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洪 玫)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大家好!作为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18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总结如下:
一、2018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阅会议资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2018年度,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本年度公司共召开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其中,第五届董事会共召开五次董事会,四次是现场或现场加通讯会议,一次是通讯会议,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四次亲自出席会议,一次以通讯
方式参与表决。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本年度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或表决的情况。
2、列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本年度公司召开了两次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均在上届董事会任职期间,因此,2018年度内本人未列席参加公司股东大会。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8年度,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一)2018年4月26日,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对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2018年8月16日,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和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3、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4、关于向达成业绩目标的子公司管理层赠予子公司股份的独立意见
(三)2018年10月25日,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相关
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四)2018年11月20日,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五)2018年12月25日,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独立意见
3、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4、关于调整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授权额度的独立意见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主持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公司定期报告、内审报告等相关事项,并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出指导建议;本人高度关注公司财务状况,对公司提供的财务报告进行认真审核,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就发现的问题及时与公司董事会或者内审部进行沟通,对公司面临的财务风险进行提示,为公司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提出建议;关注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建议公司做好募集资金使用规划;参与召开公司提名委员会会议,对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审查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专业素养等情况。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了解和检查的情况
本人积极履行职责,利用参加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时间,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并通过电话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财务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详细听取相关人员的汇报,及时掌握公司运营状态,并对公司财务管理方面的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多次在董事会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的监督
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培训和学习情况
为更好的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本人认真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断加强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提高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的能力。六、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在2018年的履职过程中,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今后,本人将进一步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以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为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经营业绩建言献策,努力使公司经营和管理向好发展,以回报广大投资者。
独立董事:
洪 玫2019年3月21日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杨金观)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大家好!作为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18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总结如下:
一、2018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阅会议资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2018年度,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本年度公司共召开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其中,第五届董事会共召开五次董事会,四次是现场或现场加通讯会议,一次是通讯会议,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四次亲自出席会议,一次以通讯
方式参与表决。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本年度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或表决的情况。
2、列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本年度公司召开了两次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均在上届董事会任职期间,因此,2018年度内本人未列席参加公司股东大会。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8年度,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一)2018年4月26日,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对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2018年8月16日,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和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3、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4、关于向达成业绩目标的子公司管理层赠予子公司股份的独立意见
(三)2018年10月25日,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相关
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四)2018年11月20日,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五)2018年12月25日,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独立意见
3、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4、关于调整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授权额度的独立意见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主持召开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认真审查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为确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提供建议。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能以自身专业知识对公司事项进行认真分析并提出建设性的意见。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了解和检查的情况
本人积极履行职责,利用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其他的时间,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并通过电话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详细听取相关人员的汇报,及时掌握公司
运营状态,帮助公司进行业务梳理并提供专业建议;与公司内部董事、监事、高管多次交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的监督
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培训和学习情况
为更好的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本人认真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断加强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提高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的能力。六、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在2018年的履职过程中,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今后,本人将进一步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以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为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经营业绩建
言献策,努力使公司经营和管理向好发展,以回报广大投资者。
独立董事:
杨金观2019年3月21日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建伟)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大家好!作为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18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总结如下:
一、2018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阅会议资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2018年度,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本年度公司共召开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其中,第五届董事会共召开五次董事会,四次是现场或现场加通讯会议,一次是通讯会议,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四次亲自出席会议,一次以通讯
方式参与表决。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本年度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或表决的情况。
2、列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本年度公司召开了两次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均在上届董事会任职期间,因此,2018年度内本人未列席参加公司股东大会。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8年度,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一)2018年4月26日,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对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2018年8月16日,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和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3、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4、关于向达成业绩目标的子公司管理层赠予子公司股份的独立意见
(三)2018年10月25日,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相关
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四)2018年11月20日,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五)2018年12月25日,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独立意见
3、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4、关于调整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授权额度的独立意见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主持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对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审查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专业素养等情况,出具审查意见。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进行认真审核,并能以自身专业知识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分析并提出建设性的意见,使董事会决策更具科学性。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了解和检查的情况
本人积极履行职责,利用参加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时间,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并通过电话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保持密切联系,详细听取相关人员的汇报,及时掌握公司情况。本人对公司治理有关制度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建立健全,管理层对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调查,在董事会决策过程中发表专业意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的监督
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培训和学习情况
为更好的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本人认真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断加强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提高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的能力。六、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在2018年的履职过程中,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今后,本人将进一步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
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以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为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经营业绩建言献策,努力使公司经营和管理向好发展,以回报广大投资者。
独立董事:
李建伟
2019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