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10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召开第四届第十二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并于2019年3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经全体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并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到期归还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优化财务结构、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决定暂时使用1.1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监事会对此议案形成意见如下: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规定。此次借用资金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