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1228 公司简称:广州港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8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
序号 | 被评价单位 | 与母公司关系 |
1 |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 本部 |
2 |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黄埔港务分公司 | 分公司 |
3 |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新港港务分公司 | 分公司 |
4 |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铁路分公司 | 分公司 |
5 |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 | 分公司 |
6 |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拖轮分公司 | 分公司 |
7 |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港务分公司 | 分公司 |
8 |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南沙粮食通用码头分公司 | 分公司 |
9 |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南沙集装箱码头分公司 | 分公司 |
10 | 广州港新沙港务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11 | 广州港船务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12 | 广州港物流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13 | 广州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14 | 广州华南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15 | 广州港船舶代理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序号 | 被评价单位 | 与母公司关系 |
16 | 广东港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17 | 广州港仓储运输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18 | 广州外轮理货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19 | 广州港南沙港务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20 | 广州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21 | 广州港南沙汽车码头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22 | 广州海港拖轮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23 | 广州港海嘉汽车码头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24 | 广州市通港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25 | 广州联合国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26 | 广州金港汽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27 | 广州港发石油化工码头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 占比(%)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 87.71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 94.44 |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公司治理、发展战略和规划管理、组织架构、企业文化、社会责任、风险评估、全面预算、投融资和担保管理、人力资源、财务管理、费收与客户管理、港口业务管理、物业出租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合同与法务管理、科技研发管理、行政管理、信息披露管理、信息系统、突发事件、内部监督。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公司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发展战略风险、关联方管理风险、信息披露风险、市场竞争风险、安全生产风险、采购管理风险、基建工程管理风险、信息系统风险、资金管理风险、账款管理风险、投融资和担保管理风险、法律风险等高风险领域。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是√否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公司管理制度、内部控制手册、内部控制评价手册等,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
净资产 | 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潜在错报 | 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的50%≤潜在错报<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 | 潜在错报<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的 50% |
说明:
本公司以净资产的1%作为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 定性标准 |
重大缺陷 | 发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重大舞弊; 公司更正已经公布的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重大错报的财务报表; 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一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后未加以改正。 |
重要缺陷 | 合规性监管职能失效,违反法规的行为可能对财务报告的可靠性产生重大影响; 已向管理层汇报但经过合理期限后,管理层仍然没有对重要缺陷进行纠正。 |
一般缺陷 | 除上述重大及重要缺陷以外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
说明:
无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
净资产 | 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潜在错报 | 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的50%≤潜在错报<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 | 潜在错报<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的50% |
说明:
本公司以净资产的1%作为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 定性标准 |
重大缺陷 | 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媒体负面新闻频频曝光,对公司声誉造成重大损害,且难以恢复; 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且缺乏有效的补偿性控制; 内部控制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
重要缺陷 | 违反法律法规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且对公司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 重要业务制度失效给公司造成重要影响; 内部控制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
一般缺陷 | 除上述重大及重要缺陷以外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
说明:
无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是√否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是 √否1.3. 一般缺陷
公司在内部控制评价过程中发现,公司下属个别单位在资产管理、资金预算与支付管理、票据管理等方面内部控制存在一般缺陷。对存在以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的单位,公司已责成其限期整改。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是√否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是√否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是 √否2.3. 一般缺陷
公司在内部控制评价过程中发现,公司下属个别单位、部门在人力资源管理、安全管理、客户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合同管理等方面内部控制存在一般缺陷。对存在以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的单位、部门,公司已责成其限期整改。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是√否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是√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适用 √不适用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公司2018年实施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升级项目,形成了《流程优化及常规授权指引》、《内部控制制度汇编》、《内部控制手册》和《内部控制评价手册》等内部控制体系成果,如前文所述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有效。
2019年,我们要在2018年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持续改进管理要求,进一步完善下属单位的内部控制体系设计,并有效运行。保持对内部控制体系运行多层次、有效监督,保持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性,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蔡锦龙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