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9年3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五名,实到监事四人,公司监事赵艳女士因公外出,授权委托监事王宏奎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宋宇宾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监事会2018年度工作报告》
《监事会2018年度工作报告》需提请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五票,反对票和弃权票均为零票。
二、《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8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审议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并提出审议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该议题需提请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五票,反对票和弃权票均为零票。
三、《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合并) 2,706,870.20元,2018年度可
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合并) 53,416,287.16元。
公司董事会拟定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40,459.96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0.05元(含税),本次分配利润支出总额为2,022,998元,剩余未分配利润51,393,289.16元(合并)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该预案需提请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五票,反对票和弃权票均为零票。
四、《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五票,反对票和弃权票均为零票。
五、《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2018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票五票,反对票和弃权票均为零票。
特此公告。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