.69 | 7,974,547,406.35 | 164,252,966.99 | 8,988,236,551.62 |
其中: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116,697,431.21 | 2,723,137,804.73 | 157,862,299.29 | 2,478,815,680.74 |
非流动资产 | 209,433,017.12 | 15,501,939,733.35 | 240,114,362.89 | 12,087,821,815.98 |
资产合计 | 333,800,946.81 | 23,476,487,139.70 | 404,367,329.88 | 21,076,058,367.60 |
流动负债 | 29,085,401.87 | 21,746,586,191.13 | 70,554,742.55 | 19,508,057,704.20 |
非流动负债 | 181,107,309.67 | 40,000,000.00 | 157,530,048.56 | |
负债合计 | 29,085,401.87 | 21,927,693,500.80 | 110,554,742.55 | 19,665,587,752.76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304,715,544.94 | 1,548,793,638.90 | 293,812,587.33 | 1,410,470,614.84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76,178,886.25 | 154,617,619.69 | 73,453,146.84 | 141,004,747.37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76,178,886.25 | 154,617,619.69 | 73,453,146.84 | 141,004,747.37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155,109,207.31 | 803,211,612.86 | 157,629,628.08 | 760,008,216.34 |
财务费用 | 481,407.47 | 1,948,811.00 | ||
所得税费用 | 12,261,536.95 | 66,833,953.25 | 12,867,682.93 | 98,897,508.04 |
净利润 | 69,482,042.87 | 136,169,574.10 | 73,548,087.13 | 184,405,520.64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69,482,042.87 | 136,169,574.10 | 73,548,087.13 | 184,405,520.64 |
本年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14,644,771.32 | 21,242,878.03 |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项目 | 年末余额 / 本年发生额 | 期初余额 / 上年发生额 |
合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115,687.13 | 449,933.71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334,246.58 | -316,812.68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334,246.58 | -316,812.68 |
(5)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公司转移资金能力存在的重大限制:联营企业四川大学科技成果转化中心有限公司因已停业,其向公司转移资金能力存在重大限制,后续情况目前暂不清楚。
(6)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无。
(7)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无。
(8)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无。
4、重要的共同经营:无。
5、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无。
九、与金融工具相关风险
本集团的金融工具包括银行及其他计息贷款、应收款项、应付款项、其它权益工具投资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附注六之相关说明。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集团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集团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本集团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集团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它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集团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集团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并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市场风险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1)汇率风险。本集团承受汇率风险主要与港币有关,除本公司需购买港币向H股股东派发股息之外,本集团的经营收支和资本支出均主要以人民币结算,汇率波动对本集团业绩无重大影响。
(2)利率风险。本集团的利率风险产生于银行借款及其他计息贷款和应付债券等带息债务利率,银行及其他计息借款还款周期已在附注六中披露。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集团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集团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集团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
(3)价格风险。本集团子公司以市场价格采购、销售成品油,因此受到此等价格波动的影响。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持有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存在权益性证券价格风险。本公司密切关注此类权益性证券的公开市场价格走势,以确定此类战略投资持有策略。
2.信用风险
本集团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货币资金及应收款项的账面价值代表了本集团对金融资产相关的最大风险。
于2018年12月31日,可能引起本集团财务损失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主要来自于合同另一方未能履行义务而导致本集团金融资产产生的损失。因为长期应收款之信用风险已部分反映于贴现利率中,应收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之款项无任何附加的信用风险。本公司建造合同及BT业务分部之主要客户大部分为政府代理机构或国有企业,本集团相信其是可以依赖并具有良好的信用,因此针对该等客户不存在重大信用风险。本集团其他金融资产包括现金及银行结余、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及其他应收款项等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已确认的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而言,账面价值反映了其风险敞口,但并非最大风险敞口,其最大风险敞口将随着未来公允价值的变化而改变;对于其他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工具,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因交易对方违约,最大风险敞口等这些工具的账面金额。
为降低信用风险,本集团执行 一定的监控程序以确保采取必要的措施回收过期债权。此外,本集团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每一单项应收款的回收情况,以确保就无法回收的款项计提充分的坏账准备。因此,本集团管理层认为本集团所承担的信用风险已经大为降低。
本集团的流动资金存放在信用评级较高的银行,故流动资金的信用风险较低。
本集团采用了必要的政策确保所有销售客户均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
3.流动风险
流动风险为本集团在到期日无法履行其财务义务的风险。本集团管理流动性风险的方法是通过持续的流动性计划工具管理其资金短缺风险,考虑金融工具及金融资产的到期日及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以确保有足够的资金流动性来履行到期债务,保持融资的持续性及灵活性的平衡,而不至于造成不可接受的损失或对企业信誉造成损害。本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集团定期分析负债结构和期限,以确保有充裕的资金。本集团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同时与金融机构进行融资磋商,以保持一定的授信额度,减低流动性风险。
十、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金额和公允价值计量层次
项目 | 年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4)其他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其他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61,768,114.50 | 262,370,000.00 | 324,138,114.50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61,768,114.50 | 262,370,000.00 | 324,138,114.50 | |
(一)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2.衍生金融负债 | ||||
3.其他 | ||||
(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项目 | 年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在活跃市场中交易的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根据资产负债表日的市场报价确定。当报价可实时和定期从证券交易所、交易商、经纪、业内人士、定价服务者或监管机构获得,且该报价代表基于公平交易原则进行的实际和常规市场交易报价时,该市场被视为活跃市场。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持有的金融资产的市场报价为现行买盘价。此等金融工具栏示在第一层级。于2018年末,列入第一层级的工具系分类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对上市公司的权益性投资。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无。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列入第三层级的金融工具主要是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持有的未上市的股权投资,其公允价值的确定,采用市场法估计确定其公允价值,并对因缺乏市场性或因规模差异或因特定风险而进行适当的风险调整。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年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无。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年内发生各层级之间的转换:本年,对于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集团没有在第一层级及第二层级之间的转换,也没有转入或转出到第三层级的情况。
7、本年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无。
十一、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一)关联方关系
1、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
(1)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
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万元) | 对本公司的持股比例(%) | 对本公司的表决权比例(%) |
四川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成都市 | 交通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营运的管理 | 3,500,000.00 | 34.35 | 34.35 |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万元) | 对本公司的持股比例(%) | 对本公司的表决权比例(%) |
最终控制人:四川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成都市 |
(2)控股股东的注册资本及其变化(万元)
控股股东 | 年初金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年末金额 |
四川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500,000.00 | 3,500,000.00 |
(3)控股股东的所持股份或权益及其变化
控股股东 | 持股金额 | 持股比例(%) | ||
年末金额 | 年初金额 | 年末比例 | 年初比例 | |
四川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050,314,278.00 | 1,035,914,278.00 | 34.35 | 33.87 |
2、子公司子公司情况详见本附注“八、1.(1)企业集团的构成”相关内容。
3、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
本公司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本附注“八、3.(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相关内容。
4、其他关联方
其他关联方名称 | 与本公司关系 | 交易内容 |
四川智能交通系统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方控制 | 车辆通行费清算和技术服务 |
四川川西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方控制 | 管理费 |
四川巴中川高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方控制 | 工程款 |
四川成绵(乐)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 |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方控制 | 工程款 |
四川省川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方控制 | 工程款 |
四川郎川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方控制 | 工程款 |
四川广巴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方控制 | 工程款 |
四川达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方控制 | 工程款 |
四川雅康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方控制 | 工程款 |
四川雅眉乐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方控制 | 工程款 |
四川广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方控制 | 工程款 |
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方控制 | 资金拆借、担保 |
四川巴陕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方控制 | 保证金 |
四川高速公路绿化环保开发有限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方控制 | 工程款 |
四川成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方控制 | 工程款 |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其他关联方名称 | 与本公司关系 | 交易内容 |
四川省川南高等级公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方控制 | 工程款 |
四川攀西高速公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方控制 | 工程款 |
四川成都绕城(东段)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方控制 | 工程款 |
四川雅西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方控制 | 工程款 |
四川都汶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方控制 | 工程款 |
四川川东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方控制 | 工程款 |
四川九寨黄龙机场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方控制 | 工程款 |
四川交投物流有限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方控制 | 材料款 |
四川交投地产有限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方控制 | 资金拆借 |
四川交投天府地产有限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方控制 | 资金拆借 |
四川交投运务传媒有限公司(原四川交投广告有限公司本年更名而来) |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方控制 | 广告位租赁 |
四川高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方控制 | 工程款 |
四川高路交通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方控制 | 设备采购及工程改造 |
四川高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方控制 | 物业服务 |
四川南方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方控制 | 工程款 |
四川达陕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方控制 | 工程款 |
四川省交通厅绕城(东段)高速公路管理处 |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方控制 | 工程款 |
四川汶马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方控制 | 工程款 |
四川川西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方控制 | 工程款 |
成都绕城高速公路(西段)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方控制 | 工程款 |
四川巴达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方控制 | 工程款 |
四川成德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方控制 | 工程款 |
四川纳黔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方控制 | 工程款 |
四川广甘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方控制 | 工程款 |
四川巴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方控制 | 工程款 |
四川达万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方控制 | 工程款 |
四川省港航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方控制 | 工程款 |
四川交投商贸有限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方控制 | 汽车租赁 |
四川川高工程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方控制 | 咨询服务 |
四川中通高速公路投资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方控制 | 工程款 |
四川交投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方控制 | 广告策划服务 |
四川交投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方控制 | 工程款及房屋租赁 |
四川蜀工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方控制 | 工程款 |
*本公司原控股子公司。(二)关联交易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1、购销买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关联方 | 交易内容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四川智能交通系统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车辆通行费清算及技术服务 | 14,686,178.12 | 13,227,529.82 |
四川交投物流有限公司 | 购买钢材、沥青等 | 5,606,033.54 | |
四川高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工程施工劳务 | 1,094,242.00 | 8,979,024.00 |
四川高路交通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 设备采购安装、工程改造 | 13,275,064.23 | |
四川高速公路绿化环保开发有限公司 | 景观绿化费 | 652,057.00 | 8,277,975.61 |
四川高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物管服务费 | 777,728.04 | 4,009,815.10 |
四川交投地产有限公司 | 咨询服务费 | 1,329,743.70 | 1,388,012.09 |
四川交投运务传媒有限公司 | 租赁费 | 146,200.00 | 90,000.00 |
四川交投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 销售代理佣金 | 14,912,680.38 | 3,387,257.38 |
四川交投商贸有限公司 | 租车 | 18,600.00 | |
四川蜀工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 | 检测费 | 6,272,667.32 | 3,354,843.41 |
四川交投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工程施工劳务 | 670,123,386.06 | 109,871,896.23 |
四川交投实业有限公司 | 租赁费 | 448,080.00 | |
合计 | 723,736,626.85 | 158,192,387.18 |
(2)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关联方 | 交易内容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四川巴中川高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工程施工 | 8,533,380.54 | |
四川达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工程施工 | 109,046,807.22 | |
四川成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 工程施工 | 18,479,435.28 | |
四川雅康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 工程施工 | 49,539,301.06 | |
四川川东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 工程施工 | 7,451,694.21 | |
四川省川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 工程施工 | 134,752,566.04 | |
四川雅西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 工程施工 | 98,763,884.29 | |
四川汶马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 工程施工 | 57,175,568.92 | |
四川广巴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工程施工 | 4,062,163.24 | |
四川达陕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 工程施工 | 63,570,122.86 | |
四川省川南高等级公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工程施工 | 32,928,543.55 | |
四川川西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 工程施工 | 1,863,601.00 | |
成都绕城高速公路(西段)有限责任公司 | 工程施工 | 10,376,554.68 | |
四川巴达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 工程施工 | 1,554,850.08 | |
四川南方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 工程施工 | 66,873,738.73 | |
四川纳黔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 工程施工 | 25,819,696.40 |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关联方 | 交易内容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四川广甘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 工程施工 | 7,366,443.00 | |
四川都汶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 工程施工 | 40,282,001.81 | |
四川巴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 工程施工 | 58,664,919.02 | |
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工程施工 | 3,488,881.37 | |
四川达万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 工程施工 | 11,702,068.91 | |
四川丽攀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 工程施工 | 10,610,197.44 | |
四川雅眉乐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 工程施工 | 6,080,804.50 | |
四川攀西高速公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工程施工 | 111,655,759.80 | |
四川省成绵(乐)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 | 工程施工 | 1,751,078.38 | |
四川巴陕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 工程施工 | 1,679,987.37 | |
四川交投运务传媒有限公司 | 广告位租赁等 | 1,111,079.09 | 1,069,628.62 |
四川川西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劳务费 | 586,985.49 | 595,547.90 |
成都成渝建信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工程施工 | 268,003.88 | |
四川交投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油品款 | 348,099.47 | 362,641.08 |
四川兴城港瑞建材有限公司 | 融资租赁 | 1,463,148.59 | |
合计 | 3,509,312.64 | 946,369,871.18 |
2、关联租赁情况(1)出租情况
出租方名称 |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年确认的租赁收益 | 上年确认的租赁收益 |
本公司 | 四川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房屋建筑物(投资性房地产) | 2,325,405.73 | 2,325,405.84 |
本公司 | 四川交投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投资性房地产) | 1,082,171.40 | 180,361.90 |
本公司 | 四川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运输工具 | 320,512.83 |
1)本公司于2010年10月1日与四川省交投集团签订一份为期1年的租赁协议,将拥有的部分办公楼以每年租金约为203.5万元出租给四川省交投集团(租赁标的:位于成都市二环路西一段90号四川高速大厦6/7楼,面积:6,782.42平方米)。于2011年10月1日该租约到期时,该租约展期1年,每年租金不变。于2012年10月1日该租约到期时,该租约展期1年,协议规定年租金约为244.2万元(由2012年9月30日之前的25元/每月每平米调整变为30元/每月每平米),该租约到期后已展期至2019年9月30日。
2)本公司以30元/每月每平方米的价格将部分办公楼(租赁标的:位于成都市二环路西一段90号四川高速大厦8楼,面积:3,156.34平方米)出租给交投建设公司。本年度应确认租赁收入为1,082,171.40元。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2)承租情况
出租方名称 |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年确认的租赁费 | 上年确认的租赁费 |
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四川成乐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399,380.40 |
成乐公司于2004年2月1日与川高总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5年的租赁协议(首份租约,川高总公司将其拥有的部分办公楼(即双楠高速大厦9楼)以每年租金119.5万元价格出租给成乐公司。于2009年1月31日首份租约到期时,该租约展期5年,并将每年租金重新确定为113.8万元。于2013年4月1日,成乐公司与川高公司签订第3份租赁协议(于2018年3月31日到期),租约5年,并将每年租金重新确定为798,760.80元(租赁面积:2,218.78平方米,租金:每月每平方米30元,月租金为66,563.40元)。上述租赁协议延续到2017年6月30日正式终止。上年度,实际支付川高总公司的租金计399,380.40元。
3、关联方担保
担保方名称 | 被担保方名称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四川成乐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 46,400,000.00 | 2006.04.19 | 2019.04.18 | 否 |
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四川成乐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 30,000,000.00 | 2003.03.13 | 2021.03.12 | 否 |
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四川成乐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 30,000,000.00 | 2003.06.09 | 2021.06.08 | 否 |
合计 | 106,400,000.00 |
4、关联方资金拆借
关联方名称 | 拆入 /拆出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拆借年利率%) | ||
年初余额 | 本年发生额 | 年末余额 | |||||
四川交投地产有限公司 | 统借统贷 | 138,500,000.00 | 138,500,000.00 | 2016.12.21 | 2019.09.19 | 4.75% | |
四川交投天府地产有限公司 | 借款 | 23,190,000.00 | 23,190,000.00 | 2018.10.18 | 2019.10.17 | 4.35% | |
合计 | 138,500,000.00 | 23,190,000.00 | 161,690,000.00 |
报告期,本公司应付四川交投地产有限公司资金利息6,670,121.53元(2017年:
6,690,223.30元);本公司应付四川交投天府地产有限公司资金利息210,159.38元。
5、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关联方名称 | 交易类型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四川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转让交投建设公司股权转让 | 51,014万元 |
6、共同对外投资:无。
7、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项目名称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项目名称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薪酬合计 | 525.19万 | 298.32万 |
(三)关联方往来余额
1、关联方应收账款
项目 名称 | 关联方 | 年末金额 | 年初金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
四川交投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1,049,388.74 | ||||
合计 | 1,049,388.74 |
2、关联方其他应收款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年末金额 | 年初金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
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1,264,500.00 | 1,411,074.00 | |||
四川川西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586,985.49 | 565,880.98 | |||
四川省交通厅绕城(东段)高速公路管理处 | 600,000.00 | ||||
四川交投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300,896.33 | 306,686.33 | |||
成都成渝建信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3,802.20 | 13,802.20 | |||
合计 | 2,166,184.02 | 2,897,443.51 |
3、关联方长期应收款项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年末金额 | 年初金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 | |||||
四川兴城港瑞建材有限公司 | 35,290,937.50 | ||||
合计 | 35,290,937.50 |
4、关联方预付款项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年末金额 | 年初金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 | |||||
四川高路交通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 5,812,897.00 | ||||
四川交投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160,958,218.38 | 18,301,096.00 | |||
四川交投运务传媒有限公司 | 90,000.00 | ||||
合计 | 160,958,218.38 | 24,203,993.00 |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5、关联方应付账款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年末金额 | 年初金额 |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
四川高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9,179,980.00 | 9,234,692.00 | |
四川高路交通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 10,356,539.00 | 16,582,573.00 | |
四川高速公路绿化环保开发有限公司 | 1,416,766.15 | 3,526,582.46 | |
四川高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2,178,321.29 | ||
四川智能交通系统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7,248.00 | 7,248.00 | |
四川交投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871,818,925.70 | 783,337,767.96 | |
四川蜀工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 | 5,362,277.82 | 12,034,416.92 | |
四川交投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 8,772,185.33 | ||
合计 | 906,913,922.00 | 826,901,601.63 |
6、关联方预收款项及合同负债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年末金额 | 年初金额 |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
四川雅眉乐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 1,786,842.26 | 1,949,282.42 | |
四川交投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60,026.00 | ||
四川交投运务传媒有限公司 | 9,800.00 | ||
合计 | 1,786,842.26 | 2,019,108.42 |
7、关联方其他应付款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年末金额 | 年初金额 |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
四川高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9,169,164.00 | 9,544,052.00 | |
四川高速公路绿化环保开发有限公司 | 3,173,284.80 | 5,408,464.64 | |
四川川西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90,075.00 | 90,075.00 | |
四川高路交通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 2,269,160.76 | 3,010,160.48 | |
四川交投地产有限公司 | 2,083,479.48 | ||
四川交投运务传媒有限公司 | 91,500.00 | 91,500.00 | |
四川川西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 5,923,878.40 | 4,592,691.40 | |
四川交投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458,821,081.36 | 437,036,339.93 | |
四川蜀工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 | 2,317,211.00 | 1,450,798.00 | |
四川兴城港瑞建材有限公司 | 1,400,000.00 | ||
四川交投天府地产有限公司 | 23,190,000.00 | ||
合计 | 506,445,355.32 | 463,307,560.93 |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四)关联方承诺:无。
十二、股份支付:无。十三、或有事项1、截止2018年12月31日,成乐高速公路收费权、成仁高速公路收费权以及遂广遂西高速公路收费经营权被用于借款质押。详见附注六.16及27、29和57之相关说明。
2、未决诉讼或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集团涉及一些日常经营中的金额较小的诉讼,不过本集团相信任何因这些标的小的诉讼引致的负债都不会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或经营成果构成重大的不利影响。
十四、承诺事项
1、已签订的正在或准备履行的租赁合同及财务影响
截止2018年12月31日(T),本集团向四川省国土资源厅经营租赁成雅高速公路、城北出口高速公路和成乐高速公路沿线土地项目之不可撤销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所需于下列期间承担款项如下(年平均静态租金):
期间 | 经营租赁 | 融资租赁 |
T+1年 | 16,627,500.00 | |
T+2年 | 16,627,500.00 | |
T+3年 | 16,627,500.00 | |
T+3年以后 | 118,817,900.00 | |
合计 | 168,700,400.00 |
注:详见附注六.16(4)之相关说明。
2、其他重大承诺
除上述承诺事项及附注六.57披露事项外,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其他重大承诺事项。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利润分配情况
2019年3月28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如下:对2018年实现母公司净利润分别提取10%、3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02,209,586.31元、任意盈余公积306,628,758.94元,以2018年末公司总股本3,058,06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现金股利0.1元(含税),派现金共计305,806,000.00元。该项预案待上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无其他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十六、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差错更正和影响:无。
2、债务重组:无。
3、资产置换:无。
4、年金计划的主要内容及重要变化
年金计划主要内容:1)参加人员范围:与本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并试用期满;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2)资金筹集方式: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单位和职工共同承担。单位缴费的列支渠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职工个人缴费由单位从职工工资中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为单位为其缴费的25%;单位年缴费总额为年度工资总额的8%;单位年缴费按照职工个人缴费基数占年金计划全体缴费员工缴费基数之和的比例分配至职工个人账户,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为个人工资总额。3)年金基金管理方式:本方案所归集的企业年金基金由本公司委托受托人进行受托管理并签署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合同。由企业年金基金受托人委托具备企业年金管理资格的托管人、账户管理人、投资管理人提供统一的相关服务。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收益,根据企业年金基金单位净值,按周或者按日足额分别记入个人账户和企业账户。
5、终止经营
项目 | 本年金额 | 上年金额 |
1.终止经营收入 | 1,532,273,544.91 | |
减:终止成本及经营费用 | 1,450,914,413.80 | |
2.来自于终止经营业务的利润总额 | 81,834,806.44 | |
减:终止经营所得税费用 | 22,060,873.72 | |
3.终止经营净利润 | 59,773,932.72 | |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的终止经营净利润 | 30,494,334.78 | |
加:处置业务的净收益(税后) | 108,191,327.31 | |
其中:处置损益总额 | 152,284,577.31 | |
减:所得税费用(或收益) | 44,093,250.00 | |
4.来自于终止经营业务的净利润总计 | 167,965,260.03 | |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来自于已终止经营业务的净利润总计 | 138,685,662.09 | |
5.终止经营的现金流量净额 | 95,816,680.40 | |
其中: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 79,269,252.85 |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 -10,402,572.45 | |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 26,950,000.00 |
6、分部信息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本集团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基于管理的目的,本集团根据服务和产品的类别、及各业务分部的发展规模划分了如下六个报告分部。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1)2018年度报告分部
项目 | 车辆通行费 | 工程施工 | 加油及化工业务 | BT相关业务 | 房地产业务 | 其他 | 抵销 | 合计 |
营业收入 | 3,698,818,750.80 | 39,126,294.92 | 1,913,999,397.28 | 158,595,128.56 | 110,595,950.31 | 155,436,955.10 | -107,554,928.44 | 5,969,017,548.53 |
其中:对外交易收入 | 3,618,622,323.48 | 28,895,322.22 | 1,910,405,345.31 | 157,255,726.91 | 110,595,950.31 | 143,242,880.30 | 5,969,017,548.53 | |
分部间交易收入 | 80,196,427.32 | 10,230,972.70 | 3,594,051.97 | 1,339,401.65 | 12,194,074.80 | -107,554,928.44 | ||
营业费用 | 2,676,755,298.87 | 46,820,664.93 | 1,825,846,566.65 | 78,216,629.70 | 257,448,996.25 | 97,573,350.99 | -104,215,631.99 | 4,878,445,875.40 |
营业利润(亏损) | 1,022,063,451.93 | -7,694,370.01 | 88,152,830.63 | 80,378,498.86 | -146,853,045.94 | 57,863,604.11 | -3,339,296.45 | 1,090,571,673.13 |
资产总额 | 34,319,491,655.73 | 48,927,582.51 | 292,599,040.10 | 2,082,854,790.05 | 2,134,963,967.43 | 2,247,219,982.78 | -4,922,240,226.38 | 36,203,816,792.22 |
负债总额 | 19,748,472,323.01 | 54,561,656.31 | 50,780,974.39 | 1,485,344,808.55 | 2,486,748,637.26 | 967,917,773.66 | -3,474,408,586.84 | 21,319,417,586.34 |
补充信息 | ||||||||
折旧和摊销费用 | 840,328,680.66 | 579,632.33 | 15,282,287.50 | 1,496,206.16 | 2,077,663.81 | 6,024,018.03 | -5,509,084.70 | 860,279,403.79 |
资本性支出 | 782,734,723.08 | 1,091,744.93 | 15,486,167.28 | 1,368,912.42 | 251,995.84 | 8,205,959.67 | 809,139,503.22 | |
折旧和摊销以外的非现金费用 |
2)2017年度报告分部
项目 | 车辆通行费 | 工程施工 | 加油及化工业务 | BT相关业务 | 房地产业务 | 其他 | 抵销 | 合计 |
营业收入 | 3,344,126,992.84 | 1,558,823,674.94 | 2,626,749,824.10 | 150,227,132.74 | 350,226,844.38 | 130,483,007.50 | -176,273,275.64 | 7,984,364,200.86 |
其中:对外交易收入 | 3,264,486,413.86 | 1,482,307,261.95 | 2,621,207,468.93 | 149,271,097.25 | 350,226,844.38 | 116,865,114.49 | 7,984,364,200.86 | |
分部间交易收入 | 79,640,578.98 | 76,516,412.99 | 5,542,355.17 | 956,035.49 | 13,617,893.01 | -176,273,275.64 | ||
营业费用 | 2,518,403,494.18 | 1,491,932,503.79 | 2,538,305,734.59 | 68,827,244.79 | 415,305,242.97 | 87,304,262.21 | -188,701,946.96 | 6,931,376,535.57 |
营业利润(亏损) | 825,723,498.66 | 66,891,171.15 | 88,444,089.51 | 81,399,887.95 | -65,078,398.59 | 43,178,745.29 | 12,428,671.32 | 1,052,987,665.29 |
资产总额 | 33,019,350,194.16 | 23,068,801.28 | 267,099,827.50 | 1,897,788,094.13 | 2,038,673,035.31 | 2,005,429,516.70 | -4,966,692,022.27 | 34,284,717,446.81 |
负债总额 | 19,110,158,956.30 | 20,821,449.39 | 46,280,686.44 | 1,350,094,477.43 | 2,243,617,965.08 | 594,325,951.79 | -3,365,294,946.91 | 20,000,004,539.52 |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项目 | 车辆通行费 | 工程施工 | 加油及化工业务 | BT相关业务 | 房地产业务 | 其他 | 抵销 | 合计 | |||
补充信息 | |||||||||||
折旧和摊销费用 | 799,622,310.54 | 11,449,295.12 | 11,736,060.65 | 2,557,598.86 | 2,009,501.58 | 5,553,062.77 | -407,698.89 | 832,520,130.63 | |||
资本性支出 | 828,226,690.66 | 12,605,287.50 | 14,287,473.39 | 738,808.81 | 15,923,486.03 | 4,191,316.19 | 875,973,062.58 | ||||
折旧和摊销以外的非现金费用 | |||||||||||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无。
十七、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1.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10,948.83 | |
合计 | 10,948.83 |
1.1应收票据:无。1.2应收账款
项目 | 年末账面余额 | 年初账面余额 |
应收账款 | 12,250.00 | 23,198.83 |
减:坏账准备 | 12,250.00 | 12,250.00 |
合计 | 10,948.80 |
(1) 应收账款按账龄列示
账龄 | 年末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
1-2年 | |
2-3年 | |
3年以上 | 12,250.00 |
其中:3-4年 | |
4-5年 | |
5年以上 | 12,250.00 |
合计 | 12,250.00 |
(2)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18年1月1日余额 | 12,250.00 | 12,250.00 | ||
2018年1月1日应收账款面余额在本年 | — | — | — |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年计提 | ||||
本年转回 | ||||
本年转销 | ||||
本年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18年12月31日余额 | 12,250.00 | 12,250.00 |
(3) 本年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无。
(4) 本年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无。
(5) 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名称 | 年末金额 | 账龄 | 占应收账款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年末余额 |
四川汉源樱桃酒厂 | 12,250.00 | 5年以上 | 100.00 | 12,250.00 |
合计 | 12,250.00 | 100.00 | 12,250.00 |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14,388,869.79 | |
应收股利 | 15,709,687.44 | |
其他应收款 | 762,013,585.84 | 890,082,268.63 |
合计 | 777,723,273.28 | 904,471,138.42 |
2.1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定期存款 | 14,388,869.79 | |
委托贷款 | ||
债券投资 | ||
合计 | 14,388,869.79 |
(2) 重要的逾期利息:无。
(3) 应收利息坏账准备计提情况:无。
2.2应收股利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1)应收股利分类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成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15,709,687.44 | |
合计 | 15,709,687.44 |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以上的应收股利:无。
(3)应收股利坏账准备计提情况:无。
2.3其他应收款
项目 | 年末账面余额 | 年初账面余额 |
其他收账款 | 779,025,641.84 | 917,895,758.13 |
减:坏账准备 | 17,012,056.00 | 27,813,489.50 |
合计 | 762,013,585.84 | 890,082,268.63 |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款项性质 | 年末账面余额 | 年初账面余额 |
关联方往来款及单位往来款 | 732,908,187.15 | 790,004,228.68 |
保证金 | 10,016,770.00 | 20,072,081.59 |
备用金 | 1,816,727.57 | 1,897,477.78 |
其他等 | 34,283,957.12 | 105,921,970.08 |
合计 | 779,025,641.84 | 917,895,758.13 |
(2)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18年1月1日余额 | 27,813,489.50 | 27,813,489.50 | ||
2018年1月1日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在本年 | — | — | — |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年计提 | ||||
本年转回 | 10,801,433.50 | 10,801,433.50 | ||
本年转销 | ||||
本年核销 | ||||
其他变动 |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18年12月31日余额 | 17,012,056.00 | 17,012,056.00 |
1)损失准备本年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详见附注4.3(4)④及⑥之相关说明,因本公司于本期分别收到撤销省信光华办事处清算组支付的债务清偿款10,563,314.00元及四川省信托投资公司按剩余债权本金的8%支付的清偿款238,119.50元,相应于本期转回以前年度已计提的坏账准备10,801,433.50元。
(3)其他应收款按账龄列示
账龄 | 年末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226,006,761.25 |
1-2年 | 533,019,818.23 |
2-3年 | 268,557.47 |
3年以上 | 19,730,504.89 |
其中:3-4年 | 356,220.26 |
4-5年 | 25,400.00 |
5年以上 | 19,348,884.63 |
合计 | 779,025,641.84 |
(4)其他应收款余额已发生信用减值并单项计提的明细
单位名称 | 年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金额 | 计提 比例% | 计提原因或款项性质 | |
四川速通通发通信有限公司 | 7,800,000.00 | 7,800,000.00 | 100.00 | 详见附注六.4.3(4)③ |
四川省信托投资公司 | 2,738,374.20 | 2,738,374.20 | 100.00 | 详见附注六.4.3(4)④ |
四川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支队成渝高速公路二大队 | 1,400,000.00 | 1,400,000.00 | 100.00 | 成渝路2012.9.1重大交通事故垫付款项,责任人无偿付能力且挂账时间较长,可收回性较小 |
成华区三环路建设指挥部 | 1,377,675.00 | 1,377,675.00 | 100.00 | 旧成都收费站拆迁补偿款 |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 1,140,000.00 | 1,140,000.00 | 100.00 | 成雅指挥部往来款 |
四川省建设信托投资公司 | 754,347.56 | 752,543.72 | 99.76 | 详见附注六.4.3(4)④ |
省信托光华办 | 691,500.32 | 691,500.32 | 100.00 | 详见附注六.4.3(4)⑥ |
汇龙建筑公司 | 345,000.00 | 345,000.00 | 100.00 | 预付款,指挥部转入,无法收回 |
开发办公室 | 330,378.00 | 330,378.00 | 100.00 | 无法收回 |
雅安名山县国土局 | 240,000.00 | 240,000.00 | 100.00 | 土地款,指挥部转入,无法收回 |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单位名称 | 年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金额 | 计提 比例% | 计提原因或款项性质 | |
其他明细单位汇总 | 196,584.76 | 196,584.76 | ||
合计 | 17,013,859.84 | 17,012,056.00 |
(5)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情况
类别 | 年初余额 | 本年变动金额 | 年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
预期信用损失 | 27,813,489.50 | 10,801,433.50 | 17,012,056.00 | ||
合计 | 27,813,489.50 | 10,801,433.50 | 17,012,056.00 |
其中本年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收回或转回原因 |
四川省信托投资公司光华办事处 | 10,563,314.00 | 货币资金 | 撤销省信光华办事处清算组根据《清算方案》清偿债务 |
四川省信托投资公司 | 238,119.50 | 货币资金 | 根据债权人第四次会议,详见附注六.4.3(4)⑥ |
合计 | 10,801,433.50 | — | — |
(6)本年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无。
(7)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名称 | 性质或内容 | 年末金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年末余额 |
仁寿交投置地有限公司 | 关联方往来款 | 318,321,337.30 | 2年以内 | 40.86 | |
四川成乐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 关联方往来款 | 292,741,012.73 | 2年以内 | 37.58 | |
成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关联方往来款 | 100,068,000.00 | 1年以内 | 12.85 | |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监控结算中心 | 待收通行费收入 | 20,841,893.07 | 1年以内 | 2.68 | |
芦山县财政局 | 保证金 | 10,000,000.00 | 1年以内 | 1.28 | |
合计 | 741,972,243.10 | 95.25 |
(8)涉及政府补助的其他应收款:无。
(9)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无。
(10)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无。
(11)年末应收关联方款项
单位名称 | 与本公司关系 | 金额 | 占其他应收款总额的比例% |
仁寿交投置地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318,321,337.30 | 40.86 |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单位名称 | 与本公司关系 | 金额 | 占其他应收款总额的比例% |
四川成乐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 子公司 | 292,741,012.73 | 37.58 |
成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68,000.00 | 12.85 |
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1,264,500.00 | 0.16 |
信成香港投资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934,220.67 | 0.12 |
四川川西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586,985.49 | 0.08 |
四川遂广遂西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 子公司 | 453,000.00 | 0.06 |
四川成乐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运营管理分公司 | 子公司之分公司 | 88,000.00 | 0.01 |
四川蜀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63,000.00 | 0.01 |
仁寿蜀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二级子公司 | 47,000.00 | 0.01 |
成都城北出口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38,000.00 | 0.00 |
四川蜀厦实业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38,000.00 | 0.00 |
成都蜀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28,000.00 | 0.00 |
资阳市蜀南诚兴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二级子公司 | 28,000.00 | 0.00 |
成都蜀鸿置业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23,000.00 | 0.00 |
四川成雅高速公路油料供应有限责任公司 | 子公司 | 23,000.00 | 0.00 |
四川蜀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二级子公司 | 23,000.00 | 0.00 |
四川成渝高速广告有限公司 | 二级子公司 | 10,000.00 | 0.00 |
四川成渝物流有限公司 | 二级子公司 | 10,000.00 | 0.00 |
合计 | 714,788,056.19 | 91.74 |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3. 长期股权投资
(1) 长期股权投资分类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5,787,641,880.37 | 5,787,641,880.37 | 5,433,161,880.37 | 5,433,161,880.37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839,279,626.13 | 839,279,626.13 | 303,100,927.35 | 303,100,927.35 | ||
合计 | 6,626,921,506.50 | 6,626,921,506.50 | 5,736,262,807.72 | 5,736,262,807.72 |
(2)对子公司投资
被投资单位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年末余额 | 本年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年末余额 |
成都城北出口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132,000,000.00 | 132,000,000.00 | ||||
成都蜀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309,010,049.18 | 154,620,000.00 | 154,390,049.18 | |||
四川蜀厦实业有限公司 | 200,004,811.43 | 200,004,811.43 | ||||
四川成乐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 572,773,028.08 | 250,000,000.00 | 822,773,028.08 | |||
四川蜀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200,000,000.00 | ||||
四川遂广遂西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 3,468,900,000.00 | 104,480,000.00 | 3,573,380,000.00 | |||
四川成雅高速公路油料供应有限责任公司 | 14,908,973.68 | 14,908,973.68 | ||||
仁寿交投置地有限公司 | 182,000,000.00 | 182,000,000.00 | ||||
成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220,656,000.00 | 220,656,000.00 | ||||
信成香港投资有限公司 | 132,909,018.00 | 132,909,018.00 | ||||
四川中路能源有限公司* | 54,620,000.00 | 54,620,000.00 | ||||
成都蜀鸿置业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
合计 | 5,433,161,880.37 | 509,100,000.00 | 154,620,000.00 | 5,787,641,880.37 |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为实现本公司扁平化管理,提高决策效率,本公司与下属全资子公司蜀海公司于2017年12月分别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自2018年1月1日起蜀海公司无偿将持有的中路能源公司51%的股权(对应投资成本5,462.00万元元)及蜀鸿公司100%的股权(对应投资成本10,000.00万元)转让给本公司,该无偿划转股权实质是本公司按股权投资账面净值收回对全资子公司蜀海公司的投资。
(3)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被投资单位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减变动 | 年末余额 | 减值准备年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四川成渝发展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 221,455,978.65 | 24,125,339.12 | 245,581,317.77 | ||||||||
成都成渝建信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8,191,801.85 | -1,474,779.88 | 6,717,021.97 | ||||||||
四川省天乙多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510,000,000.00 | 802,400.14 | 510,802,400.14 | ||||||||
二、联营企业 | |||||||||||
成都机场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 73,453,146.85 | 17,370,510.72 | 14,644,771.32 | 76,178,886.25 | |||||||
合计 | 303,100,927.35 | 510,000,000.00 | 40,823,470.10 | 14,644,771.32 | 839,279,626.13 |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4.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615,294,730.68 | 1,280,857,276.00 | 2,407,543,589.44 | 1,146,927,993.00 |
其他业务 | 95,580,314.64 | 37,649,481.94 | 97,413,439.27 | 41,490,716.81 |
合计 | 2,710,875,045.32 | 1,318,506,757.94 | 2,504,957,028.71 | 1,188,418,709.81 |
(1)主营业务—按行业分类
行业名称 | 本年金额 | 上年金额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公路桥梁管理及养护业 | 2,615,294,730.68 | 1,280,857,276.00 | 2,407,543,589.44 | 1,146,927,993.00 |
合计 | 2,615,294,730.68 | 1,280,857,276.00 | 2,407,543,589.44 | 1,146,927,993.00 |
(2)主营业务—按产品分类
产品名称 | 本年金额 | 上年金额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车辆通行费 | 2,615,294,730.68 | 1,280,857,276.00 | 2,407,543,589.44 | 1,146,927,993.00 |
合计 | 2,615,294,730.68 | 1,280,857,276.00 | 2,407,543,589.44 | 1,146,927,993.00 |
(3)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项目 | 车辆通行费 | 其他 | 合计 |
商品/服务 类型 | 2,710,875,045.32 | 2,710,875,045.32 | |
其中: | |||
主营业务:车辆通行费 | 2,615,294,730.68 | 2,615,294,730.68 | |
其他业务: 利息收入 | 74,412,859.37 | 74,412,859.37 | |
房屋租赁 | 8,728,693.26 | 8,728,693.26 | |
服务区经营 | 9,150,431.21 | 9,150,431.21 | |
其他收入 | 3,288,330.80 | 3,288,330.80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2,710,875,045.32 | 2,710,875,045.32 | |
其中:四川区域 | 2,710,875,045.32 | 2,710,875,045.32 | |
其他区域 | |||
按合同类型分类 | 2,710,875,045.32 | 2,710,875,045.32 | |
其中: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 | 2,627,733,492.69 | 2,627,733,492.69 | |
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 | 83,141,552.63 | 83,141,552.63 |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5. 投资收益
(1)投资收益来源
项目 | 本年金额 | 上年金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40,823,470.10 | 27,810,562.56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280,140,000.00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27,396.11 | |
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4,655,497.04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3,242,738.42 | |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国债逆回购收益 | ||
丧失控制权后,剩余股权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 | 13,815,000.00 |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子公司分红) | 73,026,203.05 | 55,935,511.26 |
合计 | 117,092,411.57 | 382,483,966.97 |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项目 | 本年金额 | 上年金额 | 本年比上年增减变动的原因 |
合计 | 40,823,470.10 | 27,810,562.56 | |
其中: | |||
成都机场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 17,370,510.72 | 18,387,021.78 | 净利润变动 |
四川成渝发展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 24,125,339.12 | 11,231,738.93 | 净利润变动 |
成都成渝建信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474,779.88 | -1,808,198.15 | 净利润变动 |
四川省天乙多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802,400.14 | 净利润变动 |
(3)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及其他金融资产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项目 | 本年金额 | 上年金额 | 本年比上年增减变动的原因 |
1成本法核算的子公司分红 | 73,026,203.05 | 55,935,511.26 | |
其中:成都城北出口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29,255,886.65 | 23,403,420.00 | 子公司利润分红 |
四川成雅高速公路油料供应有限公司 | 23,175,807.93 | 32,532,091.26 | 子公司利润分红 |
成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20,594,508.47 | ||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权益工具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3,242,738.42 | 4,655,497.04 | |
其中:四川交投实业有限公司 | 1,293,300.00 | 3,600,000.00 | 被投资单位分红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949,438.42 | 1,055,497.04 | 被投资单位分红 |
6. 其他:无。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十九、财务报告批准本财务报告于2019年3月28日由本公司董事会批准报出。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补充资料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二十、财务报表补充资料1.本年非经营性损益表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的规定,本公司2018年度非经营性损益如下:
项目 | 本年金额 | 上年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2,633,913.76 | -962,870.91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 20,117,866.06 | 12,649,124.72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1,582,000.00 | -6,367,476.25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99,866.00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11,130,953.79 | 2,883,087.22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4,891,743.38 | 28,783,951.20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54,739.73 | 152,332,906.08 | |
小计 | 65,143,389.20 | 189,418,588.06 | |
所得税影响额 | 7,564,076.89 | 46,517,183.35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18,635.64 | 1,190,644.46 | |
合计 | 57,460,676.67 | 141,710,760.25 |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