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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钢股份2018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3-29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积极地履行监督、核查职能,加强与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提请留任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等。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重要作用,现将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1.2018年3月23日,审计委员会与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举行见面会,会上听取审计师关于审计工作及存在问题的汇报,并结合审计情况对公司2017年度的年报工作给出了建议。

2.2018年4月9日,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17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进行表决,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3.2018年12月27日,审计委员会与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举行见面会,就2018年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向审计师及财务部门进行了解,并提出相关注意事项,积极推进年报审计相关工作顺利进行。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的意见

1、公司2018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2、公司2018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的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7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内控制度和重大关联交易等事项。

3、公司2018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的审核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没有发现参与2018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规定的行为。

四、关于会计师年报审核工作,给出评价意见,提出了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成员认为:鉴于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财务会计审计,公司决定继续聘请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会计审计机构,期限1年。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甘贵平 李骅 袁公章 赵峰2019年3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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