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恒运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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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恒运A: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3-29

证券代码:000531 证券简称:穗恒运A 公告编号:2019—014债券代码:112225 债券简称:14 恒运 01债券代码:112251 债券简称:15 恒运债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在2019年变更公司审计机构,不再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改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说明

根据广州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统一向社会公开招标选聘,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在2019年变更公司审计机构,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93万元,期限一年。

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为103万元。公司已就此次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先沟通和友好协商,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知悉本事项并确认

无异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已为公司连续服务了24年,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表现出了优秀的执业能力,对公司规范运作及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公司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长期以来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1592354581W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执行事务合伙人:叶韶勋成立日期:2012年03月02日合伙期限:2012年03月02日至2042年03月01日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相关的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经营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资质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及《内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颁发的《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业务资格,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进行了审查,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因此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9年度财务和内控控制的审计机构。

2、公司于2019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93万元,期限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根据广州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统一向社会公开招标选聘,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拟在2019年变更公司审计机构,不再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改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

构,审计费用为93万元,期限一年。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3、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93万元,期限一年。

4、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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