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19-012证券代码:830896 证券简称:旺成科技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重庆市旺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
以财政部发布通知规定的实施日起执行变更。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财务报表格式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财务报表格式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关于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相关规定。
财政部于2017年度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9号——关于权益法下投资净损失的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0号——关于以使用固定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折旧方法》、《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1号——关于以使用无形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摊销方法》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2号——关于关键管理人员服务的提供方与接受方是否为关联方》。公司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执行上述解释对公司期初财务数据无影响。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依照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政策、通知,相应变更财务报表格式及会计政策。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19年3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调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地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调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地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原列报报表项目及金额 | 新列报报表项目及金额 | ||
应收票据 | 266,568.00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49,351,132.38 |
应收账款 | 49,084,564.38 | ||
应收利息 | 其他应收款 | 4,342,883.15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4,342,883.15 | ||
固定资产 | 77,395,964.94 | 固定资产 | 77,395,964.94 |
固定资产清理 | |||
在建工程 | 124,824,247.84 | 在建工程 | 124,824,247.84 |
工程物资 | |||
应付票据 | 27,576,700.00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96,226,111.53 |
应付账款 | 68,649,411.53 | ||
应付利息 | 其他应付款 | 3,580,030.51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3,580,030.51 | ||
管理费用 | 28,490,527.41 | 管理费用 | 18,390,962.04 |
研发费用 | 10,099,565.37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注] | 572,247.21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注] | 1,072,247.21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注] | 500,00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注] |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重庆市旺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