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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开发关于追加确认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3-28

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新农开发 编号:2019-031号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加确认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超额部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9年3月27日,公司六届三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确认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的议案》,对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部分予以追加确认,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丁小辉先生与汪芳女士回避表决该议案。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属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六届三十三次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公司追加确认的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均属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的持续性业务,交易的进行有利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未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且提交关联交易的程序合法公正,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对该事项回避表决。我们同意对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进行追加确认。

(二)增加关联交易预计情况概述

2018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供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销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新疆天康饲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康饲料”)、新疆新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乳电商”)、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超出年初预计,需补充确认,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序号关联方交易类型预计金额发生金额补充确认金额
1供销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采购商品2,000.003,121.961,121.96
2天康饲料采购商品0.00108.64108.64
3新乳电商销售商品0.00324.58324.58
4供销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租赁0.00393.00393.00
合计-2,000.003,948.181,948.18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供销(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人民币13,226.9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地: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交通西路

经营范围:农用农药(除剧毒)批发、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农副产品、化肥、日用杂品、农用薄膜、金属材料、农用机械及配件、五金交电、化工产品、润滑油、建筑材料、摩托车、粮棉油加工机械、棉机产品、装饰装璜材料、皮棉、棉花功能促进剂、大量元素水溶性肥料、滴灌带销售;肥料制造、销售;合成复合肥料、微滴灌肥项目、混配复合肥料制造、销售;仓储服务、废旧物资回收、吊车服务;物业服务、房屋租赁;边境小额贸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与本企业关系: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2、新疆新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兴强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经济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新疆阿拉尔市大学生创业园1号创业楼3层17室经营范围:电子商务,网上贸易代理,物流货物配送服务,包装材料、生物制品、原生中草药、香料、保健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液体乳乳粉、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乳制品)销售,餐饮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网上销售包装材料、生物制品、原生中草药、香料、保健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液体乳乳粉、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乳制品)。

与本企业关系:公司副总经理赵占军先生任新乳电商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有关规定,确定为公司关联方。

3、新疆天康饲料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海滨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屯路109号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具体经营项目和期限以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颁发的行政许可证书为准):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的生产;粮食收购。。一般经营项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有专项审批的项目除外;需取得专项审批待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颁发的行政许可证书后方可经营,具体经营项目期限以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和颁发的行政许可证为准):配合饲料、浓缩饲料、精料补充料的生产;饲料、农畜产品的销售;粮食烘干,仓储服务,仓储管理。

与本企业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有关规定,确定为公司关联方。

(二)履约能力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上述公司经营情况与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往来。公司与上述关

联方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为: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价格,并签订相关交易协议。

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向关联方采购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行的采购交易,属于为保证公司正常业务需求发生的交易,为生产经营所必须,并持续进行的关联交易事项,对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向关联方销售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是主营产品——乳制品,属正常的商品销售,未因关联关系而影响交易价格。关联销售价格是完全由市场决定的,公平合理,有利于公司和关联方的共同发展。

(三) 向关联方租赁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行的租赁交易,属于公司正常业务需求,为生产经营所须,对保证公司经营的稳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六、备查文件

(一)六届三十三次董事会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3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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