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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国投财务公司存贷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公告日期:2010-02-26
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国投财务公司存贷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本公司在今后3年内,继续在关联公司国投财务有限公司(简称“国投财务”)办理存、贷款及部分资金结算业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国投财务年度关联借款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 关联人回避事宜:关联董事刘学义、邓华、孙烨及周立成在本议案表决中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拓宽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筹资渠道,提升公司财务管理水平,2009年8月12日召开的公司三届十九次董事会同意公司在国投财务办理存、贷款及资金结算业务。2009年内,国投财务为公司提供了优惠、优质、便捷的金融服务,合作情况良好,因此公司拟与其继续合作。
    2010年2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国投财务公司存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今后3年继续在关联方国投财务办理存、贷款及资金结算业务,向其年度关联借款不超过5亿元。公司控股股东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系国投财务第一大股东,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述事项构成了关联交易。
    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刘学义先生、邓华先生、孙烨女士和周立成先生均进行了回避,由其他7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与该议案有关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二、关联方介绍
    企业名称:国投财务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47号9层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亿元人民币
    国投财务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并核发金融许可证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于2009年2月11日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注册成立,公司注册资本5亿元人民币。
    国投财务由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及其所属8家成员单位和战略投资者德国裕宝联合银行股份公司共同出资组建,其中第一大股东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持有该公司49%的股份。
    国投财务的主营业务为: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投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在国投财务办理存、贷款及部分资金结算业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国投财务年度关联借款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在国投财务的存款,按照银行存款利率;在国投财务的贷款利率和结算业务收费按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的利率水平和收费标准及国家其他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在关联公司国投财务进行存贷款及部分结算业务,可以增加约5亿元授信额度,相应地拓宽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筹资渠道,更使得公司得到全方位、深层次、个性化的金融服务,会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公司生产高峰期短期流动资金的紧张。
    本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并对公司的生产经营
    有一定地积极影响。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在听取公司董事会成员、管理层及相关人员的介绍,并对议案资料进行认真阅读后,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国投财务是银监会批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公司选择在国投财务办理存、贷款及资金结算业务属关联交易,但不违反《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属于关联方占用资金等情况;
    2、上述关联交易的存贷利率及结算业务收费标准均等于或优惠于中国人民银行及国家其他有关部门的相关标准,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权益;
    3、上述关联交易借助公司大股东的优势,有利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拓宽筹资渠道,改善融资环境,获得更加便捷高效、多品种的金融服务;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4、上述关联交易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内幕交易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因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根据市场化原则运作的,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5、关联董事刘学义先生、邓华先生、孙烨女士和周立成先生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其程序是合法的;
    七、备查文件目录
    1.三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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