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
[2007]128号)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
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股票停牌前股价波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结果如下:
因筹划重大事项,本公司股票自2019年3月13日起开始停牌。本次停牌前第1个交易日(2019年3月12日)收盘价格为6.06元/股,停牌日前第21个交易日(2019年2月12日)收盘价为5.16元/股,本次交易事项公告停牌前20个交易日内(即2019年2月12日至2019年3月12日期间)新界泵业股票收盘价格累计涨幅17.44%,同期中小板综合指数(399101.SZ)累计涨幅25.05%,制造业(证监会)指数(883003.WI)累计涨幅19.27%。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第五条的规定,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即剔除中小板综合指数和制造指数因素影响后,本公司股价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20%,未构成异常波动情况。
特此说明。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