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低于30%的提示性公告
控股股东中兴新通讯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9年3月28日收到控股股东中兴新通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兴新”)的《告知函》,中兴新于2019年3月28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80,538,333股A股股票,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92%。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控股股东减持情况
1、控股股东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日期 | 减持均价 | 减持股数 | 减持数量约占中兴新减持前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 减持数量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中兴新 | 大宗交易 | 2019年3月28日 | 24.0869元人民币/股 | 80,538,333股A股 | 6.34% | 1.92%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中兴新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1,271,314,633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0.32%,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份,本次减持后,中兴新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1,190,776,300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8.40%,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份。
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中兴新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的情况。
二、备查文件1、《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