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9年第1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年3月19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2019年第1次会议在北京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9人,实到9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文荣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经全体监事认真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及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总裁2018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及2019年度业绩合同制订情况的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用公司2019年度境内外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向股东大会提议聘用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分别作为公司2019年度境内外会计师事
务所,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报告;
六、审议通过监事会2018年度工作总结和2019年度工作计划;
七、审议通过2018年度公司环境、社会和治理报告;
八、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报告及业绩公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上市地相关监管规定;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主要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年度报告所载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意将上述第四、五项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的同意票均为9票,无反对票或弃权票。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