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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大华特: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3-28

山东山大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山东山大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本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截止2018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有效实施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自查,在此基础上对公司的内部控制进行了自我评价。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占公司合并资产总额的98.08%,营业收入合计占合并营业收入总额的99.6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担保业务、业务外包、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与法律事务、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生产管理、成本与费用管理、关联交易、行政办公、内部审计、信息披露、绩效管理;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资金管理、采购管理、生产管理、存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销售业

务、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手册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错报金额>总资产或营业收入的(孰低)1%;重要缺陷:总资产或营业收入的(孰低)5‰<错报金额≤总资产或营业收入的(孰低)1%;

一般缺陷:错报金额≤总资产或营业收入(孰低)的5‰。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取决于由于该内部控制缺陷的存在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的重要程度。

重大缺陷:如果一项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应将该缺陷认定为重大缺陷。存在下列情形的,表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可能存在重大缺陷:

(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2)企业更正已上报或公布的财务报告;

(3)内控评价工作组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被评估单位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重要缺陷:一项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不能

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虽然未达到和超过重要性水平、但仍应引起董事会和管理层重视的错报。

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损失金额>100万元;重要缺陷:10万元<损失金额≤100万元;一般缺陷:损失金额≤10万元。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取决于缺陷的严重程度,根据其直接或潜在负面影响的性质、影响的范围等因素确定。

重大缺陷:对存在的问题不采取任何行动有较大的可能导致严重的偏离控制目标的缺陷。存在下列情形的,表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可能存在重大缺陷:

(1)企业缺乏重大事项集体决策程序;

(2)有违犯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处罚的情形;

(3)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纷纷流失;

(4)媒体负面新闻频现,给公司形象造成恶劣影响;

(5)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6)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7)出现重大产品质量事故;

(8)出现重大安全事故。

重要缺陷:对存在的问题不采取任何行动有一定的可能导致较大的负面影响的缺陷;

一般缺陷:对存在的问题不采取任何行动可能导致较小范围的目

标偏离的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2018年公司高度重视内部控制工作,董事会认为做好内部控制工作,是防范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的内在需要,是公司完善内部管理、促进规范运行的必然选择,也契合公司的现实需求,为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公司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控制工作的过程管理

1、将内部控制管理列入经营工作目标

2018年公司首次将内部控制管理列入经营工作目标,将内部控制管理作为重要工作与经营目标一起分解落实。内部控制管理工作推进有力,得到有效落实。

2、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

公司根据近几年经营管理的发展变化,融合公司现有内部控制体系与企业原有管理制度,完成了《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汇编》(2018版)的编撰。在对业务操作、管理标准和控制措施等内容进行标准化、规范化、系统化归集与整理的基础上,修订了《内部控制手册》。2018年公司新增管理制度33个,新增10个内部控制工作流程。

3、加强内部控制工作的过程管理

优化了《经营单位月度运营报告》、《月度运营情况分析报告》的内容和要求,增加考核指标,加强动态管理。

重新建立了OA办公系统。新版OA系统更新了硬件设备、提高了运行速度和安全性能、优化了编辑模块。保证公司的制度更新、重大业务信息、企业文化信息等及时有效传递,提高公司管理效率。

进一步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公司成立了安全管理委员会,形成了公司、经营单位、车间、班组安全员的四级安全管理体系,全年安全无事故。

4、认真进行内部控制问题的整改

公司重视内部控制审计问题的整改工作,建立了问题落实跟踪机制,2018年完成了39项问题的跟踪整改。充分发挥内部控制的纠正功能,加强了公司整体管控能力,提升了公司防范和控制风险的能力和水平。

(二)注重内部审计监督

2018年,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时发现管理疏漏,提出改进意见,促进了公司治理水平和治理效率的提高。

1、经济效益审计。

2018年度,公司审计部对公司所属物业管理公司近三个年度财务状况进行了全面审计,对该单位的资金管理、采购管理、工程管理、费用管理等方面进行了重点关注,针对管理中存在的不足,提出了整改建议。在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方面有效地发挥了审计监督的作用。

2、离任审计

2018年度审计部对公司所属企业山东华特知新材料有限公司、山大华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原总经理进行了离任审计。从财务责任、管理责任、法规责任三个方面对企业负责人履职情况进行了客观评价。

3、工程审计2018年度,公司审计部协调齐鲁工程审计公司对公司改建、扩建及修缮等工程项目逐一审计,全年度审计工程项目14个,审减率8.35%。内外结合的审计方式,有效地降低了公司的工程建设成本。

(三)对内部控制进行年度综合评价

2018年下半年,公司审计部牵头成立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组,对公司本部及所属经营单位内部控制工作进行检查、评价。内控评价工作组检查了7个经营单位,对销售、采购、生产、仓储、货币资金等22个工作流程进行了穿行测试,检查涵盖了公司及所属经营单元的重要业务和重大事项。根据检查及测试的结果,按照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办法》规定的缺陷认定标准,从内控制度的制定、内控工作流程的设计及内部控制工作的执行等方面对公司内部控制工作进行了评价。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现有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健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内部控制的设计是合理的,执行是有效的,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能够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能够适应公司的管理要求和发展需要。

随着内部控制环境的变化以及公司发展的需要,公司将及时进行内部控制体系的补充和完善,为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公司战略、经营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证。

董事长:任年峰

山东山大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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