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A/H):000063/763 证券简称(A/H):中兴通讯 公告编号:201921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八年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1.1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中兴通讯”或“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二〇一八年年度报告(“年度报告”) 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二〇一八年年度报告全文,二〇一八年年度报告全文同时登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中兴通讯网站(www.zte.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二〇一八年年度报告全文。1.2 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
证或存在异议。1.3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年度报告。董事顾军营先生因工作
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长李自学先生行使表决权。1.4 中兴通讯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截至2018年12
月31日止的年度财务报表已经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计
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1.5 本年度内,本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重大缺陷。1.6 本公司董事长李自学先生、财务总监李莹女士和会计机构负责人许建锐先生声明:
保证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1.7 本公司201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公司基本情况2.1 基本情况简介
股票简称 | 中兴通讯 | |
股票代码 | 000063(A股) | 763(H股) |
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和办公地址 |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技南路中兴通讯大厦 | |
邮政编码 | 518057 | |
香港主要营业地址 | 香港铜锣湾勿地臣街1号时代广场二座31楼 | |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 | http://www.zte.com.cn | |
电子信箱 | IR@zte.com.cn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曹巍 | 徐宇龙 |
联系地址 |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科技南路55号 | |
电话 | +86 755 26770282 | |
传真 | +86 755 26770286 | |
电子信箱 | IR@zte.com.cn |
未来,本集团将继续聚焦主流市场和主流产品,不断提升客户满意度和市场占有率,坚持核心技术自主创新,不断提升产品竞争力,以更开放的态度与合作伙伴展开密切合作,构建合作共赢的产业生态链,共同拥抱最好的“万物移动智能互联”的美好新时代。
4、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公司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说明
2017年,中国财政部陆续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按照上述会计准则规定,进行相应会计政策变更。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和新收入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公司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仅调整2018年度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报表项目金额。上述金融工具和收入会计政策变更的详细内容请见本公司于2018年4月27日发布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18年6月,中国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以下简称“新报表格式”),根据相关要求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订。将预期持有一年以内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将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整合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将原“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整合为“其他应收款”;将原“应收工程合约款”计入“合同资产”;将预期持有一年以上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计入“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将原“长期递延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整合为“其他非流动资产”;将原“应付票据”和“应付 账款”整合 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将原“预收账款 ”和“应付工程合约款”整合为“合同负债”;将原“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整合为“其他应付款”;将计提的各项金融工具减值准备所形成的预期信用损失计入“信用减值损失”。
2018年9月,中国财政部发布《关于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根据相关要求公司将收到的扣缴税款的手续费,作为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的项目在利润表的“其他收益”项目中填列,并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新金融工具准则、新收入准则和新报表格式的实施对本公司合并财务报告无重大影响。
4.1 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本集团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项目 | 2018年 | 2017年 (已重述) | 本年比上年 增减 | 2016年 (已重述) |
营业收入 | 85,513.2 | 108,815.3 | (21.41%) | 101,233.2 |
营业利润 | (612.0) | 6,781.0 | (109.03%) | 1,171.3 |
利润总额 | (7,350.2) | 6,718.9 | (209.40%) | (767.8) |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净利润 | (6,983.7) | 4,568.2 | (252.88%) | (2,357.4) |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3,395.5) | 903.4 | (475.86%) | 2,130.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215.4) | 7,220.0 | (227.64%) | 5,260.2 |
项目 | 2018年末 | 2017年末 | 本年末比 上年末增减 | 2016年末 |
资产总额 | 129,350.7 | 143,962.2 | (10.15%) | 141,640.9 |
负债总额 | 96,390.1 | 98,582.1 | (2.22%) | 100,755.8 |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 22,897.6 | 31,646.9 | (27.65%) | 26,401.2 |
股本(百万股) | 4,192.7 | 4,192.7 | - | 4,184.6 |
项目 | 2018年 第一季度 | 2018年 第二季度 | 2018年 第三季度 | 2018年 第四季度 |
营业收入 | 27,526.3 | 11,907.5 | 19,332.4 | 26,747.0 |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净利润 | (5,407.2) | (2,417.0) | 564.5 | 276.0 |
项目 | 2018年 第一季度 | 2018年 第二季度 | 2018年 第三季度 | 2018年 第四季度 |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8.1) | (2,351.1) | 120.4 | (1,136.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1.1) | (4,875.2) | (5,176.5) | 1,007.4 |
2018年 | 2017年 | 本年比上年 增减 | 2016年 | |
基本每股收益(元人民币/股)注1 | (1.67) | 1.09 | (253.21%) | (0.57) |
稀释每股收益(元人民币/股)注2 | (1.67) | 1.08 | (254.63%) | (0.5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基本每股收益(元人民币/股)注1 | (0.81) | 0.22 | (468.18%) | 0.5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6.10%) | 15.74% | 下降41.84个 百分点 | (8.4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2.69%) | 3.11% | 下降15.80个 百分点 | 7.59%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元人民币/股)注3 | (2.20) | 1.72 | (227.91%) | 1.26 |
项目 | 2018年末 | 2017年末 | 本年末比 上年末增减 | 2016年末 |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人民币/股)注3 | 5.46 | 7.55 | (27.68%) | 6.31 |
资产负债率 | 74.52% | 68.48% | 上升6.04个 百分点 | 71.13% |
注1: | 2018年、2017年和2016年基本每股收益以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基本每股收益以各期末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股数计算; |
注2: | 由于本公司授予的股票期权分别在2018年、2017年和2016年形成稀释性潜在普通股0股、30,243,000股和0股,稀释每股收益在基本每股收益基础上考虑该因素进行计算; |
注3: | 2018年、2017年和2016年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18年、2017年和2016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以各期末总股本数计算。 |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项目 | 2018年 | 2017年 | 2016年 |
营业外收入、其他收益及其他 | 3,117.7 | 2,292.2 | 822.7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 51.8 | 58.3 | 30.0 |
投资收益 | 668.7 | 2,197.8 | 986.1 |
减: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收益) | 34.2 | 80.5 | 22.5 |
减:其他营业外支出 | 6,851.3 | 112.8 | 6,272.3 |
减:资产减值损失 | 1,161.4 | - | - |
减:所得税影响 | (631.3) | 653.2 | (185.2) |
减:少数股东权益影响数(税后) | 10.8 | 37.0 | 217.4 |
合计 | (3,588.2) | 3,664.8 | (4,488.2) |
股东总数 | ||||||
截至2018年12月31日 | 股东总数为376,976户(其中A股股东376,658户,H股股东318户) | |||||
截至2019年2月28日 即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 | 股东总数为384,225户(其中A股股东383,907户,H股股东318户) |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 性质 | 持股 比例 | 报告期末 持股数量(股)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 (股)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 |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 数量 (股) |
1、中兴新通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兴新”) | 国有法人 | 30.34% | 1,271,868,333 | - | - | 98,667,983 |
2、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 | 外资股东 | 17.99% | 754,306,792 | +15,282 | - | 未知 |
3、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1.25% | 52,519,600 | - | - | 无 |
4、湖南南天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0.99% | 41,516,065 | - | - | 无 |
5、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0.58% | 24,498,838 | +9,741,184 | - | 无 |
6、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六组合 | 其他 | 0.46% | 19,249,074 | +17,501,474 | - | 无 |
7、中国移动通信第七研究所 | 国有法人 | 0.45% | 19,073,940 | - | - | 无 |
8、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二组合 | 其他 | 0.45% | 18,884,400 | +12,327,273 | - | 无 |
9、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四组合 | 其他 | 0.43% | 18,000,881 | -23,987,900 | - | 无 | ||
10、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个险万能 | 其他 | 0.32% | 13,516,896 | +681,224 | - | 无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 | 股份种类 | ||||||
1、中兴新 | 1,269,830,333 | A股 | ||||||
2,038,000 | H股 | |||||||
2、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 | 754,306,792 | H股 | ||||||
3、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52,519,600 | A股 | ||||||
4、湖南南天集团有限公司 | 41,516,065 | A股 | ||||||
5、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24,498,838 | A股 | ||||||
6、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六组合 | 19,249,074 | A股 | ||||||
7、中国移动通信第七研究所 | 19,073,940 | A股 | ||||||
8、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二组合 | 18,884,400 | A股 | ||||||
9、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四组合 | 18,000,881 | A股 | ||||||
10、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个险万能 | 13,516,896 | A股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 中兴新与上表其他前十名股东及其他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一致行动人。 2. 除上述情况以外,本公司未知其他前十名股东及其他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 不适用 |
股东名称 | 本报告期内增/减 股份数量(股) | 本报告期末持有股份数量(股) | 所持股份类别 | 本报告期末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 | 本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 | 质押或冻结的 股份数量(股) |
中兴新 | 0 | 1,269,830,333 | A股 | 0 | 1,269,830,333 | 98,667,983 |
0 | 2,038,000 | H股 | 0 | 2,038,000 | 无 |
注5:截至公告披露日,中兴新合计持有本公司1,271,314,633股股份(其中,A股1,269,276,633股,H股2,038,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0.32%。
公司前10名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 ? 否
本公司无优先股
5.2 本公司控股股东情况本年度内,本公司控股股东没有发生变化,情况如下:
本公司控股股东名称:中兴新法定代表人:韦在胜成立日期:1993年4月29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224518G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机柜机箱的设计和生产;机器视觉系统集成研发,机器人视觉系统集成研发,光学仪器、工业相机及器材、高端机械装备设计和生产,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视觉数据处理系统软硬件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进出口;自有房屋租赁;投资兴办实业;进出口业务。
本年度内,中兴新并未有控股和参股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
5.3 截至本年度末,本公司控股股东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
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兴新是由西安微电子技术研究所(“西安微电子”)、深圳航天广宇工业有限公司(“航天广宇”)、深圳市中兴维先通设备有限公司(“中兴维先通”)三方股东合资组建。2017年4月,航天广宇向珠海国兴睿科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国兴睿科”)公开转让持有的中兴新2.5%股权,股权交割完成后西安微电子、航天广宇、中兴维先通及国兴睿科分别持有中兴新34%、14.5%、49%和2.5%的股权。中兴新现有董事9名,其中西安微电子推荐3名,航天广宇推荐2名,中兴维先通推荐4名,分别占中兴新董事会的33.33%、22.22%及44.45%。因此,无论在股权比例上或是在公司治理结
构上,中兴新的任何股东均无法控制本公司的财务及经营决策,故本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本公司的情况。中兴新的四个股东情况如下:
西安微电子隶属中国航天电子技术研究院,属于国有大型科研事业单位,成立于1965年,法定代表人为田东方,开办资金19,853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12100000H0420141X7。是国内唯一集半导体集成电路、混合集成电路、计算机三大专业的研制开发、批产配套、检测经营于一体的大型综合研究所。
航天广宇隶属航天科工深圳(集团)有限公司,属于国有独资企业,成立于1989年8月17日,法定代表人崔玉平,注册资本1,795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192175031U。经营范围为航天技术产品、机械设备、电器、仪器仪表、电子产品、塑料制品、化工制品、起重运输产品、五金家具、建筑材料、磁性材料、粉末冶金、纺织原料、化纤原料、服装、纺织品、汽车的销售。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贸易经纪与代理;自有房屋租赁;水产品批发;矿产品(由国家指定单位统一收购的矿产品除外)、木材的销售;金银制品销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预包装食品批发;农副产品批发;煤炭的销售;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
中兴维先通是一家民营企业,成立于1992年10月23日,法定代表人侯为贵,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27941498XF。经营范围为开发、生产通讯传输、配套设备、计算机及周边设备(不含限制项目);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国兴睿科是一家有限合伙企业,成立于2016年12月2日,执行事务合伙人为珠海国兴睿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亿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400MA4W1GHE5H。经营范围为资本管理,以自有资金投资、项目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活动)。
下图为如上单位与本公司之间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产权关系图:
6、董事会报告6.1 2018年业务回顾
(1)2018年国内电信行业概述
根据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的数据,2018年,国内电信行业收入13,010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0%
注1
。2018年,各种线上线下服务加速融合,移动互联网业务创新拓展,带动应用加快普及,刺激移动互联网数据流量消费保持高速增长。4G移动网络向纵深覆盖,盲点不断消除,移动网络服务质量持续提升。同时,5G标准研究和技术试验积极推进,5G第三阶段试验规范完成。光纤宽带部署规模不断扩大,构建云网互联平台,夯实为各行业提供服务的网络能力。注1:数据来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2018年通信业统计公报》。
(2)2018年全球电信行业概述
2018年,全球电信市场的投资和收入稳中有增,全球电信行业的投资重点仍然是4G网络、数通、光传输和宽带接入等,4G网络进一步普及,成为当前移动宽带的主流网络。
(3)2018年本集团经营业绩
2018年,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855.1亿元人民币,同比减少21.41%,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69.8亿元人民币,同比减少252.88%,基本每股收益为-1.67元人民币,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于2018年6月12日发布的《关于重大事项进展及
30.34%2.5%
34% | 2.5% |
西安微电子中兴新
中兴新中兴通讯
中兴通讯航天广宇
航天广宇 | 国兴睿科 |
14.5% | 49% |
复牌的公告》所述的10亿美元罚款,及2018年5月9日发布的《关于重大事项进展公告》所述事项导致的经营损失、预提损失所致。
A.按市场划分
国内市场方面
本年度内,本集团国内市场实现营业收入544.4亿元人民币,占本集团整体营业收入的63.7%。本集团坚持积极稳健的经营策略并拓展新的成长空间,积极参与运营商网络建设与技术演进,持续深入开展5G外场规模试验,凭借长期的技术积累及产品竞争力,抓住技术变革的机遇。
国际市场方面
本年度内,本集团国际市场实现营业收入310.7亿元人民币,占本集团整体营业收入的36.3%。本集团坚持全球化的策略不变,持续聚焦电信运营商市场,通过全系列创新产品方案,匹配客户4G网络性能演进、容量提升、面向5G平滑演进等主流需求,稳步推进与多家主流运营商的5G试验网。
B.按业务划分
本年度内,本集团运营商网络实现营业收入570.7亿元人民币;政企业务实现营业收入92.3亿元人民币;消费者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92.1亿元人民币。
运营商网络
无线领域,本集团聚焦价值产品,加强无线关键技术和重要市场的投入,使能数字化转型,着眼可持续性发展,与运营商实现共赢。有线领域,本集团聚焦国际主流运营商市场和价值客户,抓住移动承载、大视频、下一代PON、SDN/NFV等技术变革契机,持续优化产品市场格局。
政企业务
本集团基于“云网生态”的理念,围绕无线、承载、大数据、云计算等核心产品,与合作伙伴携手,共同打造行业创新方案,助力行业数字化转型。
消费者业务
本集团消费者业务围绕手机、家庭信息终端、固网宽带终端等业务展开,聚焦核心机型,强化产品竞争力,提升客户体验,做好5G终端布局,奠定持续发展基础。
6.2 按照行业、业务及地区划分的各项指标及与上年度对比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收入构成 | 营业收入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 上年度增减 | 营业成本比 上年度增减 | 毛利率比 上年度增减 (百分点) |
一、按行业划分 | |||||||
通讯设备类制造行业 | 85,513.2 | 100% | 57,367.6 | 32.91% | (21.41%) | (23.52%) | 1.84 |
合计 | 85,513.2 | 100% | 57,367.6 | 32.91% | (21.41%) | (23.52%) | 1.84 |
二、按业务划分 | |||||||
运营商网络 | 57,075.8 | 66.75% | 34,035.7 | 40.37% | (10.51%) | (11.00%) | 0.33 |
政企业务 | 9,227.8 | 10.79% | 6,529.3 | 29.24% | (6.13%) | (6.13%) | (0.01) |
消费者业务 | 19,209.6 | 22.46% | 16,802.6 | 12.53% | (45.43%) | (43.63%) | (2.79) |
合计 | 85,513.2 | 100% | 57,367.6 | 32.91% | (21.41%) | (23.52%) | 1.84 |
三、按地区划分 | |||||||
中国 | 54,444.2 | 63.67% | 33,721.3 | 38.06% | (12.13%) | (15.59%) | 2.54 |
亚洲(不含中国) | 11,877.2 | 13.89% | 8,358.8 | 29.62% | (24.76%) | (20.66%) | (3.64) |
非洲 | 4,082.3 | 4.77% | 2,141.3 | 47.55% | 8.40% | (23.06%) | 21.44 |
欧美及大洋洲 | 15,109.5 | 17.67% | 13,146.2 | 12.99% | (44.66%) | (39.52%) | (7.40) |
合计 | 85,513.2 | 100.00% | 57,367.6 | 32.91% | (21.41%) | (23.52%) | 1.84 |
2018年 | 2017年注 | 营业收入比 上年度增减 | 营业成本比 上年度增减 | 毛利率比 上年度增减 (百分点)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
85,513.2 | 57,367.6 | 32.91% | 107,923.7 | 74,359.7 | 31.10% | (20.77%) | (22.85%) | 1.81 |
6.4 2019年业务展望及面对的经营风险6.4.1 2019年业务展望
本集团将坚持“聚焦运营商,提升客户满意度,坚持技术领先,坚定提高市场占有率,加强合规、人才、内控建设”的战略基本原则。
展望2019年,信息消费和流量持续高速增长,5G产业持续推进,本集团将面临新的发展机遇。这些机遇体现为:5G进入商用部署的关键阶段,全球主要国家将陆续启动5G预商用,为5G规模商用做准备;5G将驱动各行业数字化转型,提升运营效率,实现业务创新和升级;5G商用推动产业链成熟,芯片、模组、终端逐步走向市场,带动新应用的创新发展。为此,本集团在2019年将采取如下经营策略:
运营商网络方面,本集团继续聚焦并强化运营商业务领域,致力于在双赢、合规的前提下提升客户满意度,赢得自身发展。坚持并巩固技术领先,围绕5G产业主航道,加大芯片和基础技术的布局和能力,突出产品领先优势;建设一流的产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服务交付活动,为客户提供端到端安全保障。
政企业务方面,本集团将加强政企业务领域聚焦,强化核心产品在重点行业领域的经营,助力各行业的数字化转型深度发展。
消费者业务方面,本集团将秉承以消费者体验为驱动的持续价值创新,与产业链上下游合作伙伴开放、创新,夯实、挖深、拓宽商业价值主航道,为消费者构建全场景的智慧体验和价值链。
2019年,本集团将坚持核心技术自主创新,以技术为先导,引领5G创新;持续聚焦价值客户和核心产品,以客户为核心,深化与客户、伙伴的开放合作和协同;继续夯实“合规、人才、内控”三大基石,推动员工和企业的共同发展,强化合规流程建设,优化企业治理结构,防范经营风险。
6.4.2 面对的经营风险(1)国别风险
国际经济及政治形势纷繁复杂,本集团业务及分支机构运营覆盖100多个国家,业务开展所在国的宏观经济、政策法规、政治社会环境等各不相同,包括法律合规、税务、
汇率、政局(如战争、内乱等)等方面的风险都将继续存在,可能对本集团的经营产生影响。本集团主要通过建立完整的合规管理体系来识别并遵从业务所在国的贸易、税务等政策规定(包括出口管制、GDPR(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 通用数据保护条例)等),确保合规经营;并与外部专业机构合作分析和应对国别风险,对评估风险较高的地区的具体业务通过购买必要的出口保险、通过融资途径以规避可能的损失。
(2)知识产权风险
本集团一直着力于产品技术的研发和知识产权的保护与管理。本集团在生产的产品及提供的服务上都有注册商标保护,并且这些产品及服务都具有相关专利权保护。然而,即使本集团已采取并实行了十分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但不能完全避免与其他电信设备厂商、专利许可公司以及与本集团存在合作关系运营商之间产生知识产权纠纷,本集团将继续秉承开放、合作、共赢的方式推进相关问题的解决。(3)汇率风险
本集团合并报表的列报货币是人民币,本集团的汇率风险主要来自以非人民币结算之销售、采购以及融资产生的外币敞口及其汇率波动,可能对本集团经营产生的影响。本集团持续强化敞口管理,通过商务策略引导、内部结算管理、融资结构设计、内部结汇与外汇衍生品保值等举措,降低汇率风险;本集团亦加强汇管国家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尝试推进海外项目的人民币计价及结算,以期长远降低汇率风险。(4)利率风险
本集团的利率风险主要来自于有息负债,本外币的利率波动将使本集团所承担的利息支出总额发生变动,进而影响本集团的盈利能力。本集团主要运用有息负债总量控制及结构化管理来降低利率风险:有息负债总量控制主要是通过提高本集团现金周转效率、增加本集团自由现金流量来实现;有息负债的结构化管理主要是结合市场环境变化趋势,不断拓展全球低成本多样化融资渠道,通过境内外、本外币、长短期、固定或浮动利率的债务结构组合,辅之以利率掉期等衍生金融工具,进行利率风险的综合控制。
(5)客户信用风险
本集团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通信解决方案,由于本集团业务开展迅速,客户群体庞
大,各类客户的资信存在一定差异,不同的资信状况对本集团的业务发展带来一定的影响,本集团主要通过客户资信调查、客户资信评级与授信、客户信用额度管理及风险总量控制、对付款记录不良客户实施信用管控等内部信用管理措施识别和管理信用风险,及通过购买信用保险、采用合适的融资工具转移信用风险,以减少上述影响。
7、 本年度内,本公司不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债券。
8、 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9、财务报告9.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本年度内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相关情况说明请见本年度报告摘要“4、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部分。
9.2 本年度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9.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于本期新设立的一级子公司包括中兴智能终端有限公司、南京兴通未来置业有限公司、西安国兴智能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新设立的二级子公司包括ZTE HONGKONG (LAO)SOLE COMPANY LIMITED(老挝)、ZXRC PAKISTAN(PRIVATE)LIMITED(巴基斯坦)、克拉物联(衢州)有限公司、黑龙江中兴网信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兴通致远置业有限公司、北京中兴光泰软件有限责任公司、中兴软创(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新设立的三级子公司包括ZTE HAITI S.A(海地)、梧州市数字城市开发有限公司、福州中兴软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Zsmart Myanmar Company Limited、ZTEICT TECHNOLOGY UGANDA CO.LTD(乌干达)、中兴网信(尼日利亚)有限公司;新设立的四级子公司包括ZTE ITALIAINNOVATION & RESEARCH CENTER S.R.L.(意大利创新)。
于本期注销的一级子公司包括河南中兴光伏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中兴通讯集团金融控股(杭州)有限公司、沈阳(中兴)大数据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兴通讯(义乌)研究院有限公司;注销的二级子公司包括中兴兴云产业投资管理(杭州)有限公司、北京中兴绿能汽车有限责任公司、河南中兴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长春市中兴新能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注销的三级子公司包括大连中网置业有限公司。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中兴云服务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25日完成出售深圳中兴金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兴金云”)100%股权,自2018年9月25日起,中兴金云不再纳入本集团合并报表范围;本公司于2018年9月完成出售中兴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兴软创”,已更名为浩鲸云计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3.66%股权,自2018年10月中兴软创不再纳入本集团合并报表范围;杜尚别经济法院于2018年10月10日同意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塔中移动闭合式合股公司(以下简称“TK”)破产,自2018年10月10日起,TK不再纳入本集团合并报表范围;科翔高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对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南通兴通智慧产业园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兴通”)进行增资,于2018年12月24日完成增资后,南通兴通不再纳入本集团合并报表范围。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具体请见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附注六。
9.4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对会计师事务所本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