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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正源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3-23

公司代码:600321 公司简称:*ST正源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8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鸿腾源实业有限公司、四川泰祥源实业有限公司、四川嘉瑞源实业有限公司、四川澋源建设有限公司、成都禧悦酒店有限公司、成都美安美智能家居有限公司、四川汇丰源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四川聚丰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厦门聚丰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延安丰源科技有限公司、延安博源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延安聚丰源运输有限公

司、深圳联汇通船运有限公司、光华八九八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100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公司层面-组织架构、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社会责任、信息沟通、内部审计、反舞弊、企业文化、人力资源管理;

业务层面-资金管理、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筹资管理、投资管理、采购业务、销售业务、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存货管理、研究与开发、财务报告、工程项目、全面预算、生产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系统。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资金活动、采购业务、销售业务、财务报告、资产管理等。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错报总额?资产/所有者权益 /经营收入总额:≥1% ?利润总额:≥ 5%?资产/所有者权益 /经营收入总额:≥0.5% 且<1% ?利润总额:≥ 3% 且 <5%?资产/所有者权益/经营收入总额:<0.5% ?利润总额:<3%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发现公司管理层存在的任何程度的舞弊;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内部控制缺陷在经过合理的时间后,并未加以改正;控制环境无效;影响收益趋势的缺陷;影响关联交易总额超过股东批准的关联交易额度的缺陷;外部审计发现的重大错报不是由公司首先发现的;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缺陷。
重要缺陷控制环境无效;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帐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认定为一般缺陷。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RMB)1000万元及以上500万元(含)~ 1000 万元10万元(含)~500万元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已经对外正式披露并对本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重要缺陷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本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一般缺陷受到省级(含省级)以下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本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是 √否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是 √否1.3. 一般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是 □否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存在5个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由于公司内部控制已建立自我评价和内部审计的监督机制,内控缺陷一经发现确认即采取纠正措施,使风险可控,对公司财务报告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业务领域缺陷描述整改方案截至报告基准日是否完成整改
一般缺陷1全面预算管理预算执行单位未编写预算执行报告;公司各部门应按照内控制度的规定,定期编写预算执行报告,以便考核。已整改完成
一般缺陷2销售与收款管理公司未制定年度销售计划和年度生产计划;公司应根据发展战略和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年度销售计划和年度生产计划,生产计划需根据月度销售计划、实际库存情况以及上月销售情况综合考量制定,经过销售部、财务部、生产部、工艺部、质检部等部门负责人签字,以及股份公司负责人审批后方可执行。已整改完成
一般缺陷3采购与付款管理①供应商档案仅有电子版无纸质版,每年未对供应商的供货业绩进行评价,未收集同类物资非合格供应商的资质文件并建立档案; ②未对申购单及其对应的供方报价原件、经批准的询价报告或合格供方调价通知、合同资料进行编号归档管理; ③供应业务员未每天将申购单执行信息反馈给供应内勤,未建立文档记录执行进度情况;①对供应商档案进行打印审批签字,每年对供方的供货业绩进行评价,同时收集同类物资非合格供方的资质文件并建立档案; ②对申购单及其对应的供方报价原件、经批准的询价报告或合格供方调价通知、合同进行编号归档管理; ③供应业务员应每天将申购单执行信息反馈给供应内勤,并建立文档 记录执行进度情况。已整改完成
一般缺陷4工程项目管理鸿腾源新线技改项目、制胶车间甲醛尾气技改、老线干燥尾气脱销技改、老线20万立方环境改造项目和甲醛车间环保技改无项目进度表;正源股份禧悦酒店项目无项目进度表;承包单位按合同规定的工程进度编制详细的分阶段或分项进度计划,报送监理机构审批后,严格按照进度计划开展工作。承包单位应至少按月对投资完成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对比,工程的实际进度与批准的合同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单位应提交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的申请报告,并附原因分析和相关措施,报监理机构审批。监理单位应当建立监理进度控制体系,明确相关程序、要求和责任。已整改完成
一般缺陷5合同管理部分合同未进行编号(如销售合同),部分合同未由合同管理部门进行统一登记保管,未严格按照内控制度的规定将所有合同及时进行登记归档;严格按照内控制度的规定执行,合同交由档案管理部(合同管理部门)进行统一编号、登记、归档。已整改完成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是 √否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是 √否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是 √否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是 □否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数量1个。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缺陷描述业务领域缺陷整改情况/整改计划截至报告基准日是否完成整改截至报告发出日是否完成整改
信息披露报告期内,由于公司增值税退税相关会计确认不审慎,导致业绩预告不及时、不准确。其他2018年4月4日起,公司停牌核查2017年年度报告中存在的有关重大事项。2018年4月11日,公司经核实后披露了2017年年度报告,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560,963.57元。同日,公司披露2017年度业绩预亏公告,显示公司2017年度经营业绩预计出现亏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56.10万元。

2.3. 一般缺陷

内部控制流程在日常运行中可能存在一般缺陷,由于公司内部控制已建立自我评价和内部审计的监督机制,内控缺陷一经发现确认即采取纠正措施,使风险可控,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不构成实质性影响。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针对内控工作的缺陷和问题,公司不断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和工作力度,聘请外部专业机构对公司内控进行梳理和完善,对可能存在的缺陷和遗漏环节重点进行整改和补充;定期对公司董监高和业务团队进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专业培训,以达到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2019年,公司将继续优化内部控制环境、提高内控管理水平。通过对风险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有效防范各类风险,促进公司健康发展。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何延龙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3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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