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85 证券简称:淮北矿业 编号:临2019—009
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7年6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9号—关于权益法下投资净损失的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0号—关于以使用固定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折旧方法》《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1号—关于以使用无形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摊销方法》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2号—关于关键管理人员服务的提供方与接受方是否为关联方》等四项解释,公司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中,尚未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并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公司于2019年3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企业会计准则四项解释
自2018年1月1日起,公司开始执行上述四项企业会计准则解释,执行上述解释对公司期初财务数据无影响。
(二)财务列报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编制2018年度财务报表,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列报调整,具体如下:
1.资产负债表主要是归并原有项目
“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归并至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归并至“其他应收款”项目;
“固定资产清理”归并至“固定资产”项目;
“工程物资”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归并至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应付股利”和“应付利息”归并至“其他应付款”项目;
“专项应付款”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2.利润表主要是拆分项目
从“管理费用”项目中分拆出“研发费用”项目,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分拆“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根据上述通知要求,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对2017年度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列报调整,影响如下:
2017年12月31日 /2017年度 | 2017年12月31日 /2017年度 | 2017年12月31日 /2017年度 | 2017年12月31日 /2017年度 | |
合并(调整前) | 合并(调整后) | 母公司(调整前) | 母公司(调整后) | |
应收票据 | 4,016,736,083.45 | - | 31,038,510.74 | - |
应收账款 | 1,089,971,267.15 | - | 75,762,702.67 | -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 | 5,106,707,350.60 | - | 106,801,213.41 |
应收股利 | 17,898,506.60 | - | - | - |
其他应收款 | 458,542,364.61 | 476,440,871.21 | 32,605,317.85 | 32,605,317.85 |
应付票据 | 756,804,475.16 | - | - | - |
应付账款 | 6,346,328,057.78 | - | 56,780,966.48 |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 | 7,103,132,532.94 | - | 56,780,966.48 |
应付利息 | 110,034,234.64 | - | 172,791.67 | - |
应付股利 | 1,643,857.23 | - | ||
其他应付款 | 4,341,498,020.60 | 4,453,176,112.47 | 118,369,521.54 | 118,542,313.21 |
长期应付款 | 4,146,237,281.42 | 4,156,987,281.42 | - | - |
专项应付款 | 10,750,000.00 | - | - | - |
管理费用 | 3,676,450,688.32 | 2,819,991,832.99 | 28,959,594.34 | 19,340,713.58 |
研发费用 | - | 856,458,855.33 | - | 9,618,880.76 |
公司按照财会〔2018〕15号要求的财务报表格式编制财务报表,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以前年度及2018年度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按照财政部相关文件执行新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和通知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使公司财务报告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公司实
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一)淮北矿业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淮北矿业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五)会计师事务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