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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旗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3-22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原因

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2018 年 6 月 15 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内容进行了变更,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二)变更日期

按照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釆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财会[2018]15 号文件的要求,公司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了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资产负债表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项目;

(3)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项目;

(4)原“工程物资”和“在建工程”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项目;

(7)原“专项应付款”和“长期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2、利润表

(1)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为“研发费用”项目;

(2)在“财务费用”项目下新增“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3)“其他收益”、“资产处置收益”、“营业外收入”行项目、“营业外支出”行项目核算内容调整。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的财务报表列报项目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对公司2018年度及本期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无重大影响,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依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公司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五、备查文件

1、中旗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3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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