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被动增持为持股5%以上股东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因公司实施权益分派形成的被动增持,不触及要约收购。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3、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阎克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5.0307%,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易世达)于2019年3月22日收到公司股东阎克伟先生的书面告知函,其及其控制的证券账户 因公司实施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被动增加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506,729股,导致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13,356,463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5.0307%,被动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情况
1、股东本次股份增加情况
根据阎克伟先生于2017年2月12日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其同时控制易世达股东于庆新先生的证券账户,于庆新先生视为阎克伟先生的一致行动人。
本次股份增加情况如下:
证券账户 | 增加方式 | 增加期间 | 增加股数(股) |
阎克伟 | 公司权益分派转增股本 | 2019年3月13日 | 1,741,998 |
于庆新 | 公司权益分派转增股本 | 2019年3月13日 | 2,764,731 |
合计 | 4,506,729 |
2、股东本次股份增加前后持股情况
易世达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7,700万股为分配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因易世达存在回购股份,根据相关规定,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具体实施方案调整为:以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3,215,100股后的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173,784,9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092502股。易世达于2019年3月13日进行了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后,股东阎克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证券账户合计持股数量及比例增加,达到易世达目前总股本的5%以上。
本次增加股份前后,股东阎克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证券账户 | 股份性质 | 本次增加前持有股份 | 本次增加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阎克伟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3,420,711 | 1.9326 | 5,162,709 | 1.9445 |
于庆新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5,429,023 | 3.0672 | 8,193,754 | 3.0862 |
合计 | 8,849,734 | 4.9998 | 13,356,463 | 5.0307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份增加是因公司实施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转增股本所致,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本次被动增加股份的股东阎克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增加股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导致公司基本面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股份增加后,股东阎克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0307%,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已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并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
三、备查文件
1、阎克伟先生的《持股被动变成5%以上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