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审议情况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18年度审计过程中,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拟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审计业务实际确定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二、 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
经核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执业经验丰富,从事审计工作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具备承担公司年度审计业务的工作能力。公司董事会履行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