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73 证券简称:中文传媒 公告编号:临2019-012
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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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文传媒”)第五届董事会成员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将由1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5名。董事会任期三年。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经公司控股股东江西省出版集团公司、公司董事会的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人选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人选的议案》两项议案(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议案”),同意公司换届选举,并提名赵东亮先生、朱民安先生、张其洪先生、谢善名先生、夏玉峰先生、吴涤先生、蒋定平先生、温显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人选;提名李汉国先生、黄倬桢先生、涂书田先生、廖县生先生、李悦先生 (任期至2019年11月10日,六年届满)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人选,本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查,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人选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具备法律法规要求的独立性,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上述独立董事人选的任职资格将在本次董事会后报送证券监管机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在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
事人选时,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的审核情况进行说明。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由累计投票制度选举产生。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全体董事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选举产生之日起结束,在此之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成员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其职责。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生效后,黄新建先生、傅修延先生、杨峰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对黄新建先生、傅修延先生、杨峰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5位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换届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程序规范,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经对各董事候选人的审查,认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专业素养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并已征得被提名人同意,被提名人均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工作经验,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任职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认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因此我们同意提名赵东亮先生、朱民安先生、张其洪先生、谢善名先生、夏玉峰先生、吴涤先生、蒋定平先生、温显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人选;提名李汉国先生、黄倬桢先生、涂书田先生、廖县生先生、李悦先生(任期至2019年11月10日,六年届满)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人选,并同意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人选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人选的议案》两项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9日
附件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人选的简历
(一)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人选简历
赵东亮:男,1963年出生,研究生,编审。历任江西省玉山县南山乡党委书记、乡长、人大主席、江西省广丰县政府副县长、江西省上饶县委书记、县长;江西省上饶市委常委、鄱阳县委书记;江西省九江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党组副书记;江西省南昌市委常委;江西省南昌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党组副书记;2011年8月任江西省出版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2011年9月至2013年4月任江西省出版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2012年1月任中文传媒副董事长;2013年4月任江西省出版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13年5月任中文传媒党委书记、董事长。
赵东亮先生,持有中文传媒81,000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朱民安:男,1963年出生,在职研究生,政工师。历任江西省景德镇市鹅湖区渭水公社文书兼团干、办公室主任兼团委书记;景德镇市鹅湖区王港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乡长、党委书记;浮梁县国营庄湾垦殖场党委书记兼场长;浮梁县政府副县长,浮梁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县委政法委副书记;乐平市委副书记、市委党校校长,乐平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党校校长;景德镇市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景德镇市珠山区委书记;2006年11月至2012年11月任上饶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2012年11月至2015年11月任上饶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2015年11月至2017年12月任江西省委宣传部副部长;2017年12月任江西省出版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2018年4月中文传媒副董事长。
朱民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张其洪:男,1963年出生,研究生,高级政工师。历任江西省委组织部办公室副主任、调研员;江西省出版集团公司(江西省出版总社)党委委员、董事长助理(社长助理);2007年9月任江西省出版集团公司(江西省出版总社)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总社副社长;2017年8月任江西省出版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2010年12月任中文传媒董事、副总经理;2012年6月任中文传媒董事。
张其洪先生,持有中文传媒67,500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谢善名:男,1959年出生,大学本科。高级政工师。历任江西省南昌市政协办公厅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副县级秘书、江西省南昌市政府驻厦门办事处主任、驻上海联络处主任、南昌市委副秘书长、南昌市委市政府接待办公室党委书记、主任;江西省委省政府接待办公室副主任;2011年12月任江西省出版集团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12年6月任中文传媒董事。
谢善名先生,未持有中文传媒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夏玉峰:男,1966年出生,研究生,编审。历任江西省新闻出版局劳动人事处处长助理、副处长;1998年任江西省新闻出版局音像电子管理处处长(期间:1999年3月至2001年3月挂职中共玉山县委副书记);2005年任江西省出版集团公司综合管理部部长;2008年任江西省出版集团公司(江西省出版总社)总经理(社长)助理;2012年3月至今任江西省出版集团公司党委党员、副总经理。2010年12月至2016年8月任中文传媒监事;2016年9月任中文传媒董事。
夏玉峰先生,未持有中文传媒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吴涤:男,1970年出生,在职研究生、法学学士,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历任江西省出版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副部长、改革办副主任(正处);中文传媒人力资源部主任、证券法律部主任。2011年8月任中文传媒董事会秘书兼证券法律部主任;2013年5月任中文传媒党委委员、董事会秘书兼证券法律部主任;2014年3月任中文传媒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2015年7月任江西省出版集团党委委员;2016年9月任中文传媒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2019年1月任中文传媒党委副书记、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2019年3月任中文传媒党委副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2016年度被评选为第十二届《新财富》“金牌董秘”、中国证券报第十八届“上市公司金牛董秘”、“江西省上市公司优秀董秘”等荣誉称号。
吴涤先生,持有中文传媒61,000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蒋定平:男,1964年出生,大学本科。历任鄱阳一中教师、年级主任;鄱阳县委宣传部干部、办公室主任,鄱阳县委副科级宣传员、宣传部干部科长兼办公室主任,县委宣传部副部长;鄱阳县政府党组成员、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政府机关党总支书记,县委办公室主任、县委机关党总支书记;2006年5月任上饶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2010年8月任县委常委、副县长;2014年4月任江西出版集团综合管理部主任,2015年2月任江西出版集团新闻发言人、综合管理部主任;2019年1月任中文传媒党委委员;2019年3月任中文传媒党委委
员、常务副总经理。
蒋定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温显来:男,1962年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工商联常委,江西省工商联副主席,江西省第十,十一届政协常委,江西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1992年12系江西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江西博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创始人,至今任董事长兼总裁;2002年11月至2010年12月任江西鑫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0年12月起任公司董事。
温显来先生,未持有中文传媒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二)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人选简历
李汉国:男,1956年出生,会计学硕士,江西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研究生导师。
历任江西财经学院会计系副主任、江西财经学院证券与期货研究所所长、江西瑞奇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总裁兼兴期审计事务所所长、福建闽发证券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中国四方控股有限公司执行总裁兼广州万联证券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鹏华控股有限公司总裁、江西财经大学证券期货研究中心主任。多次被评为江西省中青年学科带头人。现兼任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西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南昌市人民政府参事等职。
李汉国先生,未持有中文传媒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黄倬桢:男,1956年出生,大学本科。历任江西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证券部部长;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监事会副主席、董事会秘书;2015年6月任江西联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裁;2019年3月任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曾兼任江西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联席会执行主席;江西省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协会副理事长、秘书长;2013年1月至今兼任江西省上市公司协会秘书长。
黄倬桢先生,未持有中文传媒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涂书田:男,1962年出生,大学本科,硕士生导师。现任南昌大学法学院教授。历任江西省第九届人大代表、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江西省第十、十一、十二届人大代表、常委会委员、法制委员会委员;江西省第十二届政协委员、常委;江西省法律顾问团成员;中国诉讼法学会常务理事;南昌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在诉讼法、民商法领域有较高造诣和丰富经验。历任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兼任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涂书田先生,未持有中文传媒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廖县生:男,1968年出生,大学本科,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历任江西建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主任、江西水利审计师事务所副所长、江西中诚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2007年11月至今任江西中审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长。现兼任政协江西省委员会常委、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理事、江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副会长、江西红一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廖县生先生,未持有中文传媒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李悦:男,1975年出生,经济学博士。历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金融系博士后研究员,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金融信息工程系副教授,光大金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光大滨海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筹备组组长,青海藏格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格尔木藏格钾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河南瑞贝卡发制
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北京京通易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兼任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科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11月任中文传媒独立董事。
李悦先生,未持有中文传媒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附件2:公司董事会换届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人选的提名人声明与各独立董事人选的声明与承诺
(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提名李汉国、黄倬桢、涂书田、廖县生、李悦为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执业规范》关于证券分析师兼任职务的规定;
(七)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
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被提名人李汉国、廖县生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其中:
李汉国具备会计学专业教授资格;廖县生具备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等资格。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特此声明。
提名人: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3月27
(二)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人选声明与承诺
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李汉国,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名为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
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执业规范》关于证券分析师兼任职务的规定;
(七)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该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
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该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该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本人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具备会计学专业教授资格。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自出现该等情形之日起30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 李汉国
2019年3月 27日
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黄倬桢,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名为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执业规范》关于证券分析师兼任职务的规定;
(七)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该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
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该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该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自出现该等情形之日起30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黄倬桢2019年3月27日
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涂书田,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名为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执业规范》关于证券分析师兼任职务的规定;
(七)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该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
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该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该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自出现该等情形之日起30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涂书田2019年 3月27日
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廖县生,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提名为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执业规范》关于证券分析师兼任职务的规定;
(七)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该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
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该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
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该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本人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具备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等资格。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自出现该等情形之日起30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廖县生2019年3月27日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人李悦,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名为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执业规范》关于证券分析师兼任职务的规定;
(七)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该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
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
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该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该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自出现该等情形之日起30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声明人:李悦
2019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