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18年的工作中,谨慎、勤勉地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和职责,积极出席董事会等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2018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18年度,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公司举行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均符合有关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着客观公正、独立审慎、诚信务实的原则和态度,我认真审阅研究了会议提供的所有议案资料,必要时查阅了公司重要文件并选择性地进行了实地调查,就存疑之处询问了重要的经营管理人员。在会议上我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与其他董事和高管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在足够了解和掌握事实情况的基础上,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并对有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我对2018年度历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未提出反对意见。在此基础上我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了表决权,对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有效地推动了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有效地发挥了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
(一)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2018年度,公司共召开了十五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会议召开次数 | 应出席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
15 | 15 | 15 | 0 | 0 | 否 |
(二)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2018年,公司召开了四次股东大会,即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7年度股东大会、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列席了上述会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8年度,本人对董事会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序号 | 日期 | 董事会届次 | 具体事项 | 意见类型 |
1 | 2018.01.22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 | 2018.02.05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3 | 2018.03.29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 1.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 同意 |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4 | 2018.04.24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5 | 2018.05.07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6 | 2018.06.01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7 | 2018.06.12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 |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8 | 2018.07.02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 |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9 | 2018.07.20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10 | 2018.08.27 |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11 | 2018.10.23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12 | 2018.12.17 |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上述独立意见均已按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详情请见巨潮资讯网。
三、对公司进行的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度,本人多次对公司进行了实地现场考察,深入公司生产经营第一线,了解了公司的生产、销售和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等相关情况。通过调阅公司重要文件档案及现场调查,与其他董事、董事会秘书、生产、技术、财务、内审负责人等重要经营管理人员沟通和交流等多种方式,重点关注了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回购公司股份事项、定期报告的编制等事项,对上述事项的决策审批程序、合法合规性进行了有效的评估和判断。在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重大投资决策、关联交易、以及对董事会决议执行等所有重大方面都进行了持续有效的监督。与此同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结合公司发展思路,运用自身的专业和管理知识向公司及董事会积极建言献策,进一步推动了公司治理的规范化运作,有效提高了公司整体风险防控能力,为公司长远发展及股东利益的维护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四、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工作情况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共主持召开了两次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会议,会议制定了2018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制定了2018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并向董事会提交了相关议案。
(二)审计委员会委员工作情况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亲自出席了五次审计 委员会会议,会议分别讨论并审议了公司的定期财务报告,并对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各季度的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进行了审议,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实施了检查和监督。
(三)提名委员会委员工作情况
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亲自出席了四次提名委员会会议,会议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地评估,认为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忠实、勤勉地履行工作职责。提名委员会三届五次会议认真审查了陆莹先生的任职资格,同意向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其为新任财务总监,并向董事会提交了相关议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情况提名许敏田、施
召阳、张俊杰、严先发等4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委员会建议提名牟介刚、甘为民、周岳江等3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议聘任许敏田担任总经理,严先发担任董事会秘书,桂建辉、张俊杰担任副总经理,陆莹担任财务总监。对上述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情况进行了严格审查,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督情况
2018年,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地对公司定期公告和临时公告进行审阅,不断督促公司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确保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我也密切关注各大网站、报纸、杂志等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和公司动态,及时与公司董事会联络进行沟通和交流,并提供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二)年报编制情况
在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和年报的编制过程中,认真听取了经营层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等重大事项的汇报,财务总监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汇报,就重点问题向公司财务负责人和负责审计的注册会计师进行了问询。并就年度审计工作内容与进度安排等相关事项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地沟通、协商,督促审计机构按时提交审计报告,为公司年报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提供了有效的保障。
(三)自身学习情况
中国证券市场发展迅速,需要不断加强学习,与时俱进。2018年,本人依然十分重视学习《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自觉学习相关专业知识,经常查看中国证监会、浙江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最新信息,及时关注和学习证券监管部门的最新信息和有关政策,不断增强履行职责和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意识,以为公司科学决策和防范风险提供更好的建议,推动公司更加规范性地运作。
六、其他工作
1、2018年度,本人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2018年度,本人未发生对董事会议案提出异议的情况;
3、2018年度,本人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4、2018年度,本人未发生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七、本人联系方式电子信箱: ganwm @guantao.com最后,感谢公司相关人员对本人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独立董事:甘为民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