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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南电A: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3-28

股票简称:深南电A、深南电B; 股票代码:000037、200037; 公告编号:2019-009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14日以书面及邮件方式发出《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19年3月26日(星期二)上午11:30时,在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7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际到会监事5人。会议由叶启良监事会主席主持,出席会议的人数及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各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和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转回及资产损失核销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对2018年度各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理由和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企业会计准则,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该议案获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获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253,766.12元(人民币,下同)。截至2018年底,公司未分配利润合计为679,429,935.81元。

2018年12月31日,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已达到股本的50%以上。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当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达到股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因此,2018年度,公司不计提盈余公积金。

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八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规定:

“(一)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并坚持按法定顺序分配和存在未弥补亏损不得分配原则。

(二)……

(三)现金分红的条件

1、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

经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和公司自身的经营形势进行分析,公司2018年度不具备利润分配的条件,具体分析如下:

2018年,公司继续以“1+5”战略路线图的为引领,实施了一系列的经营、管理创新举措。通过开拓燃料供应渠道,最大限度控制公司系统内的发电燃料成本;通过强化电力主营业务的经济运行管理、研究制订电力市场营销策略,最大限度提升电力市场营销收益;通过狠抓非电力业务的经营管理,实现非电业务量的同比增长,从而实现了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253,766.12元的经营业绩。但受上网电量减少、电价下调和燃料价格上涨等不利因素的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收益同比下降,公司依然面临持续经营的困难。2019年,随着电力市场化改革的加快,南山热电厂将参与广东省电力市场交易,加之广东省电力市场现货交易实施在即,在当前天然气价格高企和上网电价下调的不利条件下,公司将面临更加严峻的经营形势。2019年,公司将继续以“扭亏脱困、转型发展、深化改革”的总体目标为指导,做好存量资产的经营和优置优管,积极寻找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的有效路径,为

彻底摆脱经营困境继续努力。

鉴于公司依然面临巨大的经营压力,无法满足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条件的要求,因此,公司在2018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尽管公司在2018年实现了盈利,但公司经营压力仍然巨大。因此,公司未分配利润679,429,935.81元将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满足日常经营需要,以确保年度经营目标的实现。

公司2018年度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获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整的内部控制体系和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该议案获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同意在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及网站上披露。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告编号:2019-010~013)。

监事会认为:1、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原则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2、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3、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4、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上述文件的有关人员提前泄露内幕信息的情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获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融资规模和对外担保的议案》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19年度融资规模和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4)。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梁建强员工监事因担任深圳新电力实业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深圳深南电环保有限公司董事而回避表决。

彭勃员工监事因担任深圳深南电环保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而回避表决。该议案获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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