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时代万恒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聘任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2018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现公告如下:
本公司所聘会计师事务所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对该所2018年度审计工作总结报告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公司拟继续聘任该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任期一年。
本议案以8票同意获得通过,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在审计过程中能够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允、客观地评价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聘任该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继续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2019年度内控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