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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通讯:董事会关于2018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3-28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二○一八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及《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对2018年度证券投资情况(本专项说明专用词汇含义请见2018年度报告,“本年度末”指“2018年度末”)进行了核查,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证券投资情况

(一)2018年度末证券投资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证券品种证券 代码证券简称初始投资金额会计计量模式期初 账面价值本期公允 价值变动 损益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本期 购买 金额本期 出售 金额报告期 损益期末 账面价值会计 核算科目资金 来源
股票300438鹏辉能源注1169.41公允 价值 计量1,464.50(846.03)--432.09(485.81)570.46交易性金融资产募集基金
股票300502新易盛注1974.45公允 价值 计量15,980.16(6,579.07)--1,973.73(4,776.04)9,259.67交易性金融资产募集基金
股票603986兆易创新注11,282.86公允 价值 计量73,281.66(51,187.62)--38,500.45(15,310.89)21,515.36交易性金融资产募集基金
股票603633徕木股份注12,000.00公允 价值 计量6,016.67(2,124.33)--1,214.53(1,309.74)3,508.34交易性金融资产募集基金
股票603920世运电路注12,562.00公允 价值 计量21,924.37(7,166.87)---(6,596.89)14,757.50交易性金融资产募集基金
股票002902铭普光磁注11,655.50公允 价值 计量19,688.89(8,198.59)--840.51(7,411.74)11,382.83交易性金融资产募集基金
股票002036联创电子注23,266.00公允 价值 计量10,060.65(4,417.45)--661.60(4,076.79)5,298.94交易性金融资产募集基金
股票300691联合光电注23,498.71公允 价值 计量20,599.32(10,756.52)---(10,673.61)9,842.80交易性金融资产募集基金
股票002796世嘉科技注21,575.00公允 价值 计量2,597.45954.97---975.483,552.42交易性金融资产募集基金
股票ENA:TSVEnablence Technologies注33,583.26公允 价值 计量2,168.39(460.40)---(460.40)1,707.9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自有资金
证券品种证券 代码证券简称初始投资金额会计计量模式期初 账面价值本期公允 价值变动 损益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本期 购买 金额本期 出售 金额报告期 损益期末 账面价值会计 核算科目资金 来源
期末持有的其他证券投资-----------
合计20,567.19-173,782.06(90,781.91)--43,622.91(50,126.43)81,396.31--

注1: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辉能源”)、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易盛”)、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易创新”)、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徕木股份”)、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运电路”)及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铭普光磁”)相关数据均以深圳市中和春生壹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和春生”)为会计主体填写。注2: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电子”)、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光电”)及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嘉科技”)相关数据均以嘉兴市兴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股权基金”)为会计主体填写。注3: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兴通讯(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兴香港”)于2015年1月6日购买EnablenceTechnologies Inc.(以下简称“Enablence Technologies”)股票的初始投资金额为270万加拿大元,以2015年1月31日本公司外币报表折算汇率(即加拿大元兑人民币1:5.15963)折算约为1,393.10万元人民币,于2016年2月2日购买Enablence Technologies股票的初始投资金额为462万加拿大元,以2016年2月29日本公司外币报表折算汇率(即加拿大元兑人民币1:4.74060)折算约为2,190.16万元人民币;本年度末账面价值约为1,951.90万元港币,以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外币报表折算汇率(即港币兑人民币1:0.87504)折算约为1,707.99万元人民币。

(二)证券投资情况说明

1、持有鹏辉能源股票

截至本年度末,本公司与中兴创投合计持有中和春生基金31%股权,中和春生基金是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合伙企业。2018年,中和春生基金转让其持有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鹏辉能源13.96万股。截至本年度末,中和春生基金持有鹏辉能源35.30万股,占鹏辉能源股份总额的0.13%。

2、持有新易盛股票

2018年,中和春生基金转让其持有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新易盛80万股。截至本年度末,中和春生基金持有新易盛471.23万股,占新易盛股份总额的1.98%。

3、持有兆易创新股票

2018年,中和春生基金转让其持有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兆易创新202.65万股。截至本年度末,中和春生基金持有兆易创新345.24万股(2017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实施后),占兆易创新股份总额的1.21%。

4、持有徕木股份股票

2018年,中和春生基金转让其持有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徕木股份64万股。截至本年度末,中和春生基金持有徕木股份350.13万股(2017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实施后),占徕木股份股份总额的2.24%。

5、持有世运电路股票

截至本年度末,中和春生基金持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世运电路1,239.09万股,占世运电路股份总额的3.03%。

6、持有铭普光磁股票

2018年,中和春生基金转让其持有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铭普光磁33.40万股。截至本年度末,中和春生基金持有铭普光磁481.10万股,占铭普光磁股份总额的3.44%。

7、持有联创电子股票

截至本年度末,本公司与中兴创投合计持有嘉兴股权基金31.79%股权,嘉兴股权基金是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合伙企业。2018年,嘉兴股权基金转让其持有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联创电子72.60万股。截至本年度末,嘉兴股权基金持有联创电子616.16万股,占联创电子股份总额的1.12%。

8、持有联合光电股票

截至本年度末,嘉兴股权基金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联合光电442.18万股(2017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实施后),占联合光电股份总额的3.16%。

9、持有世嘉科技股票

截至本年度末,嘉兴股权基金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世嘉科技102.55万股,占世嘉科技股份总额的0.91%。

10、持有Enablence Technologies股票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兴香港于2014年12月4日与Enablence Technologies签署《SUBSCRIPTION AGREEMENT》。2015年1月6日中兴香港认购Enablence Technologies发行的1,800万股股份,总现金代价为 270万加拿大元。中兴香港于 2016年1月27日与Enablence Technologies 签署《SUBSCRIPTION AGREEMENT》。2016年2月2日中兴香港认购Enablence Technologies发行的7,700万股股份,总现金代价为462万加拿大元。截至本年度末,中兴香港持有Enablence Technologies 9,500万股,占EnablenceTechnologies股份总额的15.28%。

11、本报告期内,除上述事项,本集团不存在参股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和期货公司等非上市金融企业及买卖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等证券投资情况。

二、截至2018年末,本集团委托理财情况

2018年度,本集团不存在单项金额重大或高风险的委托理财。本年度内,本集团委托理财概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人民币

具体类型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委托理财发生额注1未到期余额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银行理财产品自有资金、募集基金76,91476,829-
合计76,91476,829-

注1:委托理财发生额,指在报告期内该类委托理财单日最高余额,即在报告期内单日该类委托理财未到期余额合计数的最大值。

三、公司证券投资内部控制情况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贷款及专项财政拨款等专项资金进行新股、基金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债券等的交易,以及委托理财等情形。

2、公司内控及审计部定期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证券投资情况进行内部审计,规范证券投资内部控制程序及流程,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投资决策、投资执行和风险控制等环节的控制力度,防范和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的证券投资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未有违反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之情形。

特此公告。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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