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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光股份: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3-20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国富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光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微光股份《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公司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二、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

公司根据《公司法》、《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要求,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逐步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相关制度的设计和规定合理、有效。公司经营管理工作有明确的授权和审核程序,有关部门和人员能严格遵循并执行各项制度。

三、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主要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告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

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本次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包括:采购业务、销售业务、担保业务、组织架构、人力资源、企业文化、资金活动、财务报告、信息披露、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内部控制环境、风险评估与防范、内部控制活动、内部监督与检查等。

公司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内部控制环境中的财务管理、财务报告、对外担保、对外投资、信息披露、募集资金管理以及内部控制活动中的会计、审计系统控制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因素主要包括市场竞争的风险、出口地政局不稳定而影响公司销售的风险、新产品开发的风险、毛利率下降的风险、汇率波动的风险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是公司严格按照基本规范和评价指引的要求下,全面考虑了公司本部及下属子公司具体情况,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和风险应对措施,不存在重大遗漏。

四、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定性标准

公司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缺陷划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公司在实际进行财务报告缺陷认定时,充分考虑财务报告的定性标准如下:

1)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大缺陷:

①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②对已经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差错进行错报更正;

③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④审计委员会以及内部审计部门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2)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要缺陷:

①未依照企业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②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③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④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3)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定量标准

1)公司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缺陷划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财务报告缺陷认定的定量判断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

一般缺陷:错报额<营业收入的1% ;重要缺陷:营业收入的1%≤错报额<营业收入的 2%;重大缺陷:错报额≥营业收入的2%。

2)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一般缺陷:错报额<资产总额的0.5%;重要缺陷:资产总额0.5%≤错报额<资产总额的1%;重大缺陷:错报额≥资产总额的1%。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根据对内部控制目标实现影响程度,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分为定量标准和定性标准。

(1)定性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以缺陷对业务流程有效性的影响程度、发生的可能性作判定;

2)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为一般缺陷;

3)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为重要缺陷;

4)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为重大缺陷。

(2)定量标准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一般缺陷:直接财产损失<500万元;重要缺陷:500万元≤直接财产损失<1000万元;重大缺陷:直接财产损失≥1000万元。

五、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通过对微光股份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的核查,中天国富证券认为:

微光股份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公司业务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微光股份《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基于以上意见,保荐机构对《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陈刚

方蔚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2019年3月 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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