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前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运作规范》、《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在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召开前认真审阅了本次董事会拟审议的《关于公司二〇一九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文件材料,认定上述议案构成公司关联交易,经审阅相关议案后同意公司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萧端 鲍方舟 顾乃康 刘中华 张华
日期:201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