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关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信和平”或“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东信和平有关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东信和平对公司2019年与关联人中国普天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天股份”)及其控制的公司、普天东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信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城联数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联数据”)、浙江广信数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信数据”)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预计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401.2万元,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1.44%,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2019年3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9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周忠国先生、倪首萍女士、楼水勇先生、张晓川先生、陈根洪先生作为在能直接或间接控制交易对方的法人单位或者被交易对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单位任职的董事,为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本议案。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东信和平2019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具体如下: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2019年预计金额(万元) | 2019年1-2月已发生交易金额(万元) | 上年发生金额(万元) |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商品 | 东信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 | 采购产品 | 市场价 | 250.00 | 60.74 | 87.31 |
城联数据 | 采购产品 | 市场价 | 80.00 | 0.00 | 71.44 | |
广信数据 | 采购产品 | 市场价 | 200.00 | 0.00 | 63.71 |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普天股份及其控制的公司 | 销售产品 | 市场价 | 600.00 | 0.51 | 30.30 |
东信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 | 销售产品 | 市场价 | 50.00 | 0.47 | 7.26 | |
向关联人租赁 | 东信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 | 办公用房租赁 | 市场价 | 150.00 | 15.60 | 46.74 |
城联数据 | 办公用房租赁 | 市场价 | 1.20 | 0.00 | 1.05 | |
广信数据 | 办公用房租赁 | 市场价 | 70.00 | 0.00 | 5.99 | |
合计 | - | - | - | 1,401.20 | 77.32 | 318.53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中国普天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中国普天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90,305万元,经济性质为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吕卫平,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科技园上地二街2号,经营范围为通信及终端设备、网络通信设备及终端、广播电视系统及终端、计算机及软件、系统集成、光电缆、邮政专用设备及相关的配套元器件技术开发、生产、销售、服务;承包境内外工程及招标代理、工程施工承包、工程规划、设计、监理;机电产品、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的生产、销售、维修;实业投资;技术转让、咨询、服务;进出口业务。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普天股份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395.53亿元、净资产119.91亿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741.43亿元、净利润1.98亿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
普天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普天东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之控股股东,受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3、履约能力分析
目前,普天股份资产状况良好,运作规范。公司与其的关联交易不存在形成坏账的可能。
(二)普天东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普天东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900,000,000元,经济性质为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杭州市文三路398号,法定代表人周忠国,经营范围为:技术开发、服务、培训、批发、零售;通信设备,电子计算机及外部设备,电子元器件;承包;通信设备工程;咨询;经济信息(除证券、期货、商品中介);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服务;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制造、加工;通信设备,电子计算机及外部设备,电子元器件。
截止2018年12月31日,东信集团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84.95亿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36.92亿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47.43亿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60亿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
东信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受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3、履约能力分析
东信集团是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二级企业,坚持“产业规模更
实、发展质量更优、可持续发展能力更强”的指导思想,是通信、金融电子、智能卡及系统、增值业务及软件等领域的国内高科技产业集团公司,其经营情况良好,公司与其之间的关联交易不存在形成坏账的可能。
(三)城联数据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城联数据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40,000,000元,经济性质为有限公司,注册地址珠海市唐家湾镇港湾大道科技一路10号主楼第六层602房,法定代表人马虹,经营范围为:信息数据系统平台的建设和运营:大数据管理,数据收集、交换等数据管理方案;多应用卡及其相关数据系统、产品、技术的研发、销售、服务和技术转让等。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城联数据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6,860.14万元、净资产6,600.19万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116.97万元、净利润-485.35万元。
2、关联关系
城联数据为东信和平的合资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
城联数据作为公司的合资公司,履约能力较强,不存在形成坏账的可能。
(四)浙江广信数据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浙江广信数据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000元,经济性质为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东信大道66号2号楼401室,法定代表人施文忠,经营范围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让:数据技术、计算机软硬件、计算机系统集成、工业自动化技术、电子产品;承接:安防工程(凭资质经营)、计算机网络工程;服务:网页设计、经济信息咨询;设
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除网络广告发布)。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广信数据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1,871.06万元、
净资产1,833.72万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967.12万元、净利润28.28万元。
2、关联关系广信数据为东信和平合资公司。3、履约能力分析广信数据作为公司的合资公司,履约能力较强,不存在形成坏账的可能。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东信和平与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的公允定价原则,以关联公司在招标活动中的投标报价为依据,如遇市场价格发生大幅变动由双方协商调整。东信和平与关联企业间的关联交易价格和无关联关系第三方同类商品交易价格基本一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东信和平关联方为通信行业企业,彼此在研发、生产、销售等多个经营环节互有需求。以上关联交易均属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这种关联交易具有存在的必要性,并将继续存在。
东信和平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在同类交易中所占比重很小,不会造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
五、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东信和平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未签署框架协议,系根据双方每次业务需求,采用签订订单或合同的形式进行交易。
六、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意见
1、基于独立判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作为本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本人对公司提供的2019年度预计将与普天股份及其控制的公司、东信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城联数据、浙江广信发生的采购、销售产品以及租赁等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与普天股份及其控制的公司、东信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城联数据、广信数据发生的采购、销售产品以及租赁等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关联方按照合同规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未发现通过此项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根据市场化原则而运作的,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七、保荐机构意见
招商证券作为东信和平配股的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
1、东信和平预计的2019年度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已经东信和平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并经东信和平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预计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401.2万元,占东信和平净资产的比例为1.44%,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的要求。
2、招商证券对东信和平预计的2019年度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关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李 莎:
刘海燕: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