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公司六届十五次董事会召开前审阅了本次确认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部分的相关资料,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公司2018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超出预计是因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价格确定方式符合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此次确认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部分的议案提交公司六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确认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部分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刘振南 胡和水
潘立生 徐淑萍
2019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