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晋西车轴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3-21

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上述四项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公司的会计政策、相关会计科目核算和财务报表部分列报项目进行适当的变更和调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公司仅对期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进行调整,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

一、概述

财政部于2017年分别修订发布了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2019年3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新金融工具准则修订内容主要包括: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将

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初始确认时,可以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应将之前已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不得结转计入当期损益;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根据新准则衔接规定,公司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仅对期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进行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该变更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一)晋西车轴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晋西车轴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