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91 证券简称:坚朗五金 公告编号:2019-024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年3月26日(星期二)14: 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3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3月25日15:00至2019年3月2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东莞市塘厦镇大坪坚朗路3号公司总部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白宝鲲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2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236,216,3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5807%。其中:
(1)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31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235,861,2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4685%。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355,1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21%。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
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8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46,462,8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69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7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46,107,7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57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355,1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21%。
(注: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321,540,000股,其中公司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为4,814,024股,该等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总股本数为316,725,976股。)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提案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每项提案的表决结果:
1、逐项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选举白宝鲲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6,216,371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462,87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本议案属于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而当选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闫桂林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总表决情况:
同意236,216,371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462,87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本议案属于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而当选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陈平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总表决情况:
同意236,216,371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462,87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本议案属于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而当选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白宝萍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总表决情况:
同意236,216,371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462,87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本议案属于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而当选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1.05选举王晓丽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总表决情况:
同意236,216,371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462,87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本议案属于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而当选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1.06选举殷建忠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总表决情况:
同意236,216,371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462,87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本议案属于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而当选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1.07选举赵键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总表决情况:
同意236,216,371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462,87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本议案属于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而当选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2、逐项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选举束伟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总表决情况:
同意236,216,371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462,87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本议案属于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而当选为公司独立董事。
2.02选举黄强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总表决情况:
同意236,216,371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462,87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本议案属于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而当选为公司独立董事。
2.03选举赵正挺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总表决情况:
同意236,216,371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462,87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本议案属于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而当选为公司独立董事。
2.04选举许怀斌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总表决情况:
同意236,216,371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462,87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本议案属于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而当选为公司独立董事。
3、逐项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01选举尚德岭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总表决情况:
同意236,216,371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462,87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本议案属于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该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而当选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选举张平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总表决情况:
同意236,216,371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462,87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本议案属于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该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而当选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
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