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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威科技: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调整及补选新董事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3-29

证券代码:300007 证券简称:汉威科技 公告编号:2019-019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调整及补选新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管理调整的需要,尚剑红先生辞去在公司担任的董事、副总经理职务,张小水先生辞去在公司担任的总工程师职务。为保障董事会持续高效运作,公司拟补选新董事,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补选新董事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详细情况如下:

一、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调整

因公司经营管理调整的需要,尚剑红先生辞去在公司担任的董事、副总经理职务,张小水先生辞去在公司担任的总工程师职务。本次职务调整后,尚剑红先生、张小水先生仍继续在公司任职。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尚剑红先生、张小水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尚剑红先生的辞职未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

截至公告日,尚剑红先生持有公司4,010,134股股票,占总股本比例为1.37%。张小水先生持有公司232,468股股票,占总股本比例为0.08%。

尚剑红先生、张小水先生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为2017年1月13日至2020年1月12日。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董监高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

(一)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二)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三)《公司法》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尚剑红先生、张小水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辞职离任后将继续履行上述所有承诺,直到承诺履行结束为止。尚剑红先生、张小水先生已知晓创业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后股份继续锁定的相关规定,委托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报离任信息,并将在离任后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及董事会对尚剑红先生、张小水先生在公司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新董事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为保障董事会持续高效运作,公司董事会提名杨昌再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简历详见附件,任职期限与第四届董事会任职期限一致。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杨昌再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根据杨昌再先生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我们认为其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我们同意杨昌再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股东的权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

杨昌再先生简历杨昌再,男,1976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仪器仪表行业高级工程师。2005年3月起就职于汉威科技,历任汉威科技销售部经理职务,现任河南汉威智慧安全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杨昌再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查询,杨昌再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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