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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汽蓝谷关于子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3-23

证券代码:600733 证券简称:北汽蓝谷 公告编号:临2019-022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满足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根据《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汽蓝谷”或“公司”)子公司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汽新能源”或“子公司”)拟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含60亿元)的中期票据。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方案

1、发行主体

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发行规模

中期票据的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含60亿元),在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次注册及发行。具体发行规模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北汽新能源董事会或北汽新能源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及子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3、发行期限及发行品种

根据市场环境在注册发行总额内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

商协会批准的中期票据注册有效期内发行,发行期限不超过7年(含7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拟发行中期票据的具体期限及品种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北汽新能源董事会或北汽新能源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4、发行时间子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注册有效期两年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

5、发行利率根据子公司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6、承销方式聘请具有资质的承销机构承销,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承销商余额包销。

7、发行对象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禁止的投资者除外)。

8、资金用途主要用于补充子公司营运资金、偿还公司债务等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

9、决议有效期本次子公司发行中期票据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本次中期票据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本次中期票据的授权事项

为高效协调本次子公司中期票据的注册与发行,公司董事

会提请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北汽新能源董事会或北汽新能源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发行方案范围内,全权决定并办理与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子公司需

求,制定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规

模、发行期限、分期发行额度、发行利率、发行方式、资金用

途、担保事项、承销方式等与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聘请为本次发行提供服务的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

构,办理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相关事宜。

3、在上述授权范围内,签署、修订和申报与本次发行中

期票据有关的协议和相关的法律文件,并办理中期票据的相关申报、注册手续。

4、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市场条件变化及子公

司实际情况,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对与本次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中期票据的发行工作。

5、办理与本次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且上述未提及的其他

事宜。

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本次中期票据的审批程序

本次子公司发行中期票据事项已经北汽蓝谷九届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北汽蓝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获准注册后实施,最终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情况。

特此公告。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3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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