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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天路关于注销部分2015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账户并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3-28

股票简称:西藏天路 股票代码:600326 公告编号:临2019-9号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2015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账户并变

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剩余资金未确定投资项目

的1,797.43万元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拟在贵州省凯里环城高速公路北段PPP项目实施完毕后,将该项目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直接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概述为提高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效率,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注销部分2015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账户,并将剩余资金未确定投资项目的1,797.43万元募集资金变更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拟在贵州省凯里环城高速公路北段PPP项目实施完毕后,将该项目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直接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此次注销部分2015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账户并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2015年9月1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083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5年10月21日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18,480,392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1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66,799,998.72元,由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扣除承销商承销佣金、保荐费用共计人民币32,771,599.95元,将剩余募集资金934,028,398.77元汇入公司指定账户(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扣减已支付的承销及保荐费3,000,000.00元、审计验资费350,000.00元、律师费150,000.00元及发行登记费118,480.3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30,409,918.38元。上述资金已于2015年10月30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10月30日出具的中审亚太验字[2015]020581号验资报告审验。

2017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且于2017年9月4日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2015年非公开募投项目中的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及西藏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技改工程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尚未使用,且公司因市场发生变化调整了对施工项目的机械设备购置需求,为积极推动公司“走出去”战略,同时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及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用于“贵州省凯里环城高速公路北段PPP项目”。原项目及结余资金具体情况如下:西藏昌都高争建材股

份有限公司新建2,000t/d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及余热发电工程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7,360.00万元;西藏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技改工程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26.44万元;施工机械设备购置项目尚未使用募集资金13,220.00万元。变更后的募集资金项目为中电建黔东南州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股权投资(贵州省凯里环城高速公路北段PPP项目),拟投入金额为28,909.01万元。该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后,尚有1,797.43万元募集资金未明确用途。

截至2019年2月28日,公司已累计投入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为78,423.5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金额募集资金已投入金额
1西藏昌都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新建2,000t/d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及余热发电工程项目26,040.0026,040.00
2西藏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2,000t/d熟料水泥生产线余热发电工程项目5,020.005,020.00
3西藏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技改工程项目7,213.567,213.56
4剩余资金未确定投资项目1,797.430.00
5补充流动资金27,700.0024,400.00
6贵州省凯里环城高速公路北段 PPP 项目28,909.0115,750.00
合计96,680.0078,423.56

三、注销部分募集资金账户

公司西藏昌都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新建2,000t/d熟料新型干法生产线及余热发电项目、西藏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技改工程项目均已完成,施工机械设备购置项目用途已完成变更。为减少管

理成本,公司已对上述项目对应的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银行开立的募集资金账户(账户号码:6957 3269 9 )、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银行开立的募集资金账户(账户号码:

8116 2010 1340 0000 392 )及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城西支行银行开立的募集资金账户(账户号码:5405 0102 3636 00000028 )募集资金账户予以注销。保存用于贵州省凯里环城高速公路北段PPP项目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行营业部银行开立的募集资金账户(账户号码:1388 1060 1217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城北支行银行开立的募集资金账户(账户号码:25-9400 0104 0004 823)。

三个账户注销后,该账户对应的相关监管协议随之终止。部分账户销户后明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元

募集资金项目名称对应开户行银行账号账户余额
贵州省凯里环城高速公路北段 PPP 项目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行营业部138810601217131,590,100.00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城北支行25-9400 0104 0004 82327,299,531.74

四、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公司已于2017年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议案》,该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后,尚有1,797.43万元募集资金未明确用途。

(二)终止和变更募投项目的具体原因

近年来,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现状及市场前景良好,为满足未来资金需求计划及公司经营发展规划,最大程度地发挥募集资金的效能,公司拟将剩余资金未确定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同时公司拟在贵州省凯里环城高速公路北段PPP项目实施完毕后,将该项目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直接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五、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逯一新先生、罗会远先生和黄智先生对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节余募集资金事宜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此次注销部分2015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账户并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2015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账户并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注销部分2015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账户并将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2019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

分2015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账户并将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该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意见保荐机构认为:西藏天路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满足公司未来资金需求计划及公司经营发展规划,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流动性,降低财务费用和资金成本,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同意西藏天路实施上述事项。

八、备查文件董事会决议;特此公告。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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