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以公司2003年年末总股本198,12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0.8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股本8股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15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12元
●股权登记日:2004年5月14日
●除息、除权日:2004年5月17日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04年5月18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4年5月21日
一、通过利润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情况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经2004年4月26日召开的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04年4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
二、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
1、以公司2003年年末总股本198,12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截止2003年12月31日,公司资本公积金为438,424,351.50元,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8股。
2、发放年度:2003年度
3、每股税前红利金额0.15元,每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0.8股。
4、对于流通股个人股东,公司按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12元;对于流通股机构投资者及法人股股东,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15元。
三、分红派息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4年5月14日
2、除息、除权日:2004年5月17日
3、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04年5月18日
4、现金红利发放日:2004年5月21日
四、分派对象
截止2004年5月14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1、非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社会公众股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转增股份将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04年5月17日通过计算机网络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帐户。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本次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变动后
一、未上市流通股份
1、发起人股份
其中:
国家持有股份71,120,00056,896,000128,016,000
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境外法人持有股份
其他
2、募集法人股份
3、内部职工股
4、优先股或其他
未上市流通股份合计71,120,00056,896,000128,016,000
二、已上市流通股份
1、人民币普通股126,999,999101,599,999228,599,998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已上市流通股份合计126,999,999101,599,999228,599,998
三、股份总数198,119,999158,495,999356,615,998
说明:公司因1997年配股时产生不足一股的股份,根据四舍五入的原则纳入了公司股本,因而公司总股本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数据库中的数据产生一股的误差。公司将在实施本次公积金转增股本时进行相应的调整,并依据调整后的股本情况进行工商登记变更。
七、本次转增股本后,按新股本总数摊薄计算,2003年度每股收益为0.20元。
八、咨询联系办法
1、咨询机构:公司企划部
2、联系电话:0592-58985770592-5898579
3、联系地址:厦门市湖滨南路国贸大厦17层
九、备查文件:
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00四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