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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川智慧:关于确认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3-29

证券代码:300066 证券简称:三川智慧 公告编号:2019-019

关于确认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预计2019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别提示:

1、鉴于市场不断变化,公司生产经营将根据市场变化情况进行适时调整,因此在年初对全年关联交易总额进行的预测不排除增减变化的可能。

2、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零星交易事项,如有发生,公司均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一、关联交易概述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9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2018年度关联交易确认

2018年度,公司与日常关联交易的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为1332.67万元,其中交易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关联方有两家,所涉及的金额为1090.28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关联交易方

关联交易方关联关系关联交易类型(内容)预计交易额(万元)实际交易额(元)占同类交易 额的比例
江西三川埃尔斯特水表有限公司本公司的参股公司(持有其45%股权)采购其生产的工业大表1,500.005,846,069.09100%
出售水表及配件127.590.00%
出租房屋274,857.1514.19%
鹰潭市信江水务工程有限公司鹰潭供水集团的子公司采购商品1,736.640.00%
出售商品1,000.004,780,031.810.73%
合计2,500.0010,902,822.28

3、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公司根据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对2019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具体预计金额如下:

关联交易方关联交易类型预计交易金额(万元)
江西三川埃尔斯特水表有限公司购销商品、关联租赁1,500.00
鹰潭市供水集团有限公司购销商品、关联租赁1,000.00

注:鹰潭供水集团包含其子公司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1、江西三川埃尔斯特水表有限公司

三川埃尔斯特系本公司的参股公司,本公司持有其45%股权。其法定代表人:

Michael Maichih Lee;注册资本:1030万元;注册地:江西省鹰潭市龙岗新区;主营业务:生产销售H4000P、S2000工业水表,销售H4000、C4000工业水表,提供相应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等。截止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842.09万元,净资产1,718.63万元,2018年度净利润146.31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对关联人、关联交易的规定,公司与江西三川埃尔斯特水表有限公司构成关联关系,公司向三川埃尔斯特购销产品、出租房屋及建筑物构成关联交易。

2、鹰潭市供水集团有限公司

鹰潭供水系本公司的参股公司,本公司持有其46%股权。其法定代表人:寿莉蓉;注册资本:6600.88万元;注册地:江西省鹰潭市信江新区麒麟东大道1号;主营业务:自来水供应、城市供、排水管网建设和经营、房屋租赁、中介服务等。截止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82,330.74万元,净资产32,711.80万元,净利润4,792.37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对关联人、关联交易的规定,公司与鹰潭供水构成关联关系,公司向鹰潭供水出售产品、承租房屋及建筑物构成关联交易。

3、鹰潭市信江水务工程有限公司

鹰潭市信江水务工程有限公司系鹰潭供水的全资子公司。其法定代表人:谭勇鸣;注册资本:50万元;注册地: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胜利西路112号;主营

业务:管道给排水安装,管道材料销售、管道勘查设计等。截止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29,676.56万元,净资产11,769.35万元,2018年度净利润956.52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对关联人、关联交易的规定,公司与鹰潭市信江水务工程有限公司构成关联关系,公司向鹰潭市信江水务工程有限公司出售产品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采购商品、出售产品或租赁房屋的交易,完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有偿、自愿的商业原则,随行就市,交易价格公允,交易条件平等,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同类产品或劳务的价格或公司向第三方出售同类产品或劳务的价格。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交易均遵循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是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

2、交易定价公允,收付款条件合理,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3、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会持续,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上述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2018年发生的关联交易和2019年预计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出具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与日常关联交易的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购销商品、提供劳务等正常业务而形成的,按照《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审议程序进行了确认或批准,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和签订的交易合同是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进行的,遵循了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交易价格或定价方法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独立性产生任何影响。独立董事同意关于确认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预计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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