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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信材料: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债务清偿三方协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3-26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债务清偿三方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债务清偿三方协议概述:

1.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信材料”或“公司”)控股子公司东莞市航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航盛”)与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沃特玛”)及其供应商深圳市***股份有限公司(因协议中签有保密条款,该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某公司”)于近日签订《债务承担三方协议》。深圳某公司以其所持深圳沃特玛开具的电子商业承兑汇票2867.4万元代东莞航盛偿付欠深圳沃特玛的货款中的2867.4万元,深圳沃特玛同意接受此偿债方式;东莞航盛以人民币785万元偿还深圳某公司。

2. 2019年3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债务清偿三方协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本次协议签订不需要股东大会审议,也不需要其他审批手续,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3. 本次三方协议所涉及的另外两方均为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故本次签订三方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债务清偿三方协议的主要内容

1. 涉及债务的情况

本次清偿债务涉及债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东莞航盛欠深圳沃特玛的往来货款2867.4万元。

2. 债务清偿三方协议的主要内容

深圳某公司以其所持深圳沃特玛开具的电子商业承兑汇票2867.4万元代东

莞航盛偿付欠深圳沃特玛的货款中的2867.4万元,深圳沃特玛同意接受此偿债方式;东莞航盛以人民币785万元偿还深圳某公司。

三、签订债务清偿三方协议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订债务清偿三方协议,东莞航盛以人民币785万元偿还所欠深圳沃特玛往来货款2867.4万元,利得2082.4万元将计入当期损益,将会增加2019年度公司净资产及利润总额,具体金额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

本次签订债务清偿三方协议可以有效的减少东莞航盛存在的负债,减轻公司总体债务压力,保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债务承担三方协议》

4.《债务清偿协议》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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