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PETROCHINA COMPANY LIMITED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于香港联交所股票代码:857;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代码:601857)
二零一八年度业绩公告(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本业绩公告(年报摘要)摘自二零一八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全面了解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应仔细阅读本公司二零一八年度报告全文。年度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http://www.sse.com.cn)、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网址http://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petrochina.com.cn)。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除非执行董事段良伟先生因故未能出席外,其余董事会成员均出席了本公司董事会2019年第1次会议。
1.4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分别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财务报告。本集团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二零一八年度财务报告已分别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5 公司简介
本公司是于1999年11月5日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现已变更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变更前后均简称“中国石油集团”)重组过程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本集团是中国油气行业占主导
地位的最大的油气生产和销售商,是中国销售收入最大的公司之一,也是世界最大的石油公司之一。本集团主要业务包括:原油及天然气的勘探、开发、生产和销售;原油及石油产品的炼制,基本及衍生化工产品、其他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炼油产品的销售以及贸易业务;天然气、原油和成品油的输送及天然气的销售。
本公司发行的美国存托证券、H股及A股于2000年4月6日、2000年4月7日及2007年11月5日分别在纽约证券交易所、香港联交所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股票简称 | 中国石油股份 | PetroChina | 中国石油 |
股票代码 | 857 | PTR | 601857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香港联交所 | 纽约证券交易所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香港代表处总代表 |
姓名 | 吴恩来 | 梁刚 | 魏方 |
联系地址 | 中国北京东城区东直门北大街9号 | 香港金钟道89号力宝中心2座3705室 | |
邮政编码 | 100007 | ||
电话 | 86(10)5998 6270 | 86(10)5998 6959 | (852)2899 2010 |
传真 | 86(10)6209 9557 | 86(10)6209 9559 | (852)2899 2390 |
电子信箱 | zxy@petrochina.com.cn | liangg@petrochina.com.cn | hko@petrochina.com.hk |
1.6 经统筹考虑较好的发展基本面、财务状况、现金流量情况,为更好地回报股东,本公司董事会2019年第1次会议建议以本公司2018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83,020,977,81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2018年末期股息每股人民币0.09元(含适用税项)的现金红利,其中:按2018年下半年国际准则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45%的数额派发每股人民币0.06271元,增加特别派息每股人民币0.02729元。拟派发的末期股息需经股东于2019年6月13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
2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 2018年 | 2017年 | 本年比上年 增减(%) | 2016年 |
营业额 | 2,353,588 | 2,015,890 | 16.8 | 1,616,903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2,591 | 22,798 | 130.7 | 7,85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51,565 | 366,655 | (4.1) | 265,179 |
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 0.29 | 0.12 | 130.7 | 0.04 |
摊薄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 0.29 | 0.12 | 130.7 | 0.04 |
净资产收益率(%) | 4.3 | 1.9 | 2.4个百分点 | 0.7 |
项目 | 2018年末 | 2017年末 | 本年末比 上年末增减(%) | 2016年末 |
总资产 | 2,432,266 | 2,404,612 | 1.2 | 2,396,651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1,214,286 | 1,193,520 | 1.7 | 1,189,024 |
2.2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 2018年 | 2017年 | 本年比上年 增减(%) | 2016年 |
营业收入 | 2,353,588 | 2,015,890 | 16.8 | 1,616,903 |
营业利润 | 134,812 | 57,769 | 133.4 | 46,939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2,585 | 22,793 | 130.7 | 7,900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66,195 | 26,778 | 147.2 | 2,63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51,565 | 366,655 | (4.1) | 265,17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4 | 1.9 | 2.5个百分点 | 0.7 |
期末总股本(亿股) | 1,830.21 | 1,830.21 | - | 1,830.21 |
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 0.29 | 0.12 | 130.7 | 0.04 |
稀释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 0.29 | 0.12 | 130.7 | 0.04 |
项目 | 2018年末 | 2017年末 | 本年末比 上年末增减(%) | 2016年末 |
总资产 | 2,432,558 | 2,404,910 | 1.1 | 2,396,950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1,214,570 | 1,193,810 | 1.7 | 1,189,319 |
项目 | 2018年 第一季度 | 2018年 第二季度 | 2018年 第三季度 | 2018年 第四季度 |
营业收入 | 542,654 | 566,168 | 601,111 | 643,655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0,150 | 16,936 | 21,035 | 4,464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2,348 | 17,879 | 27,952 | 8,01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1,802 | 84,356 | 110,779 | 94,628 |
2.3 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于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股东总数为519,852名,其中境内A股股东513,306名,境外H股记名股东6,546名(包括美国存托证券股东170名)。本公司最低公众持股量已满足《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联交所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2018年末股东总数 | 519,852名 | 本公告披露前一个月末 (2019年2月28日)股东总数 | 522,571名 |
2018年末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 股东 性质 | 持股比例 (%) | 持股总数 (股) | 持有有限售 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 的股份数量 |
中国石油集团 | 国家 | 80.87 | 148,010,665,536(1) | 0 | 0 |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2) | 境外法人 | 11.41 | 20,882,005,862 (3) | 0 | 0 |
中石油集团-中信建投证券-17中油E2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4) | 国有法人 | 2.09 | 3,820,000,000 | 0 | 3,820,000,000 |
中石油集团-中信建投证券-17中油EB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5) | 国有法人 | 1.12 | 2,051,488,603 | 0 | 2,051,488,603 |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0.62 | 1,139,138,704 | 0 | 0 |
北京诚通金控投资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0.53 | 972,762,646 | 0 | 0 |
国新投资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0.44 | 797,794,036 | 0 | 0 |
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0.34 | 624,000,000 | 0 | 0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时中证央企结构调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27 | 499,253,216 | 0 | 0 |
鞍钢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0.24 | 440,000,000 | 0 | 0 |
注:(1) 此数不包括中国石油集团通过境外全资附属公司Fairy King Investments Limited间接持有的H股股份。
2018年6月7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中国石油集团向北京诚通金控投资有限公司及国新投资有限公司分别无偿划转其所持有的本公司972,762,646股A股股份(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53%)。详情请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公告(编号分别为临2018-021、临2018-024)及香港联交所2018年6月7日发布的公告。2018年10月12日,中国石油集团以合计1,132,502,700股A股股份分别认购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央企结构调整ETF(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份额,数量分别为453,001,100股、453,001,100股及226,500,500股。相关股份划转手续完成后,中国石油集团持有本公司148,010,665,536股A股股份,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80.87%。(2)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为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以代理人身份代其他
公司或个人股东持有本公司H股股票。(3) 中国石油集团通过境外全资附属公司Fairy King Investments Limited持有291,518,000股H股,占本公司
股本总额的0.16%,该等股份包含在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股份总数中。(4) 中国石油集团于2017年11月21日划入“中石油集团-中信建投证券-17中油E2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
作为17中油E2担保及信托财产3,820,000,000股A股股份,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09%。详情请见本公司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公告(编号为临2017-049)及香港联交所2017年11月21日发布的公告。(5) 中国石油集团于2017年7月3日划入“中石油集团-中信建投证券-17中油EB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
作为17中油EB担保及信托财产2,061,000,000股A股股份,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13%。详情请见本公
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公告(编号为临2017-028)及香港联交所2017年7月3日发布的公告。截至
本报告期末,17中油EB债权持有人已交换9,511,397股本公司股票。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除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和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均为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均为中国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股东外,本公司未知上述其他前10名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2.4 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披露主要股东持股情况于2018年12月31日,据董事所知,除本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以外,以下人士在公司的股份或相关股份中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2及第3分部须予披露的权益或淡仓:
股东名称 | 持股 性质 | 股份数目 | 持有身份 | 占同一类别股份已发行股本比例(%) | 占总股本比例(%) |
中国石油集团 | A股 | 148,010,665,536(好仓) | 实益拥有人 | 91.41 | 80.87 |
H股 | 291,518,000(好仓)(1) | 大股东所控制的法团的权益 | 1.38 | 0.16 |
BlackRock, Inc. (2) | H股 | 1,903,608,474(好仓) | 大股东所控制的法团的权益 | 9.02 | 1.04 |
20,070,000(淡仓) | 0.10 | 0.01 |
JPMorgan Chase & Co.(3) | H股 | 1,479,802,005(好仓) | 大股东所控制的法团的权益/投资经理/持有股份的保证权益的人/受托人/核准借出代理人 | 7.01 | 0.81 |
164,418,872(淡仓) | 0.77 | 0.09 | |||
714,062,815(可供借出的股份) | 3.38 | 0.39 |
The Bank of New York Mellon Corporation (4) | H股 | 1,130,224,788(好仓) | 大股东所控制的法团的权益/核准借出代理人 | 5.36 | 0.62 |
808,462,500(淡仓) | 3.83 | 0.44 | |||
271,211,324(可供借出的股份) | 1.29 | 0.15 |
Citigroup Inc. (5) | H股 | 1,101,430,221(好仓) | 持有股份的保证权益的人/大股东所控制的法团的权益/核准借出代理人 | 5.22 | 0.60 |
50,906,550(淡仓) | 0.24 | 0.03 | |||
934,405,871(可供借出的股份) | 4.42 | 0.51 |
注:(1) 中国石油集团通过境外全资附属公司Fairy King Investments Limited持有291,518,000股H股(好仓)。
中国石油集团被视为拥有Fairy King Investments Limited持有的H股。(2) BlackRock, Inc.通过若干附属公司在本公司的H股中享有利益,其中1,903,608,474股H股(好仓)
及20,070,000股H股(淡仓)以大股东所控制的法团的权益的身份持有。(3) JPMorgan Chase & Co.通过若干附属公司在本公司的H股中享有利益,其中388,917,100股H股(好
仓)及164,418,872股H股(淡仓)以大股东所控制的法团的权益的身份持有,366,379,317股H股
(好仓)以投资经理的身份持有,10,434,073股H股(好仓)以持有股份的保证权益的人的身份持
有,8,700股H股(好仓)以受托人的身份持有,714,062,815股H股(好仓)以核准借出代理人的
身份持有。(4) The Bank of New York Mellon Corporation通过其全资附属公司The Bank of New York Mellon在本公
司的H股中享有利益,其中1,130,224,788股H股(好仓)及808,462,500股H股(淡仓)以大股东
所控制的法团的权益的身份持有,271,211,324股H股以核准借出代理人的身份持有。(5) Citigroup Inc.通过若干附属公司在本公司的H股中享有利益,其中28,424,457股H股(好仓)以持
有股份的保证权益的人的身份持有,138,599,893股H股(好仓)及50,906,550股H股(淡仓)以大
股东所控制的法团的权益的身份持有,934,405,871股H股(好仓)以核准借出代理人的身份持有。
于2018年12月31日,据董事所知,除上述所披露者之外,概无任何人士(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除外)于《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规定存置的股份权益及淡仓登记册上记录权益。
2.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注:此数包括中国石油集团通过境外全资附属公司Fairy King Investments Limited持有的291,518,000股H股。
中国石油集团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81.03%
(注)
81.03%
(注)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100%
2.6 未到期公司债情况
单位:人民币亿元
债券名称 | 简称 | 代码 | 发行日 | 到期日 | 债券余额 | 利率(%) |
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10年期) | 12中油02 | 122210.SH | 2012-11-22 | 2022-11-22 | 20 | 4.90 |
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15年期) | 12中油03 | 122211.SH | 2012-11-22 | 2027-11-22 | 20 | 5.04 |
2013年公司债券(第一期)(10年期) | 13中油02 | 122240.SH | 2013-03-15 | 2023-03-15 | 40 | 4.88 |
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5年期) | 16中油01 | 136164.SH | 2016-01-19 | 2021-01-19 | 88 | 3.03 |
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10年期) | 16中油02 | 136165.SH | 2016-01-19 | 2026-01-19 | 47 | 3.50 |
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5年期) | 16中油03 | 136253.SH | 2016-03-03 | 2021-03-03 | 127 | 3.15 |
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10年期) | 16中油04 | 136254.SH | 2016-03-03 | 2026-03-03 | 23 | 3.70 |
2016年公司债券(第三期)(5年期) | 16中油05 | 136318.SH | 2016-03-24 | 2021-03-24 | 95 | 3.08 |
2016年公司债券(第三期)(10年期) | 16中油06 | 136319.SH | 2016-03-24 | 2026-03-24 | 20 | 3.60 |
2017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 17中油01 | 143255.SH | 2017-08-18 | 2020-08-18 | 20 | 4.30 |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主要指标 | 2018年 | 2017年 |
资产负债率(%) | 42.00 | 42.55 |
主要指标 | 2018年 | 2017年 |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 18.78 | 15.55 |
关于逾期债项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
3 董事会报告
3.1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2018年,全球经济温和复苏,各经济体发展不均衡,国际政治经济不稳定不确定性增加;中国经济保持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的发展态势,国内生产总值(GDP)比上年增长6.6%,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持续推进,发展的质量效益不断提高;全球油气市场供需总体宽松,全年平均国际油价同比大幅上升。
面对错综复杂的外部环境,本集团坚持稳健发展方针,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抓住国际油价前三季度震荡上行和天然气需求旺盛等有利时机,优化油气两条业务链运行,持续深化改革创新,深入实施开源节流降本增效,实现了生产经营平稳受控运行,经营业绩持续向好。2018年,本集团实现营业额人民币23,535.8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6.8%,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525.9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97.93亿元,增长130.7%;财务状况保持稳健,有息债务、资产负债率、资本负债率均有下降;现金流状况良好,自由现金流持续为正。
3.1.1 市场回顾
(1) 原油市场
2018年,世界石油需求稳步增长,国际原油市场供需基本面重归平衡后再度转向过剩,国际油价呈倒“V”型走势,总体较上年同期上涨;地缘政治风险和突发事件频发,年内油价短期波动频繁。北海布伦特原油现货年平均价格为71.31美元/桶,比上年同期增长31.6%;美国西得克萨斯中质原油(“WTI”)现货年平均价格为65.18美元/桶,比上年同期增长28.3%。
据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国家发改委”)资料显示,2018年国内原油产量18,928万吨,比上年同期下降1.1%。
(2) 成品油市场
2018年,国内成品油消费保持增长,其中汽油消费增速继续下降,柴油消费增速回升。国内炼油能力不断增长,成品油产量较快增长,成品油净出口量持续增长。
据国家发改委资料显示,2018年原油加工量58,809万吨,同比增长4.6%,成品油产量36,799万吨,同比增长6.3%;成品油消费量32,514万吨,同比增长
6.0%,其中汽油同比增长7.8%,柴油同比增长4.1%。全年国家25次调整国内汽油、柴油价格,汽油标准品价格累计下跌人民币485元/吨,柴油标准品价格累计下跌人民币460元/吨。国内成品油价格走势与国际市场油价变化趋势基本保持一致。
(3) 化工市场2018年,化工市场总体运行良好,前三季度,受国际油价及大宗期货产品价格上涨拉动,主要化工产品价格持续上涨,成交活跃,部分产品价格创近三年新高;但进入四季度,中美贸易摩擦影响逐步显现,加之油价大幅回落,化工市场价格随之下跌。
(4) 天然气市场
2018年,天然气消费保持强劲增长,国内天然气产量稳步增加,进口天然气量显著增长,中国首次超过日本成为全球第一大天然气进口国,市场总体供需偏紧。国家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步伐提速,实施居民和非居民天然气门站价格并轨,中间管输环节的价格监管进一步加强,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开展LNG接收站窗口期交易,重庆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开展国际LNG交易。
据国家发改委资料显示,2018年国内天然气产量1,594亿立方米,比上年同期增长7.2%;天然气进口量1,242亿立方米,比上年同期增长35.0%;天然气表观消费量2,803亿立方米,比上年同期增长18.1%。
3.1.2 业务回顾
(1) 勘探与生产业务
国内勘探业务
2018年,本集团突出经济可采储量和效益产量,持续优化勘探部署,通过实施集中勘探、深化精细勘探、推进综合勘探等措施,提高勘探效率和效益,实现规模增储上产,进一步夯实稳油增气的资源基础。油气勘探取得重要发现:新疆准噶尔盆地继玛湖地区之后又获重大勘探发现,塔里木盆地、四川盆地相继取得油气勘探新突破,鄂尔多斯、柴达木、渤海湾和松辽等盆地精细勘探发现和落实了一批规模储量。
国内开发与生产业务
2018年,本集团原油开发稳步实施新疆玛湖等重点区块产能建设,优化老油
田开发方案和产量结构,确保整体开发效益。天然气生产强化精细管理,加快重点气区产能建设,天然气实现快速上产,产量再创历史新高;塔里木、西南等主力气田高效开发、持续上产。稳步推进非常规油气开发,页岩气、煤层气保持增产势头。2018年,国内业务实现原油产量733.7百万桶,比上年同期下降1.3%;可销售天然气产量3,324.7十亿立方英尺,比上年同期增长5.4%;油气当量产量1,287.9百万桶,比上年同期增长1.5%。
海外油气业务2018年,本集团海外油气合作抓住“一带一路”战略实施等机遇,积极推进国际油气合作,阿布扎比2018项目于上半年完成交割。海外油气勘探强化项目整体研究和优选,突出效益勘探,持续优化开发方案,加大高效项目开发力度,油气生产平稳运行。2018年,海外业务实现油气当量产量203.8百万桶,比上年同期增长7.8%,占本集团油气当量产量13.7%。
2018年,本集团原油产量890.3百万桶,比上年同期增长0.4%;可销售天然气产量3,607.6十亿立方英尺,比上年同期增长5.4%,油气当量产量1,491.7百万桶,比上年同期增长2.3%。截至本报告期末,本集团拥有石油和天然气(含煤层气)探矿权、采矿权总面积295.5百万英亩,其中探矿权面积264.8百万英亩,采矿权面积30.7百万英亩;正在钻探的净井数为499口。本报告期内完成的多层完井数为9,792口。
勘探与生产运营情况
单位 | 2018年 | 2017年 | 同比增减(%) | |
原油产量 | 百万桶 | 890.3 | 887.0 | 0.4 |
其中:国内 | 百万桶 | 733.7 | 743.1 | (1.3) |
海外 | 百万桶 | 156.6 | 143.9 | 8.9 |
可销售天然气产量 | 十亿立方英尺 | 3,607.6 | 3,423.4 | 5.4 |
其中:国内 | 十亿立方英尺 | 3,324.7 | 3,153.0 | 5.4 |
海外 | 十亿立方英尺 | 282.9 | 270.4 | 4.6 |
油气当量产量 | 百万桶 | 1,491.7 | 1,457.8 | 2.3 |
其中:国内 | 百万桶 | 1,287.9 | 1,268.8 | 1.5 |
海外 | 百万桶 | 203.8 | 189.0 | 7.8 |
原油证实储量 | 百万桶 | 7,641 | 7,481 | 2.1 |
天然气证实储量 | 十亿立方英尺 | 76,467 | 76,888 | (0.5) |
证实已开发原油储量 | 百万桶 | 5,843 | 5,593 | 4.5 |
证实已开发天然气储量 | 十亿立方英尺 | 40,128 | 39,243 | 2.3 |
注:原油按1吨=7.389桶,天然气按1立方米=35.315立方英尺换算
(2) 炼油与化工业务
2018年,本集团根据市场需求调整优化炼油资源配置,坚持资源优先向高效炼厂、高效市场配置,持续调整产品结构,强化油品质量升级,合理降低柴汽比,由上年同期的1.29降至本年的1.20;加大化工生产力度,优化原料来源和调配,增加高附加值产品产量。抓住市场机遇增产增销化工产品,及时调整化工销售策略,高效产品、高效区域销量稳定增长。2018年,本集团加工原油1,122.8百万桶,比上年同期增长10.4%,其中加工本集团勘探与生产业务生产的原油669.8百万桶,占比59.7%,产生了良好的协同效应;生产成品油10,534.2万吨,比上年同期增长13.6%;生产乙烯556.9万吨,比上年同期下降3.4%。
炼化转型升级项目建设有序推进,辽阳石化、华北石化改造项目建成投产,广东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启动建设。
炼油与化工生产情况
单位 | 2018年 | 2017年 | 同比增减(%) |
原油加工量 | 百万桶 | 1,122.8 | 1,016.9 | 10.4 |
汽、煤、柴油产量 | 千吨 | 105,342 | 92,715 | 13.6 |
其中:汽油 | 千吨 | 43,453 | 37,363 | 16.3 |
煤油 | 千吨 | 9,867 | 7,111 | 38.8 |
柴油 | 千吨 | 52,022 | 48,241 | 7.8 |
原油加工负荷率 | % | 82.2 | 80.3 | 1.9个百分点 |
轻油收率 | % | 79.5 | 78.4 | 1.1个百分点 |
石油产品综合商品收率 | % | 93.7 | 93.3 | 0.4个百分点 |
乙烯 | 千吨 | 5,569 | 5,764 | (3.4) |
合成树脂 | 千吨 | 9,049 | 9,284 | (2.5) |
合成纤维原料及聚合物 | 千吨 | 1,388 | 1,390 | (0.1) |
合成橡胶 | 千吨 | 869 | 809 | 7.4 |
尿素 | 千吨 | 828 | 1,439 | (42.5) |
注:原油按1吨=7.389桶换算
(3) 销售业务
国内业务
2018年,本集团积极应对成品油市场资源过剩、竞争加剧等不利局面,强化产销衔接和精细营销,全力扩销提效。突出零售核心,加强 “油卡非润气”一体化营销,深化各类主题和品牌促销。大力拓展终端营销网络,新投运加油站384
座,运营加油站数量达到21,783座。
国际贸易业务2018年,本集团国际贸易业务强化产、销、贸协调配合,发挥国际油气运营中心作用,统筹优化进出口资源,积极开拓高端高效市场,国际贸易规模和运作质量进一步提升。
销售业务情况
单位 | 2018年 | 2017年 | 同比增减(%) |
汽、煤、柴油销量 | 千吨 | 177,498 | 169,466 | 4.7 |
其中:汽油 | 千吨 | 71,125 | 65,293 | 8.9 |
煤油 | 千吨 | 19,469 | 16,849 | 15.5 |
柴油 | 千吨 | 86,904 | 87,324 | (0.5) |
零售市场份额 | % | 36.4 | 37 | (0.6个百分点) |
加油站数量 | 座 | 21,783 | 21,399 | 1.8 |
其中:资产型加油站 | 座 | 20,555 | 20,350 | 1.0 |
单站加油量 | 吨/日 | 10.28 | 10.49 | (2.0) |
(4) 天然气与管道业务
2018年,本集团根据天然气资源紧平衡的供需形势,统筹平衡资源组织、运输调配和市场销售。充分发挥 集中调控优势,增强调峰能力,科学组织油气调运,确保业务链运行顺畅。天然气销售大力开拓高端高效市场,开展差异化营销,不断增强区域销售竞争力,积极开展线上竞价交易,促进市场化价格形成。管网布局建设持续完善,抚锦成品油管道、云南成品油管道等工程建成投产。
2018年,本集团销售天然气2,167.54亿立方米,比上年同期增长8.9%,其中国内销售天然气1,595.53亿立方米,比上年同期增长19.6%,继续保持双位数增长。2018年末,本集团国内油气管道总长度为83,527公里,其中:天然气管道长度为51,751公里,原油管道长度为20,048公里,成品油管道长度为11,728公里。
3.1.3 经营业绩回顾
以下讨论与分析应与本集团年度报告及其他章节所列之本集团 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其附注同时阅读,涉及的财务数据摘自本集团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并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
(1) 合并经营业绩
2018年,本集团实现营业额人民币23,535.8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6.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人民币525.9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0.7%;实现每股基本收益人民币0.29元,比上年同期增加人民币0.17元。
营业额2018年本集团的营业额为人民币23,535.88亿元,比2017年的人民币20,158.90亿元增长16.8%。主要原因是大部分油气产品价格上升以及销售量增加。下表列示了本集团2018年及2017年主要产品对外销售数量、平均实现价格以及各自的变化率:
销售量(千吨) | 平均实现价格(人民币元/吨) | |||||
2018年 | 2017年 | 变化率(%) | 2018年 | 2017年 | 变化率(%) |
原油* | 110,457 | 114,930 | (3.9) | 3,213 | 2,392 | 34.3 |
天然气(亿立方米、人民币元/千立方米)** | 2,167.54 | 1,989.59 | 8.9 | 1,367 | 1,235 | 10.7 |
汽油 | 71,125 | 65,293 | 8.9 | 7,024 | 6,386 | 10.0 |
柴油 | 86,904 | 87,324 | (0.5) | 5,478 | 4,600 | 19.1 |
煤油 | 19,469 | 16,849 | 15.5 | 4,540 | 3,552 | 27.8 |
重油 | 19,964 | 23,395 | (14.7) | 3,335 | 2,380 | 40.1 |
聚乙烯 | 4,644 | 4,739 | (2.0) | 8,816 | 8,559 | 3.0 |
润滑油 | 1,158 | 1,283 | (9.7) | 7,875 | 7,693 | 2.4 |
*
原油为本集团全部外销原油;原油销售量比上年同期下降主要由于原油国际贸易量减少。
**
天然气销售量和平均实现价格新纳入城市燃气业务相关数量,上年同期数做了同口径调整。天然气平均实现价格比上年同期上升主要是受天然气转口贸易价格上涨以及公司采取有效措施优化销气结构等因素影响。
经营支出2018年本集团的经营支出为人民币22,325.91亿元,比2017年的人民币19,481.68亿元增长14.6%。其中:
采购、服务及其他2018年本集团的采购、服务及其他为人民币15,390.10亿元,比2017年的人民币12,857.16亿元增长19.7%,主要由于油气价格上升影响,本集团油气产品采购支出及贸易支出相应增加。
员工费用2018年本集团的员工费用(包括各类用工的工资、各类保险、住房公积金、培训费等附加费)为人民币1,440.27亿元,比2017年的人民币
1,253.84亿元增长14.9%,主要原因是按照薪酬效益挂钩联动机制,根据效益增长和社会平均工资提高,薪酬、社会保险等附加费用有所增长。
勘探费用2018年本集团的勘探费用为人民币187.26亿元,比2017年的人民币238.84亿元下降21.6%,主要原因是本集团优化勘探部署,合理安排勘探工作节奏,干井费用等减少。
折旧、折耗及摊销2018年本集团的折旧、折耗及摊销为人民币2,319.29亿元,比2017年的人民币2,373.75亿元下降2.3%,主要原因:一是油气价格上涨导致证实开发储量增加、折耗率下降,影响油气资产折耗相应减少;二是本期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比上年同期增加。
销售、一般性和管理费用2018年本集团的销售、一般性和管理费用为人民币739.86亿元,比2017年的人民币770.42亿元下降4.0%,主要是本集团继续实施开源节流降本增效,严控非生产类费用。
除所得税外的其他税赋2018年本集团除所得税外的其他税赋为人民币2,172.67亿元,比2017年的人民币1,980.22亿元增长9.7%,其中:受原油价格上升影响,2018年本集团缴纳石油特别收益金人民币47.50亿元,2017年未发生石油特别收益金;消费税从2017年的人民币1,427.08亿元增加人民币67.47亿元至2018年的人民币1,494.55亿元;资源税从2017年的人民币180.00亿元增加人民币63.39亿元至2018年的人民币243.39亿元。
其他费用净值2018年本集团其他费用净值为人民币76.46亿元,比2017年的人民币7.45亿元增加人民币69.01亿元,主要是本年度确认的资产报废损失增加及进口天然气增值税返还增加综合影响。
经营利润2018年本集团经营利润为人民币1,209.97亿元,比2017年的人民币677.22亿元增长78.7%。
外汇净收益/(损失)2018年本集团外汇净收益为人民币11.45亿元,2017年外汇净损失人民币10.94亿元,主要原因是由于美元兑人民币汇率较上年末上升。
利息净支出2018年本集团利息净支出为人民币185.83亿元,比2017年的人民币195.07亿元下降4.7%,主要是有息债务平均余额较上年同期减少、利息支出减少以及存款利息收入增加综合影响。
税前利润2018年本集团税前利润为人民币1,152.06亿元,比2017年的人民币530.89亿元增长117.0%。
所得税费用2018年本集团所得税费用为人民币427.90亿元,比2017年的人民币162.96亿元增长162.6%,主要原因是应纳税所得额增加。
本年利润2018年本集团净利润为人民币724.16亿元,比2017年的人民币367.93亿元增长96.8%。
归属于非控制性权益的净利润2018年本集团归属于非控制性权益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98.25亿元,比2017年的人民币139.95亿元增长41.7%,主要原因是本集团部分附属公司利润增加。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18年本集团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525.91亿元,比2017年的人民币227.98亿元增长130.7%。
(2) 板块业绩勘探与生产
营业额2018年,勘探与生产板块实现营业额人民币6,587.12亿元,比2017年的人民币5,054.30亿元增长30.3%,主要由于油气价格上升、天然气销量增加影响。2018年本集团平均实现原油价格为68.28美元/桶,比2017年的50.64美元/桶增长34.8%。
经营支出2018年,勘探与生产板块经营支出为人民币5,851.93亿元,比2017年的人民币4,899.55亿元增长19.4%,主要受以下因素综合影响:一是进口俄油、哈油数量增加、单价上升,导致采购支出增加;二是根据会计准则对部分开发生产成本较高的油气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三是所得税以外的税费较上年同期增加。
2018年本集团单位油气操作成本为12.31美元/桶,比2017年的11.53美元/桶增长6.8%,剔除汇率变动影响,操作成本比上年同期增长4.6%,主要是由于本期动力、材料及人工成本等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
经营利润2018年,勘探与生产板块国内业务强化低成本开发和精细管理,继续推进原油稳产,加大主力气区勘探开发力度,优化产量结构,天然气产量不断提高;海外业务充分利用“一带一路”发展机遇,积极推进国际油气合作,根据项目潜力确定开发策略,强化投资动态管控。2018年,勘探与生产板块实现经营利润人民币735.19亿元,比2017年的人民币154.75亿元增加人民币580.44亿元,
重回本集团盈利主体地位。
炼油与化工
营业额2018年,炼油与化工板块实现营业额人民币8,741.25亿元,比2017年的人民币7,078.04亿元增长23.5%,主要原因是油价上升及优化产品结构增产高效产品,部分炼化产品实现价格上升,销量增加。
经营支出2018年,炼油与化工板块经营支出为人民币8,313.69亿元,比2017年的人民币6,678.43亿元增长24.5%,主要受以下因素影响:一是外购原油、原料油的支出增加;二是根据会计准则对按照国家推广车用燃料乙醇规定将停用的装置计提减值准备。
2018年本集团炼油单位现金加工成本为人民币169.38元/吨,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169.04元/吨增加人民币0.34元/吨,主要由于动力、人员成本等比上年同期增加。
经营利润2018年,炼油与化工板块围绕市场需求,提高高效炼厂加工负荷,持续调整产品结构,增产适销对路的高附加值产品;强化成本费用管控,继续保持良好的盈利态势。2018年,炼油与化工板块实现经营利润人民币427.56亿元,比2017年的人民币399.61亿元增长7.0%。其中炼油业务实现经营利润人民币349.33亿元,比2017年的人民币325.73亿元增长7.2%;化工业务实现经营利润人民币78.23亿元,比2017年的人民币73.88亿元增长5.9%。
销售
营业额2018年,销售板块实现营业额人民币20,031.05亿元,比2017年的人民币16,604.56亿元增长20.6%,主要受以下因素综合影响:一是汽油、煤油等产品量价齐增,柴油价格上升、销量减少;二是油品贸易业务收入增加。
经营支出2018年,销售板块经营支出为人民币20,095.55亿元,比2017年的人民币16,521.77亿元增长21.6%,主要原因是外购成品油支出增加。
经营(亏损)/利润2018年,销售板块面对国内资源严重过剩,市场竞争加剧的不利局面,坚持市场导向和效益原则,积极应对市场竞争,全力“拓市场、提纯枪、增效益”,有力保障炼厂后路畅通,有效实现产业链价值;国际贸易强化与国内产业链协同配合,优化油气资源进出口。受市场竞争激烈及第四季度油价
下跌库存减利等因素影响,2018年销售板块经营亏损人民币64.50亿元,比2017年的经营利润人民币82.79亿元减少人民币147.29亿元。
天然气与管道
营业额2018年,天然气与管道板块实现营业额人民币3,626.26亿元,比2017年的人民币2,957.86亿元增长22.6%,主要原因是天然气销量增加。
经营支出2018年,天然气与管道板块经营支出为人民币3,371.11亿元,比2017年的人民币2,800.98亿元增长20.4%,主要原因是购气支出增加。
经营利润2018年,天然气与管道板块根据国内天然气市场需求增长的市场形势,优化营销策略组合,大力开拓高端高效市场,不断提升天然气业务链价值。2018年天然气与管道板块实现经营利润人民币255.15亿元,比2017年的人民币156.88亿元增长62.6%。
2018年,在进口天然气及液化天然气(LNG)数量大幅增加的情况下,天然气与管道板块努力采取措施控制进口气亏损,销售进口气净亏损人民币249.0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亏人民币9.60亿元,本集团将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控亏。
2018年本集团海外业务
(注)
实现营业额人民币8,366.19亿元,占本集团总营业额的35.5%;实现税前利润人民币47.81亿元。本集团国际业务保持健康发展,国际化运营水平进一步提升。
注:本集团业务分为勘探与生产、炼油与化工、销售及天然气与管道四个经营分部,海外业务不构成本集团独立的经营分部,海外业务的各项财务数据已包含在前述各相关经营分部财务数据中。
(3) 资产、负债及权益情况
下表列示本集团合并资产负债表中主要项目:
2018年12月31日 | 2017年12月31日 | 变化率 |
人民币百万元 | 人民币百万元 | % |
总资产 | 2,432,266 | 2,404,612 | 1.2 |
流动资产 | 433,128 | 425,162 | 1.9 |
非流动资产 | 1,999,138 | 1,979,450 | 1.0 |
总负债 | 1,021,608 | 1,023,293 | (0.2) |
流动负债 | 586,386 | 576,667 | 1.7 |
非流动负债 | 435,222 | 446,626 | (2.6) |
母公司股东权益 | 1,214,286 | 1,193,520 | 1.7 |
股本 | 183,021 | 183,021 | - |
储备 | 299,083 | 298,062 | 0.3 |
留存收益 | 732,182 | 712,437 | 2.8 |
权益合计 | 1,410,658 | 1,381,319 | 2.1 |
总资产人民币24,322.66亿元,比2017年末增长1.2%。其中:
流动资产人民币4,331.28亿元,比2017年末增长1.9%,主要原因是存货、应收账款、预付款和其他流动资产增加。
非流动资产人民币19,991.38亿元,比2017年末增长1.0%,主要原因是物业、厂房及机器设备净额和对联营合营企业的投资增加。
总负债人民币10,216.08亿元,比2017年末下降0.2%。其中:
流动负债人民币5,863.86亿元,比2017年末增长1.7%,主要由于应付税款增加。
非流动负债人民币4,352.22亿元,比2017年末下降2.6%,主要原因是长期借款减少。
母公司股东权益人民币12,142.86亿元,比2017年末增长1.7%,主要原因是储备和留存收益增加。
(4) 现金流量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集团的主要资金来源是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以及短期和长期借款等。本集团的资金主要用于经营活动、资本性支出、偿还短期和长期借款以及向本公司股东分配股利。
下表列出了本集团2018年和2017年的现金流量以及各个年末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
2018年 | 2017年 |
人民币百万元 | 人民币百万元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51,565 | 366,655 |
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7,732) | (243,546) |
融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3,515) | (94,725) |
外币折算差额 | 2,503 | (3,538) |
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85,598 | 122,77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18年本集团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人民币3,515.65亿元,比2017年的人民币3,666.55亿元下降4.1%,主要由于本报告期存货、应收应付账款等营运资金变动以及税费、员工费用增加影响。2018年12月31日本集团拥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人民币855.98亿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单位主要是人民币(人民币约占46.2%,美元约占49.1%,港币约占2.1%,其他约占2.6%)。
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
2018年本集团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为人民币2,677.32亿元,比2017年的人民币2,435.46亿元增长9.9%,主要是由于本集团根据油价走势和市场变化,合理安排资本投入,本报告期资本性支出增加。
融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
2018年本集团融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为人民币1,235.15亿元,比2017年的人民币947.25亿元增长30.4%,主要是由于本集团统筹优化债务结构,压缩债务规模,本期新增借款减少。
下表列出了本集团于2018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的债务净额:
2018年12月31日 | 2017年12月31日 | |||
人民币百万元 | 人民币百万元 |
短期债务(包括长期债务的流动部分) | 137,738 | 175,417 |
长期债务 | 269,422 | 289,858 |
债务总额 | 407,160 | 465,275 |
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85,598 | 122,777 |
债务净额 | 321,562 | 342,498 |
下表依据财务状况表日剩余合同的最早到期日列示了债务的到期期限分析,列示的金额为未经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包括债务本金和利息:
2018年12月31日 | 2017年12月31日 | |||
人民币百万元 | 人民币百万元 |
须于一年内偿还 | 151,049 | 189,050 |
须于一至两年内偿还 | 98,939 | 69,159 |
须于两至五年内偿还 | 150,837 | 191,879 |
须于五年之后偿还 | 43,879 | 70,179 |
444,704 | 520,267 |
本集团于2018年12月31日的债务总额中约有49.5%为固定利率贷款,50.5%为浮动利率贷款。2018年12月31日的债务中,人民币债务约占71.5%,美元债务约占26.2%,其他币种债务约占2.3%。
本集团于2018年12月31日资本负债率(资本负债率=有息债务/(有息债务+权益总额))为22.4%(2017年12月31日:25.2%)。
(5) 资本性支出
2018年本集团资本性投入突出质量效益原则,持续优化投资结构,在合理控制资本性支出总体规模的同时,重点支持上游业务,不断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2018年本集团的资本性支出为人民币2,559.74亿元,比2017年的人民币2,162.27亿元增长18.4%。下表列出了2018年和2017年本集团资本性支出情况以及2019年各业务板块的资本性支出的预测值。
2018年 | 2017年 | 2019年预测值 | |||||||||
人民币 百万元 | (%) | 人民币 百万元 | (%) | 人民币 百万元 | (%) |
勘探与生产* | 196,109 | 76.61 | 161,997 | 74.92 | 228,200 | 75.91 |
炼油与化工 | 15,287 | 5.97 | 17,705 | 8.19 | 38,800 | 12.91 |
销售 | 17,010 | 6.65 | 10,982 | 5.08 | 14,600 | 4.86 |
天然气与管道 | 26,502 | 10.35 | 24,529 | 11.34 | 17,800 | 5.92 |
总部及其他 | 1,066 | 0.42 | 1,014 | 0.47 | 1,200 | 0.40 |
合计 | 255,974 | 100.00 | 216,227 | 100.00 | 300,600 | 100.00 |
* 如果包括与地质和地球物理勘探费用相关的投资部分,勘探与生产板块2018年和2017年的资本性支出和
投资以及2019年资本性支出和投资的预测值分别为人民币2,062.56亿元、人民币1,764.26亿元和人民币2,392.00亿元。
勘探与生产
2018年勘探与生产板块资本性支出为人民币1,961.09亿元,主要用于国内16家油气田的油气勘探项目和各油气田的油气产能建设工程,以及海外五大合作区大型油气开发项目。
预计2019年勘探与生产板块的资本性支出为人民币2,282.00亿元。国内勘探突出松辽、鄂尔多斯、塔里木、四川、渤海湾等重点盆地;国内开发实现油气增长,做好大庆、长庆、辽河、新疆、塔里木、西南等油气田的开发工作,加大页岩气等非常规资源开发力度。海外继续做好中东、中亚、美洲、亚太等合作区现有项目的经营和新项目开发工作,确保实现规模有效发展。
炼油与化工
2018年本集团炼油与化工板块的资本性支出为人民币152.87亿元,主要用于辽阳石化、华北石化等大型炼油化工项目以及油品产品质量升级项目建设。
预计2019年炼油与化工板块的资本性支出为人民币388.00亿元,主要用于广东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大庆石化结构调整转型升级、长庆和塔里木乙烷制乙烯等大型炼油化工项目,以及炼化转型升级项目等建设。
销售
2018年本集团销售板块的资本性支出为人民币170.10亿元,主要用于加油
站、油库等销售网络设施建设。
预计2019年销售板块的资本性支出为人民币146.00亿元,主要用于拓展国内成品油市场终端销售网络工程建设,以及海外油气运营中心建设等。
天然气与管道
2018年本集团天然气与管道板块的资本性支出为人民币265.02亿元,主要用于西气东输三线闽粤支干线、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北段,以及中俄原油管道二
线、锦州-郑州成品油管道建设。
预计2019年天然气与管道板块的资本性支出为人民币178.00亿元,主要用于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西气东输三线闽粤支干线等重要的天然气骨干输送通道项目,LNG等调峰储运设施,天然气互联互通工程,以及天然气支线和销售终端等项目建设。
总部及其他
2018年总部及其他板块的资本性支出为人民币10.66亿元,主要用于科研项目及信息系统的建设。
预计2019年本集团总部及其他板块的资本性支出为人民币12.00亿元,主要用于科研项目及信息系统的建设。
3.1.4 未来展望2019年,预计全球经济呈缓慢复苏态势,经济环境面临风险和挑战;全球石油市场供需宽松,国际油价可能宽幅震荡运行,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中国经济发展保持在合理区间运行,油气消费需求总体上仍保持增长势头,特别是天然气消费将继续快速增长。国家推进油气体制改革,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和法治化营商环境,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等一系列支持政策,将营造更加公平的市场环境,有益于本集团业务长远发展。本集团将继续坚持稳健发展方针,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大力实施资源、市场、国际化和创新四大战略,不断优化产业链结构,提升油气两条业务链价值,深入开展开源节流降本增效,努力保持生产经营平稳向好,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力和公司价值。
在勘探与生产业务方面,本集团将坚持高效勘探和低成本开发,全力增储上产提效。油气勘探以发现优质规模储量为目标,强化大盆地和重点区带的集中勘探、精细勘探,推进致密油气、页岩油气、煤层气等资源综合勘探,夯实资源基础,努力获取规模经济可采储量。油气生产立足稳油增气,抓好老油田效益稳产,新项目效益建产,加快重点产能项目建设,抓好开发方案优化和部署调整,实现创新驱动、精益生产、产效并重;有序推进煤层气、页岩气等非常规油气业务,努力增产增效。2019年,本集团计划原油产量为905.9百万桶,天然气产量3,811.0十亿立方英尺,油气当量合计为1,541.2百万桶。
在炼油与化工业务方面,本集团将统筹效益、资源、市场,科学合理安排加工负荷,持续优化资源配置和产品结构,实现资源利用最佳、整体价值最大。炼油生产合理安排柴汽比,继续增产高效特色产品;化工生产抓住市场周期,拓宽优质化工原料来源,加快研发市场适用的新产品,提高高端、高附加值、高效产品比例;化工销售加强营销策略研究,优化区域布局,积极开拓高端市场,拓展互联网+营销。持续 推进炼化业务转型升级,加快建设结构调整优化项目,稳步增强创效水平。2019年,本集团计划原油加工量为1,170.4百万桶。
在销售业务方面,本集团将深化市场分析和竞争态势研究,细化拓市场、提纯枪、增效益措施,实施灵活的竞争策略。突出加油站核心地位,加快打造一批3.0示范站,推动“服务+商品+互联网+金融”跨界融合,创新全产品一体化营销,
深化油非互促,提高终端创效能力。
在天然气与管道业务方面,本集团将突出资源优化和终端销售,提升天然气产业链价值。统筹国内外资源,加强国内主力气田上产,结合市场有效需求引进资源。利用交易中心等平台,增加线上竞价交易。加大高端市场开拓力度,持续优化销售流向,努力保持市场份额稳定。继续推进重点骨干管道建设,加强天然气支线、终端设施建设。
在国际业务方面,本集团将继续完善五大油气合作区、四大油气战略通道以及三大油气运营中心战略布局,进一步整合资源、调整结构,增强运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加强战略合作,做好既有重点项目和高效项目的勘探开发,推进海外油气业务优质高效发展;发挥国际贸易与生产销售的协同配合作用,统筹进出口、国内外资源,完善贸易渠道和营销网络,增强资源配置能力和创效能力。
3.2 其他财务信息
(1)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数据
2018年12月31日 | 2017年12月31日 | 变化率 | |
人民币百万元 | 人民币百万元 | % |
总资产 | 2,432,558 | 2,404,910 | 1.1 |
流动资产 | 433,128 | 425,162 | 1.9 |
非流动资产 | 1,999,430 | 1,979,748 | 1.0 |
总负债 | 1,021,615 | 1,023,300 | (0.2) |
流动负债 | 586,386 | 576,667 | 1.7 |
非流动负债 | 435,229 | 446,633 | (2.6)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1,214,570 | 1,193,810 | 1.7 |
权益合计 | 1,410,943 | 1,381,610 | 2.1 |
变动原因分析参见3.1.3中(3)部分内容。
(2)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2018年 主营业务收入 | 2018年 主营业务成本 | 毛利率* | 主营业务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主营业务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 增减 | |
人民币百万元 | 人民币百万元 | % | % | % | 百分点 |
勘探与生产 | 638,551 | 445,889 | 24.5 | 30.6 | 11.1 | 11.7 |
炼油与化工 | 866,801 | 611,810 | 9.7 | 23.7 | 37.2 | (3.4) |
销售 | 1,978,906 | 1,924,423 | 2.7 | 20.6 | 22.0 | (1.0) |
天然气与管道 | 356,937 | 329,163 | 7.6 | 23.7 | 26.0 | (1.6) |
总部及其他 | 183 | 180 | - | 34.6 | (6.3) | - |
板块间抵销数 | (1,542,152) | (1,542,123) | - | - | - | - |
合计 | 2,299,226 | 1,769,342 | 13.9 | 17.1 | 15.6 | 1.6 |
*
毛利率=主营业务利润/主营业务收入
(3)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净资产/(负债)总额 | 净利润/ (亏损) |
人民币 百万元 | % | 人民币 百万元 | 人民币 百万元 | 人民币 百万元 | 人民币 百万元 |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 | 47,500 | 100.00 | 290,805 | 72,215 | 218,590 | 3,635 |
中油勘探开发有限公司 | 16,100 | 50.00 | 187,616 | 40,488 | 147,128 | 15,563 |
中石油香港有限公司 | 75.92亿港币 | 100.00 | 137,445 | 64,089 | 73,356 | 7,380 |
中石油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 31,314 | 100.00 | 95,732 | 139,141 | (43,409) | (19,967) |
中国石油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 18,096 | 100.00 | 179,526 | 119,565 | 59,961 | 4,517 |
中石油管道有限责任公司 | 80,000 | 72.26 | 228,767 | 13,626 | 215,141 | 19,436 |
大连西太平洋石油化工有限公司(1) | 2.58亿美元 | 28.44 | 8,713 | 10,097 | (1,384) | 1,558 |
中国船舶燃料有限责任公司 | 1,000 | 50.00 | 9,206 | 6,243 | 2,963 | 126 |
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8,331 | 32.00 | 459,753 | 394,789 | 64,964 | 7,554 |
Arrow Energy Holdings Pty Ltd. | 2澳元 | 50.00 | 24,789 | 24,396 | 393 | (1,897) |
中石油专属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5,000 | 49.00 | 13,421 | 7,184 | 6,237 | 315 |
中石油中亚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 | 5,000 | 50.00 | 37,914 | 2,367 | 35,547 | 1,931 |
注:(1) 2018年9月27日,本公司与道达尔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本公司收购道达尔
股份有限公司所持大连西太平洋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西太”)22.407%的股权。2018年12月6日,本公司分别与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中化香港石油国际有限公司签署《产权交易合同》, 收购其分别所持大连西太8.424%的股权及25.208%的股权。前述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拟合计持有大连西太84.475%股权。
3.3 2018年度末期股息分配安排为回报股东,董事会建议向全体股东派发2018年末期股息每股人民币0.09元(含适用税项)的现金红利,其中:按2018年下半年国际准则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45%的数额派发每股人民币0.06271元,增加特别派息每股人民币0.02729元。拟派发的末期股息须经股东于2019年6月13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末期股息将派发予2019年6月21日收市后登记在本公司股东名册的股东。本公司将于2019年6月22日至2019年6月27日(包括首尾两天)暂停办理H股股份过户登记手续。若要取得末期股息资格,H股股东必须将所有股票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于2019年6月21日下午4时30分或之前送达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截至2019年6月27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A股股东可获得本次派发的股息。A股及H股2018年度末期股息将分别于2019年6月28日及2019年8月2日左右支付。
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公司以人民币向股东宣布股息。A股的股息以人民币支付,对于香港联交所投资者投资的上海证券交易所本公司A股股票,本公司将通过中国结算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股息。除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投资的香港联交所本公司H股股票(“港股通H股”)外,本公司H股股息以港币支付,适用的汇率为2019年6月13日股东大会宣派股息日前一星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港币中间价的平均值;港股通H股股息将以人民币支付,本公司将根据与中国结算签订的《港股通H股股票现金红利派发协议》,由中国结算作为港股通H股投资者名义持有人接收本公司派发的港股通H股股息,并由中国结算协助将港股通H股股息发放给港股通H股投资者。
根据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并于2017年2月24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本公司向名列于H股股东名册上的非居民企业股东派发股息时,有义务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0%。任何以非个人股东名义,包括以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其他代理人或受托人、其他组织及团体名义登记的股份皆被视为非居民企业股东所持的股份,因此,其应得股息将被扣除企业所得税。如H股股东需要更改股东身份,请向代理人或信托机构查询相关手续。本公司将严格依法或根据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并依照截至2019年6月27日的本公司H股股东名册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2011]348号规定,对于H股个人股东,应由本公司代扣代缴股息个人所得税;同时H股个人股东可根据其居民身份所属国家与中国签署的税收协议及内地和香港(澳门)间税收安排的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本公司将按10%税率代为扣缴H股个人股东为香港、澳门居民以及其他与中国协议股息税率为10%的国家居民的个人所得税。如果H股个人股东为与中国协议股息税率低于10%的国家居民,本公司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非居民纳税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0号)代为办理享受有关协议优惠待遇申请。如果H股个人股东为与中国协议股息税率高于10%但低于20%的国家居民,本公司将按协议的实际税率扣缴个人所得税。如果H股个人股东为与中国并无达成任何税收协议的国家居民或与中国协议股息税率为20%的国家居民或属其他情况,本公司将按20%税率扣缴个人所得税。
本公司将以2019年6月27日本公司股东名册上所记录的登记地址(“登记地址”)为基准来认定H股个人股东的居民身份,并据此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如果H股个人股东的居民身份与登记地址不一致,H股个人股东须于2019年6月21日下午4时30分或之前通知本公司的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联系方式如下: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M楼。对于H股个人股东在上述期限前未能向本公司的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本公司将根据2019年6月27日所记录的登记地址来认定H股个人股东的居民身份。
对于任何因股东身份未能及时确定或确定不准而提出的任何要 求或对代扣代缴安排的争议,本公司将不承担责任,亦不会予以受理。
根据2014年11月17日起施行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以及2016年12月5日起施行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27号),对于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的本公司H股取得的股息红利,本公司将根据中国结算提供的内地个人投资者名册按照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个人投资者在国外已缴纳的预提税,可持有效扣税凭证到中国结算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税收抵免。本公司对内地证券投资基金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的本公司H股股票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比照个人投资者征税。本公司对内地企业投资者不代扣股息红利所得税款,应纳税款由内地企业自行申报缴纳。
对于香港联交所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上海证券交易所本公司A股取得的股息红利,本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并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扣缴申报。对于沪股通投资者中属于其他国家税收居民且其所在国与中国签订的税收协定规定股息红利所得税率低于10%的,企业或个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代扣代缴义务人,向本公司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按已征税款和根据税收协定税率计算的应纳税款的差额予以退税。
4 重要事项
4.1 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2018年3月21日,本集团与阿布扎比国家石油公司(ADNOC)签署协议,分别以5.75亿美元和6.00亿美元的进入费,获得阿布扎比乌姆沙依夫和纳斯尔(Umm Shaif & Nasr)油田许可证以及下扎库姆(Lower Zakum)油田许可证各10%权益。协议生效时间追溯至2018年3月9日,为期40年。
以上事项不影响本集团业务的连续性及管理层的稳定性,有利 于本集团海外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持续向好。
4.2 成品油消费税规范征收
2018年1月2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号),自2018年3月1日起,所有成品油发票均须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开具;外购、进口和委托加工收回的汽油、柴油、石脑油、燃料油、润滑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成品油的,应凭通过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确认的成品油专用发票、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以及税收缴款书(代扣代收专用),按规定计算扣除已纳消费税税款,其他凭证不得作为消费税扣除凭证。
该事项不影响本集团业务的连续性及管理层的稳定性,有利于 本集团炼化和销售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和经营成果持续向好。
4.3 页岩气减征资源税
2018年3月2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对页岩气减征资源税的通知》(财税[2018]26号),为促进页岩气开发利用,有效增加天然气供给,自2018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对页岩气资源税(按6%的规定税率)减征30%。
该事项不影响本集团业务的连续性及管理层的稳定性,有利于本集团勘探与生产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和经营成果持续向好。
4.4 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调整
2018年5月25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8]794号),从2018年6月10日起,将居民用气由最高门站价
格管理改为基准门站价格管理,价格水平按非居民用气基准门站价格水平(增值税税率10%)安排。供需双方可以基准门站价格为基础,在上浮20%、下浮不限的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门站价格,实现与非居民用气价格机制衔接。方案实施时门站价格暂不上浮,实施一年后允许上浮。目前居民与非居民用气门站价差较大的,此次最大调整幅度原则上不超过350元/千立方米,剩余价差一年后适时理顺。同时推行季节性差价政策,鼓励市场化交易。
该事项不影响本集团业务的连续性及管理层的稳定性,有利于 本集团天然气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和经营成果持续向好。
4.5 成品油零售环节扩大开放
2018年6月28日,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发布了《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令2018年第18号),自2018年7月28日起,取消同一外国投资者设立超过30家分店、销售来自多个供应商的不同种类和品牌成品油的连锁加油站建设、经营须由中方控股的限制。
该事项不影响本集团业务的连续性及管理层的稳定性, 可能会对本集团炼化和销售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5 财务报告
5.1 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1.1 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变化及影响
(a)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新收入准则”)取代了财政部于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本集团自2018年1月1日起采用新收入准则,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考虑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本集团采用新收入准则未对2018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产生重大影响,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采用变更后会计政策编制的2018年度合并利润表及母公司利润表各项目、2018年度合并资产负债表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各项目,与假定采用变更前会计政策编制的这些报表项目相比,除部分财务报表科目重分类外,没有重大影响。
(b)新金融工具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修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本集团自2018年1月1日起采用新金融工具准则,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2018年1月1日,本集团没有将任何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也没有撤销之前的指定。本集团根据原金融工具准则计量的2017年年末损失准备与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确定的2018年年初损失准备并无重大差异。同时本集团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
(c)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9-12号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9号——关于权益法下投资净损失的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0号——关于以使用固定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折旧方法》、《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1号——关于以使用无形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摊销方法》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2号——关于关键管理人员服务的提供方与接受方是否为关联方》(“解释第9-12号”)。
本集团按照解释第9-12号有关本集团权益法下有关投资净损失的会计处理,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折旧和摊销方法以及关键管理人员服务的关联方认定及披露的规定对相关的会计政策进行了评估,本集团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产生重大影响。
(d)财务报表列报
财政部于2018年6月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
本集团根据财会[2018]15号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编制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12个月期间财务报表,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变更了相关财务报表列报。
以上准则变化及影响的详细说明见本集团2018年年报中国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报告“4(31)主要会计政策的变更”。
5.1.2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变化及影响
本集团自2018年1月1日起首次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客户合同收入》(“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本集团采用累积影响法首次执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未对本集团2018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产生重大影响。按照新准则的规定,除了某些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方式发生变化外,采用新准则未对财务信息产生重大影响。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本集团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本集团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的规定,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含减值)进行追溯调整,将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进行评估。本集团首次执行国际
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未对本集团2018年年初留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产生重大影响,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
本集团须对自2019年1月1日开始的年度报告期间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租赁》(“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本集团计划在2019年1月1日首次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时采用修改后的追溯法。因此,将首次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的累积影响确认为对首次采用日期初留存收益余额的调整,并不对比较信息进行重述。
以上准则变化及影响的详细说明见本集团2018年年报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财务报告“3(aa)新会计准则”。
5.2 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5.3 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4 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承董事会命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王宜林董事长中国北京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一日
于本公告日,本公司董事会由王宜林先生担任董事长,由刘跃珍先生、刘宏斌先生、段良伟先生及覃伟中先生担任非执行董事,侯启军先生担任执行董事,由林伯强先生、张必贻先生、梁爱诗女士、德地立人先生及西蒙?亨利先生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
本公告载有若干涉及本集团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业务之前瞻性声明。由于相关声明所述情况之发生与否,非为本集团所能控制,这些前瞻性声明在本质上具有高度风险与不确定性。该等前瞻性声明乃本集团对未来事件之现有预期,并非对未来业绩的保证。实际成果可能与前瞻性声明所包含的内容存在差异。
本公告以中英文两种语言编制,在对两种文本的理解上发生歧义时,以中文文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