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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港2019年度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3-28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也无需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17年发布了修订后《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 号——金融工具列报》,按财政部通知要求(见附件),我司须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此次准则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

2019年3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对《关于公司2019年度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进行审议并表决通过上述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嵌入衍生工具不再从金融资产的主合同中分拆出来,而是将混合金融工具整体适用关于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

3、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提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4、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5、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6、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根据衔接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不影响公司2018年度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对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2019年度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进行了审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经核查,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的通知》(财会〔2017〕9号)以及《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通知》(财会[2017]14号)等文件要求,公司应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 号——金融工具列报》,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此次准则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19年度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四、监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于2019年3月26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有助于公司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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