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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光科技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3-20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基于公司经营稳定,财务状况稳健,有较充裕的资金及有效的风险控制制度,为了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利用率,节省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好的回报。

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投资主要内容

(一)、投资额度

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二)、资金来源

此次投资资金在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开展前提下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三)、投资产品范围

主要选择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型的理财产品或固定收益类证券产品(国债逆回购)或美元换汇定期理财。

理财产品的受托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信托等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用于购买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

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四)、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该笔资金可滚动使用。

(五)、实施方法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员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在购买理财产品时,与相关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1、市场风险:虽然委托理财不属于风险投资,但理财产品本身存在一定风险,且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也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资金情况、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故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操作风险:公司在开展委托理财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委托理财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业务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将通过严格的内部审批机制进行控制。

3、法律风险:公司开展委托理财业务时,存在交易人员未能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导致经营活动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外部法律事件而造成的交易损失。公司将加强合同条款的专业审核,严控法律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理财产品的管理,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内部监督,并于每个

会计年度末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公司财务部对投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公司内审部负责对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有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相关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正常运行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同时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且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能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同意该议案。

特此公告。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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