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浪潮信息 |
保荐代表人姓名:彭凯 | 联系电话:010-59312907 |
保荐代表人姓名:刘爱亮 | 联系电话:010-59312908 |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 工作内容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0次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是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保荐机构每月根据商业银行的对账单监督和检查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 是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 未现场出席,审阅了历次会议通知及其决议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未现场出席,审阅了历次会议通知及其决议 |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 未现场出席,审阅了历次会议通知及其决议 |
5.现场检查情况 | |
(1)现场检查次数 | 1次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 是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 |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 8次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不适用 |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 0次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否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1)培训次数 | 1次 |
(2)培训日期 | 2018年12月14日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关于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相关要求的培训 |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1.信息披露 | 无 | 不适用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 无 | 不适用 |
3.“三会”运作 | 无 | 不适用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 无 | 不适用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无 | 不适用 |
6.关联交易 | 无 | 不适用 |
7.对外担保 | 无 | 不适用 |
8.收购、出售资产 | 无 | 不适用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 无 | 不适用 |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 无 | 不适用 |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 无 | 不适用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承诺主体 | 承诺内容 | 是否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1、本次配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募集资金存放于指定的专项账户中,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定期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保证募集资金得到合理合法使用。 2、公司将严格按照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募集资金,确保本次配股发行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的募集资金不用于实施其它重大投资、资产购买或实施类金融投资。 | 是 | 不适用 |
浪潮集团有限公司 | 1、不越权干预浪潮信息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浪潮信息利益; 2、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浪潮信息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自承诺出具日至浪潮信息本次配股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4、自浪潮信息配股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 | 是 | 不适用 |
浪潮软件集团有限公司 | 本次认购所获股份自发行人2016年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进行转让。 | 是 | 不适用 |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 说明 |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 无 |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 无 |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 无 |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彭凯、刘爱亮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0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