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9年3月19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3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白雪婷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过认真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并通过《关于延长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延长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有利于确保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19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