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2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于会前认真审阅了《公司2019年度对主要投资企业综合授信的议案》的有关资料。鉴于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浦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该等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关联交易”),我们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1.本次关联交易体现了公司推动集团化战略要求,并综合考虑了三家主要投资企业内部经营需要,有利于发挥集团协同效应,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2.本次关联交易符合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体现了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对于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我们表示认可并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王 喆 乔文骏 张 鸣 袁志刚
2019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