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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达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3-29

证券代码:300320 证券简称:海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2

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7日13时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19年3月15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国兴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名同意,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 0名反对。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名同意,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 0名反对。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名同意,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 0名反对。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8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名同意,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 0名反对。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能够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并通过实施审计工作,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监事会同意公司继续聘请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报酬事宜。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3名同意,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 0名反对。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的董事、监事薪酬标准是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参照地区、行业的发展水平而制定的,有利于调动公司董事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公司董事会对董事、监事薪酬相关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3名监事同意,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是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参照地区、行业的发展水平而制定的,有利于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

作积极性,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公司董事会对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相关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名监事同意,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 0名反对。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股份总数601,234,19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6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33,669,114.7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监事会认为: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分红的相关规定,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监事会同意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名监事同意,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出具的《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

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名监事同意,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完善的内部组织结构,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内审部及人员配备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活动的执行及充分监督。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能有效运行,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1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公司坏账进行核销的议案》

表决结果:3名监事同意,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对公司累计形成的1,138,404.33元坏账进行核销。

1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名监事同意,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修订及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1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3名监事同意,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 0名反对。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修改《公司章程》主要完善了公司股份回购的相关规定。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章程修订。

三、备查文件

《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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